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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機構服務管理實用手冊

發布時間:2022-02-28 04:01:07

『壹』 深圳社保個人信息里的養老專戶和醫療專戶余額是什麼有什麼用怎麼來的

問題一:老保險金個人帳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後,作為計發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主要依據之一。

醫療個人帳戶是深圳的一種醫療保險,全市任何一家社康中心或醫院可直接使用。社保在購買繳費成功後次月1號開始享受。

問題二:養老保險參保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和最低繳費年限即可申請辦理退休,在深圳領取養老金的,目前的政策要求必須在深圳繳費年限最低是十年,養老繳費年限累計(各地可累計)滿十五年 。

深圳市社會保險機構為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建立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用。個人戶里的錢主要用處有:

1、社保卡(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葯店買葯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 超過部分可用於本人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買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葯品。

2、到社康中心看病可以刷社保卡里個人賬戶的錢

基本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在本市定點社康中心發生的醫保葯物及部分診療目錄范圍內費用,70%由其本人個人賬戶支付,30%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療費用、康復理療費用、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治療費用除外。

3、社保卡(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給家人使用

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累計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的,其超過部分可用以下費用:本人及已參加深圳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本人及其已參加深圳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

使用「家庭通道」的方式為:進行了社保卡家庭成員關聯、被授權人的個人賬戶必須為零或無個人賬戶,就醫時只刷被授權人的社保卡即可使用授權人的社保卡個人賬戶余額。

問題三:養老和醫療社保個人賬戶余額由分賬形成,具體分賬比例如下圖所示:

(1)養老機構服務管理實用手冊擴展閱讀:

個人賬戶家庭成員關聯,有四種方式:

1、登入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http://e.szsi.gov.cn,進入社會保險服務個人網頁按提示自行關聯。注意:該網頁需要先注冊,注冊成功後方可使用。

2、授權人憑本人身份證、社保卡以及家庭成員的社保卡到所屬社保分局、社保站醫療與生育保險科辦理關聯。

3、在醫院醫保辦或社康中心通過網上醫院進行關聯。

4、在社保局、各社保站、街道辦等自助終端設備上也可以關聯。

深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貳』 養老保險手冊有什麼用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是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專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屬構為其建立的一種檔案制度。該「手冊」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的規定,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後,為法定范圍內的在職職工建立的,其內容主要有:職工姓名、年齡、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工作單位、繳費工資基數,以及企業和個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等。「手冊」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核發,由職工所在企業負責填寫和保管,職工本人定期核查並簽字認可。職工退休時,該「手冊」將成為核發本人退休金的主要依據,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換發為退休證。1995年實行個人帳戶以來,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又增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的制度, 每年需列印一份「對帳單」,由職工簽審後,粘貼在本「手冊」上,作為今後核發退休金的依據之一。

『叄』 養老服務圖形符號標識需要拔出插頭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肆』 醫保、社保能異地使用嗎

如果社保卡需要在異地使用,參保人員應首先到所屬醫保中心申請,開通後方可在異地使用,同時本地不可使用。

但是少數省份,比如廣東省,可以實現部分通用。

假如是東莞的,參加東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憑身份證及社保卡可以在東莞市的聯網定點醫院辦理登記和現場報銷,目前的定點醫院包括市內定點醫院、廣州、深圳及惠州部分醫院。但是不是所有廣州的醫院都是東莞市的定點醫院(東莞市在廣州的定點醫院只有十幾家,如省人民醫院、省中醫院等),反過來說東莞市的定點醫院不一定是廣州的定點醫院。

