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肇東福來家老年公寓電話號碼是多少
你簽你添加他的電話號碼就知道了,不知道就不知道關我什麼事
❷ 黑龍江肇東市屬於高風險地區嗎
黑龍江肇東市屬於高風險地區嗎?這個應該不是高風險,應該是低風險地區
❸ 黑龍江肇東市「11.18」持槍殺人案始末,兇手惡貫滿盈,後來怎樣了
黑龍江肇東市「11.18」持槍殺人案是1995年全國十大案件之一。主犯姜立明手持獵槍和小口徑步槍,無目標隨意開槍射殺民警、聯防隊員和無辜百姓,姜立明被追捕後四處流竄,沿途實施殺戮,猖狂至極,作案時間長達3小時,之後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開槍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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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手持雙筒獵槍和小口徑步槍一共殺死殺傷48人,其中死亡32人,傷16人。有37家受害,四站鎮居民肖洪偉、白會臣兩家7口人全部被打死。姜立明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開槍自盡,而馮萬海在對槍是當場被警察擊斃。
❹ 今年黑龍江省肇東市合並村鎮都有那些個村莊
摘要 阿城區:大嶺鄉、蜚克圖鎮、紅星鄉、交界鎮、料甸滿族鄉、舍利鄉,雙豐鎮、松峰山鎮、小嶺鎮、新華鎮,亞溝鎮、楊樹鄉、玉泉鎮。
❺ 1995年,黑龍江肇東市「11.18」持槍殺人案,後來怎樣
1995年11月11日,在黑龍江肇東市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報復社會殺人案:兩名凶徒手持獵槍和小口徑步槍,作案長達3小時,致32人死亡、16人受傷,如若無人之境,毫無阻攔。
兩名兇犯之一的馮萬海,年僅26歲,另一名兇犯姜立明更小,年僅22歲。他們之所以搞了這么大的案子,主要就是報復。
21點10分,警察追到西八里鄉,雙方開始正式交火,馮萬海當場被擊斃,姜立明腹部中彈受傷,開始一面用樹木掩護,一面用獵槍繼續向警察射擊。這樣苦撐到22點30分,姜立明受傷很重,加上周圍都被警察包圍,他自知逃不掉,隨即開槍自殺。
此次殺人案,是黑龍江改革開放以後,最大的持槍殺人案。由於鄉鎮警方力量薄弱,兩個歹徒持槍作案長達3個小時之久,致32人死亡、16人受傷,但毫無阻攔,如若無人之境……不過,我們相信這樣的事情以後不會發生了。
❻ 黑龍江省肇東市農村每戶可以把消毒酒精嗎
這個啥意思,沒戶都給消毒酒精
❼ 黑龍江肇東市重大槍殺案犯罪團伙落網記,當時發生了什麼呢
黑龍江省肇東市是一個十分普通的小城市裡,這里既有著東北人特有的民風民俗,也有著穩定平和的居民生活。
1995年一場性質十分惡劣的殺人案在這座小城市爆發,由於當地警方人員匱乏,加之作案兇手喪盡天良,短短一天內,造成肇東市幾十人受傷,三十二人身亡。
三個人湊了九千塊錢給了周某,沒過幾天周某表示錢用完了事情還沒解決好,要求每人再拿出七千塊。另外兩個男孩家境不錯,拿出了這筆錢息事寧人,然而馮某拿不出錢,於是派出所所長周某多次派人捉拿他。
馮某有家不能回,一次偶然碰到那兩個兄弟光明正大地走在路上,心裡極度不平衡,恨急了周所長和這兩個兄弟。
惡魔相會
機緣巧合下,馮某認識了姜某,兩人又同視周所長為敵人,兩人很快成為「知心朋友」,開始籌劃他們的報復殺人計劃。
九十年代的時候,國家對於槍支的管控並不很嚴格,許多農民家裡都會有打獵的獵槍,姜某家裡就有一把,馮某有四處搜集子彈,最終兩人拿到了兩把槍二百餘發子彈。
1995年十一月十八日,當日下午六點,天色夜黑。二人首先來到姜某的情人家中,殺死了其丈夫與弟弟還有四位與其閑聊的客人,之後在附近十五米的地方找到另外一個仇人肖某的家裡,四發子彈殺死了肖家一家四口。之後是衛生院院長一家、葯店的承包者……
二人並沒有因為嗚呼的性命害怕或愧疚,而是越來越興奮。接下來二人殺掉了同馮某一起打傷人卻沒有受到懲罰的兩兄弟,之後是兩人最大的敵人,派出所所長周某。
兩人看到周某興奮不已,立即連開幾槍將其擊斃,之後又拿走周某隨身帶著的一把槍和幾發子彈。
