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高額利息分紅為誘餌吸納養老資金,多家養老機構爆雷,他們該如何維權
最近網路上又發生了很多打假事件,通過記者調查以後發現,我們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的養老機構,而這些機構大多都以高額消費補貼,優先安排床位期滿退還本金,這樣的模式吸引很多的老人,這些老人拿自己的退休基金,在這個地方充值了很多錢,而這些養老機構以高額的利息分紅來回報老年人,通過這樣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將自己的養老金全都投入他們養老機構,但是這樣的操作模式卻是違背了一定的規律,一個公司的經營以及資金運轉,或者是高額返利,沒有辦法長期維持下去,而且如果當時的資金鏈達不到一定的回籠,那麼就會造成這些參與者的資金損失。
很多老年人在年老的時候識人不清,而且對於市面上的套路也不太了解,所以這就導致了這些養老機構的誕生,而且老年人大多都有退休金,這也就變成了很多人瞄準的一塊肥肉,但是這些機構並沒有相應的資質,而且也沒有去有關部門備案,加大對這些企業的監管,是我們現在非常重要的事情。
㈡ 請問,養老院吸納老人的錢,所為什麼預定金,但老人去逝了,養老院也不退預定金
你們去辦這種養老院入住事宜時。要求交訂金什麼的。一定要求開數據上是寫訂金不能寫定金。不然很多時候是無法要求退還了。訂金和定金是不同的。
㈢ 非營利養老院什麽意思
非營利養老院指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由政府或者是其他社會公益性團體資助一部分資金建成的養老院。
對非營利性老年人社會福利設施,經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後,按照《劃撥用地目錄》依法劃撥用地。對其他養老服務建設項目用地,按照項目具體建設用途和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有償使用方式供地,並在地價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減半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用電、用水、用暖、燃氣等執行居民價格,使用固定電話、寬頻互聯網費用執行家庭住宅價格。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養老院佔用耕地的,免徵耕地佔用稅。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繳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情況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區、市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的捐贈,在計算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按規定標准予以稅前扣除。對經工商部門登記的養老服務組織和機構,還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對中小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家庭服務業等其他相應的稅費優惠政策。
㈣ 養老院吸納社會資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如果是捐贈資金,可記作其他收入,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
如果是有特定
用途
的社會資金,比如是要指定用於某一項目的,記作暫存款,借: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
㈤ 益陽養老院暴雷背後的6000名老人,他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益陽多家養老院暴雷,據報道有六千名老人陷入了預定養老院床位的困境,他們的畢生積蓄化為泡影。一位62歲的湖南益陽老人投江自殺,原因是自己全部身家都投進去的養老公寓爆雷,養老失去了希望,而且老伴在醫院的醫療費也沒了著落,一位老人黯然離去,留下的是無盡的悲涼。養老公寓的創始人投案自首,涉嫌非法集資3.2億元。
四、養老院是可以由社會開辦,但當地政府應該加強監管。對於建設養老院的資金來源,規定不得向60歲以上的退休人士提前收取預定床位費,更不準吸納他們投資入股(富豪除外)。
五、非法集資老闆被抓後,投資人的資金如何退回?這個養老院還要繼續經營嗎?如果不經營,老人的錢永遠追不回來。因此最好不要關閉已經建好的養老院,把它引入合法軌道繼續經營,合理解決老人們的損失。
㈥ 建敬老院有哪些優惠條件
烏魯木齊市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已經2009年10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烏政辦[2009]32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6號)和自治區民政廳等13個廳局《關於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的意見》(新民發〔2009〕52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貫徹「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方針,從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堅持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內容多樣化、監督管理規范化、適宜老年人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主要目標。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發展養老服務業政策法規,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到2015年,全市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實現每千名老人有12張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進一步健全,老年人的生活照顧、家政服務、心理咨詢、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環境和條件明顯改善;老年護理、家政服務、臨終關懷等服務有效開展,老年用品市場逐步完善,使全市養老服務業初步形成規模,從而滿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老年人生活質量不斷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養老福利機構。
養老福利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住養、生活護理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政府通過增加財力,申請國家和自治區資金支持,鼓勵、引導民營資本投資等多渠道籌集資金,增加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數。到2015年,實現每個區(縣)建有一所60張以上床位的示範性、綜合性養老福利機構。
(二)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指建在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等服務的設施。完善現有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 「星光老年之家」等為老服務功能,不斷拓展服務項目。到2015年,全市新建示範性區老年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30個。整合資源,各部門、各單位設在街道、鄉(鎮)和社區的各類生活服務和文化體育設施要向老年人開放,滿足老年人需求。
(三)拓展居家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是指在社會保障制度下,老年人仍然生活在自己的家中,由社區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專業化的服務。根據我市實際,要把做好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重點內容,以社會孤老、空巢老人、8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和經濟困難老人作為居家養老服務重點。充分利用社區老年生活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便利、優質、高效服務。發揮志願者隊伍和老年人協會等群眾組織作用,為老年人提供鄰里關照、協議包戶、親情陪伴、自助互助等服務。積極實踐政府為特困老人購買服務、服務機構提供服務、老年群眾組織或中介組織監督評估服務質量的新型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志願者公益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三、扶持措施
(一)加大養老福利機構建設資金投入。
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建設所需資金,列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新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床位所需資金,分別由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落實。區(縣)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凡收養「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城市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50%以上的,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對規模較小、房屋破舊、布局不合理的農村「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供養服務機構,進行拆、改、並。凡收養「五保」和農村低保老年人佔床位總數70%以上的,並按規定運營的敬老院,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一次性補貼。
(二)加大養老福利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發展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形式,興建、擴建或在原有其他設施基礎上改建適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護理的養老福利機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以下簡稱養老福利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福利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經民政部門審批,符合國家民政部頒發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MZ008-2001),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或社會力量採取承包、租賃、合營等方式與政府合作經營並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可享受有關政策優惠和資金支持。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營利性養老機構,不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規劃立項方面:
(1)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劃撥用地目錄》的規定,以劃撥方式供地、並減半徵收城鎮國有土地補償費。對非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市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土地有償使用原則,以協議方式供地,並逐步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地。
(2)市規劃部門給予減免5%—10%規劃設計費用的優惠。
(3)市建設部門對敬老院、社會福利院免徵城市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配套費。
2.資質審批方面:
(1)養老福利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免交登記費、年檢費,其它費用減半交納。
(2)養老福利機構辦理衛生許可證申領及年檢手續,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公共場所衛生審查費和年檢費。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按收費標準的80%交納體檢費。
3.稅收規費方面:
(1)對老年社會福利機構自用的房產和土地,暫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向老年人提供育養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老年福利機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的,及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照稅法規定予以扣除。
(2)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殘疾人保障金。
(3)免徵新建房屋產權登記費。
(4)養老福利機構用電按當地居民電價收取,用水費用按當地居民生活類標准收取。
(5)安裝、使用電話等電信業務,執行住宅電話資費標准。
(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先征後返的原則,即全額征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後,按80%比例予以退付。
(7)免收地下水資源費、治安聯防費。
(8)立足社區和面向社區的養老福利機構可減免物業管理費。
(9)新建養老福利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給予當期貸款利息50%的貼息補助。
4.培訓用工方面:
對從事養老護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凡屬再就業培訓補貼范圍的,可在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後經職業技能鑒定合格的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書。職業培訓機構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培訓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民政部門組織實施。養老福利機構吸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事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准按養老福利機構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事業保險三項費用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5.社會捐贈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按規定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但不得接受任何帶有政治性等附加條件的捐贈。對受贈款物的使用,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捐贈人沒有明確使用意願的,應當用於改善設施設備和服務對象的生活,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6.政府資助方面:
養老福利機構可享受政府補貼,補貼資金包括開辦經費、運營經費、特困供養補貼等,從市、區(縣)兩級財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助款項中解決。
(1)開辦經費補貼。對按標准建設、依規定運營的新增養老福利機構床位,給予每張床位300元一次性開辦補貼,分3年撥付。加大對自建、購置房產用於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扶持力度。自建養老福利機構運營滿三年後,按照實際入住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自建資助。資助金必須用於機構內部設施條件的改善,房屋修繕,老年人健身康復、文體活動器材以及生活用品用具的購置。
(2)運營經費補貼。開業滿6個月以上,且床位利用率達到80%以上(含80%)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運營經費補貼。民政部門根據養老福利機構在院老人實際入住人數、實際在院天數,按照每人每天1.4元的標准,給予養老福利機構運營經費補貼。
(3)特困供養補貼。安置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的民辦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特困供養補貼。經區(縣)民政部門確認供養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對象身份後,財政部門將補助給上述人員的生活費轉入該機構,用於支付其生活、照料服務等所需費用。特困供養補貼,按照民辦機構內安置的特困老人護理等級和人數進行補貼: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介助(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70元;介護(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補貼100元。養老福利機構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同時,仍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號)規定,享受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4)補貼申請程序。符合下列條件的養老福利機構可以申請資金資助:持有《烏魯木齊市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書》和法人登記證書的復印件;開業滿6個月以上的;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95%以上;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服務規范;養老服務管理運營工作正常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資助:未經批准,擅自變更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的;未經批准,擅自合並,或改為他用的;年度驗審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請辦理驗審手續的;財務帳目混亂,不按規定要求報表或報表弄虛作假的;管理服務質量差,入住老人及親屬滿意率達不到95%,或一年內有效投訴3次以上的;違反《烏魯木齊市養老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服務行業規定和職業道德,經批評教育不改正的。
(5)申報審批程序。養老福利機構於每年1月向民政部門提出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對養老福利機構申請開辦、運營經費補貼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對同意給予補貼的,民政部門應當與提出申請的養老福利機構簽訂補貼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監督與處罰。申請機構在申請資助、接受審查、評審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完備的數據、資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被資助資格,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對擅自改變福利機構的使用性質,或利用福利機構房產從事核准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的,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並終止其享受資助的資格,違反法律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加大對非法養老福利機構的打擊力度,保護合法老年公寓的權益,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養老福利機構的,由民政、工商等部門聯合查處。對在養老福利機構申辦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鼓勵扶持居家養老服務。
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鼓勵社會力量開展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康復保健等居家養老服務,為居家老人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1.市、區(縣)兩級財政設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專項經費,按1:1配比出資,為本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購買服務。隨著市、區(縣)財力的不斷增加,逐步擴大服務對象范圍,提高購買服務補貼標准。
2.對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根據老年人身體情況、家庭困難程度和養老服務需求,分別給予不同的養老服務補貼。享有補貼的困難老人,如入住養老福利機構,其享有的補貼可在養老福利機構使用。
