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香山道路護坡坍塌共致老年公寓5人遇難,誰該為此次事故負責
據相關消息報道,北京香山道路,護坡坍塌,並導致老年公寓五人遇難。對於這次意外的結果,是非常嚴重的,也是我們大家所無法接受的。那是沒有辦法,事情已經發生,我們也只能坦然接受。那麼,對於這次意外,誰該為此事負責呢?個人覺得,應該是道路的養護管理方,對此事故負責。他們沒有完善好相關道路維護,所以導致意外發生。那麼自然,他們需要對此進行負責。當然,或許對於他們來說,也有點冤枉。但是沒辦法,事情總要有人承擔,而又是他們負責的區域,所以他們必須承擔起來。當然,無論誰來承擔,都無法改變這個結果。我們只有從中吸取教訓,才能減少類似意外的發生。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了解一下。
相信通過這樣的方法,我們可以最大程度的控制這種意外。從而降低我們的損失,減少我們的影響。所以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視,因為這個東西跟我們都是密切相關的,他會直接影響我們的安全,所以要慎重對待。
2. 老人住養老院會受到虐待嗎北京的
不會,養老機構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老年人他們的服務宗旨是安排、照料、護理好老人,讓老年人滿意、子女親屬放心,為政府和社會分憂。絕不能只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老人的安危、冷暖和利益,這樣的機構將會招致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政府的制裁。我國《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2001)要求各養老機構在建院之初都必須明確其服務宗旨,並嚴格按照所設定的服務宗旨開展養老服務工作。當然,養老機構服務宗旨在具體宣傳、表述方式上可以存在差別。目前國內較為普遍採用的描述語言有:"尊老、敬老、愛老、熱情、周到、服務"、"關愛、真誠、溝通、服務"、" 勤懇、熱誠為入住老人服務"、"老人至上、服務第一"、"讓老人滿意,讓親屬放心"和"替兒女盡孝,為政府分憂"等。
3. 2021年10月23日北京市民政局對下屬敬老院有什麼規定
摘要 關於印發《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運營扶持辦法》的通知 京民養老發〔2021〕154號
4. 北京敬老院
瑞普華老年護理中心,他們是在醫保定點醫院裡面,適合癌症晚期、植物人、不能自理、臨終關懷一類有醫療需求的老人,費用可以報銷的。也就等於長期住院養老。你可以前去考察考察。給你網址:http://www.lnhly.com
5. 敬老院糾紛知多少
但是近年來,因為老年人在敬老院里摔傷、受傷而導致家屬與敬老院之間的糾紛頻頻發生,成為整個社會最為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常見糾紛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點有以下幾個: ★護理人員失職,誰擔責任 王老先生入住了某敬老院,某日由護工人員喂他吃了午飯,下午時王老先生肚子疼送入醫院查出是食物中毒。王老先生的損害由誰來承擔?如果起訴,那麼是要追究護理人員的責任還是敬老院的。 法官釋法:敬老院護理人員失職導致老年人受到傷害,由敬老院來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由單位即敬老院來承擔責任。但是因為護理人員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造成損害,敬老院承擔責任後可以向護理人員追償。當然如果工作人員的行為構成了犯罪,應當追究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比如曾經有過護理人員因為疏於對熱水管的管理控制而導致老人燙傷的案件,法院判決護理人員承擔刑事責任。 法官建議:敬老院作為老年人安居的一個重要場所,負有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使命。目前家屬與敬老院間的糾紛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護理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在護理工作中發生侵權事件。所以為了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其享受一個快樂的晚年。要加強對於護理人員的管理,多開展老年護理知識培訓,增強護理人員的自身素養和專業能力。 ★是否完全根據護理級別承擔責任 最近發生過這樣的案例,張老先生在某敬老院內洗澡的時候,因為澡堂的地滑摔倒了,後來院方沒有及時發現進行搶救,後來導致張老先生死亡。後家屬將敬老院訴至法院。張老先生進院時簽訂的是自理的合同。根據老年人的不同的生活自理能力,分為不同的護理級別,從而院方收取不同的護理費用。那麼假如雙方在簽訂護理合同的時候約定,老年人屬‘自理’級別,那麼收取的費用相比全護理之類的級別低很多。(自理:頭腦清晰,語言表達清晰,收拾自己床鋪,自己吃飯,自己大小便,洗臉、洗腳、洗澡。更換衣服。工作人員打水、換床單、送飯、打掃房間衛生、理發。全護理:語言表達清楚,喂飯,不知大小便,卧床,一切需求他人幫助的。不同的敬老院的規定可能有差異)院方主張洗澡並不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項目,所以不應承擔責任。但是後來法院仍然判決敬老院承擔責任。 法官釋法:雙方具有養老服務合同關系,敬老院負有保障老年人人身不受傷害的義務,其在本案中存在過錯。因為老年人雖然是自理級別,但是敬老院仍然有保障老年人洗澡安全以及在洗澡發生狀況時第一時間進行救治的義務。護理級別不能成為敬老院免責事由。 法官建議:敬老院應當加強規章制度的建設,針對老年人的生理特點改善敬老院的居住條件,增加便於他們生活的各種設施。