所以,在這一點上需要注意。

『伍』 養老院接受癱瘓老人嗎

養老院是可以接受的。不過地方不同價錢也不一樣的。一般也就在600到1000每月

『陸』 如何養老才是真正的盡孝

養老,是尊重親人的意願,提供其享有適合養老服務形式的建議,並能有效緩解贍養壓力與利其身心相結合而選擇的一種供給服務。所以,先學會如何選擇養老服務形式!以下資料可供參考!
如何選擇養老
養老,不僅僅是將自己的親人委託養老機構照護!
養老,也不是自己(顧人)親力親為才是「盡孝」!
養老,是尊重親人的意願,提供其享有適合養老服務形式的建議,並能有效緩解贍養壓力與利其身心相結合而選擇的一種供給服務。
而今,養老服務業發展迅速,養老機構如雨後春筍般建設壯大;有關政府部門頒布了相關法規政策、標准規范。應關注於「養老」,可助自己為親人更好地選擇適合的養老服務,替自己有效緩解贍養義務。如何選擇「養老」,將從以下四部分闡述:
第一部分 養老服務形式:
按照我國養老服務體系的構成(暨「9073」養老格局)、 醫療服務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服務模式,養老服務形式分為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三類。
居家養老(以此為基礎提供養老服務於90﹪的老年人):
是指居住在家,所需要如清潔、維修、家庭(住院)照護、旅遊陪伴等等一系列服務,可由為老服務組織、機構等提供服務。通常情況下可以撥打「12349(組織機構)」服務熱線。
社區養老(以此為依託提供養老服務於7﹪的老年人):
主要是由政府投資建設於社區(村)內專供老年人白天休閑娛樂、精神文化、午間休息、就餐等服務的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可選擇日托服務(夜間不留宿)。
機構養老(以此為補充提供養老服務於3﹪的老年人):
主要是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其機構內,提供出入院、生活照料、膳食、清潔衛生、洗滌、醫療護理、文化娛樂、安寧等服務。如敬老院、養老院、醫院+養老院等機構。
以上三種養老服務形式,具體提供的服務內容以當地為准。
第二部分 合法的專業化、規范化、標准化養老機構通常具備以下條件:
1,證件類:
(1)機構資質類:《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餐飲服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內設醫療機構);
(2)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技術培訓證書類:養老護理員(現已取消職業資格認證)、社會工作者及其它有關職業資格證書;
(3)從業人員健康證。
2,評估測評類:
(1)《老年人能力評估》(暨老年人入院評估);
(2)《服務滿意度測評》(每年應開展不少於1次)。
宜邀請(委託)相關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評估或測評。老年人能力評估應依據老年人能力變化而適時開展評估,以提供相對應等級照護服務(評定結果通常為能力完好、輕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四個等級)。
3,服務管理類:
(1)膳食管理類:食譜內容以周為單位調整並存檔;食品留樣記錄及儲存不少於48小時;
(2)服務記錄類: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等服務記錄;
(3)信息公示: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資質、部門設置、專業人員資質、主要服務項目及收費標准、投訴受理等;
(4)養老護理員配置:養老機構護理員與入住老年人的配備比例為重度照護比約為1:2.5;中度照護比約為1:6.6;輕度照護比約為1:12(上海市地方標准《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DB31/T685-2013))。
(5)安全管理類:應符合MZ/T 032-2012 養老機構安全管理。如設備設施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醫療護理安全、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信息安全等要求。
(6)檔案管理類:服務過程記錄保管應不少於3年;老年人健康檔案不少於其出院後5年。
4,機構環境及設備設施類:
(1)建築面積類:老年養護院建築密度不應大於30﹪,容積率不宜大於0.8﹪。房屋綜合建築使用面積不應少於27㎡/床,日間照料中心房屋綜合建築面積不應少於15㎡/床。
(2)卧室使用面積:應不少於6㎡/床,且單人間應不少於10㎡,雙人間應不少於16㎡。每個養護單元的床位數以50張為宜(失智老年人宜獨立設置,且規模以10張為宜)。
(3)基本裝備類:含生活護理、醫療、康復、安防設備等。
以老年養護院100床為例:生活護理設備含護理床、氣墊床、專用沐浴床(椅);醫療設備含搶救床、氧氣瓶、無菌櫃、吸痰器、紫外線燈;康復設備含物理治療設備和作業治療設備;安防設備含監控、定位、呼叫、計算機及網路、攝錄像機。
(4)無障礙設施類:包括但不限於無障礙出入口、安全扶手、無障礙衛生間、防滑地面。
(5)安全的設備設施類:按照消防安全、電氣安全、燃氣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建築安全、安全標志、監控設備和其他安全要求設置。
第三部分 享受社區養老、機構養老應提交的資料
(一)機構養老:
不屬於患有精神病、甲類或乙類傳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養老機構疾病的老年人,應填寫和提交下列資料並簽暑服務合同:
1,老年人、監護人、丙方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
丙方(單位)加蓋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及聯系人信息。
2,《體檢報告》;
協議簽署前一個月內在擬入住機構所在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包括:精神健康狀況、傳染性疾病及養老機構要求的其他體檢項目等)。
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關於老年人較全面的健康體檢包括一般體格檢查與輔助檢查(65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費享受1次)。
一般體格檢查:測量體溫、脈搏、血壓、身高、體重以及皮膚、淺表淋巴結與心臟、肺部、腹部等常規檢查,並對口腔、視力、聽力和運動功能等進行粗測判斷。
輔助檢查:血常規、尿常規、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血清穀草轉氨酶、谷丙轉氨酶和總膽紅素)、腎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心電圖以及腹部黑白B超。
3,填寫《健康狀況自我陳述書》;
4,病史記錄;
5,《老年人能力評估報告》;
6,備用金;
7,每年應為老年人進行健康體檢不少於1次;
8,應為老年人購買有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
9,應定期探訪和與老年人保持聯系。
需要說明的事項:
(1),服務合同的乙方是老年人。
(2),乙方監護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必須具備。
(3),丙方:是作為入住老人的付款義務人、連帶責任保證人、聯系人、代理人或者其他。
上述乙方監護人(丙方)應是老年人所授權或者是其全部子女共同委託者或者是其他法定義務贍養人。通常情況下要求出具書面說明或授權委託書。
(二)社區養老
老年人進入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應提交下列資料:
首次進入時,應提交老年人身份證及戶口薄復印件、緊急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填寫《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記表》、《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申請表》。
每次進入均應於《老年人出入登記表》和《老年人當日狀況記錄表》上簽字。
第四部分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范(摘要)
此標准為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范,並已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可供家庭養老改建參考)。
6.4 廚 房
6.4.1 廚房的使用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由卧室、起居室(廳)、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老年人住宅套型的廚房使用面積不應小於4.5㎡;
2 由兼起居的卧室、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老年人住宅套型的廚房使用面積不應小於4.0㎡。
6.4.2 適合坐姿操作的廚房操作檯面高度不宜大於0.75m,台下空間凈高不宜小於0.65m,且凈深不宜小於0.30m。
6.4.3 配置燃氣灶具時,應採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
6.4.4 廚房操作案台長度不應小於2.1m,電炊操作台長度不應小於1.2m,操作台前通行凈寬不應小於0.90m。
6.4.5 電炊操作台應設置洗滌池、案台、排油煙機、儲物櫃等設施或為其預留位置。
6.5 衛生間
6.5.1 供老年人使用的衛生間與老年人卧室應鄰近布置。
6.5.2 供老年人使用的衛生間應至少配置坐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衛生潔具。三件衛生潔具集中配置的衛生間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0㎡,並應滿足輪椅使用。
6.5.3 坐便器高度不應低於0.40m。浴盆外緣高度不宜高於0.45m,其一端宜設可坐平台。
6.5.4 浴盆和坐便器旁應安裝扶手,淋浴位置應至少在一側牆面安裝扶手,並設置坐姿淋浴的裝置。
6.5.5 宜設置適合坐姿使用的洗面台,台下空間凈高不宜小於0.65m,且凈深不宜小於0.30m
7光環境
7.2.8 公共空間和套內的照明設施應合理選擇照明方式、光源和燈具,避免造成眩光。
表7.2.7 套內空間照明標准值

房 間

參 考 平 面

照度標准(lx)

起居室(廳)

