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住養老院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
原單位: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系: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擔保人姓名: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
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
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
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
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
,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
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
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並理解己方的權
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一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
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
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
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於部頒《規范》,為
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
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
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
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
,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
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於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
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
,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
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
,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於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
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
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
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
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
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
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
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
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
一切後果。
三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
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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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四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
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於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
,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
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
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 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 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 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 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範圍並不限於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
5、 服用自帶葯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 對於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
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
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後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並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
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
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
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
: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
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
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葯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
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 醫療費用;
2、 喪葬費用;
3、 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一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 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 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 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並有多
名老人投訴;
4、 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 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 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
償金。
二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
對方違約金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
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四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五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簽名)
親屬姓名:
擔保人姓名(簽名):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 請問養老院與醫療服務合作協議內容是什麼
開展社區居家養來老源醫療保健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轄區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系,以合理價格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健康查體、社區護理等規范化服務。鼓勵醫療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合作協議,有條件的可以開設日間托老服務。醫療機構可以通過接入居家養老服務網路,為老年人提供老年預防保健、醫療護理、遠程醫療咨詢等服務,同時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發揮養老機構在社區居家養老的輔助功能。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利用現有場所、床位、專業人員和智能養老物聯網等資源優勢向社區開放,為周邊社區開展培訓指導、日間托老、助餐、助醫、娛樂和遠程支持等服務。
http://www.lawxp.com/statute/s1758071.html
3. 養老院一般怎麼收費,一般的養老院收費標准
各地收費標准不一樣,以常州為例:
根據《常州市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養老機構的收費由床位費、護理(服務)費、膳食(伙食)費、醫療收費、特需服務收費和代辦收費組成。
床位費根據養老服務機構辦院(園)基本條件評估標准(詳見附表一)評估所得分值,對照床位費指導性收費標准(詳見附表三),確定相應的收費標准。
養老機構為滿足少數老人或家屬的特殊需要,設置的超過基本條件的床位,其床位費標准可向所在地價格、民政部門申請單獨定價,並報市價格、民政部門備案。
護理(服務)費按照「常州市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基本要求」(詳見附表二),對照自理、介助、介護三個等級的指導性收費標准(詳見附表四)制定相應的收費標准。
(3)養老機構會員制協議擴展閱讀
《關於規范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一、建立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養老機構服務收費管理機制
(一)民辦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准由市場形成。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均由經營者自主確定,政府有關部門不得進行不當干預;
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服務收費標准由經營者合理確定,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對非營利機構監管需要,對財務收支狀況、收費項目和調價頻次進行必要監督。
(二)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區分服務對象實行不同收費政策。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主要發揮保基本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
其中,「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實行免費政策;
對其他經濟困難的孤寡、失獨、高齡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養老服務,其床位費、護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伙食費等服務收費項目按照非營利原則據實收取。
(三)積極探索公建民營等方式運營的養老機構收費管理模式。以公建民營方式運行的養老機構,應採用招投標、委託運營等競爭性方式確定運營方,具體服務收費標准由運營方依據委託協議等合理確定。
鼓勵政府通過向民辦養老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保障對象養老服務,相關收費政策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4. 天津寶坻雲杉鎮養老社區的會員制是怎麼回事養老還要辦會員嗎
1、雲杉鎮是提供品質化養老服務的專業機構,是體現積極養老構想、實現健回康快樂養老方式的老答年聚居社區,入住該社區需要加入「養老俱樂部」成為入住會員,從而享受各種宜老服務,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
2、雲杉鎮的入住者須符合會員條件,承認會員章程,購買會員卡,繳納年費等,擁有會員資格方可獲得雲杉鎮物業的使用權,享受至尊老人健康、快樂的新生活。
3、雲杉鎮是一個國際化的社區,實行會員制同時也是為了保障整個社區的品質。
(4)養老機構會員制協議擴展閱讀:
1、社區整體採用無障礙宜老化設計,包含老年公寓、社區醫院、現代設施農業大棚、酒店會所、養生會所、老年護理院、空中花園等齊備的設施,配有細致周到的「管家式」服務,結合國外養老新模式,成為一個集住、醫、樂、行、學於一體的老年生活社區。
2、雲杉鎮宜老社區有機融合輪轉式老年公寓與居家式養老公寓, 項目總建築面積約70萬平米,其中輪轉式老年公寓總建築面積24.5萬平米,由17幢多層電梯住宅樓組成,共設2277套公寓。室內精裝全配,櫥櫃床椅、家用電器一應俱全,有線電視、寬頻網路、電話全部開通,冷暖水二十四小時供應,老人拎包即可入住。
5. 椿萱茂老年公寓你們覺得怎麼樣
