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中國老年保健協會,英文名稱:China Elder Health Care Association (簡稱:CEHC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從事老年保健的各方面專家、學者,熱心老年保健工作的有識之士,保健品的生產及經營企業、科研機構,老年疾病防治機構,自願結合組成的全國性、綜合性、多學科、非盈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老年保健事業的發展。發揮協會優勢,團結和組織專家、學者、企業和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老年保健、疾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本協會在衛生部和民政部領導下,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心全意為全社會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服務,努力創造老有所為社會環境。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國家衛生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中國,北京。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學術研究、信息交流、業務培訓、國際合作、咨詢服務、會議展覽、醫療保健、健康教育、項目推廣、興辦實體。
一、組織和動員各種力量向社會進行老年保健、疾病防治的科普宣傳。
二、組織醫療保健專家、科研工作者、老年病防治機構。為老年人和保健機構提供技術和咨詢服務,同時開展老年保健養生、老年病研究。
三、開展各種培訓活動,提高老年保健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增強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識和保健能力。
四、開展國內、國際老年保健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國內外老年保健生產企業、科研機構、社會團體及專家學者取得廣泛聯系,搭建老年保健信息網路平台,為全社會老年事業服務。
五、開展國際合作,與國際相關機構建立聯系,組織有關專家、學者進行考察和交流,廣泛開展合作推薦我國傳統養生保健理念、保健食品及用品。
六、開發為滿足老年人特殊要求的老年用品市場而興辦相關實體。
七、接受政府委託和政府主管部門支持的項目,並在其指導下,將其從局部向全社會推廣,使其受惠老年群眾更加廣泛。
八、整合社會資源,創辦具有中國傳統養生保健及醫特色療的專門機構,為老年人醫療康復服務。
九、承辦會議及展覽,總結交流,學術研究成果和工作經驗,協助老齡產業開展推廣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分為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團體會員應是與老年保健事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願意參加本協會活動,支持本協會工作的,均可申請成為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辦公室發給會員證;
四、各省(市)老年保健協會應是本協會當然團體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理事如一年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會議和活動,常務理事如半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或連續二次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應視為自動退出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過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在國家政策許可范圍內,可在境外聘請榮譽副會長和榮譽理事;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職的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隨時召開。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工作;
檢查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提名副會長人選,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處理本協會的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包括本協會辦事機構幹部的獎懲、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務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0年7月1日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已在社團整頓期間報民政部核准,2001年3月17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統一設計、製作會員證、會徽。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2.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的業務范圍
學術研來究、信息交流、業務自培訓、國際合作、咨詢服務、展覽展示、醫療保健、健康教育、項目推廣、興辦實體。
協會開展健康產品推廣工程,向社會推薦有利健康的相關產品。
協會下設專家委員會、企業理事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若干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隸屬的辦事機構。
協會主管、主辦《養生大世界》雜志,目前已由月刊改為半月刊,受到社會的關注和歡迎。
協會發展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歡迎熱心老年保健事業的人士積極加入本協會,為老年保健事業發展做貢獻。
3. 中國保健協會的組織章程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為中國保健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英文名稱是CHINA HEALTH CARE ASSOCIATION,縮寫為CHC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全國從事醫療衛生、養生保健等健康產業的生產經營、科研開發單位及健康相關領域的企業家、科技專家自願組成的群眾性行業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在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基礎上,團結和組織全國保健行業的工作者,大力推動保健產業的發展;加強與國外保健產業的交流與合作;提高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支持新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服務於政府、企業和消費者,積極推進中國保健產業的振興和名牌戰略的實施,為我國乃至世界保健產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自覺接受其業務指導和執法監督;本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同時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包括:
