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機構機會分析包括哪些
養老機構機會分析包括哪些養老機構的機會分析,包括養老機構的組成成分。養老的構造以及養老機構的人員。
『貳』 機構養老和社區養老的優缺點
社區養老讓老人既享有家庭溫暖、又能體會同齡人認同,一種「雙贏」策略。另外,像社區老年大學這樣的機構,還提供「老有所為」的機會,讓老人比有兒女相伴更有價值感。
老年人入住機構養老院,集中供養,集中居住,由養老院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養老服務,不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子女的負擔,還可以避免因生活習慣等問題而引發老人與子女的沖突。其次,這種養老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將家庭的養老風險分散,實現集體成員養老資源的共濟和共享,在一定范圍內使得風險得到化解。但是,在當前的經濟條件下,敬老院基本上普及不了,即使普及了,老人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也很少會選擇入住。
『叄』 養老機構的服務宗旨
養老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但某些養老機構(如農村敬老院)也接版收轄區內的孤殘權兒童或殘疾人。他們的服務宗旨是安排、照料、護理好老人,讓老年人滿意、子女親屬放心,為政府和社會分憂。絕不能只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老人的安危、冷暖和利益,這樣的機構將會招致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政府的制裁。我國《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2001)要求各養老機構在建院之初都必須明確其服務宗旨,並嚴格按照所設定的服務宗旨開展養老服務工作。當然,養老機構服務宗旨在具體宣傳、表述方式上可以存在差別。目前國內較為普遍採用的描述語言有:"尊老、敬老、愛老、熱情、周到、服務"、"關愛、真誠、溝通、服務"、" 勤懇、熱誠為入住老人服務"、"老人至上、服務第一"、"讓老人滿意,讓親屬放心"和"替兒女盡孝,為政府分憂"等。此外,亦可結合機構的名稱巧妙的制定。
『肆』 養老機構有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國發〔2013〕35號文件「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民辦養老,實行民辦公助,給予貼補支持。文件規定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資政策。要通過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培育和扶持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發展。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積極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寬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積極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
(二)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並制定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土地政策。嚴禁養老設施建設用地改變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搞房地產開發。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完善補貼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可根據養老服務的實際需要,推進民辦公助,選擇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
『伍』 機構養老、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各自的優缺點是什麼
傑佳通 智能居家養老平台的功能比較齊全,具體的您到傑佳通網站上查看居家養老網路中心產品就可以看到齊全的功能。
『陸』 我國機構養老服務中心老年人權益保護的重點是什麼
人口老齡化在我國已成為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與之直接相關的養老保障政策、養老服務機構和養老護理人員等都值得重點關注和研究。
『柒』 什麼是機構養老
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
『捌』 我國機構養老服務中老年人權益保護的重點是什麼
老年人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其合法權益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特殊保障,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老年人的生存權利和發展權利,既是實現我國基本人權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離開原本生活的家庭而入住養老機構,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需要更多的呵護與照顧。所以,依法保障養老機構中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保障養老機構中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既是系統規范養老機構服務的切入點,也是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應有之義,同時也是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憲法原則的需要。 近年來,養老機構中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時有發生,這極大地阻礙了我國社會的進步和法治社會的進程,更為重要的是侵害了養老機構中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嚴重影響了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在人口老齡化社會的今天,養老機構中老年人權益頻遭侵害,究其原因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我國面臨著「未富先老」和「未備先老」的雙重壓力;涉及養老服務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政策不健全、不完善;執法機關對養老機構的監管不到位;養老機構與入住的老年人之間簽訂的「養老機構入住協議(合同)」未起到應有的作用;養老機構人員配置不合理、醫護人員不具有相關資質、硬體設施不完善等。 針對目前養老機構本身以及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存在的諸多問題,本文試從宏觀和微觀兩個途徑提出完善措施。宏觀路徑主要是從立法、執法、守法三個層面出發,分別提出具體的完善意見。首先,立法層面要加快立法進程,用法律規范的形式填補規制養老機構運作的立法空白。其次,執法層面要嚴格規范行政權的行使,加強政府對養老服務行業的監管力度,創新對養老機構的監管模式。最後,守法層面要通過成立養老機構的行業協會,促進行業內部自律。微觀的具體制度設計包括以下四個方面:首先,完善養老機構中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其次,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准入制度。再次,注重養老機構中老年人的「精神養老」。最後,發展養老機構「養醫結合」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