我父親是地道的上海人,對於飲食方面特別講究,好幾次因為飲食不符合父親的要求而不得已重新給父親選擇養老院,最終是找到了椿萱茂,他們會請專業的營養師從平衡膳食、食物多樣化、谷類為主、吃動平衡、健康體重、多吃蔬菜等多角度調整老年人健康飲食,同時還會結合上海本土海派生活元素,提供營養餐食,讓我父親為之滿意,另外還能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豐富他們精神上的生活,吃得好,住得好,難怪父親現在說一點都不無聊。
6. 起草養老公寓入住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重點,有什麼起草規則
《起草養老公寓入住合同的十大要點》
隨著養老公寓在國內市場的不斷涌現,市場對於專業運營經驗的需求也越來越旺盛,而入住合同的管理就是其中之一。為此,筆者總結出10個養老公寓入住協議中最重要的因素,結合中國法律環境,分析如何起草一份合適的入住合同。
(一)入住前流程的設置
一般在入住並簽署入住合同前,顧客都會先參觀了解養老公寓的情況,並向工作人員了解入住要求等。在顧客再次到訪並准備入住時,經營者必須設定一套完整的入住流程,這樣不僅讓人感覺鄭重其事和誠信可靠,而且在一開始就可以為經營者降低風險。一般經營者會在生理和心理上對入住者進行全面的健康體檢;通過進一步地攝影和照相作記錄保存;對入住者家庭的財務狀況進行審查,及在必要時要求家庭成員出具保證書或同意函;或者根據入住者的個人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等等。更重要的是,這些信息和評估的採集僅僅是第一步工作,入住老人的情況在整個入住期間是不斷變化的,經營者還需要制定常規的檢查更新制度。在美國,類似的格式和文本已經使用了數十年,能否拿來中國適用,還需考慮到中國的特殊情況。
(二)收費方式的設計
一般養老公寓有入住費加月服務費模式、會員制模式、租賃加可選服務模式和中國人更喜歡的銷售模式,當然每一種模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都是需要斟酌考量的。盡管如此,養老機構內最重要的還是護理服務,例如24小時看護、專業護理、康復性保健、社區活動或餐飲服務等。在合同中,什麼樣的服務是包含在常規收費中的,什麼需要收取額外費用的都需要表述清楚。其中關於價格、服務標准、入住者在不同服務之間進行選擇或更換的權利、以及價格調整的機制等都是非常重要,需要寫入合同中的。還需注意的是,千萬不要對入住者承諾經營者無法做到的服務,由於目前尚無統一的或經過認證的服務標准可以參照,以服務為導向的經營者必須尋找到一個合適的方式使入住者清楚地認識到他們可以享受到何等服務。
(三)責任永遠是最大的風險
我們曾經在另一篇文章中介紹過如何控制養老院經營的風險,而事實上很難找到適用於每個經營者的良方。養老院經營的天然屬性決定了經營者會承擔很大的看護、管理責任,因此,類似於保險合同,入住合同也應該設定一些責任限制條款,對於那些並非是經營者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經營者可以免責。為避免被認定為失職。我們建議在合同中約定在入住老人喪失行為能力時,緊急情況下經營者有權作為代理人代表其作出關於財產和醫療救助的決定。同時,保險產品對經營者和入住者雙方也是必不可少的。目前,保險公司已經開始提供經營者責任險的產品,但積極性普遍不高,最大的障礙還是在於如何在保費和賠付額之間達成一個平衡點。
(四)入住者的權利
在中國,有些老人會感覺到養老院如同住進了監獄,他們的選擇、行動甚至是隱私的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可以理解,這些限制是為了保護老人的健康和安全,也使經營者可以更好地控制經營風險。但是必須這樣做嗎?這樣做徵得老人同意了嗎?經營者必須根據入住者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與他們充分協商並作為入住者的權利並寫入入住合同。但千萬不要認為這就是入住者全部的權利,護理人員日常照顧中對老人人性化的尊重和關愛顯得更為重要。同樣重要的是必須建立一個反饋和申訴的途徑,使護理人員的不當行為能夠被及時發現和糾正。老人都希望在養老公寓中生活的更好,因此經營者是時候轉變一下觀念了。
(五)有效的溝通渠道
與一些西方國家不同,中國的老年人更注重親緣關系,很多老人入住養老院並非出於自身選擇,而是為了減輕子女的負擔。因此,養老院的護理服務可以更注重對入住老人家庭成員的心理關懷。在入住合同中須制定工作人員與家庭成員溝通的有效渠道,例如工作人員多久及以什麼方式與老人的家屬聯系,在什麼情況下經營者可以在沒有徵得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作某些行為,是否像很多幼兒園一樣成立家屬委員會,如此等等。建立一個有創意和人性化的溝通渠道能使您的養老院更受歡迎。
(六)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鑒於目前尚無法律規范或行業指導對經營者如何在緊急情況或情勢變更時採取行動,而很多法律糾紛都發生在這個領域,因此經營者必須在合同中定義在特定情況下有權對入住者採取轉移(通常是送至醫院)、取消入住權(通常是在入住者對他人產生威脅的情況下)、及其他預防性、臨時性措施。這樣的條款也可能引發到底是保護入住者還是經營者自身利益的爭議,而一些經營者也希望在合同中羅列更多的情形,以獲得更多的自主權。但是,如果這些條款過多得保護了經營者的利益而對入住者造成不公平,其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由於目前無論是政府還是行業協會,均沒有出台可供參考的入住協議格式文本,目前只能憑經營者自己去尋找控制風險的方法。
(七)合同終止、轉讓和退款的約定
有時,入住者會在入住伊始以入住金、入會費、所有權或使用權購買對價等形式支付全部或大部分的費用。尚且不討論這些收費標准在不同地區的合法性各不相同,大部分入住者會主張在其提前離開或意外過世的情況下,經營者全部或部分地退還上述費用。在入住者可以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情形下,一般經營者會在合同中約定一定的違約責任,例如扣除一定比例的入住金;在入住者過早死亡的情形下,作為入住者遺產的入住費用如何退還也需在合同中事先進行約定。
(八)入住者經濟困難的措施
同樣,與西方國家不同,中國老人負擔養老公寓的經濟來源仍然是未知數。據預測,很大一部分老人將由其子女負擔,還有的則依靠其自有積蓄或不動產房屋。但實踐中經營者會擔心在入住老人無力支付入住費和護理費用時,沒有相應的社會福利救濟可以代替老人支付,而經營者也不能直接將老人推出養老院。有些經營者會要求入住者先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證明其經濟實力,但這樣做會將很大一部分老人擋在門外。經營者最好能建立自己的慈善福利援助體系,如果不能,經營者是否有權代表老人去申請社會救助、政府補貼,或是直接處分老人的私人財物呢?如果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相應約定,或老人的財產在入住時通過更加靈活可行的信託方式進行管理,對經營者無疑是非常有幫助的。
(九)住戶委員會和內部章程的設立
雖然並非強制,但仍然建議在養老社區內設立住戶委員會,使全體入住老人有機會參與社區事務。住戶委員會可以提高養老機構的管理質量,並給運營方的日常管理提供便利,例如可以通過住戶委員會的協商合法地進行一些服務價格的調整。我們同樣建議制定內部章程,通常以住戶手冊的方式形成對全體住戶具有約束力的規章制度,並且只能通過住戶委員會以一定的程序不時進行修改。
(十)選擇合適的措辭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使用簡單易懂的語言起草合同。想像一下入住協議的閱讀者及他們會關心的問題,不難發現合同起草者應該盡可能少地使用法律專業術語。但是,我們仍然建議由律師來起草合同文本,並且讓市場運營部門的人員一起參與,他們會對製作一份易懂、實用且有特色入住合同有很大的幫助。
資料來源於養老信息網:《起草養老公寓入住合同的十大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