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院和養老社區有什麼不一樣
養老社區跟養老院的區別在於整體的規模和模式上,現在很多養老院模式很固定。相比較而言,椿萱茂又有養老社區,也有養老公寓,服務理念都是相同的,都是倡導幸福生活,打造這種讓老人健康快樂的晚年生活。個人覺得椿萱茂不錯。
『貳』 臨終關懷,純慈善的敬老院有嗎,在呢,地址,網站
好像沒有,你可以問問西城區德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這個機構雖然不是養老院,但是如果病人到臨終前,他們是可以到家中服務和收入到病房的,因為這種病人大醫院不會在收治了。你可以咨詢一下,或在網上關注一下這個社區中心的基本介紹,。62012633
『叄』 安鄉縣除了湘北老年公寓外,還有其他老年公寓嗎
現在老年公寓在一個縣城裡有幾家,只是規模大小不同,到民政局去咨詢一下。
『肆』 現在養老院和敬老院有什麼區別養老院
敬老院(geracomium),為來老年人養自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老人院也叫安老院、養老院,是一些社區服務的機構,是為老人提供住宿和日常起居照顧的地方,工作人員分為社工、護士、醫生、義工及助理員等,提供的是老人服務。老人院因為其服務內容,或市場定位的不同,也有其它名稱,如備有專門療養、護理服務的稱為護理安老院,簡稱護老院。老人院有些是非營利組織、慈善機構,也有不少是商業經營。
『伍』 養老院和敬老院應該有什麼區別嗎
我覺得好像沒有什麼區別,只是時代的不同稱呼就變了,我們小時候大家提到這種機構一般的都算是敬老院,但是現在因為越來越多的人可能會選擇去這樣的機構養老,所以就變成了養老院
『陸』 私人辦敬老院國家有哪些補助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zd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法律依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擴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柒』 常德 敬老院
人民東路這邊也有一家.
1路 5路 8路 28路都可以到.
『捌』 入住敬老院的條件有哪些
入住敬老院的條件:
一、入住老人自願入院。如退院則由本人及家屬提出申請,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屬監護人員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老人體檢化驗單,說明並無精神病、傳染病。由老人監護人員與院方簽申請表一份、協議書一式兩份。
三、有精神病、傳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單、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帶棉被、枕心、臉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換洗衣服。其他多餘物品,請不要帶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得將電器帶入敬老院。若確實需要,經院方同意方可帶入使用,全部費用(包括電費)由家屬擔負。
六、敬老院對老人提供流動服務與呼叫服務相結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項服務,應該與院方協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習慣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費用按天數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