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四川省老年人社會保障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人口老齡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自然規律,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社會問題之一。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形勢更加嚴峻。四川省也受到人口老齡化的沖擊,於1997年底進入了人口老年型省份的行列。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四川省60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937.95萬人,占總人口的11.39%,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近622.94萬人,占總人口的7.56%,已達到國際上一般認為的7%的老齡化標志線。未來10年四川省人口老齡化進程還將加快,老有所養是人口老化產生的最大社會問題,如何解決好養老問題,已對四川省社會保障事業提出了挑戰。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早在建國初期就已著手進行並在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伴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得到更進一步的加強。國家明確要求要按照政府、單位和個人共同分擔,堅持多層次、多渠道滿足不同地區、不同社會群體需求的原則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完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
從1985年起全國推行社會保險制度以來,四川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也取得了巨大成就,目前,在城鎮基本建立起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社會互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為主要內容的比較完善的老年人口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堅持以家庭養老為主,進一步完善農村養老保險、社會救濟制度,積極倡導村民互助。四川省已逐步形成了以居家供養為基礎,以社區福利服務為依託,以社會福利機構為補充的國家、社會、家庭、個人相結合的老年福利體系。
一、養老保險體系逐步建立
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過去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是由企業負責,基本生活隨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變化,有不少關停破的困難企業離退休職工生活得不到保障。
根據四川省情況,完善養老保險政策,首要解決的是擴大城鎮從業人員的保險覆蓋范圍,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供給能力,使所有城鎮從業者都能夠根據有關政策參保繳費並在退出勞動年齡以後有錢吃飯。為實現這一目標,四川省從1985年開始進行改革,逐步實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完成從「企業保險」向社會保險的轉變,在范圍上從國有企業逐步向城鎮集體企業和以股份制、「三資」企業為代表的其他企業以及私營企業和個體勞動者拓展。到目前為止,全省城鎮的所有企業和以企業方式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勞動者都已納入了參保范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參保問題也進入了試點階段,在不久的將來,四川省養老保險制度在城鎮全覆蓋的目標即可實現。1992年,四川省開全國之先河,率先在國有企業實行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並隨以後覆蓋范圍的擴大其統籌范圍也隨之擴大,全省養老保險基金的調劑能力得到增強,供給能力也有所提高。1998年,中央實施「兩個確保」政策,即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確保下崗職工基本生活。這一政策的貫徹執行使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得到了切實的保障。到2003年底,全省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人數達605.5萬人,比上年新增6.80萬人,其中,參保離退休、退職人員已達187.5萬人,覆蓋絕大部分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以及一部分私營、外資企業職工。並逐步地建立和規范管理養老保險個人帳戶。2003年,實行企業養老保險辦法的建帳率達到99.33%。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逐步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參保人數為96.0萬人。
