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分急求一份科學發展觀的調研報告,關於民政救助方面的!
以人為本 加強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建設 (3862字)
——關於我區社會民政救助工作的調研報告
副區長 ×××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是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最後一道「安全網」。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多年來區委、區政府始終高度關注民計民生,把構建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符合武清實際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作為建設新武清的重要內容,確保全區人民在共建中共享經濟增長、社會進步成果。
一、我區社會救助保障體系現狀
堅持把社會救助作為民計民生的重中之重來抓,不斷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機制制度,初步構建了以社會救濟、災害救助和社會互助為核心,以低保、五保供養制度為基礎,以醫療、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為輔助,以社會捐助、慈善救助、結對幫扶等社會幫困手段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網,有效保障了城鄉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主要有三方面特點:
(一)實現「三個統籌」,社會救助體系逐步完善。
1、統籌救助范圍群體。在1998年建立並實施城鎮低保制度的基礎上,1999年全面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截至08年11月,全區城鎮低保對象942戶、1878人,農村低保對象3066戶、7747人;五保集中供養對象514人,分散供養對象2908人。同時,圍繞提高特殊群體社會保障能力,社會救助范圍不斷拓展到低保、五保以外的邊緣群體,以及重病、重殘、學生和單親家庭、高齡老人、流浪乞討及刑事解教人員等特殊群體,全區形成了覆蓋城鄉全部區域、惠及所有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體系。
2、統籌各項救助制度。一是建立了城鄉統籌的分類救助制度。在落實好各類專項救助政策的基礎上,對特殊救助對象、救助標准進行了明確。目前,全區城鄉低保家庭中的246名重殘人員、222個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家庭、79名重病患者及144名三無人員、1637名60歲以上老人都按不同比例上浮了低保金。二是建立了統籌城鄉的醫療救助制度。在認真落實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基礎上,2005年在全市率先建立農村大病救助制度, 2007年實施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醫療救助制度,醫療救助實現了城鄉全覆蓋及制度統籌。三是建立了統籌城鄉的教育救助制度。累計資助困難學生1162人次、109萬元。
3、統籌救助資金管理。對區、鄉兩級救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由區民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發放。2008年,全區各級財政共發放低保、五保等專項資金2500萬元。
(二) 建立「三個機制」,社會救助工作有序規范。
1、社會救助綜合協調機制。各類救助項目由民政部門統一組織,鄉鎮街道統一實施,各種救助款物由鄉鎮街道調配發放,各類救助信息通過鄉鎮街道統計,由民政部門匯總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建立了民政協調監管、鄉鎮主體實施、程序規范有序的救助工作機制。
2、救助標准科學調整機制。一是建立低保、五保標准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及物價上漲等因素,農村低保標准已由1999年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鎮低保標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農村五保供養標准由1994年每人每年480斤口糧、840元生活費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二是建立基本生活必須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2008年,為11886人城鎮低保對象發放價格補貼20萬元。
3、救助對象動態管理機制。對社會救助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調查統計救助對象的收入情況,對不符合救助標準的群眾,及時予以取消,最大限度發揮社會救助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社會公平。
(三)推進「三個轉變」,社會救助水平不斷提升。
1、救助標准由傳統決策向機制決策轉變。社會救助各項政策、救助標準的確定,由過來的部門協商、政府批準的傳統決策形式,轉變為與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直接掛鉤、同步增長的機制性決策形式,提高了救助的科學性和工作效率。
2、救助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細型轉變。一是在救助對象認定上,由傳統的觀察生活狀況轉變為入戶調查測算;二是在救助內容上,由單一的生活救助轉變為包括生活、醫療、住房等在內的綜合性救助;三是在救助方式上,由簡單的發放救助金、救助品轉變為有利於促進救助對象就業再就業的積極救助;四是在救助金的發放上,由定點領取轉變為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摺發放,有效地方便了群眾。
3、救助主體由政府單一向社會多元轉變。在繼續將政府新增財力向民生保障傾斜的同時,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及資金參與社會救助,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救助體系。建立了全區慈善協會和志願服務協會,招募社區志願者4400人。通過市場化、社會化渠道,投資2億元興建了居家養老社區—松鶴園老年公寓,投資2050萬元興建床位300張的武清區養老院,依託民政部「星光計劃」、「霞光計劃」改擴建了27所鄉鎮敬老院,投資500萬元與世界宣明會合作創建了「和平之君」兒童福利院。
二、我區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救助制度還需健全完善。一是低保收入評審還不盡科學,一方面,低保評審只計算家庭收入,未考慮支出因素,部分家庭收入雖高於低保標准,但實際因病等支出較大,家庭非常困難,也不能享受低保政策;另一方方面,由於部分家庭未如實申報收入情況,且還未能建立科學的核准制度,造成部分家庭實際收入超出低保標准,未能及時取消低保救助。二是救助項目設置不合理,教育、醫療、住房等專項救助均與低保制度相捆綁,政策欠靈活,降低了救助效果。三是臨時救助制度尚未建立,一些臨時致困家庭不能享受救助政策。
(二)個別救助項目標准還需提高。一是五保集中供養補貼,等同於分散供養補貼,且受養老院規模較小、設施老化等因素最影響,造成集中供養率較低,全區3422名五保對象中只有514人實現了集中供養。二是安居工程補貼,隨著物價上漲,目前翻建三間住房需約4萬元,區級補助7000元的標准相對較低。
