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開辦養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並有具體的養老場所,還必須招聘一定數量且具有相應資格的服務人員和醫務人員。符合條件後,必須先向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備案申請,並提交開辦人員的身份證證明、籌辦申請書以及能提供的養老資源情況,比如床位數量、服務人員數量、資金來源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收到申請後,對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會在規定期限內做出准予籌辦的備案決定,並通知申辦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再連同有關資料向工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部門收到申請後,會對是否取得民政部門的備案同意以及名稱等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並發給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關於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
(一)開展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大整治活動。全面排查養老院服務質量問題與不足,明確整治方向和內容,推進養老院服務質量大轉變,夯實養老院服務質量可持續改善基礎。
(二)加快養老院服務質量標准化和認證建設。建立全面涵蓋養老院服務質量的標准化和認證工作體系,按照改革要求推進政府標准和市場標准科學供給,積極推進養老機構在「企業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上公開服務標准,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形成養老院分類等級服務標准及監管機制,探索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認證工作。
(三)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通過興辦醫療機構或與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合作等方式,提升養老院醫療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強養老院服務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四)加強養老院安全管理。樹立全員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設施配備,完善安全應急應對機制,提升風險防範能力,把養老院服務質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礎上。
(五)提高養老院管理服務人員素質能力。全面貫徹以人為本、以需求為導向的服務理念,建立部、省、市、縣、機構分級培訓體系,完善專業人員保障和激勵政策措施,支持養老院引入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支持養老院不斷提高持有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證書的養老護理員比例。
2. 養老院需要辦什麼手續
養老院需要辦以下手續: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
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3.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法律分析:辦養老院需要的條件:(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養老院需要的手續:(一)設立申請書;(二)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四)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五)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
第六條 設立養老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三)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四)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五)床位數在10張以上;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五)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4.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資質和手續
辦養老院需要資質和手續具體如下:
一、辦養老院需要資質如下:
1、有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3、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4、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5、床位數在10張以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養老院手續如下: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民政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做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書面通知申辦人。其次是養老機構的開業審批,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向養老機構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設立養老機構。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
法律依據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開辦民辦養老院的條件如下: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5. 在溫江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私人辦養老院需要的材料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等。申辦人持材料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後,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備案需要的材料包括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要求的承諾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
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九條
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
第十條
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6. 辦理養老院入住需要哪些手續
首先年齡限制,需要年滿60周歲。
在中國年齡達到60周歲或以上才可定義為老人,而養老院收住對象是老人,所以年齡是限制入住養老院的最基本條件。
再有就是患有一些影響他人的疾病不能入住養老院,像有精神疾病、傳染病等都不能入住養老院,這也是為了其他老人生命健康著想,因為養老院本身就是群居機構,而老人又是弱勢群體,很容易出意外。
入住養老院的辦理手續,一般就是填申請單、審核、交費、入住。
7. 想開一個家庭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程序是什麼
摘要 :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④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