3.創辦刊物,開展咨詢;4.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
5.經政府部門同意,參與質量管理和監督工作;
6.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7.受委託組織科技成果評價、鑒定和推廣應用;
8.開展國內外有關保健技術的交流與合作;
;
10.反映會員要求,協調會員關系,維護其合法權益;
14.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等。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凡生產經營、研究開發健康相關產品的企業、事業單位(如保健食品、功能飲料、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化妝品、涉水產品、消毒產品等),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一)擁護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秘書處討論通過報理事長批准;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要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三)享受本協會提供的各項咨詢服務的權利;
(四)對本協會給予的紀律處分有聽證、陳述和申訴的權利;
(五)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活動並優先獲得本協會服務的權利;
(六)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會員入會實行注冊制。會員申請加入本協會時,應當按照本協會的要求進行登記注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和行業規范;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按規定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和咨詢管理服務費;
(七)服從本協會的監督與管理,接受本協會的檢查與協調;
(八)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單位設會員代表一名,代表其在本協會履行職責。會員代表應當是會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會員單位更換會員代表,須向本協會書面報告,經秘書處討論通過報理事長批准,繼任會員代表可以繼任該會員在本協會的職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如果一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秘書處討論提交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發生合並、分立、終止等情形的,其會員資格相應變更或終止。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衛生部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經民主協商選舉產生。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更換增補理事的,由推薦單位提出,常務理事會討論批准。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審議批准內部管理制度;
七、進行表彰和獎勵活動;
八、行業內的重大決策;
九、對會員違反本協會紀律和損害本協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設立秘書處機關,下設若干專職部門,在理事會領導下,為理事、會員提供服務,並組織開展各項業務工作,必要時根據企業和社會需求,及時開發新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原則上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緊急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決定副秘書長和本協會各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九條
為使本協會能充分代錶行業的意志,充分體現為企業服務的原則,常務理事、副 理事長中的企業代表應占總數的70%以上。
第三十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長或理事長指定人為社團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設秘書處,由專職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及各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秘書處為本協會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完成本協會的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落實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的重要文件;
四、組織擬定並實施內部管理制度;協調各部門、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五、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部門、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經濟機構負責人、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七、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5年。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資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政府資助、社會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會費的收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四十條
本協會配備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與繼任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國家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衛生部與民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與挪用。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根據本協會經濟狀況和個人貢獻,參照國家企事業單位或國際慣例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秘書處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
章程修改
第四十六條
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衛生部審查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終止條款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衛生部審查同意。
第五十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衛生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衛生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註:本章程已經民政部核准並經國務院審定。