(三)低保資金鄉鎮分擔壓力較大。目前,區、鄉低保金分擔比例為7:3,區級承擔部分由市財政補貼,鄉鎮街道承擔比例相對較大且需長年支付負擔較重。個別鄉鎮存在一個季度、甚至一年才審批上報一次低保的現象;有的鄉鎮街道甚至對符合低保標準的家庭提出,如願享受低保,鄉鎮負擔部分由群眾自行承擔。
(四)救助政策群眾認識還不到位。一是少數村街幹部認識執行有偏差,把低保作為征地拆遷的承諾條件。二是少數城鎮職工認為只要下崗就應享受低保政策。
三、健全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建議
圍繞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提標,擴大救助范圍,推進社會互助,全面提高社會救助水平。
(一)加強組織體系建設,提高救助協調推動能力。
圍繞加大社會救助綜合協調推動力度,提高綜合救助水平,將工商、勞動、房管、金融、工青婦等部門納入社會救助成員單位,建立定期溝通聯系機制,促進政策有效銜接、信息及時共享,形成綜合社會救助體系。
(二)進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健全社會救助保障體系。
1、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不符合低保救助要求,但生活確實困難的邊緣群體以及因病、因災等致貧的臨時突發群體,予以臨時性救助,實現「救急救難」。
2、擴大專項救助范圍。將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項目合理、適時、適度向低保、五保以外困難群體延伸拓展;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邊緣困難群眾,在享受新農合報銷的基礎上,再給予適當的報銷政策;將民政、殘聯各自分管的安居工程進行整合,救助范圍拓展至低保、五保以外的邊緣困難群眾、殘疾人、優撫對象等。
(三)進一步健全救助機制,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1、建立困難家庭核准機制。科學調整收入統計項目,合理考慮支出因素,做到符合低保標準的家庭全部納入低保救助范圍,實現「應保盡保」。
2、完善低保動態監管機制。堅持「應保盡保」與「應出盡出」相結合、群眾審議與執法檢查相結合,加強區鄉兩級定期普查與隨機調查,及時向社會公布救助對象基本情況,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不符合救助標準的家庭及時予以取消救助,堵塞漏洞。
3、建立群眾增收幫扶機制。堅持把社會救助與促進困難群眾增收工作相結合,著力抓好技能培訓、就業崗位開發、就業政策扶持等工作,提高貧困人群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能力,變「輸血」為「造血」,從根本上消除貧困家庭。
(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擴大救助保障覆蓋面。
1、適當提高區級低保資金比例。由區級財政資金中按照適當比例補貼鄉鎮街道,減輕鄉鎮街道財政壓力。
2、將臨時救助納入區財政預算。與原有社會救助資金一並實行專戶管理,確保及時足額到位、專款專用。
3、加快五保集中供養設施建設。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擴建新建相結合,加快推進區、鄉養老中心更新改造,將全區27所敬老院按照區域整合,改擴建為5所區域性綜合敬老中心,在城區規劃區內新建1所綜合性敬老中心,提升硬體設施和服務水平,吸引更多的五保老人入院養老,同時面向社會老人開放,實現養老資源利用最大化。
(五)做強救助慈善事業,構築多元參與的社會救助體系。
1、培育打造慈善品牌。以社會團體、企業為基礎,積極培育發展一批慈善品牌,為社會救助募集資金。
2、創新救助募捐方式。推行「一次認捐、分年捐贈」、「定向捐贈、冠名基金」等新的勸募方式,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
3、加強慈善組織建設。在全區各鄉鎮街道建立慈善協會分會,形成覆蓋全區的慈善捐助網路。
(六)強化宣傳教育,營造社會救助的良好范圍。
1、加強救助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媒體等多種形式,全面深入宣傳救助標准、申報程序等相關政策、使社會救助政策深入人心。
2、加強群眾素質教育。深入開展「自立自強光榮、騙保懶惰可恥」的主題教育活動,引導不符合救助標準的貧困家庭樹立正確的主動退保意識。
3、加強先進典型宣傳。廣泛宣傳樂善好施的典型事例,弘揚互幫互助、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支持社會救助的良好氛圍。
㈡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存在哪些問題
據報道,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召開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建設暨安全管理工作會議。
民政局負責人表示,民政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養老服務質量、欺老虐老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將定期在媒體曝光並通報相關區政府。對於存在瞞報、騙報指標的機構將嚴懲不貸。
㈢ 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調研
關於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的調研報告根據市政協2010年度工作安排,3月份以來,在市政協副主席趙南軍的帶領下,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以市區為重點,就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專題調研組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情況通報;赴各區和江都市召開部門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等基層單位負責人座談會,了解我市養老和醫療保障情況,聽取意見,並赴外地學習考察。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基本現狀
近些年,我市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發展的進程中,堅持民生為本,初步建立起以養老和醫療為核心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努力使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