一般活動

0.75m水平面

150

書寫、閱讀

300

卧 室

一般活動

0.75m水平面

100

床頭、閱讀

200

過道、門廳

0.75m水平面

75

餐 廳

0.75m餐桌面

200

廚 房

一般活動

0.75m水平面

150

操作台

台 面

200

衛生間

一般活動

0.75m水平面

150

洗面台

台 面

200

8 建築設備
8.1 給水排水
8.1.3 供老年人居住和公共活動場所的給水排水器具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居住空間的水龍頭和淋浴器應採用杠桿式單把龍頭,宜採用恆溫閥,公共活動場所宜採用感應式水嘴;
2 應採用坐便器,宜採用坐便沖洗器;
3 宜採用軟管淋浴器,與噴淋頭相連的金屬軟管長度不宜小於1.5m。
8.1.4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熱水供應系統應有防燙傷措施,冷熱水管道應有明顯標識。
8.1.5 衛生間的衛生器具排水管宜採用同層排水設計。排水立管應採取降低雜訊的措施。
8.1.6 老年人居住建築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
8.6 電 氣
8.6.1 入戶過渡空間內應設置照明總開關。
8.6.2 起居室、長過道及卧室床頭宜安裝多點控制的照明開關,衛生間宜採用延時開關。
8.6.3 照明開關應選用帶夜間指示燈的寬板開關,開關高度宜距地1.10m。
8.6.4 卧室至衛生間的過道應設置腳燈,腳燈距地宜為0.40m。衛生間洗面台、廚房操作台、洗滌池應設置局部照明。
8.6.5 套內各部位強、弱電插座應結合室內裝修進行詳細的綜合設計。卧室床頭、廚房操作台、衛生間洗面台、洗衣機及坐便器旁應設置電源插座。
8.6.6 各部位電源插座均應採用安全型插座。常用插座高度宜為0.60m~0.80m。套內電源插座應滿足主要家用電器和安全報警裝置的使用需求。
8.6.7 各樓棟或單元應設訪客對講系統,並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機宜安裝在單元入口處防護門上或牆體內,室內分機宜安裝在起居室(廳)內,主機和室內分機底邊距地宜為1.10m~1.50m;
2 訪客對講系統應與小區內監控中心主機聯網。
8.6.8 老年人主要活動空間應設緊急求助報警裝置,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出入口附近宜設安全監控設備終端和呼叫按鈕,戶門門頭外側宜設燈光報警燈,呼叫信號直接送至管理室;
2 套內卧室、衛生間以及公共衛生間應設緊急報警求助按鈕,緊急報警求助按鈕距地宜為0.80m~1.10m,緊急報警求助按鈕宜有明顯標注且宜採用按鈕和拉繩結合的方式,拉繩末端距地不宜高於0.30m;
3 套內宜設生活節奏異常感應裝置,並將信號送至管理室;
4 廚房宜設煙感報警裝置;以燃氣為燃料的廚房,應設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自動切斷閥和機械通風設施;宜採用戶外報警式,將蜂鳴器安裝在戶門外或管理室等部位。
8.6.9 套內應設緊急入侵報警裝置,並符合下列規定:
1 可在住戶門內、陽台及外窗等處,選擇性地安裝入侵報警探測裝置;
2 入侵報警系統應預留與小區安全管理系統的聯網介面。

【參考文獻】
〖1〗GB 50867-2013 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
〖2〗GB 50340-2016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范
〖3〗GB/T 33168-2016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基本要求
〖4〗GB/T 35796-2017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
〖5〗建標143-2010 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
〖6〗建標144-2010 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
〖7〗MZ/T 032-2012 養老機構安全管理
〖8〗MZ/T 039-2013 老年人能力評估
〖9〗GF-2016-2001《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10〗《四川省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宣傳手冊》

『柒』 辦理養老保險封存需要哪些手續

你可以首先到你現在交納養老保險的市社保經辦機構去咨詢,你的情況是否可以將回省社會養老保險轉入答過來,如果你的情況符合規定要求,市社保就會給省社保開具"同意轉入接收函",你就可以持此函到省社保辦理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
但是如果市社保不同意馬上辦理轉移手續,你可以等幾年以後再辦理轉移手續.
如果你的省社保已經處於停止繳費的狀態,你在省社保的養老保險應當已經處於封存狀態,你可以查詢一下.處於封存狀態的社保長期有效,將來也是可以辦理轉移手續的.
如果你的養老保險是通過所在單位交納的,上述手續是應當通過單位去辦理的.