4. 養老協會是有國家衛健委和人力資源局同社會保障局合力監管的一個協會嗎養老協會是有國家衛健委和人力資
摘要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
5. 中國保健協會是什麼組織
中國保健協會是由中國健康產業內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業為核心組成的行業機構,是真正由企業自己當家作主維護行業自身權益的組織。
中國保健協會將堅持「服務政府、服務企業、服務消費者」的宗旨,致力於健康產業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在法律規范、產品研發、市場管理、行業自律及標准化建設等各個方面為中國的健康產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成為代錶行業公信力的權威機構。
協會的業務范圍包括:
1.開展行業、市場調查,研究本行業國內外發展情況,分析行業形勢,提出行業發展和技術進步規劃或預測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 接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與本行業相關的展覽、論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表彰和獎勵等活動;組織人才、技術、職業培訓、開展咨詢;依照有關規定創辦刊物。
3. 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4. 接受委託組織開展行業信用等級評價及維護行業信譽等工作。
5.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科技成果評價、鑒定和推廣應用。
6. 中國老年健康促進會是什麼組織機構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國家衛生部主管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於1995年成立。會長由衛生部原部長錢信忠同志擔任。2001年3月17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 選舉並報請主管部門批准由李深任會長(法定代表人), 耿精忠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本協會是由一批從事老年保健事業的醫學保健專家、學者、熱心老年保健工作的社會活動家、企業家和有識之士組成。協會的宗旨是: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全心全意為全社會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務。
協會本著「以人為本,誠信至上」的原則,樹立服務意識、發展意識、協作意識和品牌意識,通過長期的不懈努力,把協會辦成知名社會團體。
協會的會徽:以三片綠色銀杏葉為主題,象徵健康與長壽,人與自然的和諧,也代表著老年保健事業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協會的任務:
(一)宣傳、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向廣大中老年朋友宣傳常見疾病的防治知識。
(二)培訓保健及疾病防治專業人才和工作者。開展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和老年保健工作的調查與研究,為有關部門提供製定政策的依據;開展學術交流,興辦科普報刊,出版有關書籍。
(三)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四)舉辦各種展覽會,協助企業推廣高質量、高科技的保健品、醫療保健器械。
(五)興辦實體。
(六)開展一切有利於中老年朋友身心健康的活動。
協會的業務范圍:
學術研究、信息交流、業務培訓、國際合作、咨詢服務、展覽展示、醫療保健、健康教育、項目推廣、興辦實體。
協會開展健康產品推廣工程,向社會推薦有利健康的相關產品。
協會下設專家委員會、企業理事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若干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隸屬的辦事機構。
協會主管、主辦《養生大世界》雜志,目前已由月刊改為半月刊,受到社會的關注和歡迎。
協會發展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歡迎熱心老年保健事業的人士積極加入本協會,為老年保健事業發展做貢獻。 紅色健康行是由中國老年保健協會和中國健康基金會主辦的,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健康講座,主要目的是宣傳心腦血管知識,減少心腦血管的發病率,復發率,死亡率和至殘率,促進人民身體健康和諧社會的建設!
7.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紅色健康行是個什麼組織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國家衛生部主管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於1995年成立。會長由衛生部原部長錢信忠同志擔任。2001年3月17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 選舉並報請主管部門批准由李深任會長(法定代表人), 耿精忠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本協會是由一批從事老年保健事業的醫學保健專家、學者、熱心老年保健工作的社會活動家、企業家和有識之士組成。協會的宗旨是: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全心全意為全社會老年人身心健康服務。
協會本著「以人為本,誠信至上」的原則,樹立服務意識、發展意識、協作意識和品牌意識,通過長期的不懈努力,把協會辦成知名社會團體。
協會的會徽:以三片綠色銀杏葉為主題,象徵健康與長壽,人與自然的和諧,也代表著老年保健事業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協會的任務:
(一)宣傳、普及老年保健知識。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向廣大中老年朋友宣傳常見疾病的防治知識。
(二)培訓保健及疾病防治專業人才和工作者。開展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和老年保健工作的調查與研究,為有關部門提供製定政策的依據;開展學術交流,興辦科普報刊,出版有關書籍。
(三)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四)舉辦各種展覽會,協助企業推廣高質量、高科技的保健品、醫療保健器械。
(五)興辦實體。
(六)開展一切有利於中老年朋友身心健康的活動。
協會的業務范圍:
學術研究、信息交流、業務培訓、國際合作、咨詢服務、展覽展示、醫療保健、健康教育、項目推廣、興辦實體。
協會開展健康產品推廣工程,向社會推薦有利健康的相關產品。
協會下設專家委員會、企業理事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若干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隸屬的辦事機構。
協會主管、主辦《養生大世界》雜志,目前已由月刊改為半月刊,受到社會的關注和歡迎。
協會發展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歡迎熱心老年保健事業的人士積極加入本協會,為老年保健事業發展做貢獻。 紅色健康行是由中國老年保健協會和中國健康基金會主辦的,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健康講座,主要目的是宣傳心腦血管知識,減少心腦血管的發病率,復發率,死亡率和至殘率,促進人民身體健康和諧社會的建設!
8. 揭穿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的騙局!