周所長所在派出所只有四名警察在職,待警方正式知道這起殺人案,這兩人已經完成了他們的全部計劃,這在逃跑。
由於事件的嚴重性,黑龍江省公安廳即可下令全面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後二人一人被擊斃一人自斃。
罪惡不能被原諒
此次事件在當時少有媒體進行爆料。兩名犯罪嫌疑人喪失人性的舉動令全市人民難安,公開庭審時,法院聚集多人,啜泣聲一片。
短短幾個小時,幾十條性命,實行讓人瞠目結舌的報復性犯罪。看起來姜某馮某也是社會的邊緣人物,可憐至極,然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眾多解決辦法中他們選擇了最偏激的一種,最終自身也難逃。
❽ 黑龍江肇東張馨月打人事件
要我是被打小孩的父母我能把那個女的和他家裡人都弄死,不管你家裡多有勢力我就不信你不落單,落單了弄死你,不怕死咱們就一對一干啊,大不了把這條命給你,換命你敢嗎?社會上的各位領導怎麼都不重視啊…以為道個歉就算完事了嗎?又不是誤傷,那是故意傷人啊…… 光腳的會怕穿鞋的嗎…
❾ 肇東婦幼保健院事件到底是怎麼死亡的 傷到哪裡了錯在哪裡
本頁位置: 文摘報 文章來源: 文摘報 日期: 2005年4月17日
一次小手術 夫妻禁慾整十年
堯樹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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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艷玲怎麼也不相信,正規醫院的醫生竟然會將一根針遺留在她最隱秘的部位。更讓她想不到的是這家醫院以及當地衛生部門對待此事的態度……
十年病痛,找不到真正原因
1970年12月,王艷玲出生在黑龍江省肇東市。上高中時,
她和同班同學王正宗產生了朦朧的初戀。1991,王艷玲參加高考,以6分之差落榜。剛到肇東市某銀行工作的王正宗鼓勵王艷玲說:「你再復習一年吧,由我掙錢供你!」王艷玲考慮到對方的家庭也比較困難,決定暫時放棄復讀,先結婚然後自己掙錢,再找機會圓大學夢。王正宗拗不過王艷玲,便於1993年9月,歡天喜地地將王艷玲迎娶進了家門。
1994年7月7日,王艷玲夫婦的愛情結晶即將誕生。為了保證母子平安,王正宗將妻子送到了當地較權威的專業接生機構——肇東市婦幼保健院(又名婦產中心)待產。第二天上午10點鍾,王艷玲通過會陰側切術,生下了一個8斤重的男嬰。
產後三天,王艷玲出院回家調養。一周後,王艷玲開始下地走動,可剛邁一步,一陣強烈的刺痛從下身傳到小腹和腰部,她一屁股跌坐在地。第二天,王正宗領著妻子來到了一家醫院,醫院診斷為盆腔炎,給開了幾盒葯。葯吃完了,夫妻倆再同房時,王艷玲照舊疼得直咬牙。看著妻子痛苦不堪的樣子,王正宗流下了眼淚。
從此,王艷玲在丈夫的陪伴下,踏上了漫漫的求醫之路。他們到過許多醫院,卻總是查不出王艷玲到底患的是什麼病。由於得了這個怪病,王艷玲平時不敢下蹲,坐的時間長了也不行,躺在床上需要不停地換姿勢,嚴重時連彎腰穿鞋和穿襪子都無法做到。
同樣痛苦不堪的還有丈夫王正宗。為給妻子治病,已經花光了家裡可憐的一點兒積蓄,而妻子的病卻依然不見好轉。
1996年年末,為給王艷玲治病,家裡已經欠了近萬元的外債,再也借不到錢了。王正宗決定鋌而走險,他利用自己在銀行掌管現金的便利條件,將一萬多元的公款拿回了家。
王艷玲終於住進了醫院。然而沒過幾個月,王正宗挪用公款的事情敗露。幸虧幾個好同學大義相助,幫忙湊足了錢,總算堵上了銀行的窟窿。銀行領導念及王正宗平時的表現,又出於對他們家庭境遇的同情,總算沒有報案,但迫於壓力,銀行還是將王正宗開除公職了。
一直讓夫妻倆引以為榮的工作丟掉了,王艷玲為此苦悶不堪,再加上突然中斷了治療,她的病情愈加嚴重,更談不上出去找工作了。由於家中原本拮據的日子愈發艱辛,更由於生理方面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王正宗變得抑鬱寡歡。
1999年,王正宗和妻子爭吵之後,負氣離家,到省城哈爾濱打工去了。
