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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機構會計報表

發布時間:2022-07-26 20:50:31

養老院的會計是怎麽做帳的

1、養老院主要是收入(主要來自投資方、贊助方和政府補助)、成本(服務人員工資、入院者飲食起居費用、必要的建設費用等),以及管理費用(日常辦公開銷)。

2、如果主要是運營收入為主,科目可以按小企業設置。如果主要靠政府或贊助方投入,可以按民間非營利組織設置。

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其他應付款、政府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捐贈收入、成本費用、經營支出、管理費用、經營結余、應交稅金等。如果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還要加上非限定性凈資產和限定性凈資產兩個科目。

(1)養老機構會計報表擴展閱讀:

養老院賬單申報:

1、根據總賬科目余額填列。可直接根據有關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應收票據)有些則需根據幾個總賬科目的期末余額計算填列,如「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三個科目的期末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2、根據明細賬科目余額計算填列。如「應付賬款」,需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計算填列。

3、根據總科目和明細科目余額分析計算填列。如「長期借款」,需根據「長期借款」總賬科目余額扣除「長期借款」明細科目中將在一年內到期限的長期借款部分分析計算填列。

4、務查登記簿記錄。會計報表附註中的某些資料,需要根據備查登記簿中的記錄編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做賬

養老保險金會計處理

作為參考吧,以前的收藏資料
對於養老金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我國起步較晚,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經辦機構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還是對企業負擔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費用,基本上沒有形成完善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框架。只是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聯合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以基金為會計核算的主體;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設置較為特殊的基金賬戶;適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三項基金。但由於種種原因對企業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的會計處理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如養老金費用怎樣確認、遵循什麼核算原則、如何披露等,造成實務中存在多種會計處理並存的局面,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極不規范。目前我國企業對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幾種會計處理方式(在此僅以養老金為例,下同):

一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二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但不記入「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三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和「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分配應付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從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看第一種會計處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費是企業對本單位員工的責任,而養老金支出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是對所有被僱傭者的責任,因為企業交納的養老金由國家組成養老保障基金,被所有僱傭者享有,所以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性質的業務。而且,養老金費用屬於企業業主的責任,記入福利費豈不是要職工來承擔業主的責任?第二種會計處理方式是合適的,養老金費用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支出,其會計處理也應和一般費用的處理是一樣的。第三種會計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業負擔的養老金支出和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不知道這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是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個人一種支出行為,是職工個人對自己工資的使用,只不過是委託企業來辦理而已,這部分支出已經記入「應付工資」借方,自然會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負擔的可以不通過應付工資科目,不存在分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種方法的分錄是適合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這種情況的。

Ⅲ 托養機構應承擔什麼責任

以拖養老人為例:

養老服務合同是委託合同的一種,在合同中托養人應當與養老機構約定發生意外事件的相關責任。被托養人發生意外事件後,除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分擔責任外,還應當審查養老機構是否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一規定中雖未將養老機構明示為責任主體,但養老機構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營者與管理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即經營者的法定安全保障義務。
民法通則僅規定了取得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限制,沒有規定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限制。被托養人可能在認知與智力方面出現衰退,但並不等於完全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在有相應認知能力的情況下,被托養人對自己的行為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養老機構不是托兒所,被托養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產生傷害後果的,應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但監護人與養老機構簽訂托養協議後,並不因此失去其監護人的身份與責任,仍舊負有對被托養人的監護義務,只是不直接參與受託方的具體工作而已。監護人拒絕對被托養人採取救治措施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Ⅳ 報表怎麼填寫敬老院的類型

摘要 敬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屬於民政部門管理下的事業單位。

Ⅳ 民辦養老院會計科目有哪些會計報表有哪些

就看你是按事業單位記賬法走還是民辦非做賬法師走

Ⅵ 民辦非企業養老院需要報民政局什麼報表

摘要 你好,民辦非企業養老院需要報民政局《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表》。

Ⅶ 養老服務機構的財務報表的問題

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院的生活費、住宿費和保健費;收養內無經濟收入、無贍養人且容無扶養人的老年人,由政府相關部門給予的補貼收入。
銷售費用:包括:主要支付宣傳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養老院管理機構所支付的各種辦公費用。

