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養老院去世的怎麼開死亡證明
在養老院去世,如果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開取流程分以下三類: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二、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三、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② 老人在家死亡證明在哪給開
先到社區居委,在到本地政府,最後到縣或市一級民政局
③ 我的外婆_在養老院去世的,還不在本區,本區的派出所能給開死亡證明嗎
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逝者在屬於正常死亡,已經送到殯儀館火化了的,死亡證明應該由殯儀館一方出具。沒有到殯儀館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會,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療所在的衛生所或者是醫院來開這個死亡證明。屬於非正常死亡比如車禍,被殺害之類的,死亡證明要到當地的公安司法部門開。逝者家屬還要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逝者的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④ 養老院去世死亡證明誰開
法律分析:在養老院去世,如果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⑤ 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在哪裡開
1.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會,衛生所或者醫院出具證明。2.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是正常死亡的,衛生部門也不能確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當地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在養老院去世,如果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開取流程分以下三類: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二、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三、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殯葬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遺體處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運輸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二)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⑥ 養老機構老人去世 死亡證明可以由養老院里的醫院開嗎(醫養結合的一級綜合醫院)
派出所也可以開吧
⑦ 在養老院去世的怎麼開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是醫院開的,只有醫院才有資質開這種證明,養老院沒有這種資質,所以說你到醫院咨詢一下
⑧ 養老院能開死亡證明嗎
法律分析:在養老院去世,如果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⑨ 養老院死亡證明有效嗎
有效
由相關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永久有效,沒有有效期限的限制。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委會、村委會或衛生站出具的證明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