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構養老項目建設的背景與意義
新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從50年代初建立和發展的,其面對的主要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部分內容還涉及到城鎮居民。
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簡稱勞保條例)。條例對保險費的徵集及管理和支配、保險項目及標准、保險實施范圍、執行和監督都進行了明確規定。條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由財政支付、財政部和人事部管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企業支付、全國總工會管理。由於當時達到退休條件的老人很少,繳費率(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占月工資的比例)僅為 3%,養老金工資替代率(相當於某基期職工工資的比例)為50%~70%。後來對條例進行了修改,擴大了實施范圍,提高了若干待遇,但基本格局一直保持到60年代。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勞動保險制度是以單獨的法規確立的。1955年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等4個文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與企業職工根據上述條例享受的大體相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制度也是在50年代建立的。1952年公布的《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辦法》、《各級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在患病期間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使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得到了較好的醫療保障,其醫療保險的范圍比《勞保條例》較廣,待遇也稍優厚。此後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險也有相應的完善。到60年代中期,中國已經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一套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醫療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社會保障制度受到嚴重干擾和破壞。社會保險工作處於無人管理的狀態。社會保險金的徵集管理和調劑使用制度被停止,國營企業一律停止提取勞動保險金,退休金、醫療費和其他勞保開支改在營業外列支,使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不但使職工失去了保障,也給負擔過重的企業的經營發展施加了沉重的壓力。
在「文化大革命」以後,中國進入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時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頒布,對從事危險工作的工人退休條件有所放寬,鼓勵提前退休。養老金替代率提高到 60%~75%。繳費率從1978年的2.8%增加到1985年的10.6%。
到80年代中期,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的社會保障系統。由企業負責資金的籌集、發放和管理,屬典型的受益基準制,保障水平較高,其覆蓋面主要是國有企業。
值得指出的是,直到90年代中期,改革主要針對企業職工養老制度和公費醫療制度進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變化不大。
隨著國民經濟體制的變化,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必然。各地進行了大量的試點,獲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相關的理論研究和策略探討也為新體制的設計提供了可貴的意見。
1986年《國務院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范圍擴大到勞動合同制工人,其費用來源是企業和個人繳費,企業繳費率15%(包括醫療、喪葬、撫恤等),個人交納標准工資的3%以下,並開始在縣、市級實行統籌。1991年全國96%的市縣實行了養老保險統籌,標志著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入了實質性階段。
中國部分地區在社會保障改革方面走在前面,一些國有企業在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方面從80年代初已經試行社會統籌的方法,一些地區已經取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如上海市的養老保險改革始於1993年,現在已覆蓋了國營企業、集體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機關事業單位,覆蓋面達到97%(上海市勞動局,1997)。
一些行業的養老保險改革也已經啟動,如煤炭行業從1995年起,開展省級統籌,1996年實行全國全行業統籌調劑。煤炭行業進入統籌的有286家企業,在冊職工327萬人,離退休人員120萬人,養老金占工資總額的29%,是全國第一困難行業。實行統帳結合後,退休人員能夠按時足額領到養老金,維持了社會穩定,對在職職工而言,解決了後顧之憂,提高了生產積極性。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有力地保證和促進了企業改革(朱登山 1996)。
根據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建議》,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公平和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管理體制集中統一、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建立起適用於各類企業和個體勞動者的、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使用資金的社會保險制度。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進入90年代以後把在全國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放在優先位置。199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決定》,1993年國務院發布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1994年國家體改委發布了《關於職工醫療制度改革的試點意見》。
❷ 養老院的服務項目都有哪些
