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體工商戶怎樣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程序如下:
申請:
申請人向質檢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受理(1個工作日)
窗口對申請材料初審。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規章規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材料齊全,符合規章規定的,窗口向申請人發送《組織機構代碼受理通知書》。
審核、辦理(1個工作日)
窗口對申請材料審核合格後,數據錄入、上報,省中心核准,數據接收處理,制證。
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年審合格章。
證書頒發
申請人登記、簽字,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1、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信息登記表(原件1份,需加蓋單位公章且公章必須與相關證照上的名稱完全一致);
2、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機關提供機構編制部門批文,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工會提供工會法人資格證書,社團提供社團登記證,民辦非企業提供民辦非企業登記證副本,以上批文、證書必須合法、有效(復印件1份,驗原件);
3、法人單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非法人單位提供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港、澳、台人士或外國人,則提供回鄉證、台胞證或護照的復印件1份(驗原件);
4、如果相關文件或證照上沒有登記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姓名,還需提交任命文件復印件1份;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6、有上級主管單位的,還需提供主管單位代碼證復印件1份;
7、所有復印件要求清晰,且A4規格大小。如果工作人員對提交材料有疑義,申請單位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註:外資法人企業先憑名稱核准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辦理組織機構代碼預賦碼,待領取營業執照後,憑上述第1、2、3、5項材料和預賦碼通知單上聯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批准證書復印件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