Ⅷ 會計報表編制說明的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1.本表反映小企業一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
2.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3.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並准備隨時變現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股票、債券等,減去已計提跌價准備後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小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和已背書轉讓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
(4)「應收股息」項目,反映小企業因進行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利息,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也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股息」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應收賬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等而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各種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准備後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減去「壞賬准備」科目中有關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准備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如「應收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有貸方余額,應在本表中增設「預收賬款」項目填列。
(6)「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對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准備後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准備」科目中有關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准備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
(7)「存貨」項目,反映小企業期末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包括各種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託代銷商品等。本項目應根據「在途物資」、「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委託代銷商品」、「生產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減去「存貨跌價准備」科目期末余額後的金額填列。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以及庫存商品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企業,應按加或減材料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後的金額填列。
(8)「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9)「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0)「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投資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性質投資的賬面余額。長期債權投資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應在流動資產類下「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小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及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工程物資」項目,反映小企業各項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小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築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築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小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以「-」號填列。
(16)「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各項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尚未攤銷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中在1年內(含1年)攤銷的部分,應在本表「待攤費用」項目填列。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將於1年內(含1年)攤銷的數額後的金額填列。
(18)「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短期借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應付票據」項目,反映小企業為了抵付貨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應付賬款」項目,反映小企業購買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如「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在本表內增設「預付賬款」項目填列。
(22)「應付工資」項目,反映小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付工資」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23)「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小企業提取的福利費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4)「應付利潤」項目,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交稅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種稅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交稅金」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26)「其他應交款」項目,反映小企業應交未交的除稅金、應付利潤等以外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27)「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小企業所有應付和暫收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預提費用」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合並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
(29)「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
(30)「長期借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小企業除長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2)「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包括小企業接受捐贈記入「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尚未轉入資本公積的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在「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內單獨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減去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負債後的金額填列。
(33)「實收資本」項目,反映小企業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4)「資本公積」項目,反映小企業資本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5)「盈餘公積」項目,反映小企業盈餘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余額,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所屬的「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6)「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小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
(二)利潤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小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實現利潤(虧損)的實際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利潤表與本年度利潤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一致,應對上年度利潤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3.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反映小企業主要經營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主營業務成本」項目,反映小企業主要經營業務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3)「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小企業主要經營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取得的收入,減去所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以及相關稅金及附加等支出後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營業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在銷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業在購入商品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如不單獨設置「管理費用」科目,發生的管理費用也在本項目中反映。本項目應根據「營業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6)「管理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財務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發生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8)「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小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損失,以「-」號填列。
(9)「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小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這兩個項目應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0)「利潤總額」項目,反映小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如為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11)「所得稅」項目,反映小企業當期發生的所得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2)「凈利潤」項目,反映小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如為凈虧損,以「-」號填列。
