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政局對養老機構的安全有什麼職責
監督職責
❷ 為迎接民政局對你們養老機構的質量評估,你們需要怎麼做准備
摘要 您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准備。第一、材料准備。對照檢查指標、材料要求搜集、整理、補充、補正相關材料,分類歸整。
❸ 養老院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制度
❹ 「不達標」養老機構 別含糊安全責任會被怎麼樣
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建設暨安全管理工作會議日前召開,本市養老服務即將進入質量優先、從嚴監管時代。未來養老機構的安全問題將成監管重點,安全不達標、整改不到位的服務機構,市民政局將在妥善安置老人的基礎上,依法取締一批、關停一批、撤並一批。
「年過半百的老人」這句話,現在已經很少有人使用,因為即便六十齣頭的人,很多人也還沒把自己歸入老年人的行列。而與人們不服老的健康心態相伴的是,我國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
拉網式排查出3萬多項問題,戰果很大;關停49家養老機構,力度不小。但「消防設施不達標」這項指標排在整改不合格因素的第一位還是令人擔憂。需要一提的是,不少養老機構系改建而成,它們原本不是為老人設計的,硬體設施需要有一個調整改進的過程。即便如此,在包括消防設施這樣事關安全的項目上,不能含糊,也就是安全不達標不能營業。管理部門將養老機構的安全問題監管重點,可謂抓到點子上了。
❺ 民政局需要對公辦民營的養老機構進行財務監管嗎
摘要 您好,民政局是無權對養老機構的財務進行監管的。依據民政部《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規定,民政局的監督許可權限以下內容:第四章 監督檢查
❻ 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封閉期間私自走動的處理措施
針對近期的疫情形勢,民政部門進一步加強了防控措施。
一是部省市縣四級民政部門全面動員,積極防控。2020年12月30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元旦春節期間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通知》,2021年1月18日,民政部召開全國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領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會議,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目前,各級民政部門都在積極行動,幫助養老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養老機構進入冬春季防控應急狀態,暫停探視,進行封閉管理。養老機構因探視、采購、老年人和工作人員返家返鄉等形成的人員物資流動高峰一般陰歷小年前就開始了。今年各地已經啟動養老機構封閉管理,暫停探視和不必要人員的進入,各類物資進入養老機構要規范消毒和接收管理。出現疫情的地區還要實行更嚴格的封閉,直到疫情過去。
三是加強養老機構內部防控。主要按照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做好日常防護和健康監測。每日上下午測量全員體溫,定期為養老機構的工作人員和老人開展核酸檢測,優先為工作人員接種疫苗,同步做好消防、食品、服務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四是做好關心關愛,營造祥和節日氣氛。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鼓勵養老機構內開展小規模節日活動,加強老年人心理慰藉,創造條件幫助老年人、工作人員與家屬親人「親情連線」,進行線上看望,讓老人和工作人員在機構中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
❼ 消防法對養老機構有什麼規定和要求
養老機構處於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法》關於人員密集場所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六條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第二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四條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7)民政局養老機構安全管理檢查擴展閱讀:
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第六十五條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