Ⅰ 養老院該為老人提供什麼服務
根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規定,養老院需要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體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老年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確認。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服務質量等有關國家標准和規范。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滿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飯、穿衣、如廁、洗澡、室內外活動等服務。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養老與服務項目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及時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緊急聯系人,並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通知其代理人或者經常聯系人,並依照精神衛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支持等精神慰藉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家庭成員較長時間未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可以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醫、助潔等服務。
益養老介紹,不是所有養老院的模式都是一樣的,在找養老院的過程中,更應該關注,居住環境,飲食條件及護理服務這些硬指標。
Ⅱ 如何推進我國社會養老服務的發展
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發展養老服務業是最終形成完善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揮各類資本優勢、滿足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的最佳途徑。在我國,養老服務業既是公認的朝陽行業,也是處於起步階段的幼稚產業。一方面發展前景廣闊,這是人口、社會發展規律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過去幾十年來公立機構一統天下的格局還沒有被打破,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還面臨著很多的困難,雖然有中央層面多個文件開路,但沒有能夠落實到操作層面的政策,具體到地方各級政府更是流於形式,政策效果總體來看是「雷聲大、雨點小」。因此下一步必須打破多層體制機制障礙,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形成多元辦養老格局。
(一)從增量入手,培育養老服務供給市場主體
從新增市場主體入手,原則上新增養老服務供給主體交由市場主體興辦或經營。政府大步退出養老服務領域,不再插手具體經營。凡社會能辦好的,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
一是明晰產權,鼓勵民營機構向「專、精、優」方向發展。從法律制度上保障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特別是,按照現行民辦非企業養老機構的管理辦法,出資人不享受機構的所有權。建議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界定民辦養老機構產權歸屬,在合理范內出資財產屬於舉辦者所有。鼓勵支持民營機構提供特色服務,建成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社會贊譽高的服務新品牌,轉變民眾對民辦機構的不信任感。二是打通人力資源流動渠道。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在不同的養老服務機構流動時,不影響職稱評定、工齡累積、科研經費等與從業人員息息相關的利益,由市場引導優質資源的流動方向。
(二)基本養老服務供給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為突破口減少對市場的干預
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責任主體為政府,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也要充當生產者,政府可以通過購買養老服務的方式,借力市場,減少對市場主體的直接干預,為各類市場主體打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一是盡快將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納入政府采購體系。購買程序原則上按照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的程序組織實施,統一規劃、統一使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並及時進行動態調整。二是建立公開透明的養老服務購買流程。規范並公開服務項目申請、評審、立項、招標、訂約、實施、調整、結項、評估、反饋等環節的操作流程,以保證各類承接主體的公平競爭,並引入獨立的監督機構對委託合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管。三是建立嚴格的監督評估體系。在健全機制和量化指標的基礎上,堅持結果導向和顧客導向,以實際效果和顧客滿意與否作為評判標准,積極引入獨立的第三方專業評估機制,建立由政府、公眾和第三方構成的綜合性、立體式的監督評審機制,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退出機制,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
(三)積極推動公辦機構管辦分開、政事分開
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575個,床位數493.7萬張,其中公辦養老機構約佔72%。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應努力推動管辦分開、政事分開,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實現各類機構競爭的公平性、有效性,這是在養老服務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關鍵性步驟。
一是推動存量公辦養老服務興辦機構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獨立法人。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對其所有活動獨立承擔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養老服務機構之間只有規模大小、服務領域、服務水平之別,而沒有行政級別的高低上下之分。政府機關向養老類事業單位下放決策權和管理權,逐步退出對這類機構的微觀管理。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事業單位逐步轉企,參與市場競爭。二是以PPP模式等多種形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的合作關系。公辦民營、委託管理、民辦公助、PPP(即公私合作模式)等都是養老服務領域構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關系的有效形式,特別是有利於改變現有公辦公營機構為主的格局。其中,PPP是下一步我國可以著力發展的模式。
(四)轉變當前民辦養老機構管理模式,解除民營主體兩難困境
在多地調研過程中,民辦養老機構普遍表示當前營利與非營利機構分類管理體制直接造成了運營的困境。絕大部分機構出於稅費優惠、土地使用等方面考量,登記為民政部門管理下的民辦非企業,但這意味著失去了定價權和資本營利的權利。一方面是高額稅費和租金,另一方面是違背資本逐利本性,民辦機構陷入進退兩難境地。一些地方如浙江,已經進行了現行政策外的探索,允許合理營利的存在。
營利是社會資本投資的基本需求,不能因為養老服務的正外部性而否定社會資本的營利性。下一步除少數純慈善性、公辦機構由民政部門進行管理外,其他養老服務機構不論出資人成分均在工商部門登記為社會企業,允許自主定價和合理營利;同時享受土地、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依法建立健全退出機制,社會資本有權力收回與其投資相對應的部分。對內外資實行一致的市場准入和配套政策。
通過轉變管理方式最終打造這樣的格局:一是政府辦公益性機構按照政府定價,彌補市場失靈,向公眾提供免費的基本養老服務;二是社會辦慈善組織,遵照非營利原則,嚴格財務管理和過程監管,一旦發現營利行為嚴格懲處;三是其他提供養老服務的各類主體不論是何種出資形式都作為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企業,享受稅費減免、土地優惠、金融擔保等扶持政策。