『捌』 那個員工手冊知道了13章就沒有了 麻煩您把後面的也發給我 我有急用 太謝謝您了 您的寫的太好了

2.8 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分為工作檔案和人事(歷史)檔案。工作檔案在員工進入本公司後建立,人事檔案要員工被錄用後二個月內轉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若故意不轉移人事檔案的,公司可終止聘用關系。
2.9 人事記錄
2.9.1 員工需就下列事項或身份的改變通知辦公室(人事):
(1) 住址和電話號碼;
(2) 婚姻狀況;
(3) 小孩誕生及家庭人員的變化;
(4) 身份證號碼。
2.9.2 公司上崗證:
(1) 簽發:
員工加入公司時一律應獲簽發的上崗證。憑此證進入公司上班。員工離職前將上崗證交回辦公室。
(2) 遺失和補發上崗證:
員工遺失上崗證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補辦上崗證,並收取補發證件的費用。
2.9.3 鑰匙
公司交給員工的所有鑰匙必須妥為保管,不得復制,不得借與他人,在上班的最後一天交還給辦公室。員工遺失鑰匙的應立即報告。
2.9.4 公物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應愛護一切公物,員工若離開公司,必須按登記的分物清單進行移交給各有關部門,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3.1 薪酬政策
公司實行考核工資制度,效益與工資掛勾,按月發放考核工資。生產或銷售未完面月計劃的60%時,員工發700元,中層幹部發1200元,副總經理級發1500元的生活費,到年終按考核實績結算。
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工齡工資,公司工齡工資的標准為每年遞增20元。
員工當月薪資收入已包括國家政策規定的各類生活補貼。
個人收入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按有關規定代為扣繳。
3.2 發薪日
公司的發薪日為每月的20日發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休息日可順延。員工持專用銀行卡領取薪資。在外地辦事處工作的員工由部門負責郵寄。
3.3 加班費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節3天、元旦1天、五一節1天、國慶節2天)發放加班人員的加班費。加班員工每人每天發加班費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計入考核工資。
4.1 法定假
員工每年可享受有薪法定假7天: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勞動節 1天
國慶節 2天
4.2 公司假
每年有2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據實際可能,具體安排日期。通常情況公司假與春節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員工有寬裕的時間安排旅遊等活動。
4.3 年休假
4.3.1 加入本公司員工服務期滿12個月後可享受本公司的有薪年假。
(1) 工齡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年休假為3個工作日;
(2) 工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年休假為5個工作日;
(3) 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年休假為7個工作日;
(4) 工齡滿20年或以上的,每年年休假為10個工作日。
員工的工齡以個人檔案記載為准。
4.3.2 年假使用須書面申請,事前部門經理批准,報辦公室備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應在當年內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書面報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及交辦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順延一個季度,否則將視為自行放棄,無任何補償。
4.3.3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無故超假的,將作為曠工處理。
4.4 病假
4.4.1 員工因病假不能上班,應提前通知部門經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應盡早與部門經理聯系。病假須遞交公司指定許可醫院一某些人病假單,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辦公室(人事)認可為有效。急診病假不受醫院限制。
4.4.2 病假的工資待遇根據員工的工齡的在本公司服務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資待遇,如下計算:
(1) 工作年限不滿4年,發本人基本工資的40%;
(2) 工作年限滿4年,不滿8年,發本人基本工資的60%;
(3) 工作年限滿8年或8年以上的,發本人基本工資的80%;
計算公式: 月薪*70%*病假天數*比例
21.5
4.4.3 長病假
當員工因嚴重疾病(需經公司確認)連續病假三個月或年內累計病假180天,並在合同期內的員工,參照國家規定,停發基本工資,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
4.5 工傷假
工傷主要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地點且因公(包括在社會上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所遇的負傷、致殘、死亡。被公司經管確認為工傷的假期,其薪資按100%發給。
4.6 事假
4.6.1 員工在用完年休假後,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請假的,可申請無薪事假。
4.6.2 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過去15天。超過15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准。
4.6.3 員工事假期間的工資被扣除,年終獎或專核工資也會按比例扣除。
4.6.4 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6.5 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6.6 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請假1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請假2-3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辦公室(人事)批准;
請假3天以上或部門經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上的,逐級上報,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4.7 婚假
4.7.1 員工在領取結婚證書後6個月內,可申請婚假。
4.7.2 到達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4.7.3 員工在婚假期內,工資照發,所需交通費由本人自理。
4.8 產假
4.8.1 正常生育,女性員可享受90天的產假,難產增加15天,工資照發。
4.8.2 自然流產,女性員工懷孕3個月流產的,可享受假期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可享受假期45天,工資照發。
4.8.4 享受產假須及時交付醫院的證明,並經審核後方予認可 。
4.9 哺乳假
女性員工產假期滿,有一年的哺乳假,上班時間,每天給予哺乳時間二次,共計1小時(不含午餐時間)
4.10 探親假
4.10.1 探望配偶
員工進公司滿一年,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省市,並相距200公里以上,不能利用雙休假日與配偶團聚的,每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
4.10.2 探望父母
(1)未婚員工與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達200公里以上,並不能利用公休假與父母團聚的,每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0天的探親假。
(2)已婚員工與父母都不住在同一省市,相距達200公里以上,並不能利用公休假與父母團聚的,每四年可申請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此假應在進公司之後的第四年享受。
4.10.3 路程時間及往返車費
(1) 路程時間按實際天數另加,但假期中包括雙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 享受探親假者,基本工資照發,往返路費可以報銷(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路程費用超過本人月基本工資30%的部分可以報銷),但只限報銷火車硬座及輪船四等艙位以及公共汽車費用,超過標準的交通費用除總經理批准外,均由員工本人承擔。
4.10.4 員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親假中選休一種假期,並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則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 探親假審批程序
填寫探親假條——按規定辦理請假審批手續——休假——到辦公室銷假——按規定到財務報銷
4.11 喪假
遇有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喪亡的員工,可申請有薪喪假3天。遇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喪亡的員工,可申請有薪喪假1天。
路程據點按實際需要另加,由辦公室核准。
4.12 請假手續、許可權
4.12.1 員工申請各類假期,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下班有關證明,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交辦公室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予准假。
4.12.2 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續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後二小時內用電話通知主管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經批准後方為有效。然後在上班後當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4.12.3 審批許可權
員工的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按假期的規定,由主管部六經理簽批,辦公室(人事)審核批准即可。
4.13 醫療
4.13.1 員工因病就診,除急診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金山醫院、金衛鎮衛生院就診。
4.13.2 員工因病住院,凡參加醫療保險的,按《上海市城鎮企業職工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按公司關於醫療費報銷的有關規定執行。
4.13.3 員工門診醫葯報銷比例為掛號費+醫葯費的60%,個人自負40%。
4.13.4 員工報銷醫院憑醫院費發標,並提供病歷卡,經辦分室審核批准後到財務部報銷。
4.15 賀禮
4.15.1 員工的生日可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名的賀卡一份,祝願"生日快樂"。
4.15.2 員工結婚且符合晚婚者,經辦公室核准,公司將致新婚賀禮人民幣299元。
4.15.3 員工子女出生3個月後且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公司將致賀禮人民幣100元。
4.15.4 員工子女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的,在一個月內出示入學通知,公司將致賀禮人民幣1000元。
4.16 奠儀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去世時,公司將致以奠禮人民幣1000元。
4.17 獨生子女
4.17.1 員工生育子女應根據國家計劃生育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並將復印件交公司辦公室;
4.17.2 員工自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止,公司每月給予保育費補助30元,夫婦同在公司的,此待遇只能一方享受。
4.17.3 員工已領取《獨生子女證》又自願參加獨生子女醫療費統籌者,每月交納統籌費人民幣10元,則獨生子女醫療費用可由公司報銷50%。
4.18 生活設施
4.18.1 本公司為路遠且上三班制的員工提供集體宿舍。
4.18.2 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的人員,凡屬家庭戶口,解決一般為二室一廳的住房一套,及配備床、床上用品、彩電衣櫥、液化氣及灶具等生活設施。
4.18.3 公司引進的中級職稱以上的員工,屬家庭戶口的,解決住房一套,同時配備床、床上用品、彩電、衣櫥、液化氣及灶具等生活設施;非這家庭戶口,解決二人合住的集體宿舍、床及必備的床上用品的和生活設施。(床上用品包括:棉被、墊被、床單、枕頭、涼席)
4.19 附則
4.19.1 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據國家、上海市的有關文件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製度的。
4.19.2 當上級政府部門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規定執行。
4.19.3 為了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將定期修訂、補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當地政府指定機構的有關保險公司為員工辦理以下保險項目;
5.1 養老保險
員工退休、享受國家社會保險部門制訂的養老保險待遇。
5.2 待業保險
員工失業時,可依據國家規定勞動管理機構領取待業救濟金。
5.3 住院保險
員工生病住院,辦妥政府規定的手續,可獲得國家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醫療費。
