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樣的條件可以進敬老院
如果是公辦的鎮級敬老院,低保五保三無人員屬於社會上優先救助的人群是首先考慮的。
如果是公辦的入住人群需求比較多的,現在社會上都在使用老年人需求評估的體系,按類型(如低保五保三無人員),按自理能力的程度等標准來給老年人進行評估。再選擇入住。
(1)農村五保對象。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五保供養對象(五保戶)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即:農村「三無對象」)。一是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二是無勞動能力的;三是無生活來源的。這里講的法定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五保對象入住敬老院須由本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訂入院協議。凡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2)社會各界有養老需求的這部分對象。對於社會上的老年人,可自願入住和出院,其入住的費用按照本人身體狀況,需要提供的服務等協議確定。
『貳』 老人滿足什麼條件進養老院不收費
我覺得應該是沒有兒女,沒有人關的老人,不過很少有這樣的敬老院,一般都是要錢的,除非國家支持的才可以
『叄』 這樣條件的人可以進入國家養老院嗎
樓主您說的這種情況可以進入國家的養老機構,他有固定資產應該是可以的,您可以去當地的民政部門去詳細的咨詢一下,因為每個地方有區別的,您可以去看看啊。
『肆』 什麼樣的老人最適合住養老院
首先,首要考慮的還是老人的意願
最起碼,老人要對住養老院有興趣,畢竟是老人住而不是兒女住,兒女是否同意還是其次,切莫本末倒置。
其次,老人或兒女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這個是比較現實的問題,老人或子女要有足夠的經濟儲備來承擔入住養老院的費用。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住養老院對於老人是個不錯的選擇。
再者,獨居生活的孤寡老人
獨居一處的老人現在也有很多,因為生活習慣等原因,很多老人不願意同兒女同住,也是怕麻煩孩子,這類老人也適合在養老院居住。
其實,不管是生活自理的老人,還是不能自理的老人,都是可以入住養老院的。
生活自理的老人,首要考慮偏向娛樂養生的養老院,可以與更多老年人交友交流,同齡老人之間更容易找到共同話題,也可以到院內得老年大學學習,跟著養老院旅遊團出去看看世界、四處走走,趁現在身體還算健康,不要等到七十、八十歲不能自理了才去住養老院,那不是養老,那是送終。
對於不能自理的老人,則主要考察醫療條件有優勢的養老機構,所幸目前的養老機構醫療大都比較完善,護理員經過精挑細選持證上崗,集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醫於一體。
養老院作為一個特殊的養老機構,不僅可以提供專業護理和照顧,還可以減輕子女負擔,更重要的是老人在這里可以結交新朋友,豐富精神生活。養老院如此多的優點,漸漸成為老年人養老不可忽視的選擇。
『伍』 什麼樣的條件可以進敬老院
進敬老院條件如復下:
敬老院的制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
『陸』 住進養老院的一般是什麼樣的人群
身為租房一族的我,每到月底都逃避不了交房租的壓力,房子一漲再漲,房租也是跟著大漲,年輕人的口袋永遠跟不上房租的漲幅。
咋看之下好像是這樣的,但是後面的網友為這段段子編了個後續:中年人回去給年輕人漲房租,說不幹就不幹的年輕人終有一天也會變成隨意被責罵的中年人。所以,綜合看來讓“年輕人住進養老院”不僅僅物盡其用,讓民營的養老院節約成本,也能讓年輕的租房 一代減小經濟壓力,我認為這完全是一種互助互贏的模式。目前,不止杭州的養老院開啟了這一項目,蘇州等地的養老院也開始進行推行這項政策,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有越來越多的地方實行。
『柒』 這樣的人能進養老院嗎能的話有什麼手續
目前養老走社會化了,越來越多的人員辦設養老機構。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一個是個人申請;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詳情參考以下 第二章 審批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 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家屬(監護人)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或者棄嬰時,應當經民政業務主管部門逐一審核批准,並簽訂代養協議書。 第十六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准。 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准應當張榜公布,並報民政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報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 第十八條 社會福利機構中不具備上崗資格的護理人員、特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九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其收益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分配使用,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社會福利機構的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社會福利機構將其所屬的固定資產租賃或者轉讓時,須經民政部門和登記機關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開展捐贈活動。不得接受任何帶有政治性等附加條件的捐贈。 第二十二條 社會福利機構在對外交往中應當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履行報批手續。 第二十三條 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應當提前3個月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定期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進行年度檢查。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執業的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後的6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申請,補領《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民政部 發布日期:1999年12月30日 實施日期:1999年12月30日 (中央法規)
『捌』 什麼樣的人能進養老院無兒無女啊多大能進啊
子女無法照顧老人的
老人自願的
沒硬性條件的吧,一般感覺都是七八十歲的吧
『玖』 什麼樣的人可以住養老院
敬來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源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敬老院經常組織一些老人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
中國農村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興辦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養對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條件的敬老院還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費老人。堅持入院自願、出院自由的原則。許多地區還為優撫對象的孤老興辦光榮院,吸收符合條件的對象入院。敬老院貫徹集體事業集體辦的原則,入院老人的生活費、醫療費喪葬費等的供給,均由集體承擔,統籌解決。
貧困地區的敬老院,集體組織供給有困難的,由國家給予補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養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敬老院經常組織老人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適合老人特點的文娛體育活動。有的鄉鎮把敬老院辦成老年人的活動中心,為鄉、鎮社區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務
『拾』 進養老院的標準是什麼,怎樣的人才能進去,一月要交多少錢。
每個地區不一樣,如果是私立養老院按照我們淮南的標準是1200一個月 如果是公立敬老院 必須是孤寡老人無兒無女才可以進,由國家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