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機構養老項目建設的背景與意義
新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從50年代初建立和發展的,其面對的主要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部分內容還涉及到城鎮居民。
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簡稱勞保條例)。條例對保險費的徵集及管理和支配、保險項目及標准、保險實施范圍、執行和監督都進行了明確規定。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由財政支付、財政部和人事部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企業支付、全國總工會管理。由於當時達到退休條件的老人很少,繳費率(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占月工資的比例)僅為 3%,養老金工資替代率(相當於某基期職工工資的比例)為50%~70%。後來對條例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實施范圍,提高了若干待遇,但基本格局一直保持到60年代。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勞動保險制度是以單獨的法規確立的。1955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等4個文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與企業職工根據上述條例享受的大體相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制度也是在50年代建立的。1952年公布的《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辦法》、《各級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在患病期間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使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得到了較好的醫療保障,其醫療保險的范圍比《勞保條例》較廣,待遇也稍優厚。此後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險也有相應的完善。到60年代中期,中國已經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一套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醫療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社會保障制度受到嚴重干擾和破壞。社會保險工作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社會保險金的徵集管理和調劑使用制度被停止,國營企業一律停止提取勞動保險金,退休金、醫療費和其他勞保開支改在營業外列支,使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不但使職工失去了保障,也給負擔過重的企業的經營發展施加了沉重的壓力。
在「文化大革命」以後,中國進入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時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頒布,對從事危險工作的工人退休條件有所放寬,鼓勵提前退休。養老金替代率提高到 60%~75%。繳費率從1978年的2.8%增加到1985年的10.6%。
到80年代中期,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的社會保障系統。由企業負責資金的籌集、發放和管理,屬典型的受益基準制,保障水平較高,其覆蓋面主要是國有企業。
值得指出的是,直到90年代中期,改革主要針對企業職工養老制度和公費醫療制度進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變化不大。
隨著國民經濟體制的變化,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必然。各地進行了大量的試點,獲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相關的理論研究和策略探討也為新體制的設計提供了可貴的意見。
1986年《國務院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范圍擴大到勞動合同制工人,其費用來源是企業和個人繳費,企業繳費率15%(包括醫療、喪葬、撫恤等),個人交納標准工資的3%以下,並開始在縣、市級實行統籌。1991年全國96%的市縣實行了養老保險統籌,標志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入了實質性階段。
中國部分地區在社會保障改革方面走在前面,一些國有企業在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從80年代初已經試行社會統籌的方法,一些地區已經取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如上海市的養老保險改革始於1993年,現在已覆蓋了國營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機關事業單位,覆蓋面達到97%(上海市勞動局,1997)。
一些行業的養老保險改革也已經啟動,如煤炭行業從1995年起,開展省級統籌,1996年實行全國全行業統籌調劑。煤炭行業進入統籌的有286家企業,在冊職工327萬人,離退休人員120萬人,養老金占工資總額的29%,是全國第一困難行業。實行統帳結合後,退休人員能夠按時足額領到養老金,維持了社會穩定,對在職職工而言,解決了後顧之憂,提高了生產積極性。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有力地保證和促進了企業改革(朱登山 1996)。
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建議》,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公平和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管理體制集中統一、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建立起適用於各類企業和個體勞動者的、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資金的社會保險制度。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進入90年代以後把在全國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放在優先位置。199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決定》,1993年國務院發布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4年國家體改委發布了《關於職工醫療制度改革的試點意見》。
B. 國家重視養老的意義
法律分析:我國政府重視發展養老事業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這是由我國的國家性質和政府性質決定的;
2、體現了我國政府的宗旨、工作的基本原則,做到了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
