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市對原政府養老院管理人員社保解決辦法有什麼政策
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是1986年恢復的,這期間他本人是院長,他自己都不為員工和本人參加養老保險,還想誰去解決呀
⑵ 如何申請養老產業項目資金補貼
申請享受居家養老服務補貼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或委託其親友,到戶籍所在地專社區居委會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屬,同時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包括《哈爾濱市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摺》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社區居委會提供的子女均不在哈市居住的證明(子女均享受低保或重度殘疾的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家庭收入依據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關於家庭收入計算辦法計算)、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及審批部門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⑶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
養老院政策,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有哪些
「養老院行業前景是不錯,但絕對是微利行業。」紅葉敬老院院長彭家惠是渝中區首家民營敬老院的創辦者。她介紹,在民辦養老機構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虧損,剩下的勉強維持。而創辦已10年的紅葉敬老院,就屬於勉強維持的類型。
「養老服務屬高風險行業,特別是面對一些有頑疾的高齡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風險就非常大。」除資金壓力和高風險,好護工難求也是每個養老院所面臨的難題。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學教授徐曉玉近年一直關注我市民營養老產業的發展。她介紹,重慶目前的養老產業,跟不上社會老齡化發展的需求。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我市60歲以上人口已513萬,而目前全市城鄉養老機構床位數僅7萬余張,按老年人口3%的機構需求量測算,缺口達8萬張。「養老院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是現實問題。從總體上來說,這說明社會還沒有做好應對老齡化的准備。」此外,護工很辛苦且工資不高,造成大量護工流失。徐教授認為,最終解決辦法還得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全民關懷。「國家應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還應免費為民營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做專業化培訓、指導,提高服務質量,奠定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後勁。」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補助:有床位補貼和一次性建築補貼。免徵稅的。
市民政局答復: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並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在基本建設規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二)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三)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要將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特別是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及公益事業的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考慮社會福利事業、公益事業的發展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環境良好,便於服務和發展的區域給予安排。社會福利項目編制、設施建設工程的收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酌情減免。
(四)對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在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應優先辦理。
(五)合理確定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自費代養人員的收費標准,既要考慮公益性或社會承受能力,又要照顧投資者的回報。
(六)按照現行國家稅法和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工療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站、點),老年人護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機構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務、社會福利機構興辦的第三產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或減免。
(七)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建設貸款的支持力度。
(八)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款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其捐款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在計征所得稅時准予扣除。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收費;對福利機構使用的救護車、生活用車等免徵養路費;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的電信業務、郵政業務、廣播電視(有線)傳輸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優惠和照顧。
(十)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和在社區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養、寄養的就讀於小學、初中的孤兒(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會棄嬰),免收學雜費、書本費等各種費用;對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錄取的孤兒,免收學費(培養費)、住宿費;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免收住宿費,其學費主要以發放助學金、接受社會資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法解決。
(十一)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並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申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根據勞動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9]14號)和《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勞社廳發[2000]82號)的規定,經審查合格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十二)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推薦就業,並免費給予上崗前的培訓。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福利企業,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十三)重視和保護社會福利機構中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社會棄嬰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能夠就地、就近、及時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十四)老年福利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抓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中關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規定的落實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
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養老機構工作的登記管理。養老機構按其機構性質劃分,可分為福利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福利性養老機構(即國辦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是指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各地重點興辦非營利性的養老機構。各有關登記機關要認真做好養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改革和完善養老機構收費制度。除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外,其他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由養老服務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收費標准。養老機構接收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政府按規定支付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接收符合分層分類救助的其他困難老人,收費應適當減免或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研究制定養老機構收費管理辦法。
(三)加大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養老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收費。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機構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並減半收取通信費、聽視費。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四)優先安排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養老機構建設一般採取劃撥的方式供地,對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對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也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但應嚴格審批,確保土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五)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養老服務事業投入,在繼續安排好養老機構建設資金的同時,根據需要適當安排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機構補助、購買服務和貸款貼息。