5.4 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上班時,或業務出差時的意外傷害,可獲得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一定數額的保險金。
5.5 公積金
根據政府部門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公司為城鎮戶口的員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繳手續。為員工購買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證。
5.6 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6 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
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繳,公司按政府部門所規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資發放中代為扣繳。
6.1 績效評估
依據公司各部門生產、經營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對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計劃目標的完成情況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對所有員工予以評定。每年的績效評估在11月份實施。同時,公司鼓勵管理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多與員工進行溝通,輔導員工取得優良績效。
6.2 考績標准
A、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B、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在大多方面超出標准。
C、勝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准。
D、需改善,尚有未達標准方面,但經努力可以改進。
E、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也未改善。
績效評估,可結合年終考核、評選同步進行。
6.3 升職、加薪
(1) 員工在生產(工作)、技術改造、管理等方面成績優異,對公司的經濟益作為顯著貢
獻的,可予升職或加薪。
(2) 升職:
行政管理人員可由辦事員升為主管,主管升為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升為公司經理。
生產人員可由工人升為班長,班長升為主管,以及在技術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並加以聘任。如工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3)加薪。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由有關部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加薪,一次加薪在30-100元范圍內確定。
7.1 獎勵
7.1.1 本公司員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並作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特殊的獎勵:
(1) 評為先進員工;
(2) 嘉獎;
(3) 記功;
(4) 記大功;
員工獎勵將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並由辦公室(人事)記入本人檔案。
7.1.2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嘉獎:
(1) 為公司內外客戶提供出色服務而受到多次贊揚(有具體事實);
(2) 為公司增收節支,產生巨大經濟效益者;
(3) 工作出色,貢獻卓越,品行端正,堪當員工學習之楷模者。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記功或大功:
(1) 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建議改進,經採納實施,卓有成就效者;
(2) 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或節省資材物料卓有成效,經考核認定上者;
(3) 遇有災變,勇於負責,處置得當,經考核認定者;
(4) 有其他重大功績,經考核認定者。
7、2 處罰
7.2.1 紀律處分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公司和員工的權益。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 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證據;
(2) 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 員工應明確必須達到的標准和應遵循的規定,應具有基本的道德規范;
(4) 員工對紀律處分有上訴的權利。總經理可對紀律處分作終裁定。
7.2.2 本公司員工紀律處分有五種:
(1) 口頭警告;
(2) 書面警告;
(3) 書面嚴重警告;
(4) 無薪停職檢查;
(5) 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7.2.3 員工處分累計升級制。員工在第一次處分後,12個月內如仍再有處分,則受到累計升級的處分,如:
(1)口頭警告+口頭警告——書面警告
(2)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
(3)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第一次處分與第二次處分間隔時間超過12個月,則不按累計升級計。
員工可以將功抵過,如果說在處分後12個月內獲得一次獎勵,則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數次處分。
7.2.4 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者,進行處罰:
(1) 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罰款50元;
(2) 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
(3) 進入生產車間不穿工作服者,罰款50元;
(4) 進入車間不佩戴上崗證者,罰款50元;
(5) 在生產崗位上睡覺者罰款100元;
(6) 在上班期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專者罰款50元;
(7) 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8) 無故竄崗、離崗或干私活者罰款50元。
7.2.5 可以立即解僱的情況;
(1) 上班時酗酒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
(2) 傷害其他職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 任何種類的偷竊;
(4) 偽造公司文件;
(5) 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資料;
(6) 故意進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工安全的行動和事宜;
(7) 故意給公司的設備、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
(8) 故意違反公司的行為准則;
(9) 向未經授權的人透露專有資料或保密資料;
(10) 暫時或長期精神錯亂(醫療期除外);
(11) 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嚴重紀律處分。
7.2.6 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范,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並非包括所有的應採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 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 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 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 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 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數據、記錄或物品;
(8) 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 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 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 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設備等遭受不利;
(12) 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 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 在工作時間內干私活;
(15) 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 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 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 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19) 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 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21) 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序、規定的不良行為。
8、安全與健康
8.1 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8.2 員工應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安全操作程序、維護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的安全衛生,並防止盜竊、火災及其他災害。
8.3 生產設備或生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修理。
8.4 不得在滅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隨時保持暢通。
8.5 員工應遵守通規則,做到安全行車,開車者要按規定使作安全帶。
8.6 在公司禁煙區內禁止吸煙,在車間設一固定吸煙點,供員工吸煙。
8.7 員工應保管好個人財物,不要將錢包等私人貴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場所。
8.8 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的處理,統一由辦公室和經管部負責對內或對外發布。
8.9 員工違反安全衛生規定,依照公司懲罰規定處理。
9、基本守則
公司持續健康的經營發展,也取決於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工作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體員工都應身體力行公司的基本守則。
(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 奉行"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創一流產品,一流效益,服務於海內外用戶"的宗旨。
(3) 聽從上級的工作批示和指導。對工作職務報告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緊鈀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上下之間的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5) 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規定、辦事程序,絕不泄露公司的機密。不打聽同事的考績結果和薪酬收入。
(6) 鑽研業務知識的技能,開發自身的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7) 愛惜並節約使用公司的一切財資物品。
(8) 注意保護自身和周圍人的安全與健康,維持良好的作業、辦公等區域的清潔和秩序。
(9) 掌握規范正確的職業禮儀,體現文明禮貌的形象舉止。
(10) 在工作時間之內,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職務的工作。
(11) 牢記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聲譽。在公司是名好員工,在社會上是守法文明的好公民,在家庭里是負起責任的好成員。
10、備注
(1) 本手冊規則未盡事宜,均按政府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定處理。
(2) 國務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頒布的政策規定與本手冊則相悖時,以前者為准。
(3) 本手冊的解釋、修訂和發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4) 本手冊在員工離職時應交還公司辦公室。
附錄:
使用電話須知
1、電話鈴響起時,迅接電話,不使鈴聲超過三下,旁桌無人而電話鈴響時,也必須盡快代接電話,妥善處理。
2、通話時語言保持簡短扼要,通話前計劃好通話內容,避免重復啰嗦。
3、工作時間盡量避免打私人電話。如有必須處理的私事,盡可能放在午餐時間。
4、通話態度和氣熱情,多使用"您好"、"謝謝"、"對不起"、"我可以……嗎?"、"請"等文明禮貌用語。切勿大聲叫嚷。
5、結束通話時,接話方要讓打出方先掛電話。(通常男士讓女士先掛電話;下屬讓上司先掛電告;後生讓長者先掛電話;)
6、若對方打錯電話,應幫助把電話轉到對方所需人那裡。如不可能,應禮貌說明,不得責怪對方或斷然掛斷電話。
7、記住你在電話中代表著公司。任何員工接到有關公司重要事項的電話,在不清楚應有認負責的情況下,要做好電話記錄(來電者姓名、回電號碼、單位、事項),並及時交辦公室處理。
8、電話費均列入各部門的考核費用,電話費由部門承擔。打私人國內外長途電話需個人付費。