二、高度重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按需發展機構養老
盡管國家層面以及一些地方文件都明確指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是今後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但全國范圍內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遠未建立起來,造成了現實中的需求與供給不匹配。2013年我國各類老齡機構空床率為25%左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床難求與大量二三線城市高空床率並存。目前,居家和社區服務資金主要來自於政府,供給主體也主要是各類政府興辦機構,服務內容停留於基本公共服務,遠未形成多元化、多層次的估計格局。基於人口老齡化的風險和老年人實際需求,推廣居家和社區養老勢在必行。
(一)政策支持重點轉向鼓勵社會資本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目前大部分補貼只針對養老機構建設,而真正將重心放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供給上的還非常少。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等同於養老機構和養老床位建設的地方大量存在,養老服務業的發展發生嚴重偏離。整體來看,不論是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居家和社區養老資金都嚴重不足。長期來看,必須依靠社會力量,以市場為導向,形成多渠道資金來源,擴大居家養老服務覆蓋面。下一步要轉變政策支持方向,尊重市場規律,用需求引導供給,取消床位率等政府規定市場規模的考核指標,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補貼力度,引導服務供給從機構養老服務供給的迷思中走出來。
(二)強化社區建設,形成社區對居家養老的有效支撐
我國社區在養老服務中的作用還遠沒得到充分發揮,在政策支持、資金投入、服務內容、資源整合、人員安排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多問題,需要通過加大政府對社區的財政投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管理體系、提高社區養老人員素質、加強社區養老機構建設、建立社區養老服務效果評估制度等系列措施構建一套新型社區養老服務體系,。通過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以社區為中心的各項養老服務事業,發揮社區的養老功能,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做飯、送餐及家政等多種形式的生活服務,讓大多數老年人不用離開家和社區,就能夠享受到優質的養老服務以解決居家養老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推廣多形式的社區內部互助養老。我國擁有大批身體健康的老年人,他們的參與將為社區養老服務帶來新的生機和活力,成為社區養老服務的生力軍。社區養老服務不僅是為老年人提供身體和精神上的幫助,還應該滿足他們發揮余熱的需求,為他們提供力所能及的工作崗位,讓有能力的老年人參與到社區服務中來。
(三)建設信息平台,提高需求與供給匹配度
將需求與供給匹配起來是當前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迫切需要完善的環節。在養老服務市場發展初期,政府可以著力於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為市場供給與需求搭建中介平台。實際上天津的虛擬養老院就是信息平台建設的一種,這種形式節省了大量的成本,更重要的是滿足了很多老年人對於居家服務的需求,使服務供給形式更加靈活多樣。而對於想要進入養老服務的社會主體來說,也節省了尋找消費者的成本,獲得了更大的潛在市場空間。
三、強化養老服務需求管理,形成供需良性互動
從成熟國家經驗以及我國地方實踐來看,需求上不去,供給也沒有動力,也就形成不了有效市場。整體來看,未富先老的現實決定了我國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有效需求轉化能力不足,這就需要在供給端管理的同時強化需求端管理,增強老年人的有效需求能力。同時,更要注重老年人的需求調查,以更好地實現需求與供給的匹配。
(一)強化老年人有效需求轉化能力
一是加強需方補貼。政府可以向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券」,老年人可以憑券自己選擇為其提供服務的機構,這將有利於各類主體在良性競爭中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提高養老保障水平和貨幣收入水平。目前我國退休人員養老資金主要來源於基本養老保險金,整體平均替代率不足50%,如果除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替代率更低。下一步針對養老服務需求,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特別是要通過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建立年金制度。通過減免營業稅、利潤減免所得稅等激勵保險公司開發多樣的護理保險種類。
二是建立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社會護理保險制度。可以在醫療保險制度中建立護理保險項目,通過醫療保險的盈餘形成護理保險基金,護理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中高收人家庭的老年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商業護理保險,而對於低收入或貧困老年人應該建立社會護理救助制度來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護理保險項目與醫療保險的其他項目分開運作、結算。各級政府應形成護理保險項目基金投入機制並承擔起財政托底的責任。
(二)推動服務供給內容與需求匹配
一是加快滿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需求。伴隨著空巢化、獨生子女一代、純老家庭不斷增加,高齡化的加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護理服務需求將越來越迫切。未來中國失能老年人口將大幅增長(增長趨勢見圖1)。日益龐大的失能老年人群體的醫療費用和養老服務費用將造成稀缺醫療、養老服務資源的極大浪費,給國家、地方政府及老年人家庭等造成極大壓力,進而影響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為世界上失能老年人人口最多的國家,我國面臨的照護服務壓力超過世界上任何國家,失能老年人特別是完全失能老年人的長期照護問題,不僅是老年人個人和家庭的迫切需要,也是一個嚴峻的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Ⅲ 居家養老服務的保障措施
制定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規劃
各級政府應緊密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地研究制定本地城鄉社區發展居家養老服務規劃,並把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社區建設總體規劃中,統籌安排,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快速健康發展。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和合理配置資源
各級政府應轉變職能,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辦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居家養老服務業。各級政府要統籌考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隊伍建設和運營管理等問題,合理配置資源。有條件的地區可針對性地設立專項資金,開設資助項目,探索適應當地特點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貫徹落實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現行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建立和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
