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年人同居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老年人重新建立婚姻關系的,也應依法進行婚姻登記手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的,婚姻關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同居協議書對婚姻關系的約定內容是無效的。但對財產和債務等依法進行的約定是有效的。
B. 70歲老年人居住在一起算同居嗎
都70了,應該是老來相互照應啊。算不算同居已經沒有意義了。
C. 老年人同居需要什麼協議
如果雙方都單身的話、而且自願的情況下、不受什麼法律限制!所以說不需要什麼協議!望採納
D. 老年人同居那條規定是合法的
沒有規定違法,每個人有自己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只要不觸及到法律,那就不違法。也沒說合法,還是那句話,是個人的權利。
E. 老年人同居,每月付給女方六百元,時間長了還能算是事實婚姻么
1994年之後不存在事實婚姻的說法,如果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在一起生活,屬於同居行為,可以協商解除同居關系,如果在子女撫養或者財產分割方面存在爭議,可以起訴解決,要求解除同居關系。
F.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老人同居不結婚
成年人的婚姻,不僅是有愛情就可以,這么簡單的,還摻雜著很多的人情和現實利益,老年的半路夫妻都有各自的私心和不得已。
子女的強烈反對。對於已經成年的子女而言,很難接受原本屬於自己的家庭中,突然出現了一個陌生人,而且還是個長輩,甚至要讓自己開口叫對方爸爸媽媽。這會讓孩子感覺家被搶走了,由此生出強烈的排斥感。而且也擔心對方圖謀不軌,自己家的財產被剝奪侵佔。所以當父母提出再婚的想法,他們會一口否決,甚至言語惡劣的指責老人“為老不尊”,用“以後不給你養老”“斷絕親子關系”這樣的話來威脅。而在老人心裡,即使再感覺和對方聊的來,可終究還是子女的地位重要,最後只能無奈妥協了。
人到了這個年紀,無論是同居還是再婚,都要喝家裡人商量好,自己感覺過的開心自在就夠了。
G. 老年人同居後的財產如何保護
最好用書面協議方式約定財產歸屬。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男女,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約定,則認定為共有,在同居關系解除時,根據一般共有的原則處理,同時依據照顧婦女、兒童和無過錯方的原則。
H. 70歲老人愛同居對壽命有沒有關系
參考下歷代好色的帝王將相,各種大補食材滋潤著,長壽的有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