『玖』 社保上的養老保險余額能隨時取出來用嗎

一、國家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以提取養老金:1、繳費本人死亡;2、已達退休年齡男滿60歲女滿50歲;3、繳費本人移民。二、提取養老金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可以申領,而城鎮戶口只能轉移關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個人帳戶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統籌帳戶,如果提取養老金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繳納部分的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大多數的錢都是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繳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三、提取養老金所需資料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申請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養老本本,醫保卡)等材料即可。並且只能退養老,醫療保險。四、領取養老金須知提取養老金,只能提取個人帳戶部分,拿著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就可以提取個人帳戶部分。如果交費時間已夠15年,可以領退休金,但計算退休金標准從停止交費年度開始計算(這樣一來,就不如不領個人部分)。如果交費時間不夠15年,領取了個人部分,將來就不能領取退休金。如果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歲),親屬只能領取個人帳戶部分,再不能領取養老金。退休後死亡,即使只有一個月,領了一個月的養老金,就再不能領取個人部分。

『拾』 省養老轉石家莊市養老保險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石政辦發〔2007〕8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內五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石家莊市市區居民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市市區(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橋東區、裕華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內所有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覆蓋范圍的,具有本市市區戶籍的非從業居民,均可參加石家莊市市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就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可自願參加石家莊市市區居民醫保。
第三條居民醫保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群眾自願、屬地管理、統籌協調」的原則,重點保障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的醫療需求。
第四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保費)的籌集實行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社會捐助相結合的辦法。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
第五條居民醫保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管,由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教育局及各區政府協管,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經辦,由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本轄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工作。
第二章管理機構職責
第六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全市居民醫保的行政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居民醫保試點的總體規劃。(二)擬訂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三)負責居民醫保政策的貫徹落實。(四)對居民醫保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五)負責市區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定。(六)協調處理有關居民醫保的爭議。(七)對執行居民醫保政策的單位和個人實施獎懲。
第七條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為市區居民醫保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提出改進和完善居民醫保制度的建議。(二)編制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收支預、決算。(三)負責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四)選擇和確定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五)會同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的收費標准及葯品價格。(六)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醫葯費及相關資料的審核。(七)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對定點醫療機構、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和個人執行居民醫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獎懲。(八)負責居民醫保各項財務、會計報表、統計報表的匯總和填報工作。(九)承辦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和居民對居民醫保的咨詢、查詢事宜。(十)負責全市居民醫保經辦業務的指導。
第八條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開展居民醫保工作。勞動保障工作站的主要職責是:(一)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二)負責居民醫保入戶調查、參保登記和計算機信息建立、上傳工作。(三)負責協助收繳居民個人或家庭繳納的醫保費和申報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工作。(四)負責居民醫保有關報表的編制和呈報工作。(五)負責居民醫保卡、病歷本、醫療保險手冊的發放等工作。(六)負責居民醫療費的報銷事宜。(七)負責居民醫保的查詢事宜。(八)承辦有關居民醫保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定點醫療機構應設立醫保科或確定專人負責居民醫保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承辦居民醫保的醫療服務業務,並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二)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並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三)負責居民的健康檔案建立、就醫及醫療消費情況的登記和匯總,並按規定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信息和報送有關報表。(四)負責按規定承辦參保居民首診定點、轉診工作;(五)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居民醫保政策、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六)承辦有關居民醫保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保障范圍及對象
第十條居民醫保的實施范圍和具體對象包括:(一)在校的中小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二)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就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三)18周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在校居民。(四)勞動就業年齡段(女18周歲以上至50周歲,男18周歲以上至60周歲)內,未參加職工醫保,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屬於一、二級殘疾的居民;無用人單位,並持有《石家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五)在勞動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經政府就業扶持不能就業的居民,可以自願參加居民醫保,就業後必須參加職工醫保。(六)女50周歲以上和男60周歲以上居民。
第十一條居民醫保對象不包括下列人員:(一)現役軍人。(二)異地退休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員。(三)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
第四章參保登記
第十二條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應憑本人家庭戶口本及復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手冊(學生證)、殘疾證及復印件、低保證及復印件,戶口在農村常年隨父母在本市市區上學的中小學生、入托幼兒應憑父母一方《暫住證》、教育部門的相關證明,到本人戶籍或暫住證所在地勞動保障工作站申請參加居民醫保,並根據本人情況填報《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辦理基本醫保登記(以下簡稱參保登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工作站、醫保中心受理居民參保登記、核定繳費標准和基本醫保信息變更備案時,應按本實施細則第十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有關部門認可的相關證件,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和備案。
第十四條居民年齡計算至參保登記當年的12月31日。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工作站根據參保登記獲得的信息,按醫保中心要求的內容及格式,為每個申請參保居民建立有關計算機信息,並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或報送有關信息。