整合資源,建立和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要按照當地社區建設規劃和老年人實際需要,協同各個部門,整合資源,在城市社區和大部分農村鄉鎮建設綜合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站點等基礎性服務設施,大力推動專業化的老年醫療衛生、康復護理、文體娛樂、信息咨詢、老年教育等服務項目的開展,構建社區為老服務網路,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種服務。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門到社區為老服務設施接受服務和參加活動;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則採取派專人上門包護,滿足老年人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心理慰藉等多種需求。依託城市社區信息平台,在社區普遍建立為老服務熱線、緊急救援系統、數字網路系統等多種求助和服務形式,建設便捷有效的為老服務信息系統。
加強服務隊伍建設
加強專業化與志願者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要鼓勵各類職業培訓機構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考試合格發給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認真實施專業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科學界定居家養老服務中職業社會工作者的崗位和職責,加強對社工專業人才的吸納與培養。同時,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
要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志願者組織,鼓勵和支持社區居民和社區單位等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地位和待遇。緊密結合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實行,為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人員落實相應的物質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人員,要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
積極培育和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組織
按照政府職能轉變以及與企業、事業、社團分離的原則,對居家養老服務中能夠與政府剝離的服務職能都要盡可能交給社會組織和非營利機構去辦,交給市場和企業去辦。各級政府應積極培育、規范管理各類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連片輻射、連鎖經營、統一管理的服務模式。
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管理體制
各地政府應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在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受政府委託負責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庫,發布老年人服務需求信息和社會服務供給信息,對享受政府補貼的居家老人進行資格評估;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相關資格進行審查,接受服務對象的服務信息反饋,檢查監督服務質量。承擔政府委託的其他養老服務事項。
切實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
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新形勢下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工作議程,並根據本意見的精神,抓緊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積極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認真履行綜合協調職能,配合相關部門,積極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
Ⅳ 用什麼方法來提升養老機構的入住率
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影響因素
在養老機構的選擇決策上,子女是主要決策者,因此本文以青島市某老年公寓及周邊小區為例,通過調查老年人子女在為老人選擇民辦養老機構時著重考慮的因素得到影響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關鍵因素。該老年公寓為高檔公寓,周邊小區居民生活水平較高,因此本研究排除價格因素對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影響。經調研分析,得出對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影響最大的幾個因素分別為「護理服務水平」「居住水平」和「飲食條件」。「看病醫療水平」「房間居住人數」及「交通便利情況」同樣對入住率產生影響。
護理服務水平
調研結果顯示,「護理服務水平」是影響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首要因素,52%的受訪者將此選項作為選擇民辦養老機構時最看重的事項。受訪者普遍認為養老機構比較專業,能為老人提供比家庭養老更完善的護理。護理服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民辦養老機構的優劣,也決定了民辦養老機構的收費標准。護理服務不到位,往往使民辦養老機構陷入「低服務質量―低收費―低服務質量」的惡性循環。
居住水平
居住水平是影響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關鍵因素之一。居住水平主要通過住房條件、室內衛生及周邊環境來體現。調查發現,室內亮度、床位設置及電視機等設備的擺放位置均會影響居住舒適度,安靜、舒適、向陽的居住環境受到老年人群的青睞。同時,老人需要有適當面積的室外活動空間,封閉的環境不適合老年人居住。
飲食條件
飲食條件是影響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另一重要因素。飲食條件是廣義的概念,除飯菜可口外,還包括飯菜營養搭配、飯菜是否方便咀嚼和吞咽以及飲食時間等。一方面,不同的老人飲食偏好不同,在飯菜口味上存在差異,眾口難調;另一方面,由於老人身體條件、自理能力不同,對飯菜的咀嚼、吞咽能力也有差別,這使得養老機構在改善飲食條件,滿足老年人飲食需求方面面臨更大挑戰。
其他因素
影響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其他因素包括「看病醫療水平」「房間居住人數」及「交通便利情況」等。其中,看病醫療水平影響較大。在養老機構入住的多數老人都患有各種疾病,需要得到醫療照顧,醫療條件成為子女為家中老人選擇民辦養老機構的重要條件。調研結果顯示,2~4人為每房間最佳居住人數,養老機構的交通便利情況對養老機構選擇決策有一定影響。
提高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的策略
民辦養老機構入住率低,既有民辦養老機構自身的原因,也受政府支持力度、居民養老觀念的影響。提高民辦養老機構的入住率,不僅要從微觀上改善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水平,政府也應加強引導,從宏觀上營造適合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的社會環境。
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給予政策優惠
一方面,民辦養老機構缺少資金來源,基礎設施落後,居民入住意願低;另一方面,民辦養老機構獲得的政府補貼少,日常繳費高,部分老人對機構養老有需求卻無法負擔民辦養老機構高昂的費用。政府應重視民辦養老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在土地徵用、稅費及水電費用等方面給予優惠,使民辦養老機構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改善硬體設施和提升服務水平,促進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
政府加強宣傳引導,更新居民養老觀念
民辦養老機構的入住率還受社會觀念的影響。按傳統觀念,親自侍奉雙親是天經地義的事,將老人送到養老院居住則意味著子女不孝。因此,有一部分老年人雖然家裡人無法照顧,仍不願去養老院居住,子女也因顧忌他人偏見,不得不放下工作全身心照料老人,養老負擔沉重。對此,政府應當加強宣傳引導,向中老年人群普及機構養老的優勢,更新居民養老觀念,使他們擺脫「不孝順的子女才送老人去養老院」這一落後觀念,在全社會形成有利於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的輿論環境。
提升機構自身的管理與服務水平
