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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監護人的職責

發布時間:2022-08-05 23:58:39

❶ 老人入住敬老院,老人的監護人需承擔什麼責任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❷ 法律規定老年人多大需監護人

老人如果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會需要監護人,與年齡大小無關。監護主要是保護民事行為能力欠缺者,法律規定的是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監護人。

《民法總則》里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2)養老院監護人的職責擴展閱讀

意定監護人的職責主要包括:在被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如意識昏迷時,有權為被監護人選擇看護機構、養老院、護工等事宜,也有權處理被監護人的治療、康復方案、醫葯方案、出入院手續辦理等事務。

而為了保證被監護人利益,對監護人也有明確的許可權限制,如監督人將監督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財產使用,監護人不得擅自提款、挪用。

2017年實施的《民法總則》把原屬於60歲以上老年人的意定監護擴展到18歲以上的所有成年人。所以,不只是老人,如果你一個人在外身邊沒有親人,有信得過的朋友也是可以簽訂協議,幫忙照料,提前預防。

❸ 住養老院還需要子女簽字嗎

入住養老院需責任人與擔保人簽字。社區推與其子女及親友,子女親友(因各種原因)均不簽字。老人的經濟來源足以支付養老院的各項費用,但老人入住養老院的願望無法實現。怎辦?
回復意見:
你好!老年人入住養老院須三方(即養老院、入住老人、擔保人或責任人或監護人)簽訂入住協議是目前全國各省市養老院通行做法,主要是為了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確保養老服務工作能夠正常進行。老人隨年齡的增長和健康狀況的改變總是從能完全自理到部分不能自理再到完全不能自理,即從有民事行為能力到無民事行為能力。此時為保障入住老人的合法權益和正確履行入住協議,擔保人或監護人就顯得更為重要。老人入住養老院,如是孤寡老人,一般由社區或地方民政部門來擔保或行使監護人職責;如有子女或其他法定贍養人的,由子女或其他法定贍養人來擔保或行使監護人的職責。這里所說的擔保人或監護人不僅要負責保證入住老人的各項養老費用,還要負責老人其它社會活動、經濟往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疾病醫療、財產管理及死亡善後等。
建議老人可通過親友或社區與子女溝通,作好思想工作。

❹ 老人入住敬老院,老人的監護人需承擔什麼責任

你好,承擔監護責任

❺ 沒有兒女的老人可以去養老院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只要有監護人就可以,可能也有個別養老院要求必須有子女,因為入養老院時要和醫院簽協議,協議上一般都由監護人簽字,所以即使沒有子女,只要有監護人也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❻ 無子女老人入住養老院後原辦理了的監護人去世,還能繼續住老人院嗎

摘要 我國民法典規定,如果被監護人死亡,從法律上可以判定監護權已經終止,不存在監護權,意味著監護權已經失效。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其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其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法院可根據有關人員或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❼ 兒女年紀超過60歲是否可以承擔老人進養老院的監護人

摘要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❽ 老人在養老院被打傷養老院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責任。若老人被同院其他人打傷,養老院需證明已履行了必要的監護責任,若無法證明,需承擔賠償責任。若老人被養老院護工打傷,因護工與養老院屬於雇員與僱主關系,養老院承擔替代責任,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若達到虐待程度,相關人員可能觸犯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託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託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❾ 如何辦理老人監護人

法律分析:1、主體要求做出意定監護的主體必須是成年人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或無、限民事行為能力人直接適用法定監護而不適用意定監護。2、意定監護人的范圍(1)近親屬。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2)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近親屬以外的親屬或者朋友,在其願意並具備監護能力的情況下,可以成為意定監護人。(3)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組織。何為「願意擔任監護人的組織」,法律並未明確,可以包括以下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除此外,其他的養老院、公益組織等也可以擔任監護人,具體適用上,只要是法律未禁止且具備監護能力的組織,都可以成為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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