3、是政府切實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重視養老事業有利於樹立政府權威,促進社會和諧;
4、有利於維護了人民群眾的權利和切身利益,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法律依據:《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服務,黨的十八大以來,出台了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等政策措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總的看,養老服務市場活力尚未充分激發,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依然存在,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尚未有效滿足。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對養老服務工作的部署,為打通「堵點」,消除「痛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強化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並重的服務管理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C. 請問醫養結合機構有什麼意義呢
「醫養結合」就是把專業的醫療技術檢查和先進設備與康復訓練、日常學習、日常飲食、生活養老等專業相融合。以醫療為保障,以康復為支撐,邊醫邊養、綜合治療。從技術上盡可能的實現疾病轉歸,病人的各項功能得到保持或恢復,其中,「醫」主要就是重大疾病早期識別、必要的檢查、治療、康復訓練,包括有關疾病轉歸、評估觀察、有關檢查、功能康復、診療護理、重大疾病早期干預以及臨終關懷等醫療技術上的服務。「養」包括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護理、用葯和安全、日常飲食照護、功能訓練、日常學習、日常活動、危重生命體征、身體狀況分析、體重營養定期監測等服務。利用「醫養學一體化」的發展模式,就是把大病早期識別干預、大病早期康復訓練、日常生活、養護療養、日常學習、護理等綜為一科。醫養結合是人類醫療改革創新中的重點康復工程,是一種切實可行的醫療改革新模式。
D. 養老機構的作用
法律分析: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養老機構應當根據需要為老年人提供情緒疏導、心理咨詢、危機干預等精神慰藉服務。
第二十二條 養老機構應當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養老機構開展文化、教育、體育、娛樂活動時,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提供便利,為老年人聯系家庭成員提供幫助。
第二十四條 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
E. 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的區別
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的區別如下:
1、兩個概念不同。 社區養老不是家庭養老,而是社區里在家養老,社區養老不是社會養老,是機構養老服務引入社區,實施社區在家養老,吸收了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模式的優勢和可操作性,將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與社區集中結合起來;
2、兩種服務不同。社區養老服務通過政府支持、社會參與和市場運作,逐步建立以養老家庭為核心、社區服務為基礎、專業服務為基礎的服務體系,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娛樂。居家養老的主要服務是生活護理、醫療服務和精神護理服務;
3、兩者的特點不同。社區養老的特點是,讓老年人住在自己家裡,在他們繼續得到家人照顧的同時,相關的服務機構和社區的人們為老年人提供現場服務或照顧服務。居家養老的特點是系統由「家庭養老平台」和智能終端組成,智能終端通過有線或無線終端與老年人尋呼機相連;
4、兩者的服務對象不同。居家養老主要由政府購買服務驅動,其服務對象僅限於小范圍,「三無」老人,其費用主要由政府承擔。一些地方鼓勵老年人購買自己的服務,政府給予適當補貼。而社區養老主要針對社區中的老年人,或者獨自在家的老年人等;
5、兩種服務的內容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F. 養老保險的理論意義
養老金雙軌制,最大的弊病是損害社會公平。近一兩年來,關於國家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存在多少資金「缺口」的話題不斷引發學界的爭論。比較主流的觀點認為,即使養老金賬戶現在收支相抵略有盈餘,但依據中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可以推算出,未來數年將不可避免地出現非常大的「缺口」。學界認為,這個「缺口」主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填充,一是劃撥國有資產進去,二是延遲職工退休。
上述兩種辦法,前者非常容易得到社會認可,但後一個卻極其容易引起社會的不安以及公眾的反對。延遲退休,從理論上看,確實是一個減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的好辦法。但在現實的國情下,這個辦法的社會成本太高,是下下策。在其他辦法還沒有最大程度的利用時,這一辦法不能輕易推行。
養老金「雙軌制」被打破的消息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據報道,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執行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方案,已經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這意味著,備受詬病的養老金「雙軌制」即將寫入歷史。
養老金雙軌制,最大的弊病是損害社會公平。近一兩年來,關於國家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存在多少資金「缺口」的話題不斷引發學界的爭論。比較主流的觀點認為,即使養老金賬戶現在收支相抵略有盈餘,但依據中國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可以推算出,未來數年將不可避免地出現非常大的「缺口」。學界認為,這個「缺口」主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填充,一是劃撥國有資產進去,二是延遲職工退休。
上述兩種辦法,前者非常容易得到社會認可,但後一個卻極其容易引起社會的不安以及公眾的反對。延遲退休,從理論上看,確實是一個減緩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的好辦法。但在現實的國情下,這個辦法的社會成本太高,是下下策。在其他辦法還沒有最大程度的利用時,這一辦法不能輕易推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請問醫養結合機構有什麼意義呢
1)一定程度上解決家庭養老問題,滿足高齡老年人養老需求
在傳統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的背景下,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模式對高齡老人的養老模式進行了有效補充。
2)滿足高齡老人的醫護需求,緩解看病難問題