提高民辦養老機構的入住率,最主要的還是養老機構自身經營管理水平的進步與服務質量的提升。由於缺少有效的評估監管機制,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部分民辦養老機構質量較差,不能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養老服務。建議民辦養老機構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行改善,提升服務水準。
提高護理水平
提高護理水平的關鍵在於提高護理人員的工作滿意度,保證他們以高昂的熱情投入到護理老人的工作中去。民辦養老機構應增加護理人員數量,分擔護理工作;對護理人員進行系統的職業技能培訓,培養一批高素質的護理隊伍,保證服務質量。此外,應適當提高薪資水平,鼓勵先進,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並重,激發護理人員關懷老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改善居住條件
居住條件是硬環境,不易改變,但通過對青島市某老年公寓的調研發現,可通過以下途徑改善居住條件:老年人喜歡花花草草,喜歡到有陽光的地方曬太陽,養老機構應當多開辟這樣的場地,供老人休閑娛樂;提高室內採光質量,可重新粉刷牆壁或適當調節房間燈光,營造敞亮的環境使老年人保持心情愉悅暢快。
改善飲食條件
飲食條件影響養老院的選擇決策。由於飲食習慣及身體特質的不同,老年人在飲食需求方面存在差異。一般來說,老年人需要飲食規律、飯菜易嚼爛及營養搭配均衡。民辦養老機構應關注自身飲食條件,聘請營養專家制訂健康食譜,盡可能滿足大多數入住老人的飲食需求。
以上內容由養老信息網摘取整理,養老信息網為全國養老機構提供免費展示平台,信息僅供您參考使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Ⅳ 社區的養老措施
20世紀80年代推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對離退休人員實行社會撫養照料的呼聲越來越高,社區養老服務將成為今後中國養老服務的主要模式之一。從社會經濟發展的全局和戰略高度,為社區管理工作設計一個具有前瞻性的框架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對於社區養老服務,應採取以下措施:
1、以社區為依託,不斷發展和完善敬老養老功能,進一步發展社區醫療服務和加強老人福利設施建設,讓老人居家或在社區就可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幫助,從而提高他們晚年的生活質量。
2、不斷加大政府的財政投入,進一步完善老人社會保障體系。要加快老人社會福利設施建設,並將此納入市政建設的總體規劃。由於老年社會福利設施使用周期長,可結合新建住宅小區和新城區建設規劃,配套建設一定比例的養老機構和老年人活動場所,並留出一定的發展空間,以適應日益增多的老年人需要。
3、盡快鞏固和完善現有的養老機構,包括各類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等,並使養老機構適度發展、布局合理、種類齊全、檔次分明,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需要。
4、在完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政府養老的基礎上,建立多元化敬老養老體系。鼓勵社區、街道、企事業單位、宗教團體、民政機構、公民個人等積極創辦各類符合老年人特點的福利機構,以形成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參與、相互補充、共同發展的社會敬老養老機制。
5.逐步建立一支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老年人管理和護理人員隊伍。對從業人員要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定期考核。同時對各養老機構要加強管理,實行審批和監督評估制度,以切實保護入住老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6、建立「老年人醫療救助基金」。在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各社區或街道可試行建立「老年人醫療救助基金」。資金可通過民政資助(列入區財政計劃)、地區和社會捐助等渠道進行統籌,用於支付生活特別困難的老年人的醫療補助。(文章摘自《應用寫作》2004年第2期)SNS社區
從國外興起,開始流行於國內的網路虛擬社區,在年輕人中廣為流行。比如開心網、人人網、第一社區、手機社區、光線映像等。
Ⅵ 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標准
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是指在城鄉社區內設立的集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養老服務機構。這一機構既協助養老服務中心開展社區內養老服務信息管理、評估、補貼發放、服務質量監督等工作,又是具有提供20位以上老年人午餐、午休、康健、活動等功能的服務場所。同時,還可為社區居家老人提供上門照護服務。為進一步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特製定本標准。
示範型:
一、建設要求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均要實施「五個一」建設要求。即:搭建一個服務平台。建設一支服務隊伍。建立一套服務機制。建立一個規范的服務體系。建立一個政策支撐體系。
二、服務人員要求
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待老人要有愛心,具備相應的崗位上崗證書。
三、選址要求
1、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選址應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應設置電梯或配套無障礙設施。環境安靜,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宜。
2、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信等市政條件較好。
四、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總面積不少於600平方米,(實際用於為老服務面積);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活動場地地面統一鋪設防滑材料,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設線路,預留介面。
(五)日間照料室(每張床位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不應小於180CM。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間照料室內設衛生間,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熱水設備,地面應防滑易清洗。需配備可供老年人午休的床位不少於20張(其中護理型床位不少於10張)、輪椅5張、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內應配有電扇、空調等。
(六)公用衛生間:分男、女衛生間。衛生間內應裝有緊急呼叫器,門的上方留有觀察口,門寬不應小於90CM,以便於輪椅出入;抽水馬桶以坐坑為宜,邊上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間、餐廳):有一定的廚房設施設備,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場地及桌椅設備。有衛生設施,食(餐)具應消毒,餐廳必須與廚房分開,並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應將生、熟食分開放存放,並有足夠的冷凍設備。應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護器具。
(八)電教室:有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計算機、網路設備及可供50人以上學習的桌椅。
(九)康復用房(含醫療保健室、康復室、心理疏導室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康復器材,開設醫療保健服務、康復訓練、心理疏導等服務。
(十)娛樂用房(含閱覽室、棋牌室、視聽室等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閱覽、網路、娛樂活動等服務。
(十一)樓梯、過道應設有扶手。
五、統一標識和名稱
在建築物門口醒目處懸掛市民政局統一設計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名稱和標識。
六、服務項目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欄,對管理人員、服務單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准、服務電話要向社區居民公開。