3.對公益性公司招用的養老服務人員,符合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條件的,同等享受養老福利機構用工補貼政策,所需資金從市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4.對新建、符合標準的示範型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中心(托老站),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給予5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
5.烏昌財政局根據工作需要,為市民政部門撥付一定數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專項經費,用於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服務對象的評估、服務質量的監督和考評等支出。區(縣)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費,根據實際需要列入本區(縣)財政預算。
四、切實加強領導,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
(一)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發展養老服務業納入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提高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民政、老齡等部門要制定養老服務行業有關設施建設、服務規范的標准和分類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業的規范化、標准化水平。
(二)嚴格養老服務業的社會福利機構行業認定工作。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公辦養老福利機構、非營利性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組織的審核驗收工作,並向社會進行公示,符合規定條件的,方可認定為社會福利養老福利機構。
(三)建立健全年檢年審制度。按照國務院《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民政部《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由民政部門依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進行年檢年審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對不執行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或享受扶持政策後改變功能設置的,停止其享受社會福利機構的各項扶持政策,並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盜用社會福利機構名義騙取各種扶持政策的,或非營利性福利機構變更性質、用途的,應中止並追回相應的減免資金和資助經費。違反法律法規的,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改革。公辦養老福利機構要繼續履行現有職能,為城鄉特困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服務,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可以利用空餘的床位接收社會老年人入住,也可以利用空餘場地興建老年公寓等養老服務設施,向社會老年人開放。公辦社會福利機構在向社會老年人開放時,不改變其性質,不削弱其社會福利的職能,不降低對優撫對象、特困老年人等供養服務質量。同時,要積極探索養老福利機構公辦民營的路子,加快公辦養老福利機構內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運行機制。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社會福利養老機構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方式的改革,可以依法將經營權以承包、租賃、出讓、委託經營、參股等方式轉給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以及外資等市場主體,由市場主體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
(五)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民政和勞動部門要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標准(試行)》,開展對各類養老福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鼓勵有條件的職業教育培|訓機構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培養老年學、管理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員,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各區(縣)要加大投入,積極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為安置下崗職工尤其是「4050」人員再就業創造條件此意見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在此意見發布前有關養老服務政策的相關規定,如與本意見有沖突之處,以此意見為准。
你要根據地方的不同去看政策
㈦ 國家支持私人辦養老機構嗎
優惠政策如下:
從哈爾濱市市民政局獲悉,哈爾濱市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供地保障政策、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收費減免政策等一系列優惠政策。
對符合我市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興辦養老機構或養老服務組織的,可優先安排小額擔保貸款資金,並享受財政貼息政策。同時,哈市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業務。
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對養老院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徵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在規劃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工業地價辦理出讓、租賃或劃撥方式供地。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用地,鄉鎮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營利性養老機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可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優先保障供應。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行政事業性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費(入網費),有線(數字)電視終端用戶收視維護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減半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
在達標排放污染物並經環保部門核準的前提下,免繳排污費,適當減免環境監測服務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按照40%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據介紹,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根據意見,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聊城市政府還規定,涉及養老服務機構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收費標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可按下限收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管道燃氣、通信,按居民使用價格標准執行;其他有關行業,凡是有價格浮動和優惠的,可按規定執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最低價格。
㈧ 養老院暴雷事件中,除了老人還有哪些是受害者呢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擴大養老服務就業創業、擴大養老服務消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以及促進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六個方面,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持續改善養老服務質量、充分釋放養老服務消費潛力,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㈨ 上海一養老院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最新消息了嗎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在「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與規范運營情況」調研中發現,上海凱晨實業公司及其出資舉辦的上海康樂福養老院,通過所謂的「預定養老服務」合同,向公眾收取「會員費」性質的高額費用,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初步查明事實後,相關部門嚴令該公司立即清退全部違法所得資金。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同時,上海凱晨實業公司收取的239筆資金,無一開具發票,僅給所謂的「投資者」或「預購人」「預訂人」一張不提及任何收費名目的收據。甚至有巨額資金,竟直接打入上海凱晨實業公司法人代表夏玉秋私人賬戶,最高單筆達50萬元。上述行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據透露,在初步查明事實後,普陀區相關部門嚴令上海凱晨實業公司立即清退違法收取的全部2819萬元。截至目前,已有約9成資金被清退。上海市民政局表示,將指導普陀區民政局,在查實違規行為的基礎上,依據養老機構和民辦非企業組織管理相關法規對相關機構進行嚴肅處理。
由於此次調查發現的問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上海公安經偵部門將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㈩ 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還存哪些堵點難點
摘要 一、關於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不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