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敬老養老 >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

發布時間:2020-12-05 20:40:57

『壹』 如何注冊一家養老機構

一、關於設立養老機構的條件。

(一)申請人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關規定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以及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四)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以上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具備從業資格;

(五)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六)床位數在10張以上;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市民政局負責外國的組織、個人獨資或者與中國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組織、個人以及華僑獨資或者與內地(大陸)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以及市政府投資設立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區縣(自治縣)民政部門負責除前款外本行政區域內其他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工作。

二、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審批表。

養老機構設立申請書由投資舉辦人提出。合資舉辦養老機構的,需由合資成立的企業或合資各方共同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和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1. 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

2. 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登記表。

3. 委託辦理的,除提供以上資料外,受委託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可以作為身份證明。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區縣(自治縣)范圍內,申請設立的養老機構不得重名。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組織名稱預登記通知書》,政府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機構編制部門關於機構設立的批復文 件,營利性養老機構須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

2.社會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有關章程格式提供章程,營利性養老機構按照企業申請有關要求提供章程或協議;

3.提供養老機構規章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護理工作制度、醫療康復工作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後勤工作制度等管理文書。

(四)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應包含房產所有者的身份證明、房產證明等必備附件。

(五)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的驗收或證明材料。

1.建設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

2.食品葯品監管部門頒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書(可在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和登記後、收住老年人前補交);開展醫療康復服務的,按衛生行政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3.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審批和驗收文件;

4.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合格意見。新建、改擴建的養老機構,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備案憑證;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設計審核意見和驗收報告。

利用已有房屋改建養老機構沒有竣工驗收意見書或備案證的,應提供有資質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質量檢測報告書(《鑒定報告書》),以及環保、消防部門出具的相關意見。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名單(《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登記表》)、身份證明文件及職業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提供與原件核對一致的復印件。向許可機關提供的申請文件、材料應為一式二份。

更多問題歡迎咨詢今捷為您解答。

『貳』 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 怎樣辦理證件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

第六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

『叄』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到底是規范行業還是行業的攔路虎

我認為應該是來規范行業。
首先要源有一定資質,達到養老機構的基本要求,這是對客戶的負責任,減少可能存在的不規范給老人健康、生活帶來的風險,是對老年人養老基本需求的滿足、保障。
其次有了一定規范,可以在規范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優化,制定一定的行業標准,以防止被有不良動機的人攪亂市場,以防止好的養老機構反而沒有公平的待遇和認可,同時對於樹立品牌、推動進步也不利。
最後,許可的設立要充分調查市場,考慮到科學性和可行性,考慮到國家養老的大背景、相關政策的完善情況,以更好的確保養老機構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而不是攔路虎,在預期不明或者是養老機構創新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設立試驗點,使得政策更靈活使用,又能鼓勵相關養老機構。

『肆』 日間照料中心需要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嗎

應該是需要的

『伍』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的民政部第48號發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
第48號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已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長:李立國
2013年6月28日

『陸』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屬於行政許可嗎

1、辦理條件

申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舉辦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相關規范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5.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6.床位數在10張以上;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所需申辦材料

申請人完成養老機構建設、具備開業條件,申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時,應當向審批實施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7.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外國人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提供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8.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辦理流程

(一)收件

許可實施機關在市、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窗口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按下列情況分別做出處理:

1.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二)受理

許可實施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審查

1.書面審查:許可實施機關自受理設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書面審查。

2.現場查驗:書面審查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實地查驗。

3.業務主管領導審核。許可實施機關業務主管領導在2個工作日內,對項目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

(四)審批決定

1.許可實施機關局主要負責人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見。

2.
符合條件的,許可實施機關在2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製作《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填寫說明見附件1),不符合條件的,許可實施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五)許可證書送達:通知申請人領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不能領取的郵寄送達。

(六)審批流程圖。(見附件2)

(七)決定公開:審批決定(審批結果)在萊蕪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網址:**********)公開,公開內容如下表:

事項名稱
項目名稱
批准
不予批准
公開截止日期
業務聯系人

時間
批准文號
時間
不予批准決定書編號

(八)歸檔:許可材料實行分類歸檔。項目辦結後由許可實施機關具體辦理人員負責裝訂歸檔。材料實行日清月結、年終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4、我想了解法律依據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年8月通過,2012年12月修訂)第四十四條:「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2.《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2013年6月民政部令第48號)第八條:「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住所在市轄區的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許可。」第十條:「外國的組織、個人獨資或者與中國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個人以及華僑獨資或者與內地(大陸)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的,由住所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民政部門實施許可。「

3.《民政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民政部令第55號)。

4.省民政廳《關於下放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在境內設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許可權的通知》及市民政局《關於委託各區做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的通知》。

『柒』 民政部門辦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是哪個司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已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版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民政部權門負責全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

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住所在市轄區的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許可。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興辦的發揮實訓、示範功能的養老機構,可以到同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許可。

『捌』 養老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

養老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

凡新辦事業單位性質的養老福利機構,應到編制部門進行登記;凡新辦社會辦非企業的養老福利機構,應到民政部門辦理有關登記;凡新辦營利性質的養老機構,應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

外國投資者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向擬設立機構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提交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材料:《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養老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但某些養老機構(如農村敬老院)也接收轄區內的孤殘兒童或殘疾人。

服務特點

公益即「公眾利益」之意。公益性事業是指直接或間接地為社會公共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公益性企業是指直接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領域服務的企業。我國絕大多數養老機構是以幫扶、救助城市「三無」、日常生活疏於照料,以及農村「五保」老人為主,且多不以贏利為主要目的,所以其公益性特徵尤為明顯。

(8)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擴展閱讀

機構類型

敬老院

在城市街道、農村鄉鎮、村組設置的供養「三無」、「五保」老人、殘疾人員和接待社會寄養老人安度晚年的養老服務機構,設有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福利院

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疾病患者而創建的用於為他們提供衣食住宿或醫療條件的愛心福利院場所。他們為了社會的和諧貢獻自己的力量。

(1)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院主要任務是收養市區「三無」老人,孤殘兒童、棄嬰,實行養、治、教並舉的工作方針,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2) 老年社會福利院。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養老院

養老院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是專為接待自理老人或綜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安度晚年而設置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設有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閱讀全文

與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老人熱敷溫度以多少攝氏度為宜 瀏覽:817
平仄老年大學七絕 瀏覽:323
為什麼老人拚命幹活 瀏覽:890
孝敬感悟作文 瀏覽:422
老年人互粉 瀏覽:980
四歲體檢有包莖怎麼辦 瀏覽:626
老年大學周六日上課嗎 瀏覽:989
牛肉如何做才嫩老人孩子也能吃 瀏覽:145
養生會員有什麼好處 瀏覽:158
體檢前期吃什麼 瀏覽:928
重陽節珠海登什麼山 瀏覽:61
老年人和中青年人住一個小區好嗎 瀏覽:782
屯留市養老金多少錢 瀏覽:101
代扣養老金會計分錄 瀏覽:548
沈騰長壽圖 瀏覽:325
瑞安個人養老保險電話 瀏覽:637
老人去世用什麼詞句安慰別人 瀏覽:792
個人養老金賬號利息嗎 瀏覽:597
老人手機耗電量多少瓦 瀏覽:504
體檢出問題怎麼買保險 瀏覽: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