七、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公開透明
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准確無誤,有公示欄、有群眾監督投訴箱。
八、規章制度
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服務隊伍管理制度,與加盟單位簽訂協議書制度,公示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回訪制度,服務行為規范,服務流程等,各項制度均上牆。
九、服務質量
有償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要達到80%以上,政府補貼對象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做到服務有回訪、有反饋,程序到位,效果明顯。
十、安全設施
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安全標志、防火器具以及緊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冊登記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可以參照社會福利機構注冊辦法,進行民辦非企業登記或工商法人登記。
十二、服務管理
1、各項管理制度上牆,包括內部日常管理制度、各類工作人員職責分工、公示服務中心開放時間、服務項目內容及收費標准、安全防事故應急預案等。
2、有一支穩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員隊伍,專門為居家養老老年人提供上門的有償低償服務;建立相對固定的志願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無償為老服務活動。
3、所有服務人員均要實行持證上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意外傷害等內容在內的安全防事故預案要健全和細化,鼓勵以整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為單位參加意外傷害責任險。
5、服務管理細則由各縣(市、區)民政局、鎮(街)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訂,也可參照市民政局設計的統一版本,但必須具備以上基本內容。
標准型:
一、建設要求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均要實施「五個一」建設要求。即:搭建一個服務平台。建設一支服務隊伍。建立一套服務機制。建立一個規范的服務體系。建立一個政策支撐體系。
二、人員要求
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待老人要有愛心、耐心、真心、細心。具備相應的崗位上崗證書。
三、選址要求
1、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選址應在建築低層部分,相對獨立,並有獨立出入口。二層以上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環境安靜,臨近醫療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
2、服務對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供電、給排水、通信等市政條件較好。
四、建築標准及有關設施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總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實際用於為老服務面積);應保證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風,充分利用天然採光;供電設施應符合設備和照明用電負荷的要求;並宜配置應急電源設備。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房屋建築宜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築防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築外觀應做到色調溫馨、簡潔大方、自然和諧;室內裝修應符合無障礙、衛生、環保和溫馨的要求,活動場地地面統一鋪設防滑材料,並按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應根據網路服務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設線路,預留介面。
(五)日間照料室:房門凈寬不應小於90CM,走道不應小於180CM。以每間容納4-6人為宜,室內通道和床應滿足輪椅進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間照料室內設衛生間,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熱水設備,地面應防滑易清洗。配備可供20位老人午休的床位或躺椅,輪椅2張以上、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內應配有電扇、空調等。
(六)公用衛生間:分男、女衛生間。衛生間內應裝有緊急呼叫器,門的上方留有觀察口,門寬不應小於90CM,以便於輪椅出入;抽水馬桶以坐坑為宜,邊上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間、餐廳):有一定的廚房設施設備,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場地及桌椅設備。有衛生設施,食(餐)具應消毒,餐廳必須與廚房分開,並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應將生、熟食分開放存放,並有足夠的冷凍設備。應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護器具。
(八)電教室,有電視機、投影儀、播放設備、計算機、網路設備及可供老人學習的桌椅。
(九)康復用房面積(含醫療保健室、康復室、心理疏導室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康復器材,開設醫療保健服務、康復訓練、心理疏導等服務。
(十)娛樂用房(含閱覽室、棋牌室、視聽室等根據各地實際需求調整)。有閱覽、網路、娛樂活動等服務。
(十一)樓梯、過道應設有扶手。
五、統一標識和名稱
在建築物門口醒目處懸掛市民政局統一設計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名稱和標識。
六、服務項目明確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欄,對管理人員、服務單位、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准、服務電話要向社區居民公開。
七、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公開透明
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象准確無誤,有公示欄、有群眾監督投訴箱。
八、規章制度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服務隊伍管理制度,與加盟單位簽訂協議書制度,公示制度,服務承諾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回訪制度,服務行為規范,服務流程等,各項制度均上牆。
九、服務質量
有償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要達到80%以上,政府補貼對象服務質量,老年人基本滿意率達到90%以上,做到服務有回訪、有反饋,程序到位,效果明顯。
十、安全設施
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安全標志、防火器具以及緊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冊登記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可以參照社會福利機構注冊辦法,進行民辦非企業登記或工商法人登記。
十二、服務管理
1、各項管理制度上牆,包括內部日常管理制度、各類工作人員職責分工、公示服務中心開放時間、服務項目內容及收費標准、安全防事故應急預案等。
2、有一支穩定的居家養老服務員隊伍,專門為居家養老老年人提供上門的有償低償服務;建立相對固定的志願者隊伍,定期組織開展各類無償為老服務活動。
3、所有服務人員均要實行持證上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意外傷害等內容在內的安全防事故預案要健全和細化,鼓勵以整個服務中心為單位參加意外傷害責任險。
5、服務管理細則由縣(市、區)民政局、鎮(街)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訂,也可參照市民政局設計的統一標版本,但必須具備以上基本內容。
養老行業的發展前景?