(六)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服務,協調擔保機構解決養老機構的貸款抵押問題;對於規模較大、前景較好、市場急需的養老服務項目,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貸款貼息。
(七)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對外服務。養老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護理、康復及醫療服務條件的,可申請納入社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審批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八)加強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養老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和管理,切實防止意外傷亡事故發生。對發生意外事故後,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養老機構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其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在法律法規作出規定前,省民政廳要會同衛生、法制等部門和法院,研究制定有關事故鑒定、責任認定和賠償的有關意見,指導各地處理好養老機構的責任分擔問題。
⑷ 重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集體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一)個人繳費1.中青年參保人員,可在一檔100元、二檔200元、三檔300元、四檔400元、五檔500元、六檔600元、七檔700元、八檔800元、九檔900元、十檔1000元、十一檔1500元、十二檔2000元、十三檔3000元。12個年繳費檔次中自願選擇繳費標准。其中殘疾等級達到1、2級的重度殘疾人,政府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費通過委託銀行在參保人員開設的銀行賬戶中代扣代繳。2.老年參保人員,可以選擇不繳費,也可以選擇繳費,有條件且自願選擇繳費的,可在40元、60元、90元三個繳費檔次中自願選擇標准並進行一次性躉繳申報。繳費標准按照選擇的繳費檔次乘以一次性躉繳的月數確定。一次性躉繳的月數按本人距75周歲余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75周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周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
(二)集體補助村集體對當年已繳費的`中青年參保人員給予的繳費補助可記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村集體給予繳費補助時,應向參保人員參保地社會保障服務所進行繳費補助申報,並提交經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的補助對象、標准及辦法。
(三)政府補貼中青年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對其進行繳費補貼,其補貼標准分別為一檔30元、二檔40元、三檔50元、四檔60元、五檔70元、六檔80元、七檔90元、八檔100元、九檔110元、十檔120元、十一檔130元、十二檔140元、十三檔160元。老年參保人員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的,按其一次性躉交的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代繳30元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⑸ 重慶市養老院補貼多少
不知道你問養老院哪方面的補貼,建議你去當地所在區民政局咨詢,能有你要的答案。補貼和相關政策都有。
⑹ 重慶養老院是如何收費的,有什麼優惠老人的政策沒
你覺得什麼價位可以
⑺ 重慶市養老保險補貼
你已購買養老保險,就不能在申請居民養老保險了
⑻ 開養老院政府有什麼補貼
國家對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國家(指民政部)對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包括民營、個人辦養老院)有優惠政策,但這種政策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各地政府、民政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存在很大差別。
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許多地區還為優撫對象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
⑼ 每月個人繳100%的養老保養是重慶雙解人員,具體可享受多少補貼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政策解讀
為妥善解決我市國有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困難問題,市政府出台了《關於印發解決國有企業部分困難「雙解」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9〕115號)。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范圍對象
我市國有企業「雙解」人員中的靈活就業人員和未就業人員(以下統稱困難「雙解」人員),以個人身份接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申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下簡稱繳費補貼)。困難「雙解」人員可享受的繳費補貼與「4050」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國有企業「雙解」人員,指進再就業服務中心協議期滿,按時與再就業服務中心終止協議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或自願提前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解除協議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
二、補貼標准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的困難「雙解」人員,可按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60%乘以繳費比例20%計算出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額(以下簡稱「繳費額」)的2/3享受繳費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且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雙解」人員,可按繳費額全額享受繳費補貼;其他困難「雙解」人員,可按繳費額的50%享受繳費補貼。
三、個人應繳費金額
困難「雙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為本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總額(為本人在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100%之間自由選擇確定的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20%)減去應其享受的繳費補貼金額。
四、補貼期限
對在2010年內申報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2010年1月起享受繳費補貼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止;對2011年1月及以後申報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從其申報受理之月起享受繳費補貼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止。
五、申報及資格確認程序
(一)申報主體
申請享受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向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服務所(以下簡稱社會保障服務所)進行申報
(二)申報資料
1. 《重慶市困難「雙解」人員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
2. 申請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申請人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協議和與出再就業中心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 申請人《職工檔案》原件;
5. 申報時正享受低保待遇的,還應提供本人《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略)
六、其他
(一)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額享受50%繳費補貼的困難「雙解」人員,在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時,由所在地社會保險局直接為其辦理變更補貼標准相關手續。
按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額享受2/3繳費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工齡滿30年的困難「雙解」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後,可申請享受100%繳費補貼。具體由本人持戶口所在地民政辦公室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的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社會保險局提出申請,由所在地社會保險局為其辦理變更補貼標准相關手續。
(二)重慶市社會保險局政策咨詢電話:63891136。
⑽ 現在辦/開養老院國家補貼多少錢
按照國家的規定是有補貼的,但是因為各地的財政收入不同,補貼費不同。補貼項目包括: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運營補貼、培訓補貼、用工補貼、小額貸款與擔保、按揭貸款貼息。
如在重慶市,針對自有房產,100張床位以上和租賃房產、50張床位以上的,且符合有關要求的養老機構,可以向重慶市申請一次性床位補助。前者4000元/張,後者1000元/張。
有關要求中,最重要的是公安部門的消防安全驗收報告,建委的房屋安全驗收手續和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的房屋。
可向當地民政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