按國家政策規定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按時足額由社會保險部門發放,2003年發放養老金達119.7億元。1998年以來,還連續多次調整離退休人員待遇,人均離退休費已由1998年的390元提高到現在的535元,增長37.2%。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率繼續保持100%。全年已有156.5萬退休人員實行了社會化管理,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86.5%。就目前徵收費源的情況,以個體工商戶和參照個體工商戶辦法參保繳費的其他類人員增幅較大,已達123.6萬人,比2002年增長37.0%,反映出當前個體繳費模式正在日益成為養老保險一項重要的參保方式。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為參保人員社會化管理提供了重要條件。四川省已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工作,並探索不同類型的社會化管理途徑。截止2003年底,全省有社區管理服務機構1382個,納入社區管理的43.7萬人。
來源:國家統計局
『貳』 國家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有哪些規定
老年人的社來會保障問題是國家源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部分,隨著社會的高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顯得越來越重要。為此,《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作了具體規定,主要體現在如下五個方面:首先,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需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和挪用。根據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國家要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金。如果老年人生活在農村,那麼,農村的集體組織除根據情況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還可以將集體所有的未被承包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如果農村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沒有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農村的集體組織就應當負擔這些老年人的五保供養,即保吃、保住、保穿、保醫和保葬。假如是在城鎮里,這些老年人就應由當地的政府給予救濟。其次,國家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
『叄』 關於老年人消費文獻綜述有哪些
網路上應該可以搜到的有關政策國家是有發布的。
『肆』 有關社會保障制度的參考文獻
1)適時建立和逐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本世紀初,隨著工業化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美國引起了人們對老年生活的普遍關注。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使老年人生活處於最困難境地,社會退休金成了老年人的希望所在。1934年,羅斯福成立了經濟保險委員會,1935年公布了社會保障法,1939年增加了傷殘保險和老年配偶養老保險。經過幾年准備。在積累了一大筆基金後,於1942年付諸實施,開始支付退休金。二次大戰中沒有新的變動。50年代經濟有了很大發展,1965年增加了老人醫療保險,1972年又增加了殘廢者醫療保險。經過50多年的逐步發展與健全,形成了龐大的社會保障體系。 (2)老年法定退休保險具有強制性、貢獻性和福利性,退休和醫療保險基金有正常來源渠道,能自我調整和自我調整。其退休金的收與支是按照現收現付、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的,根據人口老齡化的預測、退休費支出的需要,不斷調整保險稅稅率,通過自我調整達到自我循環正常運轉的目的。 (3)發展保險公司經營的自願投保退休金保險,吸收閑散資金增強經濟實力,為人口老齡化做准備。美國的一些人壽保險公司除經營人壽保險、財產保險、死亡保險外、還大力經營集體和個人自願投保性質的私人退休金保險,作為法定退休保險的補充。集體退休保險,由企業僱主為雇員投保,根據企業經營好壞和雇員個人情況投保可多可少,雇員退休後逐月領取。政府通過對退休保險金免稅手段予以支持。並通過投資獲取的利潤,用來彌補膨脹使投保金額貶值的問題,以保證退休者收入,增強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感。 (4)嚴格控制失業救濟金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間,以利於失業者積極再就業。聯邦立法規定由企業僱主繳納失業保險稅款,雇員不繳。利率由各州自行確定,全國不統一。救濟發放時間,大多數規定需經一周等待期後方可使用,最多支付26周,聯邦法規定在失業高峰期可延長合乎法定救濟周數的50%,即最多追加13周。嚴格限制發放周數的目的在於促使失業者積極再就業。 (5)採取措施,增收節支,迎接老齡化的嚴重挑戰。其研究採取的主要措施是:注重研究管理與效率、保障目標與水平問題,逐步提高保險稅稅率;退休金也要納入個人所得稅范圍之內,把負擔加在高收入者身上;適當降低各項福利待遇水平,使之不要緊跟工資水平的增長;利用退休基金搞投資經營,增中儲備,減少年輕人的社會負擔。
『伍』 求關於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 國外的著作 論文開題的文獻綜述要用
關於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 , 資料可以 有.