目前根據我國養老產業的發展前景分析,養老產業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行業。需求方面,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提高、老齡化發展速度加快、老年人消費能力上升推動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巨大的養老需求為養老市場帶來了寬闊的市場前景,預計2022年養老市場規模或將突破12萬億。
總結:綜上可得,養老服務的建設標准各個地區都各不相同,這里僅舉一例,供參考學習。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政部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3〕127號)、《養老服務標准體系建設指南》(民發〔2017〕14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標准。
Ⅶ 養老院味道怎麼處理
養老院味道怎麼處理
養老院味道怎麼處理?相信大部分人家裡都會有老人,很多老人家身上都有怪味,家裡尚且如此,養老院就更不用說了,那麼養老院味道怎麼處理以及它產生的原因是什麼?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著人們年齡的增加,皮脂會變薄,皮膚乾燥,脫落的皮屑成為蟎蟲,及其他細菌等病原體的生存物質,這些寄生的病原體在繁殖過程中也會發出難聞的味道,並且易引起皮膚感染。
老人的皮膚抗氧化物質變少,激素產生變化,導致更多游離脂肪酸發生氧化,造成特殊氣味的壬烯醛堆積。老人的消化、泌尿、生殖等各項功能,都開始走「下坡路」。
老年人消化能力大多下降,如果吃很多高蛋白食物,就容易導致消化不良,出現口氣臭穢。而很多老年女性會存在不同程度的尿失禁,老年性陰道炎,老年男性也易患前列腺增生、小便淋漓不盡,褲上會沾有尿漬,這些來自下體的異味,往往也是老人味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事過一線工作,親身在老人身邊服務過,才知道原來異味是很容易產生的。許多養老機構里存在的各種異味一直是相關工作人員及家人比較頭疼的事兒,有時即使清潔工作做到位,也無法很好避免室內各種異味的出現。嚴重影響老年人的生活品質及養老機構的管理。
這種物質往往在代謝中,從人的汗腺散播,而老人走動少,在密閉的環境中很容易讓氣味堆積」。日本研究人員專門創造了一個詞來形容老人身上的這種特殊氣味,叫作「加齡臭」。
人體的氣味是多種因素造成的,除了常提到的「2-壬烯醛」,還有人體表微生物群,比如細菌、真菌等微生物分解產生氣味。
異味的主要來源主要分為以下幾點:
1、疾病原因
患糖尿病的長者,皮膚代謝物產生異味;患腦血管病的長者,由於長期卧床或行動不便,身體代謝物積滯產生異味;有胃潰瘍病的長者,口腔有較大異味;上呼吸道感染疾患的長者,由於炎症導致痰液較多,產生痰臭味。
有口臭的長者,呼出的氣體有異味;患口腔潰瘍的長者,呼出的氣體或排出的痰液有異味;患頑固性皮膚病的長者,皮膚代謝產物異味或皮膚潰爛產生異味。
腋臭患者,腋臭因子進入空氣,散腋臭味;存在外傷的長者,傷口發炎、排泄膿液所發出的臭味;以及人體正常新陳代謝產生的各種異味。
2、空氣質量因素
下水道阻塞引起存留的濁氣向上反噴, 產生異味;餐廳燒菜時的油煙味。
3、生活及廚余垃圾
老年人房間各種垃圾清理不及時;長者房間長期存放的小食品,發生霉變,產生霉變異味;各種護理,生活垃圾沒有及時清理;
4、衛生間異味
長者大小便後,不能及時為長者洗澡,更換衣物;長者大小便遺漏在床上,護理員只是更換床單,衣物,而沒有仔細檢查床墊,褥子;小便壺使用後沒有進行充分的洗刷,留有殘等因衛生間衛生清掃不徹底產生的.臭味。
5、其他方面
長者使用外用葯產生的異味;房間不能常開窗通風;衣櫃的異味;長者有尿液漏在輪椅上,不能及時洗刷輪椅;長者所用毛巾不能定期漂洗,消毒;腐壞水果,剩飯菜等。
有長期卧床不能自理老人的養老院或者是家庭當中,老人房間或多或少都是會出現一些異味。尤其是秋冬季節天氣轉涼,不能經常開窗通風、老人房間的異味會更大。
老人房間異味的主要來源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就是患有疾病,疾病導致老人身體出現病變,身體本身,葯物產生響應的味道。一個方面源自於排泄物,排泄物長期留在被褥上導致異味的出現。
今天主要介紹的就是排泄物的處理。
1、首先老人房間異味去除排泄物處理要及時。長期卧床患者身體排泄出來的東西由於腸胃不消化,味道很是濃重,所以排泄物要及時處理。
2、其次,防止排泄物弄到床單被褥上。成人護理墊、尿不濕都是防止排泄物弄到被褥上的好辦法。
3、最後選擇防水透氣的隔尿墊保護褥子。成人正常的排尿量在200-400ml之間,但是也會根據日常喝水量的變化而有所增減。量大時尿液容易滲透到褥子上。
長期清洗褥子容易導致褥子變薄,陰冷天氣還不易干。對於一些養老單位來說運營成本會大很多。所以防水效果好的隔尿墊能夠很好的保護被褥。
1、異味的預防措施
(1)疾病治療與預防
特殊疾病的預防和治療狐臭、口腔潰瘍、胃潰瘍、皮膚病、糖尿病並發症等疾病的治療及預防,能有效減少長者自身產生的異味;
(2)改善空氣質量
床面、地面及時應用消毒液噴灑、擦拭處理,處理完後通風;
必要時適量使用空氣清新劑;
房間內每周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以減少微生物數量;
衛生間馬桶隨手加蓋,以防濁氣散發;
應用檀香改變室內氣味,增濃加香,遮蓋異味;
使用帶蓋垃圾桶,防止垃圾異味散出;
公共衛生間小便池放置樟腦球,能及時除去尿臊味;
(3)垃圾及時清理
及時清理房間內各種垃圾;
床上排便長者,糞便及時封存、送出;
及時清除長者房間內存放的霉變食品;
及時清理長者進餐後的食物殘渣;
(4)長者及護理員自身衛生
定期為長者洗浴,去除其體表汗液、皮膚代謝物;
做好長者口腔護理工作,飯後漱口;
護理員也應保持好個人衛生,換下的 鞋子放在換衣間;
及時為更換長者衣物、床單、被罩;
長者不許隨便吐痰;
2、 針對細節的整改措施和改進標准
(1)每天晨間護理完成後,保證15分鍾的開窗通風;
(2)卧床長者大小便後及時清理並開窗通風;
(3)對長者大小便有遺漏在床上的除更換衣物、洗澡,要及時檢查床單、床墊、褥子是否也被浸濕,如有要立即送洗床單、洗刷床墊、褥子;
(4)小便壺使用後用清水洗刷2次,壺內不能留有餘液;
(5)各種護理、生活垃圾及剩飯菜腐壞水果及時清理,不能長時間存於垃圾桶內;
(6)長者所用毛巾定期漂洗、消毒;
(7)對長者輪椅每天擦洗,甚至是隨時擦洗;
(8)衣櫃經常開門通風或放置樟腦丸去除異味;
(9)對使用外用葯物的長者要及時晾曬衣被,開窗通風;
(10)對衛生間的衛生徹底清理,也可將清涼油或風油精開蓋放置角落處,即可除臭也可驅蚊;
(11)房間每天熏醋殺菌消毒。
3、 監督評比措施
(1)每天對房間不定時檢查;
(2)對長者衣物、床單、床墊、褥子做到先看後聞,檢查是否有異味、體味;
(3)對衣櫃內的衣物隨意抽查如仍有異味,立即重新清洗晾曬,連續跟蹤三天檢查如還有異味要求衣櫃內的所有衣物全部送洗衣房清洗,晾曬直至無異味;
(4)對衛生間的臭味跟蹤檢查,連續三天如仍有異味,給予嚴厲批評;
(5)對長者的床單元隨時抽查,做到一摸、二看、三聞;
祛除異味小妙招
1、 可以放些洋蔥、(干)茶葉,紫外線消毒。其實味源主要就是病人的大小便,最主要的肯定就是勤換。
(1)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把陳設清潔衛生做好;
(2)老人大小便後勤換勤洗;
(3)萊蘇水消毒;
(4)紫外線消毒;
(5)廁所內垃圾及時處理,並放一些鮮花、茶葉等物品去味。
2、 泡干茶葉 ,好像喝完的茶葉也能去異味。晨通風要及時,拖把清洗要徹底,起床後,吃飯後,排便後及時處理。
3、 拖把一定要買好的吸水的,質量差的用久了味道特難聞還除不掉,需加鹼粉洗。
4、 最原始的辦法就是用熱水稀釋火鹼水,清洗衛生間。就拿洗衣服來說,我們衣服分類分護理組,必須漂洗干凈,衣服就沒異味了。
5、 其實老人身上都有味道,他們生活的床上,凳子上,輪椅上都需要清洗。如給老人洗澡的同時,必須更換床上用品。用洗衣服的洗衣水加點熱水,沖進馬桶內,整個衛生間只有洗衣粉味道。(注意:84消毒液和潔廁靈千萬不能調和使用。)
6、 衛生間異味關鍵點:水池、地面、馬桶、1米以下的牆面。衛生間可以放一些醋,可以幫助清除異味。老人房間,做完衛生後,用花露水與水稀釋後,用洗干凈的拖把拖一遍地,立刻屋內沒有異味。此法也可以擦涼席。
7、 使用小蘇打水擦拭身體會使得身體更清爽。如果需要,更換的干凈的內衣褲和睡衣等可以噴一層除臭劑之後乾燥保存。
Ⅷ 2040年我國60歲以上老人將達4.2億,晚年生活質量又該如何保障
我覺得整個社會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養老保障措施,有效保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如果老年人口的數量越來越多的話,這個現象不僅會加劇整個社會的養老負擔,同時也會加大年輕人的社會負擔。對於老年人群體來說,因為老年人身體本身並沒有相應的勞動能力,有些老年人甚至會有一些基礎疾病,所以我們首先需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物質生活,同時也需要想辦法保障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建立更多適合老年人的產業,特別是關於護理行業和服務行業來說,幾乎所有的行業都需要進一步關注到了兩人的基本需求。特別是對於那些老年人群體比較多的城市來說,相關城市的公共設施也需要考慮到老年人的使用情況。
Ⅸ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有哪些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1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第五條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應當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維護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
第六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委託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機構。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為養老機構提供捐贈和志願服務。