從目前我國養老機構的功能來看,除屬於衛生部門主管的老年護理醫院(也稱老年護理院)與民政部門主管的老年公寓在收養的老人需照料程度上有明顯差別外,一般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均未進行功能定位,其收養的老人從基本生活能自理的一直到長期卧床不起、甚至需要"臨終關懷"的。這些養老機構只是在機構內部按收養老人需照料程度的不同,分成專門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等幾類,實行分部或分區管理,尚無專門收養需專門護理和一級護理的養老機構。
如體檢、娛樂、康復訓練、讀壽星大學、參與壽星農庄的種養殖、送飯、洗衣服、搞衛生、組織各種文娛活動等等。但是不是每個養老院都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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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養老機構項目調研應從哪三個方面著手請具體闡述這三方面的涵蓋內容
摘要 老人需求調查
❹ 養老產業有哪些項目
家庭養老模式為主要模式
目前,我國養老模式主要分為三類,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家庭養老是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並由社會提供養老服務的一種方式。社區養老模式則是社區引入養老機構,老人能夠享受社區的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士上門服務。機構養老模式是以設施建設為重點,通過設施建設實現其基本養老服務功能。根據我國「十三五」規劃,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占老齡人口比重分別約為90%、7%和3%。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❺ 養老院中老人的基本情況分析該怎麼寫
按照個人健康情況和家庭親屬關系以及經濟狀況聯系人等。
❻ 社區養老服務項目都有哪些
在貫徹落實國家「互聯網+」和智慧城市建設基礎上,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通過與社村通智慧居家養老系統相結合開發出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服務管理平台。以雲架構的模式支撐開展智慧養老服務,採取全天候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緊急救援、醫療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藉、法律維權等服務。 真正做到「讓老人生活的舒心、安心;讓老人子女放心、省心」。
❼ 養老院服務項目有哪些
一般養復老院復主要提供照制顧服務,如果是醫養結合的養老院會提供醫療性的服務,比制如說康復服務,我知道一家北京幸福頤養護理院,裡面是為失能、長期卧床、術後康復的老年人提供集醫療、康復、護理、慢病管理的服務。。滿意我的回答的,請您採納
❽ 高端養老項目應具備哪些條件
高端養老的必備條件是,不僅要有一定的空間、雄厚的資金,還要有良好的管理體系和專業的醫護團隊。運作的實際難度應該是目前眾多投資意向者停滯不前的主要原因。
作為投資項目,養老機構在短期內不可能盈利。一家養老機構從投入運營到住滿再到盈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期間需要持續的、高額的投入,投資的企業必須有這個思想准備,而且養老機構也不是高回報的項目。
高端養老機構占據了一整棟高層樓房,裝潢高檔華麗,設施也非常齊全。民間投資養老機構門檻並不算太高,只要具備一定條件和資金,企業可向各區市民政局申請,經審批通過後即可運作。
❾ 論文關於養老機構基本情況怎麼寫
可能對你有幫助吧
社會科學論文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1991年國家頒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三個層次組成,並規定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用,該制度的頒布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2009年國家開始在農村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國家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13年底已達到全覆蓋。2014年,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作出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出台之前,已有10個省份建立起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到2014年5月,伴隨著政策的順利實施,山東、天津等15個省份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合並。
一、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養老保險關乎居民基本生活的改善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城居保和新農合的合並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平等化的重要體現。
(一)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改善民生
國人有一種養老觀念即自己攢錢留著以後養老,他們認為自己老了、不能幹活後要麼靠子女養活,要麼靠自己年輕時積累的錢來養老,這種觀念使的沒有職工退休金的人在年輕時不敢消費,他們更傾向於把錢攢下來,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進行自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居文章寫作加衛星LunwenFz民年老以後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促進當前的消費,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預期來增加當前的消費,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國的流動人口在享受到新政策的優惠後,可以在任何一個地方辦理自己的養老保險,這樣一來,大大增加了參保的積極性,也為他們老有所依提供了保障。
(二)促進社會的流動性,提高社會安全感
2013年底,全國60歲以上老人已達2億以上,城居保和新農保的合並將會使全國1億多的老年人收益,這其中新農保就佔90%以上的比例。新制度出台後,每個參保人員都擁有了自己的個人賬戶,此賬戶跟隨個人終生,並有詳細的信息記錄,所有的資金明細都可在此賬戶中查詢到。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如果遇到工作變動或是其他原因,需要離開原居住地的,可以直接在轉入地辦理養老保險,並且可以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的規定繼續繳納保險。