第十六條醫保中心根據勞動保障工作站傳輸或報送的信息及時進行復核和確認,並根據確認的信息分別編制《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計劃》和《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卡、病歷本和醫療保險手冊制發明細表》,反饋至相應勞動保障工作站,作為向居民收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發放醫保卡、病歷本、醫療保險手冊的依據。
第十七條居民就業、戶籍遷移出本市市區、死亡等,應分別辦理終止醫保關系和醫保卡注銷手續。本人所繳納的醫保費,不予返還。勞動保障工作站應嚴格審核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件,對符合條件的於每月10日前到醫保中心辦理。(一)居民由無業變為就業,需辦理終止醫保關系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就業的勞動合同。2醫保卡。3居民身份證。(二)戶籍遷出本市市區,需辦理終止醫保關系的,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醫保卡。2、戶籍遷移證及復印件。(三)居民死亡的,醫保關系自行終止,直系親屬在30日內辦理醫保卡注銷手續,辦理時應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1、醫保卡。2、死亡證明。
第五章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籌集
第十八條居民基本醫保費由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資金和社會捐助構成。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由醫保中心負責收繳,勞動保障工作站協助收繳;政府補助資金,由市財政局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居民繳費和政府補助標准如下:一、在校的中小學生和18周歲及以下年齡的非在校居民,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6元用於意外傷害費用)。其中一、二級殘疾人、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個人不繳費,全額由各級政府補助;其他人員個人繳納50元,各級政府補助50元。二、18周歲以上居民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6元用於意外傷害費用)。其中:一、二級殘疾人、領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個人不繳費,由各級政府全額補助;低收入家庭的60周歲以上居民個人繳納100元,各級政府補助200元;女50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上居民個人繳納200元,各級政府補助100元;其他人員個人繳納250元,各級政府補助50元。
第二十條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政府補助標准需調整時,在醫保中心根據收支情況提出建議後,由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條居民基本醫保費實行預繳費制,按年度繳納。每年9月1日至11月25日為集中辦理參保登記、繳費及居民醫保信息變更時間。居民應按規定的時限參保,按規定的標准及時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啟動階段自本實施細則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為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期。新生兒和新遷入中小學生、18周歲及以下年齡非在校居民,自戶籍落戶之日起3個月內可以參保和繳費,但未在集中辦理期限辦理的,當年居民基本醫保費全部由個人或家庭繳納。
第二十二條醫保中心在石家莊市商業銀行設居民醫保基金收入過渡戶。居民個人或家庭繳費由石家莊市商業銀行代收,居民應在規定的參保登記繳費期內憑醫保卡或居民身份證到石家莊市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向收入過渡戶繳費,醫保中心月末將居民繳納的醫保費劃入財政專戶,月末收入戶無余額。商業銀行應滿足居民繳費需求,及時向醫保中心傳輸居民個人繳費信息。
第二十三條醫保中心根據居民實際繳費情況分區編制居民繳費匯總表,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據此及時向本級財政申報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區財政局接到資金請示後20日內將本級政府補助資金上繳市財政局醫保基金財政專戶;市財政局應將中央、省、市政府補助資金及時劃入財政專戶,確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正常使用。市、區兩級財政負擔的居民醫保政府補助資金應足額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六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本市市區居民醫保,不建立個人賬戶,用居民基本醫保費為參保居民建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
第二十五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設立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設賬,獨立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條醫保中心設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出戶,每月根據上月支出情況編制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撥款申請,由市財政局及時將居民基本醫保基金劃入醫保中心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出戶,確保按時結算。
第二十七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計征各種稅、費。
第二十八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的計息,參照職工醫保基金計息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用於支付居民住院、門診急診搶救屬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病種、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的個人負擔以外的費用。
第三十條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准按醫療機構的級別分別確定,具體數額如下: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時為400元;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時為600元;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時為900元;醫療機構未評定級別的,參照基本標准相同的醫療機構級別執行。一例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視為一次住院,其起付標准執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數額。
第三十一條居民一次住院是指辦理一次入院、出院手續的過程。急診搶救與住院不間斷的,視為一次住院。一次住院診治過程跨年度的,按出院結算時間確定醫保年度。
第三十二條居民住院超過起付標准部分的醫療費主要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但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按醫療機構的級別分別確定。具體標准如下:在一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為70%;在二級醫療機構就醫為60%;在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為50%。居民繳納基本醫保費的年限與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掛鉤,連續參保5年以上的,繳納基本醫保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可相應提高05個百分點,但提高的比例最高不超過10個百分點。居民醫保與職工醫保繳費年限互不視同。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白內障門診超聲乳化人工晶體置入術的醫療費個人負擔比例,執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標准。居民住院採用屬於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5%,其餘85%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使用屬於基本醫保葯品目錄中「乙類目錄」葯品的,個人先自付10%,其餘90%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居民使用單價在1000元及以上一次性醫用材料的費用,個人先自付50%,其餘50%再按規定由個人和基本醫保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經批准轉往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比例較在本市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的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四條按年度計算,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的最高限額為25000元。超過最高限額以後,按《石家莊市市區居民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居民意外傷害住院費用另行制定支付管理辦法。
第七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居民就醫實行首診定點制度。
第三十七條居民應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就近就便選定一家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一定一年不變。居民患病需要住院治療時,必須首先在本人選定的首診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因病情需要確需轉院診治的,應由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方可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有條件診治的,不得隨意轉出。
第三十八條居民患病時憑醫保卡和病歷本就醫。