現在保健品國家抓的緊啦,那些打著某某協會的社會人員又改賣器材了,什麼按摩床啊,吸氧機,制水機,泡腳盆,什麼治療儀等等,千篇一律的模式,先發廣告紙通知在某某劇院,或者酒店舉行國家性質的講座或論壇,邀請某某講師親臨現場免費什麼健康講座,(其實就是社會人員組織的圈錢機構,)一開始什麼活動總監上場,宣稱國家舉辦,邀請到某某大學什麼講師前來,(其實國家舉辦的都有正式的公安批文,或者公安備案文件,這些他們是拿不到的,公安不會傻的拿出書面文件給這些社會組織的團體,盡管有可能打點過,但也限在不出大問題,或者集體性事件的時候)
接著講師上場,一般都比較眉清目秀,宣稱自己某某大學,或者醫學院畢業,受什麼組委會委託,創建和諧社會,關愛中老年健康而來,接下來,每天講一些小處方,小偏方,網上都可以查到,基本上都是些很麻煩並且長期服用的方法,一般老人是堅持不下來的,每天結束以後發一些小禮品,吸引中老年人前來,過個五六天基本已經博取到信任度以後,好戲就開始上場了,一開始對外宣稱的國家組織的,有愛心企業支持的愛心基金要送出去,但是要用一種方式,而這種方式是你對我好,而我對你加倍好的方式,我們這邊一開始收了一元錢,退還了五元錢,藏到甜頭的老人家自然覺得很劃算,緊接著第二波又來了,宣稱第二家愛心企業捐贈的愛心產品登場,價值一百快左右,照顧給老人只要30元,30元交上去以後,領到一瓶發水,說是全草本,其實明眼人一看瓶上的標識就知道是全化學的,就跟牙膏上的尾管顏色標示一樣,綠色是全草本,黑色是全化學,不過產品怎麼樣並不影響,因為緊接著,大米上場了,5公斤的大米價值20元大家都知道,花了錢的老人都會有一張卡,憑卡都可以免費得到一包,然後再送幾塊錢的醬油,最後又給了5元錢,老人們欣喜若狂,有這樣的好事,白拿了一百左右的洗發水,30元錢變相的都退給我們了,老人的信任度更高了,接下來門檻提高了,帶來了一款價值300多的產品,高科技棉毛衫,一頓亂吹,包治百病,照顧給老人只要110元,老人們一陣瘋搶,(其實在網上查,只是20元左右的衣服,)過一兩天又退回了120元,白拿衣服又賺錢,真是個好組織,接下來收了320元,不出意外的又照單全退給了老人家,(其實不是人家心腸好,只是你們不夠肥,後面繼續看)這時候所謂的健康門店開張了,(其實就幾張椅子,一個桌子,一些泡腳盆啥的,)目的,估計是拿營業執照,或者在門店賣東西而已,
怪不得這幾天這么多朋友都發燒感冒了吶!原來有這個說法啊!
這個月絕了!!!聽說這個月是鬼月,非常多人感冒發燒,非常多人失眠,非常多人大哭一場,非常多人比往月壓力大,鬼比人旺氣,最近很不順的人轉! 踩大鬼小鬼 踩死小人
@最近不順的雙子座、處女座、金牛、天蠍、摩羯、天秤、水瓶、獅子、巨蟹,
三分鍾內轉發,下月就會發生好事哦!
古人雲: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9.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的介紹
中國老年保健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國家衛生部主管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於1995年成立內。會長由衛生部原容部長錢信忠同志擔任。2001年3月17日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理事會, 選舉並報請主管部門批准由李深任會長(法定代表人), 耿精忠任副會長兼秘書長。協會本著「以人為本,誠信至上」的原則,樹立服務意識、發展意識、協作意識和品牌意識,通過長期的不懈努力,把協會辦成知名社會團體。協會的會徽:以三片綠色銀杏葉為主題,象徵健康與長壽,人與自然的和諧,也代表著老年保健事業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10. 有沒有國家政策支持的養老行業機構
有,國家政策是比較多的:
隨著「老齡化社會」漸趨成形,國內養老服務業已經明顯滯後,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境外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
未來幾年,養老服務業所涉及的醫療、地產、服務甚至金融支持等政策將陸續出台,養老產業尤其是「以房養老」等業務有望開啟新的成長窗口。
根據《意見》提出的目標,到2020年,我國要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符合標準的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建立包括養老服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站點。全國社會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張。
此外,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全國機構養老、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和護理等服務提供1000萬個以上就業崗位。涌現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大批富有創新活力的中小企業,形成一批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