第八條 鼓勵養老機構加入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第二章 備案辦理
第九條 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第十一條 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並對真實性負責。
備案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養老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信息等;
(二)服務場所權屬;
(三)養老床位數量;
(四)服務設施面積;
(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上備案。
第十二條 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
第十三條 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變更服務場所權屬、養老床位數量、服務設施面積等事項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
養老機構在原備案機關轄區內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原備案民政部門辦理變更備案。營利性養老機構跨原備案機關轄區變更服務場所的,應當及時向變更後的服務場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備案事項及流程、材料清單等信息。
民政部門應當依託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機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第三章 服務規范
第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入院評估制度,對老年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照料護理等級。
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照料護理等級的,養老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評估。
養老機構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應當經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服務協議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養老機構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聯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緊急聯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三)照料護理等級和服務內容、服務方式;
(四)收費標准和費用支付方式;
(五)服務期限和場所;
(六)協議變更、解除與終止的條件;
(七)暫停或者終止服務時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九)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 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第四章 運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制定服務標准和工作流程,並予以公開。
第二十六條 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並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定期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
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康復、消防等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養老機構應當加強對養老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健全體現職業技能等級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照其登記類型、經營性質、運營方式、設施設備條件、管理水平、服務質量、照料護理等級等因素合理確定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價格管理有關規定。
養老機構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類服務項目收費標准和收費依據,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八條 養老機構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養老機構應當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並妥善保管視頻監控記錄。
第二十九條 養老機構內設食堂的,應當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並依法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養老機構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供餐單位訂購,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第三十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消防工作責任制,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定期檢測、維修,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訓。
養老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養老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報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第三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依法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突發事件發生後,養老機構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處置措施,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職責分工向有關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務協議等相關資料。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於服務協議期滿後五年。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護老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
第三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使用捐贈、資助。
鼓勵養老機構為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在機構內開展服務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降低機構運營風險。
第三十五條 養老機構因變更或者終止等原因暫停、終止服務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前書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並書面告知民政部門。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養老機構應當根據服務協議約定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協商確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門應當為養老機構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幫助。
養老機構終止服務後,應當依法清算並辦理注銷登記。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及時依法予以處理並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七條 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養老機構和個人了解情況;
(二)進入涉嫌違法的養老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三)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
民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對民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養老機構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第三十八條 對已經備案的養老機構,備案民政部門應當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核實備案信息;對未備案的養老機構,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現場檢查,並督促及時備案。
