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辦養老院國家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土地、車船的房產稅,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二、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根據其設施條件,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敬老院,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
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四、福利性、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
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
法律依據: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十九中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六十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貳』 私人辦養老院國家會有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內。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容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2)養老機構有什麼稅收優惠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權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叄』 國家對養老院收費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肆』 養老稅收優惠政策
1、【面向對象】
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依託固定場所設施,採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增值稅:提供社區養老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契稅:承受房屋、土地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免徵契稅。
房產稅: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其他: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於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面向對象】
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
增值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於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對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養老基金託管機構從事養老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印花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運用養老基金買賣證券應繳納的印花稅實行先征後返;養老基金持有的證券,在養老基金證券賬戶之間的劃撥過戶,不屬於印花稅的徵收范圍,不徵收印花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管理的養老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徵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5號)
3、【面向對象】
企事業單位
企業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二、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三十五條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27號)
企業所得稅:
一、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其它:
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4、【面向對象】
個人
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作為專項扣除從納稅義務人的收入額中扣除。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個人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伍』 養老院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
符合非營利性組織條件的老年服務機構,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其他老年服務機構,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其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暫免徵收養老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陸』 國家對社會化養老服務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回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答用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等現行稅收政策在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方面都對養老服務機構給予了一定優惠。包括對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院佔用耕地的免徵耕地佔用稅等等。
『柒』 營利性養老院稅收優惠政策
一、 正面回答
營業稅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由民政部門審核批准,並核發《北京市養老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老年服務機構及核發《社區服務設施證書》的社區服務中心的老年服務中心(含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場所),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分析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比如,免除其應繳的全部或部分稅款,或者按照其繳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給予返還等,從而減輕其稅收負擔。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利用稅收調節經濟的具體手段,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區、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的影響有哪些?
稅收優惠政策是國家干預經濟的重要手段之,是國家為了配合其在一定時期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目標。利用稅收制度,按照預定的目的,在稅收方面相應給予某些資產,活動、組織形式優惠待遇的條款,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及其某些活動。這些條款的基本意圖就是要鼓勵特定資本的形成與積累。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成本,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企業預期收益。
『捌』 養老院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非營利性組織條件並取得免稅資格認定的養老機構,取得屬於免稅范圍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