第三十九條居民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應當核驗患者的病歷本和醫保卡,發現冒用的,應扣留病歷本和醫保卡,並及時報告醫保中心。
第四十條居民因急診搶救屬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疾病病種的,可以就近就便就醫,但應在五日內到醫保中心辦理急診搶救病種認定手續,認定後,住院費可以使用醫保卡在就醫醫療機構記賬結算;不符合急診搶救要求或未辦理認定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一條居民未經首診定點醫療機構批准,擅自到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十二條醫保中心應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有關醫療保險服務項目范圍、服務質量標准、監督檢查、費用結算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三條居民使用基本醫保基金就醫,所用葯品、所採用診療項目、所使用的醫療服務設施和收費標准參照石家莊市市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首診定點醫療機構要按醫保中心要求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醫療服務管理資料和病歷。
第四十五條為便於醫療費的結算和醫療服務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應按醫保中心的要求建立居民醫保計算機系統,並與醫保中心聯網。
第四十六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規范醫療行為,根據就醫居民的實際病情,按照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葯的原則,提供相應的醫療服務,並嚴格執行住院、出院標准和轉診、轉院制度,不得無故拒絕、推諉、滯留和轉讓就醫居民。
第四十七條在居民住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應按要求進行登記,及時准確地將居民住院的醫療費用明細輸入計算機,並通過計算機網路系統上傳醫保中心。居民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應讓患者或其親屬核實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並簽字,未經患者或其親屬簽字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如有爭議,報醫保中心處理。居民出院或急診搶救終結帶葯量,急性病不得超過7日量,慢性病不得超過15日量,中草葯不得超過7天劑量。
第四十八條居民因所住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在不轉院情況下,需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葯的,需經所住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審批。
第四十九條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門診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門診透析、器官移植後門診使用抗排異葯物,實行定點管理,所患病種經醫保中心認定後到指定的定點綜合醫療機構或專科醫療機構治療。定點管理結算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居民因本市市區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往外地診治的,應由三級醫療機構副主任及以上醫師提出意見,醫保科審核,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醫保中心核准,方可轉院。
第五十一條居民醫保不辦理常駐外地和異地安置人員就醫。
第五十二條居民出國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五十三條居民因違法犯罪、交通肇事、打架斗毆、酗酒、自殺、故意自傷自殘、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責任的醫療費用,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八章醫療費的結算與報銷
第五十四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應由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本人憑醫保卡與定點醫療機構記賬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第五十五條醫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結算參考《石家莊市市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醫療費結算辦法》。
第五十六條居民一次住院醫療費在起付標准以下(含起付標准)的,不視為一個住院人次。
第五十七條居民外出期間因診治急診搶救病種目錄所列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通過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憑當地醫院全部病歷資料、住院醫療費明細、醫療費收據、醫保卡,到醫保中心按規定審核報銷。
第五十八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經批准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購葯的,其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由批准醫療機構按規定報銷,並列入本次住院費用。
第五十九條轉往外地醫療機構診治的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診治終結後,通過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憑轉往外地審批表、全部病歷資料、住院醫療費明細、醫療費收據、醫保卡,到醫保中心按規定審核報銷。
第九章監督考核
第六十條各勞動保障工作站應當每年向本轄區居民公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年齡居民參保名單,接受群眾監督。
第六十一條居民有權對醫保中心、勞動保障工作站、定點醫療機構執行居民醫保政策的情況實施監督,群眾對有關單位及人員的投訴和舉報受法律保護。
第六十二條成立由勞動保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居民代表參加的居民醫保基金監督委員會,對居民醫保基金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第六十三條醫保中心負責對參保居民、定點醫療機構和勞動保障工作站執行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參保居民、定點醫療機構和勞動保障工作站應積極配合。
第十章獎懲
第六十四條符合下列情況且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或獎勵。(一)定點醫療機構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按照要求及時、准確地提供居民就醫的各種信息,積極配合有關檢查和考核,為保障居民基本醫療作出貢獻的。(二)勞動保障工作站認真執行居民醫保的政策規定,認真進行入戶調查,按時辦理參保登記,及時足額收繳居民醫保費,及時呈送各種報表,如實提供居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對其醫療費報銷嚴格把關的。(三)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積極宣傳和認真執行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堅持原則,敢於抵制不正之風,及時糾正或處理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為居民醫療保險事業做出突出成績的。(四)居民主動檢舉和揭發定點醫療機構、勞動保障工作站、醫保中心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行為,使居民醫保基金免受損失的。
第六十五條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醫保中心應按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並給予通報批評;通報批評超過3次的,停機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的,中止協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定點;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依法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核實患者是否屬於參保居民,造成冒名頂替就醫的。(二)採用掛名住院、編造病歷、住院病歷與住院醫療費明細不符的。(三)推諉、滯留或轉讓病人的。(四)不能保證居民必需的檢查、治療和用葯,造成不良後果的。(五)串換診療項目和葯品,將不符合規定的診療項目和葯品列入居民醫保基金支付醫療費范圍的。(六)違反診療項目收費標准和葯品價格規定亂收費的。(七)檢查、治療、用葯與病情不相符的。(八)利用工作之便搭車開葯的。(九)其他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
第六十六條居民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居民醫保基金損失的,醫保中心除追回損失外,可給予通報批評,並可暫停其享受醫保待遇。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對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向他人提供本人醫保卡和病歷本,造成冒名頂替就醫的。(二)虛報冒領醫療費的。(三)其他違反居民醫保政策、規定的。
第六十七條醫保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追回非法所得,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醫療保險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損公肥私的。(二)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謀取私利的。(三)違反規定,將居民醫保基金挪作他用的。(四)因瀆職造成居民醫保基金損失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八條居民因突發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大范圍急、危、重病人的救治醫療費,由政府綜合協調解決。
第六十九條本細則由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條本細則自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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