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模式改變了傳統意義上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相互分離、相互獨立的局面,解決了高齡老人如何就醫的大問題。
3)有利於高齡老人身體和心理同時健康發展
由於大型醫院醫療資源的稀缺性,高齡老人在醫院無法得到完善的照顧,即使身體慢慢恢復,心理上也難以得到呵護和安慰。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服務模式的實施,不僅可以讓高齡老人足不出戶就享受到醫療服務,也能讓他們得到長期的檢查和照顧,使其沒有後顧之憂地安享晚年,有利於高齡老人身體和心理同時健康發展。
4)減輕大醫院就醫壓力,調動基層醫療資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大型醫院由於自身優越的醫療資源更容易吸引患者就醫,這就容易導致中小型醫院發展受阻、大型醫院壓力增大的惡性循環。「醫養結合」 機構養老模式的推行,減少了高齡老人在大醫院就醫的頻率,降低了大醫院的就醫壓力,充分調動了基層醫療資源,能促進基層醫療的發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H. 醫養結合目的及意義
醫養結合」就是指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結合,實現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醫」包括醫療康復保健服務,具體有醫療服務、健康咨詢服務、健康檢查服務、疾病診治和護理服務、大病康復服務以及臨終關懷服務等;「養」包括的生活照護服務、精神心理服務、文化活動服務。利用「醫養一體化」的發展模式,集醫療、康復、養生、養老等為一體,把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首要位置,將養老機構和醫院的功能相結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復關懷融為一體的新型模式。
中文名
醫養結合
外文名
Combination of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解釋
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結合
意義
實現社會資源利用的最大化
試點單位
兩批共90個國家級試點單位
概念的形成
隨著我國現階段老齡化社會「未富先老」矛盾重重,由於一些「老年病」的常發、易發和突發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療和看護問題困擾著千家萬戶。而現狀卻是——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互相獨立、自成系統,養老院不方便就醫,醫院里又不能養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經常往返家庭、醫院和養老機構之間,既耽誤治療,也增加了家屬負擔。醫療和養老的分離,也致使許多患病老人把醫院當成養老院,成了「常住戶」。「老人『押床』加劇了醫療資源的緊張,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進來。
項目推進
2016年6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民政部發布了《關於確定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於9月發布了《關於確定第二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的通知》,文中確定了以北京市東城區等50個市(區)作為第一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以北京市朝陽區等40個市(區)作為第二批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單位。並明確了試點單位應盡快建立相關機制,全面落實醫養結合工作重點任務,確保試點取得積極進展,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2018年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發展養老產業、推進醫養結合,提高老有所養質量。要求簡化醫養結合機構設立流程,實行『一個窗口』辦理,由相關部門集體辦公、並聯審批,不能再讓市場主體跑來跑去。強化支持政策落實,促進現有醫療衛生和養老機構合作,發揮互補優勢。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促進農村和社區醫養結合,建立村醫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服務模式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不少養老機構開始以發展「醫養結合」為核心的服務模式。比如:以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以養為主」為核心的健康養老專業服務,為長者提供持續的日常保健、健康促進、中醫康復、養老護理及其他生活便利服務,秉承「尊重、朴誠、平等」的核心價值觀,為住戶提供個性化的專業服務,為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高品質的「醫養結合」服務
2019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同時宣布將快速、持續推進「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計劃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養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
I. 什麼是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以養抄老機構為主襲導,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集中居住場所,滿足老年人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文化活動等方面需要的養老模式。
益養老介紹,其他養老術語:
居家養老:以家庭為場所,以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為主要服務內容的養老模式。
社區養老:以社區為依託,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務的養老模式。
養老服務專用系統:針對老年人生理及心理特點,滿足老年人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文化活動等方面專項需要的控制或信息應用系統。
養老服務綜合管理系統:將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統、信息應用系統整合集成,實現各智能化子系統信息共享、養老業務協同和高效智能化管理的綜合系統。
J. 機構養老有什麼優勢
老年人入住機構養老機構,集中供養,集中居住,由養老機構提供日回常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答的養老服務,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子女的負擔,還可以避免因生活習慣等問題而引發長者與子女的沖突。其次,這種養老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將家庭的養老風險分散,實現集體成員養老資源的共濟和共享,在一定范圍內使得風險得到化解。不過,選擇養老機構是一定要謹慎仔細,以基本的護理人員的護理經驗、先進舒適的環境設施和豐富的吃喝玩樂為標准,深圳共享之家還不錯,值得去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