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不是一回事,貌似我剛才回復過你這個問題了。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Ⅱ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了嗎
目前省級統籌,僅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家大型國企,對於其他企業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等還沒有實行省級統籌,
Ⅲ 請問哪位知道新近 人社部再說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中所謂「省級統籌」是何意望詳細些。
省級統籌就是全省之內基金調配,在甲縣的基金不足時,省里從乙縣基專金中提取一部分支屬付到甲縣。
這個與個人沒有什麼大的關系。
以後可能逐步過度到全省統一繳費基數。全省統一繳費比例(這個基本現在都是了)。全省統一政策(這個也應該都是了)等。
Ⅳ 我國何時將全面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6月13日,人力資源和社來會保障部副部長源游鈞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我國將加快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推進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工作,2020年要全面實現省級統籌,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打好基礎。
游鈞稱,從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總體情況來看,運行較為平穩,能夠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但隨著我國城鎮化、就業多樣化、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地區間撫養比差距擴大,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的問題日益嚴重。養老保險基金結余主要集中在廣東、北京等地區,而遼寧、黑龍江等部分省份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基金運行面臨較大壓力。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問題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Ⅳ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轉市級統籌該如何辦理急.急..
你說的問題不夠詳細,所以不好解答,按我所知養老保險全部是省級統回籌,不存在市級統籌。也就是說答在同一省內的各個地方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只辦理個人賬戶就行了,不用同時轉移統籌基金。如果是統籌外轉移(不同省之間的調動),則需要由轉入地經辦機構出轉移單,到原工作地辦理轉移即可。
如果你說的存在市級統籌的話,那就適用以上第二種情況辦理,因為不可能在同一省內既有省級統籌還有市級統籌,所以按跨省轉移辦理即可。
Ⅵ 省級養老保險統籌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指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以全國范圍內統一制度規定、統一調度使用基金、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為主線,實現全國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統籌協調發展。在經濟快速發展、中央政策明確、各地在省級統籌方面積累大量經驗的基礎上,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技術統一、基金運轉統一)具有可行性。根據經濟學家預測,未來20年我國經濟仍然處在快速增長的黃金發展時期,也是鄉村城鎮化、農業工業化、農民市民化發展的歷史時期,各類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水平和參保意識會不斷提高,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和繳費水平也會有較大增加。因此,即便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背景下,制度內的繳費能力也會不斷增強,為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提供保障。同時,中央多次明確要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以及若干省份已經取得了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豐富經驗,應當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盡管在全國統籌方面具備了一定條件,但應當充分估計到此項工作的難度。回顧歷史,1992年就開始探索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但直到2009年底,才基本建立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制度框架。說明制度推進之慢,面臨困難之多。經濟原因應當是地區發展極不平衡,管理原因應當是財政分灶吃飯體制。一些落後地區、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大的地區,在推進統籌層次提高方面的進展要快一些;一些發達地區、中央財政沒有轉移支付的地區,在推進統籌層次提高方面的進展要慢一些。在省級統籌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會遇到較大困難,應當不斷鞏固省級統籌成果,穩步推進全國統籌。目前,中央政府還沒有給出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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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河南省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請教河南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統一繳費基數是什麼意思
看得出全省採取了全省統籌版,沒有區域限制權,都按一個標准交納相關社保費用.
同時,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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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是這樣的,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也就是養老保險的統籌管理。
在此基礎上,統籌有地區之分,也就是按照各個地區社平工資計算,若按照省市為單位進行統籌,就叫所謂的省市級統籌。
Ⅸ 哪些省份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國務院印發《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區、內直轄市)容要在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預算和經辦管理的基礎上,推進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工作,並建立地方各級政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
湖南、貴州等多地密集出台方案,明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時間表和路線圖。湖南省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改革,統一養老保險政策、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統管。
自2019年7月起,當期征繳收入按月全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戶,結余基金限期全額歸集至省級財政專戶。2019年6月30日前的結余基金,除保留本級存放2個月的支付備用金外,2019年7月31日前全部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