(13)補充資料中「當期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反映小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制定並經批準的當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三)現金流量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小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表「本年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或本年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還應在「上年數」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現金流量表與本年度現金流量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一致,應對上年度現金流量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數」欄。
3.本說明所指的現金,是指小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包括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本說明所指的現金等價物,是指小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除特別註明外,以下所指的現金均含現金等價物)。
4.現金流量表應按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說明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5.現金流量表一般應按現金流入和流出總額反映。但代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以及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可以凈額反映。
小企業應採用直接法報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6.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實際收到的現金(含銷售收入和應向購買者收取的增值稅額),包括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及前期銷售和前期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和本期預收的賬款,減去本期退回本期銷售的商品和前期銷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現金。小企業銷售材料等業務收到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②「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了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以外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罰款收入、流動資產損失中由個人賠償的現金收入等。其他現金流入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③「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購買材料、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購入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入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應從本項目內減去。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④「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實際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其他費用。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工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小企業為職工支付的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補充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支付給職工的住房困難補助,以及支付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費用等,應按職工的工作性質和服務對象,分別在本項目和在「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
⑤「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反映小企業按規定支付的各種稅費,包括本期發生並支付的稅費,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發生的稅費和預交的稅金,如支付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預交的營業稅等。不包括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稅費、實際支付的耕地佔用稅等,也不包括因多計等原因於本期退回的各項稅費。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金」、「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如罰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現金支出、支付的保險費等,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①「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②「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因股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而取得的現金股利、利息,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投資收益」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③「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反映小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後的凈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④「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其他現金流入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⑤「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借款利息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⑥「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進行權益性投資和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包括小企業取得的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資、短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傭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短期投資」、「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⑦「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①「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收到的投資者投入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實收資本」、「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②「借款所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③「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接受現金捐贈等。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④「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金融企業的借款本金等。小企業償還的借款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⑤「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其他投資單位的利潤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利潤」、「財務費用」、「長期借款」、「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⑥「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了上述各項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如捐贈現金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等。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⑦「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項目,反映小企業外幣現金流量折算為人民幣時,所採用的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或平均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凈增加額」中外幣現金凈增加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
(四)應交增值稅明細表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企業應交增值稅的情況。
2.本表「應交增值稅」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數」項目,反映小企業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稅。本項目以「-」號填列。
(2)「銷項稅額」項目,反映小企業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銷項稅額」專欄的記錄填列。
(3)「出口退稅」項目,反映小企業出口貨物退回的增值稅款。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出口退稅」專欄的記錄填列。
(4)「進項稅額轉出」項目,反映小企業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進項稅額轉出」專欄的記錄填列。
(5)「轉出多交增值稅」項目,反映小企業月度終了轉出多交的增值稅。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的記錄填列。
(6)「進項稅額」項目,反映小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進項稅額」專欄的記錄填列。
(7)「已交稅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已交納的增值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已交稅金」專欄的記錄填列。
(8)「減免稅款」項目,反映小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減免稅款」專欄的記錄填列。
(9)「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項目,反映小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的記錄填列。
(10)「轉出未交增值稅」項目,反映小企業月度終了轉出未交的增值稅。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的記錄填列。
3.本表「未交增值稅」各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的有關記錄填列。
(五)會計報表附註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小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附註應披露如下內容:
1.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說明,包括:
(1)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理由;
(2)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和理由。
小企業執行的各項會計政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規、規章等要求變更,應按相關銜接辦法的規定執行,沒有相關銜接辦法或是銜接辦法未予規定,應進行追溯調整。
2.其他重要事項(1)應收票據貼現,用於貼現的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利率、貼現率等;(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或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3)本期購買或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情況;(4)本期內與主要投資者往來事項;(5)其他重要交易或事項,包括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對小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的事項等。
2、