1、黨委政府重視,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情況進展較好。自2002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連續9年以一號文件形式關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就養老、保障、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民生問題出台有關政策意見,逐步構建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09年,市委、市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推進市區率先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確目標。同年,維揚區委、區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全區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意見》,初步形成全覆蓋、多層次、可接軌、可轉換的社會保障局面。市和各縣(市、區)公共財政向民生傾斜,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財政支出中所佔比例逐年提高,從被征地農民養老補助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繳費補貼,如新農合的各級財政補助從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從無到有,逐步增長;據統計,市、區兩級財政2009年用於城鄉居民參保補貼的開支為8659萬元。各有關部門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強化服務,積極推動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社會保障部門不斷完善社會保險政策,通過稽查和服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衛生部門不斷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網路,全面部署推進新農合信息系統網路化建設,努力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統籌衛生資源配置與醫療服務提供,以滿足農民的醫療服務需求,讓更多的農民得到實惠;民政部門加強了社會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了城鄉五保、特困醫療、臨時救助等政策相配套的補充養老及醫療保障的社會救助體系,實施城鄉「三無」老人養老補貼工程,標准逐步提高、范圍不斷擴大。
2、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基本建立且對接通道開始打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構成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養老保障體系。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行多年,制度較為完善,目前覆蓋了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32.14萬人,9.25萬退休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連續9年遞增,目前市區人均1395元/月。2005年開始建立包括養老在內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達100%,覆蓋了市區7.3萬名被征地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三方籌資,「個人帳戶與統籌帳戶」相結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07年在我市啟動,市區參保農民8.9萬人。為統籌城鄉發展,維揚、江都積極探索,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接方面建立了通道,制定了農保轉城保的接續辦法,打開了農保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轉換通道。
3、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構成了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運行質態良好,報銷待遇穩步提升,2009年底,市區參保職工46.23萬人,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醫保目錄范圍內平均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80%與90%。2007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職工醫保范圍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過不同繳費、補貼標準的居民醫療保險,納入醫療保障,實現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全覆蓋,2009年底,市區25.9萬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包括7.7萬名在校大學生,籌資水平400元/年,目錄范圍內報銷達6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2009年為人均120元,其中個人交納30元,由於個人繳費標准低、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平均報銷補償率為45%,大病報銷支付上限一般為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最高可達10萬,因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認可,參合積極性提高,2009年底,參合率達99.8%,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深受廣大農民歡迎。
二、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暢通城鄉社保通道,推進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擴大統籌范圍,實行省級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已迫在眉睫。當前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推進城鄉養老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和奠定了重要基礎,但由於我市老齡化程度高,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8.57%,財政補貼壓力增大、逐年出台的政策之間銜接不夠等原因,使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推進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1、覆蓋不全面,養老和醫療保障尚未完全實現應保盡保。養老保險方面:一是新農保實施後,城鄉居民中還有兩類對象未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一種是男60歲、女55歲以上不到70歲的城市無業居民,一種是2005年前被征地農民中的非就業人員,養老制度上還有空白點。二是仍有少數開發區(園區)企業、流動性強的餐飲娛樂服務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企業尚未為所有應參保職工繳納保險;原已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改制企業一次性買斷工齡的職工、部分失業人員因續保的繳費標准偏高而斷保。三是城鎮無業居民和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雖可選擇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的方式,但因沒有經濟能力而游離於社保之外。四是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剛剛進入准備階段,相關實施細則尚未出台。醫療保險方面:一是由於已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不能參加繳費水平較低的居民醫保,導致部分低收入就業人員在養老保險續保難的同時,失去醫療保障;二是部分困難企業職工退休時沒有能力一次性補交最低參保繳費年限差額和「余命年」費用,面臨斷保的可能。