丈夫打工走了,王艷玲只好自己帶著兒子艱難度日。由於身體原因,王艷玲不但無法外出打工賺錢,甚至犯病時連兒子都照顧不了。2000年5月,王艷玲去醫院看病時,偶然聽說賣血可以賺錢,她便背著家人偷偷走向了當地血站……後來,她聽說哈爾濱血價高,賣一次血除去往返車費能比在肇東多賺40多元,便忍著身體的劇痛,每個星期趕到哈爾濱賣一次血。有時王正宗回家,看到她突然有錢花了,就問她錢是從哪裡來的?王艷玲覺得自己的病已經讓丈夫受盡了委屈,現在不應該再因為自己賣血的事情讓丈夫在外面抬不起頭,於是不肯說出實情。時間久了,她的錢總是來路不明,王正宗和婆家人對王艷玲產生了懷疑,認為她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兒,對她冷眼相待。發展到後來,王正宗回家次數越來越少,有時一年只回家兩三次,有一次在家裡只停留了兩個小時就走了。一來二去,夫妻倆相互間的猜疑愈演愈烈,以至於夫妻關系瀕於破裂的邊緣。
體內有根針,都是手術惹的禍
2003年8月11日,好友張惠(化名)領著王艷玲來到肇東市人民醫院。以往看病,王艷玲總是自訴肚子疼、腰疼,導致給她看病的醫生有的為其確診為盆腔炎,有的說是附件炎,還有的說是闌尾炎,因為她自己並沒有意識到私處疼痛的嚴重性,便沒向醫生提及過,所以以往的醫生們都是針對她的肚子和腰做各種檢查,誰也沒有想到查一查她的會陰部位。這次當醫生問診時,張惠搶先回答醫生說:「她下面總疼。」醫生立刻警覺起來:「你有沒有做過什麼手術 」王艷玲想起了生孩子的細節,問 「生孩子側切算不算手術?」醫生點頭說:「當然算!拍個X片吧!」當日,肇東市人民醫院X射線檢查時發現:於恥骨聯合下方左側可見一線狀金屬物。
冷靜下來的王艷玲怎麼也不相信正規醫院的醫生竟然會將一根針遺留在她最隱秘的部位。陪同她來檢查的張惠提醒說:「快打電話告訴你老公,看他還敢不敢再懷疑你了?!」
王艷玲嘆了口氣,說:「只要正宗理解我,能回心轉意,這個家能和從前一樣和睦,10年的罪也就過去了,明天我上醫院把針取出來吧。」張惠不幹了:「憑什麼便宜了那個不負責任的醫院和大夫,縫針雖小,但卻折磨了你10年啊……20多歲的你們就開始禁慾,你一生還能找回這大好的十年嗎?你若真的覺得對不起你老公,你就應該找婦幼保健院要個說法……」
回到家裡的王艷玲開始翻箱倒櫃,終於,她找到了兒子出生時的醫學證明書。此書中給兒子「接生者」的名字叫呂瀅。8月14日,王艷玲在張惠的陪同下來到肇東市婦幼保健院。接待他們的是一位副院長。副院長看過王艷玲給她的X射線片子後,承認遺留在王艷玲體內的異物是針狀,當即將呂瀅找到辦公室。呂瀅看過片子後,隨即又給王艷玲做了婦科檢查,然後輕描淡寫地說:「有個凸狀物,沒啥,皮里肉外,做個手術拿出來就行了。」張惠見呂瀅說得如此輕巧,憤憤不平地說:「她痛苦了十年啊,是手術拿出來就可以完了的嗎?」
8月15日,張惠陪王艷玲又來到婦幼保健院。這一次他們直接找到胡院長,將情況向胡院長做了說明。胡院長讓她們將材料留下,稱需要找當時的病歷,調查清楚再說,讓她們回去等消息。
8月17日,王艷玲和張惠滿懷希望地又一次來到婦幼保健院。然而,胡院長的一席話卻兜頭給王艷玲潑了瓢冷水:「我們調查了,醫院找不到你的任何病歷,呂瀅也記不起來了,所以我們不能確定你是在我們醫院生的孩子。」王艷玲一聽急了,「這出生證明上的出生單位一欄蓋的是你們的公章,接生者一欄是呂瀅的親筆簽名,怎麼就不能確定我是在你們醫院生產的呢?」胡院長很和氣地說:「可以這么認為,你是在別的地方生的孩子,然後在我們這兒換的出生證明。」王艷玲被氣得渾身哆嗦說不出話來,雙方不歡而散。
頂住壓力,弱女子通過法律討說法
王艷玲和張惠剛踏進家門,張惠的手機就響了。張惠把手機遞給了王艷玲,王正宗在電話里告訴妻子,呂瀅的父親呂喜常來哈爾濱找他了,是呂喜常的一個親戚,也是他的小學同學領來的。沉寂了幾秒鍾,王正宗壓低嗓音說:「你知道呂喜常是誰嗎?他是咱肇東市衛生局原先的黨委副書記,剛退休不久。」王艷玲心頭一陣發緊,她叮囑丈夫馬上領他們回來,一起找胡院長解決,千萬別和他們攪和到一起,王正宗邊答應邊掛了電話。
第二天,王艷玲去喊張惠陪她去醫院交涉,張惠說有事不能陪同了。王艷玲只好一人來到胡院長辦公室。剛進房門,她發現呂喜常也在那裡。呂喜常說:「為了我女兒的名譽,我可以給你兩萬塊錢補償,把這件事情平息下來。」王艷玲當即表示不同意。呂喜常說:「你把醫療法規找來看看,按正常程序,你連兩萬都得不到。」接著,呂喜常語氣強硬地說:「你如果還不同意,我也沒辦法了,我可以奉陪你們到底。」見局面有些僵持,胡院長連忙打圓場:「你如果不同意兩萬,我再給你加兩千,你回去考慮一下,我們等你的答復。」王艷玲還是表示不同意。這時,有人伏在王艷玲的耳邊小聲說:「呂喜常在肇東生活了60年,重要崗位上工作了30年,他的親信遍布在肇東的各個重要位置,你可要想清楚啊。」
