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建民營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公建民營指政府通過承包、委託、聯合經營等方式,將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運營權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的運營模式。
法律依據:根據《北京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建民營指政府通過承包、委託、聯合經營等方式,將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運營權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的運營模式。
㈡ 公建民營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是補給福利院還是。
摘要 親你好
㈢ 有了「公共、公建民營」模式,中國養老院終於開始賺錢,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有了“公共、公建民營”模式,中國養老院終於開始賺錢,這當然是件好事。
養老護理行業以後的發展前景也是非常好的,現在有很多政府也會給這些從業的年輕人很多的福利待遇,這也是很多年輕人選擇投身到這個事業中的原因。
㈣ 公建民營養老院以盈利為目的嗎
大部分具有盈利性質。
其中,公辦養老院是由國家籌辦,具有福利性質,主要針對人群是社會弱勢群體、三無老人、五保戶老人,特困、殘疾老人等優先,具有區域性,需要當地戶口才可入住。一般都是需要排隊等候,而且排隊時間普遍較長。
民辦養老院與公辦養老院相比,收費會比較高一些,畢竟大部分資金都是企業家自己投資建立的,屬於重資本投資,所以收費會相對貴一些。
㈤ 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養老機構。是指享受國家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助、主要為既不是救助型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也無力支付市場型養老機構服務的普通老年群體(例如低保老人等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其包含起居生活、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項服務設施。
盈利性養老機構:私營性質、或私營股份制養老院,沒有國家財政和民政部門的補貼,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的養老機構。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營利性養老院區分:
1土地上:
非營利性,養老專用土地使用權50年,產權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變規劃確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業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40到70年,產權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冊:
非營利性:民政局,民辦非企業。
營利性:工商局注冊,民政局審批。
3稅收:
非營利性:減免營業稅等,同時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營利性:減免營業稅,減半有關行政事業性費用。 4收費:
非營利性: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營利性:實行市場調價管理。
第二,國家的待遇跟補助
非營利性:一次性建設投資補貼最高25000元每床,運營補貼最高500每床每月。
營利性:無補貼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好國家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各地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要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公益性養老機構和贏利性養老機構的區別】
收等優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注意營利性與非營性區分2
1、營業稅: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營業稅。(沒有強調非營利性,所以,營利性,非營利性均可免。營業稅條例第八條: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養育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等,免營業稅。也沒有非營利性提法。)
2、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必須是非營利機構。(1)財稅[2014]13號、財稅[2009]123號非營利性組織機構免稅資格認定九條件。(2)財稅[2009]122號,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a.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b.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d.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e.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
3、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必須是非營利性)
4、捐贈扣除: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准予在計算其應納稅
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只有對非營利性的捐贈才扣除。)
以上內容由養老信息網整理提供,僅供您參考使用!
㈥ 私人辦敬老院國家有何扶持政策
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但該《意見》大部分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具體的優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體規定。以河南省為例,介紹如下: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根據其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認真落實國家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和排污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四、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㈦ 十四五養老服務規劃基本思路
法律分析: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提高到55%,更好滿足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和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綜合考慮人均預期壽命提高、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促進人力資源充分利用。發展銀發經濟,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第四十五章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
第三節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佔比提高到55%,更好滿足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和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綜合考慮人均預期壽命提高、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勞動力結構變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促進人力資源充分利用。發展銀發經濟,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產品,培育智慧養老等新業態。
㈧ 養老機構的經營性質有哪些
一般有公辦、公辦民營、公建民營、民營。不同屬性的養老機構享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適應不同的標准和政府補貼。其運營主體、服務對象、提供服務的范圍、水平有所不同。可以登錄悠然版圖小程序,查詢每個養老院的經營性質,選擇合適的機構。
㈨ 公建民營是什麼意思
公建民營是指政府通過承包、委託、聯合經營等等方式將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運營權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者是個人的這樣的一種運營模式。
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市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實施辦法》施行。北京市所有政府擁有所有權但尚未投入運營的新建養老設施,將逐步交由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進行運營。
適合公建民營的養老設施有:
1、各級政府作為投資主體新建或購置的養老設施;
2、各級政府以部分固定資產作為投資,吸引社會資本建設,約定期限後所有權歸屬政府所有的養老設施;
3、新建居民區按規定配建並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
4、利用政府其他設施改建的養老設施。
(9)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擴展閱讀:
「公建民營」的養老模式也漸受行業追捧。
2017年發布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提出,完善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
在「公建民營」模式下,企業可以專注輸出技術、標准、團隊等服務。將於9月開放部分示範區及樣板間的北京市房山區隨園養老中心就是北京萬科和政府合作的首個「公建民營」養老項目。
項目總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規劃床位近八百張,是萬科北方區域內規模最大的養老項目,也是目前北京市床位數第一的公建民營養老社區。
㈩ 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過程中那些地方比較好,可以推廣
在農村可以推廣
「公建民營」是指在新建養老服務機構時,各級政府按照管辦分離的發展思路,由政府出資,招標社會組織或服務團體去經辦和管理運作,政府負責監督。
而「公辦民營」是指已經投入運營的公辦養老機構,通過體制改革與創新,引入民間組織或企業進行管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