2、發展不平衡,養老和醫療保障水平城鄉差距較大。一是城鄉基本養老保障待遇差距有擴大趨勢。城鎮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連續9年以10%的速度遞增,目前市本級企業退休職工人均養老金達1395元/月。而農村的養老保障待遇較低,參加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人均60元/月,失地農民的養老補助平均也僅140元/月,尚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有差距。近年來,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絕大多數農民每年自繳30元就能享有醫療保障,但由於大部分優質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而新農合報銷比例則隨醫院級別的提高而遞減,農民進城看病的大部分費用仍由自己負擔,大部分地區還不能即看即報,因而農村居民享有的醫療保障實際待遇低於城市居民。三是城鄉信息化建設差距大。城鎮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投入相對較高,基礎較好,社會保障工作的管理效率較高;而農村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還較為滯後,工作方式及管理方式還不能適應現實需求。
3、政策不銜接,社會保險難以有效接續轉換。一是目前養老醫療保險工作維揚、廣陵、開發區已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申報,有關制度和政策相對統一。但邗江區政策規定與市不統一、征繳基數、征繳比例、享受待遇與市不一致,信息數據系統與市社保中心不銜接,市級統籌沒有實質性形成;區域內在農保轉城保方面也未建立通道。二是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准各不相同,且缺乏可持續性。2005年之前被征地農民沒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設置,而2005年後設立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據一次性劃轉金額的不同,最低享受60元/月、最高享受230元/月,其他多為110元、135元、170元/月等補償標准,由於劃轉的土地補償金額是有限的,逐年用完後,將難以為繼。三是社會保險制度自成體系,缺乏有效銜接機制。我市揚府發[2008]140號文《關於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加強社會保險費征繳的意見》中對被征地農民、戶籍農民及參加農保者參加或轉入城保,以及對城鎮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進入、有效銜接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存在諸多資金和技術上的問題,如被征地農民個人帳戶如何折算城保繳費年限,折算繳費年限後的城保費用如何繳納,醫療保險相對獨立,繳費年限也不能相互確認等,因此無法實現真正融通和有效接續。四是管理資源分散,政策機制「碎片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生部門主管,而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救助則由民政部門負責,相關政策規定及工作機制不盡相同,各有一套互不相連的獨立資料庫管理系統,出台政策時缺乏溝通協調,存在管理成本浪費和政策之間的沖突。如新農合要求以家庭為單位參保,導致外出務工就學的家庭成員重復參加醫保,而政策又明確規定不能重復報銷,又如鄉鎮企業職工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新農合,但卻不能轉入城市居民醫保。
4、宣傳不到位,相關政策普及不夠。一是對公共財政普惠城鄉居民,加速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的緊迫性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對近年來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政策,如勞動合同法、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全國范圍內轉移、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跨地區跨制度轉移辦法等培訓宣傳還不到位,調研中,社區幹部普遍反映對具體政策缺乏了解,面對群眾咨詢難以解答。
三、推進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建議
推進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讓全體城鄉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市委「堅持以民為本,建設幸福揚州」目標,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為此,調研組提出如下建議:
1、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養老和醫療保障由制度的廣覆蓋到對象的全覆蓋。一是持續強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工作。根據保基本、廣覆蓋的原則,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和條件出發,全面貫徹實施市政府2008年140號文件精神,細化政策措施,制訂配套規定,消除保障盲點,繼續擴大養老和醫療保障范圍。一方面,針對勞動密集型的民營企業、服務行業參保率低的現實狀況,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通過分期緩繳等方式,鼓勵參保,將更多的就業人員納入城鎮社保體系;另一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進一步通過強化勞動監察、社保稽核等途徑,督促所有用人單位及時參保和足額繳費。二是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加快推進市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要積極籌措新型農保基金,保證資金到位,在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政策鼓勵農村居民參加更高水平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在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基礎上,穩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三是區別對象,將助保制度落實到位。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城鎮困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使中斷社保關系的特殊群體,社會保險關系能夠接續。如對於年齡偏大、收入偏低、就業能力偏差的下崗失業人員,出台優惠政策,通過認真落實我市相關社保補貼政策鼓勵參保;對因其他歷史原因未能參保的邊緣人群,加大助保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具體政策,對城鎮無業居民,按照有關條件,納入基本養老保障范圍,保證其老有所養。四是切實解決居民醫保問題。破除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壁壘,通過加強審核等方式允許困難職工和經濟承受能力較低的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城鎮居民醫保,解決其醫療保障從無到有的問題;調研中了解到,為解決部分以靈活就業身份退休的職工和困難企業退休職工的醫保缺失問題,2005年廣陵區通過「三三制」籌資模式,即財政、集體、個人共同出資方式,較好地解決了區內所有退休職工病有所醫的難題,這一做法可以推廣。