『陸』 什麼是老年人社會保障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關組織必需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和挪用。同時根據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國家要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金。
老年人福利制度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並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柒』 老年人有哪些社會保障政策
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是國家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部分,隨著社會的高內速容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顯得越來越重要。為此,《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的社會保障作了具體規定,主要體現在如下五個方面:首先,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需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和挪用。根據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國家要不斷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金。如果老年人生活在農村,那麼,農村的集體組織除根據情況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外,有條件的還可以將集體所有的未被承包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如果農村的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沒有贍養能力或扶養能力,農村的集體組織就應當負擔這些老年人的五保供養,即保吃、保住、保穿、保醫和保葬。假如是在城鎮里,這些老年人就應由當地的政府給予救濟。其次,國家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
『捌』 國內外老年人正常生活的社會保障措施有哪些
老年人在衛生保健的優待包括:優先為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鼓勵設立老年病醫院;為老年人就醫提供方便和優先優惠服務;鼓勵減免老年人普通門診掛號費和貧困老年人診療費;倡導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建立業務協作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等。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第二條第十一項
醫療衛生機構要優先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定期對老年人進行健康狀況評估,及時發現健康風險因素,促進老年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積極開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識宣傳,開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礙的預防控制工作。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玖』 我國老年人社會保障目前有哪些成就還主要存在哪些問題產生問題的原因是什麼應該怎樣解決
(一)轉變觀念,以戰略的高度重視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問題。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人口老齡化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口老齡化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也就是國際社會統稱的老齡問題。其實質就是保障老年人的各種權益問題和老齡化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問題。
在我國,人們習慣上還是認為養老是家庭的私事,公眾對社會養老的淡漠使得發展社會養老缺乏動力,加強對老年人權益保障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在全社會開展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形勢的宣傳和教育活動,使人們不僅樹立尊老敬老的風氣,同時培養全社會的對人口老齡化的危機感和責任感。
所以,制定修訂和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其目的就是以滿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保障老年人的各種權益為總目標,解決好老齡問題,以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盡力減小人口老齡化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修改完善《條例》應堅持的若干原則
老年保障是包括對老年人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和生活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等的一系列措施,即經濟保障和服務保障。所以在修訂和實行老年權益保障條例時應堅持以下幾個原則:
1.多層次、多渠道解決老年保障問題的原則。由於我國人口老齡化是處在國家經濟還不夠發達情況下的,而且老齡人口數量之大,完全依靠社會養老、依靠政府投資還有相當的困難。而家庭養老也因現代家庭子女銳減、子女就業率提高、子女外地就業、打工等造成家庭養老功能削弱。所以必須盡可能地動員廣大社會力量來共同參與,提倡政府、企業、民間相結合的原則,使老年養老保障的設施投資及保障服務等得以實現。
2.普遍性與個別性相結合的原則。所謂普遍性,即指《條例》的各條款的實施范圍包括所有老年人,而個別性則指對諸如有特殊貢獻的老年人、殘廢軍人、特別困難的老年人、以及身患殘疾老年人等的特別條款,從而既保障所有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又保護了其中特別群體的特殊權益。