這句明顯帶有威脅的話,將王艷玲震懾住了。是啊,自己一個弱女子,怎能撼動呂喜常這棵大樹呢?無奈,王艷玲違心答應了他們。
呂喜常讓王艷玲盡早將遺留在體內的縫針取出,以此了斷這件事情。王艷玲表示自己不再相信婦幼保健院的技術,提出到其他信譽好的醫院做取針手術。呂瀅痛快地答應了。她把王艷玲安排到另一家醫院,並積極交納了住院押金。住進醫院的王艷玲心裡總是有些擔心,於是提出在做取針手術的同時將賠償金交給自己,可對方給予她的回答是:「你先把針取出來再說,取出的東西果真是根針,就考慮給你錢,如果不是針,即使是螺絲疙瘩也不給你錢,一分錢都不給……」王艷玲感覺對方態度缺乏真誠,擔心他們耍花招。最後,她把心一橫,決定通過法律途徑替自己討回公道。於是,王艷玲拒絕做取針手術,她認為,自己身上的那根縫針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物證啊。
就在王艷玲四處聯系律師,准備與呂瀅及婦幼保健院對簿公堂時,先前一直幫她與醫院交涉並鼓勵她維護自己權益的好朋友張惠向她道出了自己的難處,「玲子,別怪我,對方通過好朋友來找我了,先說給我兩千元,叫我別摻合你的事兒,見我沒表態,他們又找到我的領導,說是給我五千元……玲子,你要理解我,我需要工作,我得面對現實……」
更讓王艷玲感到壓抑的是,整個肇東市竟然找不到能為她代理官司的律師。開始,許多律師紛紛上門,主動要替她打官司。但沒過多久,他們不是用高額的代理費將她攔在門外,就是搖頭說抽不出時間來,有的律師甚至直截了當地告訴她 「你的官司我沒法兒打,我有壓力啊」王艷玲沒有屈服,她到哈爾濱找到了代理律師。2004年7月9日,王艷玲向肇東市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將呂瀅和婦幼保健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合計30萬元。2004年10月7日,肇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面對記者采訪,王艷玲流著淚說:「我咨詢過所有律師都說我的官司必贏。按理說,我應該高興才對,可是我的心卻並不亮堂,因為不知道我的官司贏了以後,我那已經冷淡了的夫妻感情能否復原,我那瀕於破裂的家庭能否真的挽救回來……」 (《藍盾》2005年第4期)
肇東婦幼保健院只有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❿ 肇東市開敬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一、辦理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二、辦理機構申辦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三、申辦材料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三)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時,應當提前3個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民政部門自受理籌辦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做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六、收費標准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取得了《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以後,要向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後才可以正式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