民政部門應當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於一次的現場檢查。
第三十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採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方式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民政部門應當結合養老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嚴管和懲戒。
第四十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養老機構非法集資的防範、監測和預警工作,發現養老機構涉嫌非法集資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條 民政部門應當定期開展養老服務行業統計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及時准確報送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聽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其對養老機構服務和運營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四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暢通對養老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
第四十五條 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並配合做好查處工作。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養老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的;
(二)未與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簽訂服務協議,或者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服務的;
(三)未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准提供服務的;
(四)工作人員的資格不符合規定的;
(五)利用養老機構的房屋、場地、設施開展與養老服務宗旨無關的活動的;
(六)未依照本辦法規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
(七)歧視、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行為的;
(八)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民政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真實材料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民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對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管理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發布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Ⅹ 養老院怎樣管理
一、充分認識加強養老服務標准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養老服務需求迅速增長、養老服務消費市場亟待繁榮。行業標准和市場規范是推進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基石,是更好地提供為老服務、加強行業管理的准則和依據。加快行業標准化建設事關行業健康發展和廣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關系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長遠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的重要內容,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和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級有關部門要將標准化建設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方面,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採取有力措施,加緊制定完善養老服務標准,開展服務質量評估和服務行為監管,健全市場規范,促進養老服務業標准化、規范化發展。
二、總體要求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各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宏觀指導和政策協調,加大引導和扶持力度,推動研究編制養老服務標准化建設規劃,加強標准研究、制修訂和宣傳貫徹,推動養老服務標准在全社會得到廣泛認同和普遍實施。積極推進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切實發揮在標准化工作中的規范和引領作用。
2。堅持突出重點。要以滿足老年人服務需求,保障其合法權益為重點,著眼於養老服務標准化建設工作的整體性和協調性。要加強基礎通用標准研究制定,優先制定和實施老年人服務需求評估、服務規范、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服務質量監管和等級評定、養老服務安全管理等標准。
3。堅持市場導向。要密切與市場的聯系、體現行業特點,及時反映養老服務市場的需求和變化,增強標準的市場適用性,更好地為養老服務業的市場主體提供服務,為市場准入和規范市場秩序提供技術支撐。充分發揮企業和行業組織在標准需求、投入、制定和應用中的積極作用,支持企業加強標准化工作,鼓勵企業制定聯盟標准。
4。堅持注重實效。堅持標准實施與規范市場行為相結合,提升服務質量水平,維護老年人、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完善標准評價體系,通過對實施效果的評價,不斷總結推廣實施標準的方法經驗。要將創建產品服務品牌、提高服務質量滿意度作為衡量實施效果的重要指標,引導養老服務業向標准化、優質化和品牌化方向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運行機制。養老服務標准化工作涉及領域多、覆蓋面廣,要按照國家標准管理的有關法律政策要求,充分發揮各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科研機構以及社會研究力量,建立統籌協調、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規范的標准計劃立項、起草、審查和發布程序,以及公開透明、協調一致的管理體制。要進一步加強全國社會福利服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建設,提高其標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和鼓勵各相關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分工協作、密切配合。要鼓勵行業組織、科研機構、養老機構和相關企業參與國家和行業標准制訂工作,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攜手開展標准化工作的格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進一步做好規范市場秩序工作,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二)推進標准化試點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標准委等部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准化試點細則(試行)》(國標委服務聯〔2013〕61號),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關於開展綜合改革試點的有關要求,按照由試點到示範的工作安排,扎實推進養老服務標准化試點示範建設。爭取通過兩至三年的時間,在養老服務領域形成一批具有輻射作用和推廣價值的標准化建設試點示範地區和試點示範機構,為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業標准化建設提供經驗借鑒與示範引領。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試點工作出現的問題,完善相關措施,總結和推廣試點的典型經驗,逐步形成以人為本、誠實守信、管理規范、優質發展的養老服務市場秩序,提升養老服務業的規模和效益。
(三)加強人才和信息化建設。各地要大力開展養老服務標准化的教育培訓工作,分層次培養行業組織、養老機構、養老服務組織、骨幹企業中的技術人員,使其成為標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要重點培養基層標准化管理人員,積極組織一批結構合理、德才兼備的養老服務標准化專家和研究團隊,為養老服務業標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要探索建立標准化信息共享及服務機制,搭建標准化信息公共服務及工作平台,為各級有關部門、標准化技術委員會、企業以及利益相關方提供信息互通及資源共享的渠道,提升標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