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關於養老院的管理制度是怎樣的
可以具體點嗎?
Ⅱ 養老院的基本設施和條件
摘要 您好親,一類敬老院:養老床位在120張以上;
Ⅲ 養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就我所了解的,我覺得有以下優勢:
1、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和客戶化定製,完全符合養老機構信息管理需求,並保證了系統穩定性、安全知性、先進性、維護的簡易性;
2、系統設計充分考慮了養老機構系統所涉及的各子系統和綜合業務系統的集成和信息共享,保證各子系統總體上的道先進性和合理性,採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總體結構具有兼容性和可擴展性;
3、各子系統採用標准化和模塊化設計,集成後的系統是一個開放系統,系統集成的過程主要是解決不同系統產品的介面和協議的標准化問題,以使它們之間達到:「互操作性」;
4、系統建立規范的養老院工作流程,協調各個部門的管理回工作並實現制約,快捷方便的獲取各種基礎業務數據,並可以通過業務報表為計劃和決策的執行提供有力科學的數據保證;
5、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對外介面,隨時了解院內的運營情況,做出的響應的工作布置。通過功能完備、高效便捷、安全可靠、開放性強的管理信息網答絡為更好的開展業務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Ⅳ 養老院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怎麼寫
養老院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怎麼寫?這個管理制度寫的時候主要是以我們的員工對。養老。同志們的服務滿意為主。
Ⅳ 防止養老院老人信息被外泄的管理制度是什麼
(一)文書檔案管理工作由院辦公室負責。
(二)文件、文書、檔案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三)凡上級和部門來文、來函,一律登記辦理。
(四)文件傳閱和執行後,按保管期限分類立卷歸檔。
(五)建立院民、管理和工作人員請假、考勤、考績、違紀、生病、死亡、上級領導來院、院內重大活動、院外人員來院慰問和服務、院內發生事故、案件、上級通知、指示以及其他等重要事項登記制度,並逐一整理成電子文檔。
(六)院民和工作人員檔案一人一檔,院民檔案是:入院申請表、院民信息卡、身體狀況體檢表、血型化驗單、財產登記表、住院病歷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各種獎勵卡片和其他相關材料;工作人員檔案內容是:信息卡、身體狀況體檢表、血型化驗單、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勞動合同》、各種獎勵卡片和其他相關材料。
Ⅵ 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
(1997年3月18日民政部令第1號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管理,促進敬老院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敬老院是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單位。敬老院以鄉鎮辦為主,五保對象較多的村也可以興辦。提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興辦和資助敬老院。
第三條 敬老院堅持依靠集體,依靠群眾,民主管理,文明辦院,敬老養老的辦院方針。
第四條 敬老院所需經費實行鄉鎮統籌,並通過發展院辦經濟和社會捐贈逐步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
村辦敬老院所需經費由村公益金解決。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敬老院工作的領導,把敬老院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民政部門是敬老院事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敬老院工作的業務指導。敬老院的創辦、撤銷須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
第二章 供養對象
第七條 敬老院以供養五保對象為主。在沒有光榮院的地方可優先接收孤老優撫對象入院供養。有條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會開放,吸收社會老人自費代養。精神病患者、傳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條 五保對象入敬老院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經村民委員會)批准,並由本人和敬老院雙方簽定入院協議。
符合規定條件的對象,入院自願,出院自由。
第九條 敬老院供養的各類人員(以下統稱供養人員)應當遵守院內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文明禮貌,團結互助。
第三章 院務管理
第十條 敬老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制定院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敬老院發展規劃;
(三)組織發展院辦經濟,增強敬老院自身發展的活力,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維護供養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條 敬老院設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其職責是:貫徹落實辦院方針、原則,審議院內重要事宜,檢查、監督院長和工作人員的工作。
管理委員會成員經敬老院全體人員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成員中供養人員所佔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第十二條 敬老院的生活區和生產區要分設。搞好環境綠化,保持美觀清潔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條 供養人員的飲食應當講究營養、衛生,每周有食譜。
第十四條 供養人員生病,院方應及時負責治療。有條件的敬老院應當設立醫務室,建立供養人員健康檔案。供養人員去世後院方要負責從簡料理後事。
第十五條 適當組織供養人員進行學習,因地制宜開展適合供養人員特點的文體和康復活動。
第四章 財產管理
第十六條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設備和其他財產依法歸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經費、物資、伙食、生產經營賬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養人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清查賬目,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十八條 五保對象入院,其財產交集體代管,生活用具可帶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對象去世後,其遺產按入院協議處理。
第五章 生產經營
第十九條 敬老院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興辦經濟實體,生產經營收入歸敬老院集體所有,用於院內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供養人員的生活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第二十條 鼓勵供養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和經營活動,並根據生產和經營效益給予適當報酬。
第二十一條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敬老院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優先和優惠。
第六章 工作人員
第二十二條 敬老院的工作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根據敬老院需要和規模進行配備。
第二十三條 敬老院院長由鄉鎮人民政府(村辦敬老院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員採取合同制,實行公開招聘。其基本條件是:熱愛敬老養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從事財會、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二十四條 敬老院院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比照鄉、鎮、村集體企事業單位幹部和職工的待遇確定。
第二十五條 敬老院應當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二十六條 敬老院對工作認真負責、熱心為供養人員服務的工作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對工作不稱職的可以辭退;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認真處理或報請有關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施行。
Ⅶ 養老院需要哪些硬體設施,政府方面有哪些相關規定
養老院歸屬社會形態福利機構,根據《社會形態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您在設立前應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交處理申請,在領取《社會形態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才能向工商部分申請設立,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申辦養老機構應具備前提:
申辦人是單位的,該當具備法人資歷,申辦人是個人的,該當具有完全平易近事舉動能力;符合養老機構的設置規劃;有與其收住規模相適應的資產;有與其收住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和服務舉措措施,並符合《耆老建築預設規范》(建標〔1999〕131號)及救火、衛生防病、供熱、防暑降低溫度等要求;有與其營業勾當相適應的機構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照顧護士人員。)
投資主要用於房租和生活舉措措施的配備。投資額按規模和檔次的差異,不一而論。剛創辦時,我建議你規模不宜太大,以能採用15名老人的規模為宜。如按一般的居住、生活前提進行計算,投資環境大抵如下:
一、房租:可選擇租用郊區的房子。閑置的廠房或旅館,略加改造即可。道路交通絕對是要好。周邊環境要好,空氣清爽,最佳附近設有醫療點。共需150平方米擺布(其中住房100平方米,用於設立若干單人間、雙人間,辦公、文娛、催進健康用房30平方米,庖廚、衛生用房20平方米)。
二、設備:初期一次性投資,以後可持久使用。包括庖廚設備、衛生設備、辦公設備、熱水器等舉措措施。每1個房間所配備的電視機、telephone機、空調、電風扇、傢具、床上用品。
三、其它用度:房子的簡單裝修用度、告白宣傳用度、流動資金等約。
Ⅷ 敬老院投訴處理規章制度
養老院的投訴是到當地民政局進行的如何處理是民政局的事不是你自己想的事
Ⅸ 養老院管理制度
這類管理制度應該由具體的養老院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制定,網路上的怕不適應養老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