2、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一是加快經濟發展的轉型升級,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增加財政投入及城鄉居民收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二是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資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機制,逐步加大新增財政用於養老和醫療等民生方面的社會保障支出。根據揚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鄉養老水平,在承認城鄉待遇合理差別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村居民的養老待遇,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療報銷比例,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待遇適當均衡。三是研究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這是當前市區需要解決的突出個性化問題,調研中了解到,如果被征地農民的養老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障問題解決不好,三五年後將會給當地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成為復雜的社會問題而影響穩定。建議政府加強對失地農民、被征地農民,包括即征即保制度實施前人員情況的深入調研,採集信息,摸清底數,針對實情,通過增加籌資途徑,逐步建立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就業培訓等一體的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盡快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以解決後顧之憂。四是統籌城鄉醫療保障資源。發展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建立和完善穩定的機制,將優質衛生資源從城市引向農村,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引導高水平的醫療技術人才支持農村,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問題,提高基層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增添必要的醫療設施,加強基層合管辦力量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市級以上大醫院的監管力度,完善醫療衛生機構的績效考評機制,江都市通過簽訂新農合協議的方式對各定點醫院實行動態管理的方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可予以借鑒推廣;暢通簡化登記、繳費、申報、結算、核報等程序,讓農民能就近享受到更好更高的醫療資源,得到更多實惠。五是實施城鄉70歲以上居民老年補貼以後,根據財政承受能力,逐步實行60---70歲城鄉居民老年補貼制度。
3、加大創新力度,切實實現不同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的有效轉換。一是建議政府對我市的各不相同做法進行研究歸類,梳理各地遺留問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相關指導意見,在市域內逐步制訂相互銜接,相互貫通,原則統一,靈活多樣的政策措施。根據社會保險省市統籌的相關實施意見,圍繞「統一制度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支付項目、統一計發辦法、統一管理規程」的目標,盡快做到市區范圍社保政策「同城、同標准、同待遇」,首先要解決好邗江區進入市級統籌問題,為過渡為省統籌創造條件。二是「立足於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解決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的方式方法,對已有的相關原則性規定,配套有關操作細則,暢通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的渠道。建議借鑒已在外地實行的相關做法,逐步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統一制度體系下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充分考慮城鄉居民收入的現實差距,按照權利和義務相對等的原則,摸索創立多形式的社會保障「套餐制」,設置多層次的繳費標准和多檔次待遇的選擇,由城鄉居民依據自己需求,自主選擇繳費,最終在待遇上體現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差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定期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圍繞社會保障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研究相關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對養老、醫療等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社會保障政策出台前,通過「公示制」、「聽證制」等多種渠道,以民主的方式保證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真正使城鄉居民知情受惠、好事辦好、好事辦實。明確牽頭部門,強化工作權威,保證出台的政策之間連續,部門與部門之間政策銜接,做到決策科學化。四是建立互通管理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從我市實際出發,寓監督管理於一體,理順我市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之間的管理關系,避免政出多門和多頭管理。加強包括新農保、新農合在內的養老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議利用「金保工程」系統,建立市區信息資料庫,做到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參保人員「同人、同城、同庫」,醫保實現「一卡通」,業務流程和經辦服務規范化,逐步實現城鄉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的相互轉換和銜接。