Ⅸ 會計分錄事業單位醫保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分別通過哪些會計科目核算,提取個人和單位繳納部分

事業單位代扣個人醫保、住房公積金分別通過其他應付款還是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核算?
推薦回答:具體的核算過程為: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醫保住房公積金具體的核算過程為: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醫保住房公積金代扣的部分是在職工工資裡面扣所以是從應付職工薪酬轉入其他應付款。
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應付利息科目如何核算,計算
推薦回答:1、住房公積金公司承擔部分在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列入其他應收款,在支付工資是予以扣除。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有關住房公積金知識及會計上如何處理
推薦回答: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社會團體及其職工個人繳納並長期儲存的,用以日後支付購買、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費用的具有儲備金性質的資金。根據規定,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消費和職工住房建設資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是以職工上年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10%的比例計算繳納,上繳到住房公積金機構提取單位10%時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計算個人10%時,可以在工資中扣除借:應付工資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貸:現金或其他科目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定運用住房公積金會計科目(一)本辦法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住房公積金中不得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二)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填制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七、住房公積金中心應按以下規定編制和提供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一)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二)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辦法規定;住房公積金中心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自行規定。(三)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外提供的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增值收益表;3.有關附表。(四)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必須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手續齊備、編報及時;並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住房委員會。季度會計報表應於季度終了後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30日內報出。(五)住房公積金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六)對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住房公積金中心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和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和蓋章。八、住房公積金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九、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單位負擔的公積金應該在職工薪酬核算嗎
推薦回答:確依據財政部《關於事業行政單位住房資金計核算問題具體規定通知》([1992]財預字第100號)規定:自1991務院辦公廳轉發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關於全面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意見》各區、各部門事業行政單位陸續參加住房制度改革並相應建立住房基金加強事業行政單位住房資金核算與管理保證促進住房制度改革順利進行根據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財政部、建設部(92)財綜字第31號印發關於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管理暫行規定財政部(92)財綜字第114號印發關於住房資金財務管理試行辦關規定我部1988制定事業行政單位預算計制度做補充規定:、計科目()資金源類增設住房基金收入總帳科目科目編號1151(2151、3151)本科目用於核算單位各項住房基金收入總帳科目設級單位(財政)撥款、租金收入、轉入維修、管理費、轉入房租補貼、住房折舊費、住房修理費、售房收入、利息收入、其收入等九二級科目(二)資金運用類增設住房基金支總帳科目科目編號1251(2251、3251)本科目用於核算單位各項住房基金支總帳科目設置購房支、建房支、公積金支、維修管理支、補助支其支等二級科目(三)資金源類增設住房基金結余總帳科目科目編號1152(2152、3152)本科目用於反映單位住房基金收支結終單位住房基金收入與住房基金支收、付余額全部轉入住房基金結余科目本科目終收余額歸入資金源類;現付余額歸入資金運用類(四)資金源類增設住房資金總帳科目科目編號1153(2153、3153)設租賃保證金住房公積金兩二級科目租賃保證金用於核算事業行政單位職工租用單位公房預付保證金繳退情況住房公積金用於核算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納、使用、餘存情況本科目應按設明細戶並定期與戶銀行帳(五)資金結存類增設繳存公積金總帳科目科目編號1353(2353、3353)本科目用於核算單位公積金繳存情況二、計帳務處理()住房基金收入計核算1.收級單位(財政機關)撥補提租補貼及其住房資金或收城市住房基金撥入資金收記:住房基金收入--級單位(財政)撥款;收記:銀行存款(全額單位通其存款核算同)2.單位原用於自管住房維修管理資金轉入住房基金收記:住房基金收入--轉入維修、管理費;付記:預算外支(業務支、事業支)3.單位收售住房收入收記:住房基金收入--售房收入;收記:銀行存款按標准價、本價及各種優惠價格售住房單位固定資產帳暫作調整待家式規定發另行處理4.