尊重老年人,讓他們生活的更舒適,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不只是一句話一紙書面合同的事,需要得到每個人的切實重視,需要被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何女士某日突然接到來自父親所在的敬老院的電話,稱何老先生在敬老院里自殺了,當敬老院的護理人員發現他時,已經去世多時了。何女士在悲痛之後感到非常氣憤,堅持要討個說法,她認為敬老院應該對此事負責。但是敬老院認為這屬於意外事件,並且是老人自殺行為,在雙方的合同中早已明確約定不對該類事件的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法官釋法:某些敬老院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會載明對於老年人的意外傷害事件不予負責,對於自殺、自殘事件不予負責。這是典型的免責條款,即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時,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責任而設立的條款。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中有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免責條款無效。子女們將父親母親送入敬老院生活,敬老院負有保護老年人生命安全的責任,需要在能力范圍內避免對老年人生命健康有損害的情況發生,並且當危險發生時及時制止,防止後果嚴重化,否則敬老院視而不見是存在過錯的。 法官建議:當選擇好了心儀的敬老院後,雙方應當簽訂詳細的合同,各方均應仔細審視合同中各個條款,及時發現各種條款陷阱,共同協商制定出有利於實現各方權利便於履行各方義務的合同。同時注意訂立明確的責任條款,以便在有事故發生時可以以合同為依據,最快速的化解矛盾。 最近新聞里出現一些入住敬老院的患有精神病的老年人傷害其他同住老年人的事件。一般來說,敬老院在《入院須知》都會載明,該院不接受精神病人的規定,而且如果入院以後發現隱瞞精神病者,應予以退院。有的敬老院因為沒有進行該項檢查或者發現有精神病患者但出於利益考慮而怕麻煩沒有讓該患者退院,疏於管理而導致之後的傷害事件的發生。 法官釋法:這樣的行為是違反《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的。其中第四條明確規定了養老服務機構應當依法保護收養的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敬老院有義務保護老年人的安全,讓老年人在敬老院里安心生活。所以出現上述情況時,敬老院要承擔過錯責任。 法官建議:當想給父母尋找敬老院時,子女們應該多從品質是否過硬、口碑是否較好等角度進行考察。不能將護理費用的高低作為選擇的唯一標准,更多的應從有益於父母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選擇一個管理規范、環境良好的敬老院。 法官釋法:在侵權法中的安全保障義務中有明確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即使在合同里沒有明確的約定敬老院的安全保障義務,但是如果敬老院在安全保障上存在過錯,造成了損害後果,那麼還是要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的。此時敬老院承擔的是補充責任,之所以不是完全責任,是因為院方只能在能力范圍內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敬老院的安保力量達不到可以完全打擊刑事犯罪的程度。 法官建議:敬老院應當加強安保力量,類似於前一陣傷害事件頻發的幼兒園,此類機構均屬於特殊人群聚集的特殊場所,更應當注重安保工作。同時可在敬老院內開展更多的安全教育活動,適當的時候摸索出一套適合老年人身體特點的安全疏散方案。 現在一些敬老院里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志願服務站,這對於在敬老院里宣傳法律,提高護理人員、院中老年人的法律意識都有幫助。 其實,除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老年人權益外,還應該加強對他們的心理保護。他們最需要的還是能得到精神慰藉,感到自己時刻被關心,時刻被需要。作為子女要多體貼自己的父母,作為敬老院的護理人員要對他們多一份尊重。大家共同來關愛老年人,關注他們的身心健康,讓他們真正的安度晚年。每個人都有父母,每個人也都會成為父母,愛自己的父母,愛天下的父母吧。
6. 北京口碑比較好的養老院有哪些
養老院有很多,要選擇較為專業的,在北京口碑較好的養老院椿萱茂是其中之一,他們是做高端養老服務的品牌,而且目前已經做了9年了,規模也是很大。他們很注重老人的健康管理,通過建立社交網路、豐富日常生活、促進自我實現三大指導方案,幫助老人搭建社交平台,積極鼓勵和挖掘長輩自己的興趣愛好。
7. 北京選養老院都需要注意些什麼
選養老院應該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是醫療設施是否齊全,一些基礎的小毛病是否可以進行簡單處理,環境衛生怎麼樣?再就是要看每天的伙食是否注意營養搭配,還有就是衛生環境都是非常關鍵的。
8. 當今社會對敬老院的看法
主要有3種
1:對養老院不放心,特別是家裡老人失去行為或語言能力的,擔心養老院虐待老人。畢竟大家看到的和聽到的這類事情太多了。
2:家裡子女較多的認為吧老人送進養老院是不孝(或擔心別人這樣認為)
3:認為養老院的出現很好,這類人群主要是獨生子女,的確按中國現在的物價及社會狀態醫療狀態來說,獨生子女獨立養活2(或2人養活4個)個老人是很難的特別是由於工作不可能時時看護老人,畢竟近幾年報道的老人肚子再加摔傷甚至死亡的事情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