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對養老和醫療保障工作的認知程度和有關政策的普及程度。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推進城鄉社保工作,健全城鄉養老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對於促進城鄉發展與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建議領導幹部政績的考核,既要考慮GDP,更要關注民生,考核杠桿逐步向民生方向傾斜。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主流媒體,創辦社保專欄、專版、專題等節目,利用社區櫥窗等形式,積極廣泛宣傳各類養老醫療保障政策的目的意義和具體規定以及有關操作程序等,使惠及民生的社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企業職工等各類就業人群及全體城鄉居民了解支持相關政策並積極參保。三是加強對基層工作機構人員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業務知識的培訓,通過對國家、省及我市出台的養老醫療等各類社保政策法規,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規的深入學習,提高他們的政策業務水平,使他們深刻理解掌握各類社保政策,增強工作主動性,通過扎實的基礎工作,促進我市城鄉養老醫療保障工作走上一個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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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審計機構怎麼審理民民政部門核發的那個養老機構的運營補貼呢
摘要 三、加強日常檢查工作
㈤ 求一篇社會養老的調查報告
我認為 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種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人老的直接後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種能力逐漸喪失,那麼,曾經為這個社會做出過貢獻的老人們在其獲得生存的能力逐漸失去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實施,擁有中國大多數老年人口的農村地區將迅速出現家庭小型化的傾向。同時,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形式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一、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的基礎分析 養兒防老是中國農村幾千年的傳統養老方式,這種以家庭作為最基本的養老模式得以長期存在的基礎是什麼?對這個問題的深層次研究將成為我們設計今天的農村養老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 (一)家庭養老的客觀條件分析 1.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是家庭養老的前提條件 新中國建立以前的兩千多年中,中國農村一直處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社會。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是一種不發達的經濟形態,低下的生產力將農民緊緊地束縛在一塊塊土地上而無其它謀生手段,封閉的交往形式又使農民只能依靠自身積累經驗而無其它獲取知識的途徑。於是,對土地和耕作知識的擁有就成了社會繼承與世代交替的重要內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財產,父母退出生產領域後,並不放棄對生產資料的佔有權,子女要想獲得土地必須以贍養父母為代價。同時,子承父業是傳統農民家庭的突出特點,後代不僅由父母撫養成人,而且還從父祖那裡學會謀生的技能,繼承一定的產業和土地,這種生活上經濟上的高度依賴使得他們自覺服從父輩祖輩的制約,不敢有絲毫違抗。 父輩們靠土地生產生育,培育後代;子輩們靠土地維持生活,贍養老人,土地構成百姓們家庭養老的重要經濟來源。為了確保農民擁有土地,歷代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還通過法律條文,嚴禁子孫與父母分家分財。《唐律
㈥ 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能力建設 調研報告
隨著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和網路技術的高速發展,信息化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也是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實現工業化、現代化的關鍵環節。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是我國政府電子政務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受到黨中央和各級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
(一)高度重視並科學利用建設成果金保工程的建設過程,是依靠信息技術引領支撐,不斷優化業務流程,提升服務手段,完善管理模式的過程,要高度重視並科學利用系統建設成果。一要提高認識。建設好金保工程,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轉變職能、提高行政能力的客觀需要,是解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重要保障。要通過信息系統對各類經濟、政治、社會信息進行廣泛採集、及時傳遞、綜合分析、深度加工,形成對各個不同發展階段社會運行狀態和突出矛盾的准確判斷,提高管理措施的針對性和預見性。二要領導重視。領導高度重視是金保工程成功建設的關鍵。信息化建設是「一把手」工程,是資金投入巨大的工程,是需要多方協調的系統工程,它涉及信息化管理部門、規劃財務部門、業務經辦部門的協調配合,還涉及觀念、制度、管理及工作方式的變革。只有領導高度重視,各部門密切配合,才能保證信息化工作的順利開展。三要加強研究。要充分利用人力資源資料庫、社會保險資料庫、社會保險精算模型等資源,形成預警分析報告,研究各類因素對社保基金的影響,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精算報告,為宏觀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二)確保金保工程科學管理規范運行要加強信息化技術標准和管理規范建設,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保障金保工程信息集成共享和管理科學高效。一是規范信息指標。系統信息指標的標准化,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最重要、最基礎的工作之一,標准化的信息指標不僅是金保工程建設的基礎,對於規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業務工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強化項目管理。要按照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由熟悉信息系統建設、熟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熟悉工程管理的人員共同組成項目管理機構,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加強項目進度、質量、資金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工程各建設階段按步驟、有計劃、高效率、高質量地進行。三是提高資金利用率。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規模優勢,爭取財政、金融等部門的支持,多方籌集資金,科學合理使用,對於中央和地方在金保工程建設上投入的資金,要切實管好用好。整合利用已有的軟硬體、網路技術資源,防止重復建設,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制度,建立項目管理責任制和投資效益評審考核機制,努力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