3.考慮城鄉地域差別的原則。城市和農村由於其經濟結構等的不同,其有關保障條款不能雷同,更不能彼此含糊不清,要根據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有所強調地制定條款。
4.鼓勵強調自我保障的原則。自我保障是指通過包括自我資金積累、勞務儲蓄等辦法來主動參與養老保障的方式。自我保障一方面可以減輕國家、社會、家庭的負擔,另一方面實現了自我參與社會的權益。所以,《條例》應要求或鼓勵老年人主動參與社會,尤其是參與老年保障事業。
(三)關於增加完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建議:
1.依據法律,根據市情,不斷豐富老年社會福利設施政府應該在科學論證基礎上,利用行政的、法律和經濟的手段,將各種社會資源組織起來,和發展兒童事業一樣,針對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在社會和社區內建立老人園、老年學校、老年會館等,建立公立、私立多種形式的與老年保障、老年服務相關的職業培訓中心或學校,培養包括老年人在內的專門人才,提高老年服務的水準和檔次。使得老年人既有頤養天年的社會環境,又有參與社會發展的機會,從而進一步滿足老年人精神的和物質的需求。
(1)把老年人所需配套設施的建立納入政府的城市發展規劃中去。
市政府必須高度重視不斷壯大的老年人口隊伍,在城市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老年人的需求問題,比如在城市的住宅及基礎設施建設中,合理設計老人的起居及活動活動、公共場所,考慮無障礙問題,保證老年人各種方便。
(2)建立具有一定規模和專業水準的專門老年醫院,選擇老年人相對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立專門的老年醫院。建醫院的投資可由多渠道方式來籌集,政府通過法律途長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和利益,並根據醫院不完全以盈利為目的或不能盈利為目的,予以一定額度的減免稅。而且,可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其中的服務工作,並可在其中建立老年"勞務儲蓄"、"義工"等制度,為實現老年人的老有所為、以為補養創造機會和條件。
(3)鼓勵建立私立老年大學、及老年大學師資培訓中心等。
人口老齡化使得人口的結構發生明顯變化,老年人口將是社會成員中不可忽視的一個群體。所以老年大學不能僅有的、個別的,而應象重視幼兒教育事業那樣,盡可能地擴大老齡教育的范疇,面向並盡力吸收、吸引更多老齡人參與,一方面豐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群體素質,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很充實。政府對辦老年大學也要有明文規定,對辦學投資、辦學宗旨、辦學方式等都要有所要求,使得老年大學趨於正規化。
(4)創辦老年大學師資培訓中心,培養老年教育專業師資隊伍,以提高老年大學的辦學水準,並使老年教育趨於正規化、專業化。師資培訓對象,可為願意獻身老年教育事業的所有公民。
(5)建立老年聯合會、老年會館等機構,開展老年人橫向交流等活動,充分活躍老年文化生活。
以上各老年機構及設施的創辦與投資,均同建老年專業醫院一樣,鼓勵私營企業及個人等多方式多渠道進行,並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目的,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和權利義務等。
2.無論農村和城市,家庭保障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仍將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內容。
家庭養老是中國老年保障的突出特點。盡管隨著人口形式的變化,傳統家庭規模在縮小,使得傳統的養老功能被削弱。而且家庭人口經濟收入形式也發生著變化,家庭人員參與社會程度和思想觀念也大不同以往,使得家庭養老的形式、贍養人的關系范疇及贍養的內容等都發生著很大的變化。所以我們除仍提倡和實行子女與老人簽定以強化家庭養老的贍養協議書,把子女對老人應盡的供養乃至生活輔助和精神慰藉的義務明確規定下來,並經過司法公證,使之具有法律效力之處,還應提倡社會各階層有經濟或服務實力的非子女、非血緣親屬的人士參與"家庭"養老,同被贍養者簽定養老協議,並予以司法公證,政府應對這種養老方式予以鼓勵,如對從事經營活動的,給予一定范圍的減免稅等優惠政策。
3.制定政策,採取適當形式鼓勵老年人進行自我養老保障。
所謂自我養老保障是指,中年期為老年期的積蓄。也包括老年期繼續參與社會經濟生活,並獲得一定的收入,從而在物質上和精神上均有收益。其實,老年人被動地贍養並不是老有所樂的全部含義,老年人用自身的力量來幫助抵消人口老齡化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並極力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也是體現人的生存價值和實現老年人自身權益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建議有關機構幫助老年人開展"勞務儲蓄"自動活動,使相對年輕的老年人在其身體健康狀況較好時,為需要幫助的老年人提供幫助,但不領取現金報酬,而是將所付出的時間儲存起來,當自己年老有困難需得到幫助時,可提取所存時間換取所需的服務。這是一種勞務延期支付的方法,十分適合我國老年人有時間沒有錢的特點,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將這種勞務儲蓄固定實施下來,對改善社會風氣、實現老年人自身價值都有不可低估的積極作用。
4.制定鼓勵性條款,以促進老年社會保障事業的蓬勃發展。
對於贍養老人的家庭成員,可以規定在一定額度內的減免其經營稅或所得稅。對於簽定撫養協議的其他公民或積極投資興建老年服務設施的團體、公民也應在一定額度內給予減免稅的規定。
5.制定帶有監督性的條款,以保障《條例》的實施,由於老齡化將是長時期影響國民經濟發展的大事,老年的養老保障問題事關國家發展和穩定,必須以戰略的意識高度重視,不得輕視、得草率。必須以加強法律保護和社會監督,以使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得到保護。為了便於條例內容的監督實施,建議增加一些有關監督內容的條款。
6.注意立法、執法分離,增加制定《條例》實施細則,建議修改該條款,將該《條例》的解釋權歸為市人大常委會。為了便於該《條例》的實施,也使該《條例》更有操作性,某些條款更具體化,建議《條例》當中可以授權市政府制定該《條例》實施的具體細則。增加並完善法律責任、輿論監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