單位收其各項住房資金收入收記:住房基金收入(按住房基金收入具體項目填列二級明細科目同);收記:銀行存款(或付:預算外支、結余、收益等)5.收由城市住房資金借入或其渠道借入住房資金收記:借入款;收記:銀行存款款作相反計錄(二)住房基金支計核算1.單位用住房基金購入職工住房付記:住房基金支--購房支;付記:銀行存款同收記:固定資產基金;收記:固定資產2.單位用住房基金自建住房:(1)預付工程款付記:暫付款--預付基建工程款;付記:銀行存款(2)工程竣工驗收結算收記:暫付款--預付基建工程款;付記:住房基金支--建房支同收記:固定資產基金;收記:固定資產(3)單位用借入資金購建職工住房其支資金通住房基金支核算發支付記:住房基金支--鬃支;付記:銀行存款增加單位固定資產應登記固定資產帳4.辦理公積金支(1)按規定標准計算單位應繳住房公積金收記: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付記:住房基金支--公積金支(2)交納公積金:收記:繳存公積金;付記:銀行存款5.發放提租補貼、支自管住房維修、管理費及辦理其各項支付記:住房基金支--(按支具體內容列明細科目);付記:銀行存款(或庫存材料)(三)終結轉住房基金收支核算結轉住房基金收入收記:住房基金結余;付記:住房基金收入結轉住房基金支收記:住房基金支;付記:住房基金結余(四)職工繳納住房資金核算1.單位工資代扣職工住房公積金:全額預算單位:付記:經費支--工資;付記:經費存款(或經費限額);收記: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收記:其存款差額預算單位自收自支單位:收記: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付記:業務支(事業支)--工資2.收職工交保證金收記:住房資金--租賃保證金;收記:庫存現金3.單位繳存公積金:收記:繳存公積金;付記:銀行存款返繳存資金付記:繳存公積金;收記:銀行存款4.結算公積金利息收記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收記:繳存公積金5.職工使用住房資金或返住房資金付記: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租賃保證金);付記:庫存現金根據財政部財(1993)47號;(1995)14號;(2000)093號文件整理企業原住房周轉金計處理:企業按規定用於職工住房面資金別住房周轉金、盈餘公積——公益金、期借款科目核算企業所住房基金源及運用均企業住房基金備查簿登記(登記內容附)企業取自管委託代管住房租金收入(包括房產發企業委託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住房租賃保證金、撥入住房資金、住房周轉金利息收入等借:銀行存款現金貸:住房周轉金企業按規定應交納住房公積金借:住房周轉金(企業交納住房公積金部)應付工資(負擔住房公積金部)貸:銀行存款住房周轉金足交納應由企業負擔住房公積金企業按關部門核定批准管理費列支住房公積金部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貸:住房周轉金企業給予職工住房補貼住房困難補貼借:住房周轉金貸:應付工資(企業給予職工住房補貼部)現金企業用住房周轉金支付職工住房維修、管理費用、及按家規定用於住房改革面其費用性支借:住房周轉金貸:銀行存款企業購買職工住房產權或使用權按實際支價款借:固定資產或形資產貸:銀行存款同借:住房周轉金(屬於應由住房周轉金負擔部)貸:資本公積金借:盈餘公積——公益金(屬於應由公益金負擔部)貸:盈餘公積——般盈餘公積企業售職工住房全部產權或部產權按固定資產售進行計處理借:固定資產清理(按固定資產帳面凈值)累計折舊(按已提折舊)貸: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原值)發職工住房固定資產售收入借:銀行存款貸:固定資產清理售住房繳住房售收入借:固定資產清理貸:銀行存款售住房發凈收益(發凈損失做相反計處理)借:固定資產清理貸:住房周轉金述售職工住房原屬於用公益金購買應同借:盈餘公積——般盈餘公積(按已售資產原用公益金支付價值部)貸:盈餘公積——公益金售職工住房使用權企業收售收入借:銀行存款貸:住房周轉金已售使用權住房提取折舊借:管理費用貸:累計折舊企業應已售使用權住房單獨作類固定資產進行核算企業企業職工售或租擁部產權住房收入借:銀行存款貸:住房周轉金企業應已售部產權職工住房原值、累計折舊、及企業職工售、租擁部產權住房備查簿進行登記企業住房基金具體包括:企業住房折舊;住房使用權攤銷;公益金用於住房面資金;借入住房資金;住房周轉金企業住房周轉金源:自管委託代管住房租金收入;企業收取住房售凈收入;企業收取住房租賃保證金;級主管部門撥住房資金;企業住房周轉金利息;其住房資金住房周轉金作負債進行管理企業安排用於住房面支超住房基金總額取消住房周轉金制度賬務處理取消住房周轉金制度企業現住房周轉金余額做調整期初未配利潤處理經清理企業住房周轉金科目余額借余額應做錄:借:利潤配——未配利潤貸:住房周轉金由造期初未配利潤負數應做錄借:盈餘公積——公益金盈餘公積——般盈餘公積資本公積金貸:利潤配——未配利潤經清理企業住房周轉金科目余額貸余額應做錄:借:住房周轉金貸:利潤配——未配利潤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
問題詳情:新准則舊准則職工購買住房公積金何做錄呢請考慮公積金單位發工資前交說單位要先墊付職工公積金謝謝麻煩詳細解答非謝
推薦回答:計提:(單位繳納部)借:產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貸:應付職工薪酬繳納: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繳納公積金借:其應收款-單位代繳納公積金貸:銀行存款計提工資:借:產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員工工資發放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員工工資貸:其應收款-單位代繳納公積金貸:應交稅金-應交所稅貸:現金查閱計准則應用指南
企業代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如何做會計處理?
推薦回答:這是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來核算的。扣的時候借:應付工資貸: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職工負擔的部分)支付的時候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的部分)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職工負擔的部分)貸:銀行存款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3000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2000生產成本---住房公積金1000貸:銀行存款6000
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的講解
問題詳情: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的講解
推薦回答:企業向職工支付工資,從工資中代扣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科目。這種處理方式下,「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的期末余額反映企業應向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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