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年卡年審在手機上怎麼操作
線上參加老年卡年審,必須是已持有「綠城通老年卡」「綠城通居住證-老年卡」的鄭州市居民;首先手機具有「NFC」功能,下載「綠城通行」APP並完成實名制注冊,進入「老年卡年審」模塊,按照提示自助操作完成老年卡年審。
不會網上操作的市民也不用著急,6月1日起可持本人老年卡及相關證件到綠城通客服中心進行年審。
問題解析:
有些老年朋友在成功繳納「年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後未進行後續年審寫卡操作。為了避免因該種情況造成五月份老年卡無法正常使用,請老年朋友確認本人老年卡是否全部完成了老年卡年審流程。
② 老年人公交卡怎樣進行年檢
老年人公交卡怎樣進行年檢?
不同地區老年人公交卡年檢地點不同,一般老年人公家卡年檢需要到當地公交公司可以進行老年卡年檢,年檢需要攜帶老年證,愛心卡,及身份證,需要收取25元的年檢費。
不同地區年檢地方不一樣,一般都是到當地公交公司進行年檢,有的地方可以到公交卡充值點進行年檢。具體要看本地的政策,以河南省為例:辦理過老年卡的老年人,須交老年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乘車意外傷害保險費10元,由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社區集中登記造冊,預約辦理年審。如果本次需年審的老年卡丟失或損壞,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及補卡費辦理補卡手續後,再將補辦的老年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乘車意外傷害保險費10元交由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社區集中進行年審。
這個的話應該帶著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公交總公司的去辦理。
③ 老年卡年審在手機上怎麼操作
鄭州老年卡年審在手機上操作的前提是:確保手機支持NFC功能。以榮耀10手機,綠城通2.5.0為例,可參考以下步驟來操作:
1、打開綠城通行的應用,點擊我的選項。
④ 廣西人社微信公眾號怎麼在手機上幫老人年審社保卡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1、首先,在手機上找到微信,並且點擊打開微信。
⑤ 老年乘車卡怎樣年審
一、老年乘車卡怎樣年審
1、老年乘車卡年審如下:
(1)老年乘車卡年審,須交老年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乘車意外傷害保險費,由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社區集中登記造冊,預約辦理年審;
(2)按照老年人免費乘車證的條件,凡年齡在70歲以上,能獨立乘車的70歲以上老人,均可辦理;
(3)如果本次需年審的老年卡丟失或損壞,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及補卡費到充值中心辦理補卡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優待老年人的辦法,逐步提高優待水平。
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老年人及時、便利地領取養老金、結算醫療費和享受其他物質幫助提供條件。
二、老年人乘車卡年審在哪些地方
1、不同地區老年人公交卡年檢地點不同,一般老年人公交卡年檢需要到當地公交公司可以進行老年卡年檢,年檢需要攜帶老年證,愛心卡,及身份證,需要收取25元的年檢費;
2、不同地區年檢地方不一樣,一般都是到當地公交公司進行年檢,有的地方可以到公交卡充值點進行年檢。
⑥ 老年人公交卡怎樣進行年檢
到當地公交公司可以進行老年卡年檢,年檢需要攜帶老年證,愛心卡,及身份證,需要收取25元的年檢費。
不同地區年檢地方不一樣,一般都是到當地公交公司進行年檢,有的地方可以到公交卡充值點進行年檢。具體要看本地的政策。老年人公交卡辦卡條件:老年公交IC卡,須攜帶本人戶口簿及相符合的身份證原件、兩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二代身份證彩照也可)、10元乘車意外傷害保險費,到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社區居委會集中登記造冊後統一辦理。滿足年齡要求、長期在該城居住的外地老人辦卡,除身份證原件、兩張2寸彩照和10元保險費外,還需要由社區居委會開具長期居住證明。之前已辦理過的老年公交IC卡,除今年六七月間新辦和年審過的,都需要辦理年審。老年人須要攜帶原IC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保險費10元,到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或社區居委會登記造冊後,集中辦理。若到期年審的老年公交IC卡丟失,則須持本人身份證、一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及12.5元,到IC卡充值中心辦理補卡手續,然後再將補辦新卡交由單位離休幹部管理部門或社區居委會集中年審。
⑦ 老年人公交卡怎麼年審
老年人公交卡年審可以由老年人到窗口進行年審,也有一些地方的可以用手機APP年審。
⑧ 老年卡年審在手機上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1、在「支付寶」APP首頁中點擊「更多」選項,進入全部應用界面;2.然後需要在應用界面里找到「城市服務」,點擊進入;3.請選擇自己的社保年審所在城市,點擊選中「政務」項目欄;4.點擊進入「社保年審」功能,即可進入支付寶「社保年審」操作界面;進入「社保年審」操作界面後,根據APP中的提示操作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