(三)切實做好信息系統一體化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要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勢必要求信息化系統從以業務為核心向以人為本轉變。
從以城鎮、職工為主,向統籌城鄉、全面發展轉變;從以支持管理經辦為主,向經辦、服務、監管、決策支持等全部功能轉變。要根據建設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要求,搭建統一的技術支撐平台,實現人力資源管理與社會保障兩大核心領域信息系統的有機銜接。利用完整統一的數據模型,通過整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新農保等業務數據,完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資料庫的整體規劃,建立人員基礎信息資料庫,實現各業務系統的相互關聯is。要運用先進的技術乎段對數據加工處理,建立各類數據間的相互關聯,實現對數據的分析、篩選和再利用,最終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一體化。
(四)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公共服務體系要著力構建面向全方位多層次的一站式集成服務平台,解決公共服務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等問題。一要積極發行社會保障卡。「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建設,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實現精確管理」被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建議當中,社會保障卡發放已列入國家戰略層面,要加快社會保障卡發放進度,部署應用終端,完善用卡環境,在做好城鎮參保人員發卡基礎上推進農村參保居民發卡工作。二要建設統一的網上服務平台,積極推進基於互聯網技術的自助式網上業務辦理,逐步擴大應用范圍,使網上繳費申報、網上審批受理、網上投訴舉報成為業務辦理的一種重要形式。三要以服務向下延伸為重點加強基層服務平台建設,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規范和優化管理服務流程,在街道社區和農村鄉鎮普遍建立綜合性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窗口,將盡可能多的服務功能通過網路延伸到基層,為職工群眾提供就近服務。
(五)形成支持跨地區協作的業務支撐體系。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員流動的日益頻繁,跨地區業務辦理愈發迫切,既需要地區間的密切協作,又需要政策、經辦、技術、標准等因素的有效聯動。要在繼續為既有本地化業務提供信息化支持的前提下,根據今後一個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部署,更加註重為新開展的跨地區業務工作提供技術保障。要建設統一的跨地區信息交換與結算平台,將社保關系轉移、異地居住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異地就醫聯網結算、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集中查詢服務、異地就業信息服務等跨地區業務納入統一的支撐平台。全面加強與人口、統計、民政、銀行、電信運營商、醫療服務機構等其他政府部門和社會服務機構的信息共享,實現業務流、信息流、資金流的聯動,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六)加強業務與信息化的良性互動。
金保工程建設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多項業務,需要上下連通,部門聯動。要加強各業務領域信息化工作的有機融合,業務部門要積極研究信息技術,了解信息化為業務發展提供的新技術和新手段,在制定政策措施時予以充分運用,推動業務重組和流程優化。信息技術部要深入鑽研業務,了解業務的發展趨勢,幫助業務部門利用好信息化成果,使信息技術能夠更好地起到滿足業務需求、促進業務發展的作用。對金保工程建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堅持引進和培養並重的原則,努力提升業務能力、信息技術運用能力、項目實施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建設一支有高度責任感、精通業務、技術過硬的信息化工作隊伍,擔當起金保工程建設、維護和服務的重任。
(七)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監管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各國基金監管成功的經驗。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使社保基金管理者、投資者等各方獲得充分的信息,減少因不完全甚至虛假錯誤導致的風險和損失。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應有完善的體系和完整的具體的披露要求。基金財務報告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載體,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報表附註等。基金管理機構應及時將基金投資的成本、效益、利潤及其他重大事項向公眾披露,監管機構著重審查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准確性。社保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社保基金的籌集、支付、運營等信息,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全社會的參保意識,讓公眾享有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逐步實現社保基金的公開、公平、公正運作。認真落實原勞動保障部《關於建立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導意見》和中國證監會的《信息披露准則》要求,做好社會保險信息定期披露和日常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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