(三)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保障存在雙軌制,這種雙軌製造成了養老保險的差距不斷擴大,國家雖然連續多次對此制度進行了調整,但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狀,兩者的差距還有越來越大的趨勢。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很好的解決了不同部門之間,城鄉之間,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等存在的碎片化局面,減少了不同人群之間的收入差距,提高公平性。對於促進城鄉一體化,打破雙軌制有重要的意義,更好地實現社會保障的目標,從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的喜事。俗話說,好事多磨,因而在政策實施的初期階段,必然不可或缺的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
(一)部門間業務信息不暢通
制度出台以後,雖然國家對相關問題做出了規定,但地方政策還未詳細的規定。我國地域范圍廣闊,各地都有著自己的獨特地域特色,因而制度運行的時會存在著地方差異。兩項制度合並的同時,是兩項制度相關的經辦機構、信息系統以及服務設施的合並,這些合並並非一蹴而就,這需要一並軌的過程,同時需要配套制度作為指導,在實踐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難度。
(二)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運作存在問題
人社部統計資料表明,到2012年底我國各項保險基金的資產總額達39835億元,其中各級政府財政專戶存款占養老保險資金總額的80%以上。如此龐大的養老保險資金,對其的投資運營,國家並未出台整體、完善的辦法。多年來,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的管理者是地方的社會保障部,這些部門既承擔著資金運用的工作,又承擔著行政管理的工作,這就很容易導致資金的挪用、違規佔用及資金去向不明等違法現象。
(三)養老保險資金籌集渠道窄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出台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的繳費標准時100―1000、1500以及2000等共12個檔次,費用的構成部分是個人繳納、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資金來源渠道相對來說過於狹窄。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不斷增加,養老保險金的支付也不斷增加,養老金的缺口不斷擴大。中央財政給予固定的補助,然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有待於提到,相對於經濟實力不強的地方政府,他們更樂意將資金投入到經濟發展的產業中去,龐大的養老保險金給地方的財政帶來一定的壓力。
三、推動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入發展的建議
我國是一個是一個人口大國,當今社會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不斷增多,因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是改革成功的重要一步。
(一)完善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完善業務的信息化建設,需要提高辦理養老保險機構的能力,在綜合考察當地實際情況的前提下,整合公共資源和養老保險經辦的資源3,真正的提高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基層機構的能力,同時,政府要加大對地方政府引進設備服務的投資,採用先進的管理方式以及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提高辦公人員的工作效率,同時減少人員之間直接的交接,降低服務成本。整合形成全國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信息管理系統,所有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詳細信息都錄入其中,實現資源共享,居民可隨時查看,各級地方機構從內部系統可以快速查詢到參保人員的信息。(二)規范管理,完善社會養老部門的政策、法規
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需要藉助相關的制度來保駕護航,在投資運營的過程中,首先要確保資金的安全,要專款專用,在此基礎上再爭取收益,對存款、債券等所得收益、進出帳時間地點准確的做好統計工作。在這個過程中,對運營的行為要進行嚴格規范、進行有效的監管,在充分利用市場的同時,也需要政府的調控,政府採取措施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防止出現以權謀私,資金濫用的現象。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者的培訓。養老保險資金管理隊伍水平的高低是影響資金運營的重要因素之一,經辦人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資金運營的效益,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培養,促使他們形成正確的職業觀,增強責任意識,凈化工作環境。
(三)加快經濟發展,合理利用資源
政府需要對農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速度,在對地方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增加對加當地特色產業的支持,引導農民發家致富。發展多種力量深入到基本養老金里,可以有效的拓展資金來源。養老部門需要對養老保險金的待遇進行調整,創建一個激勵機制,基層政府出台配套措施,對定期繳納養老金、連續繳納養老金、繳費高的參保人員每年多補助多少,或是給予其他的政策扶持,形成養老保險金的持續健康增長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藉助市場這個無形的手,借用市場化的籌資方式,引進市場化的經營模式。
(四)提高民眾的生活水平
國人有一種養老觀念即自己攢錢,留著以後養老,他們認為自己老了、不能幹活後要麼靠子女養活,要麼靠自己年輕時積累的錢來養老,這種觀念使的沒有職工退休金的人在年輕時不敢消費,他們更傾向於把錢攢下來,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進行自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居民年老以後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促進當前的消費,他們可以按照自己的預期來增加當前的消費,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國的流動人口在享受到新政策的優惠後,可以在任何一個地方辦理自己的養老保險,這樣一來,大大增加了參保的機會,也為他們老有所依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