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辦敬老院以後會公建民營么
B. 濟南的養老院怎麼樣公立養老院有幾家啊求推薦公立養老機構,公立靠譜些,嘿嘿。
其實,考察養老院不光要看它的性質是公立還是私立,還有很多方面要留意。養老機構是社會養老專有名詞,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它可以是獨立的法人機構,也可以是附屬於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的一個部門或者分支機構。養老機構的類型有很多,比如:敬老院、福利院、養老院、老年公寓、護老院、護理院、護養院等等。濟南的話你可以上網搜搜資料市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先找找他們的官網,沒有的話就實地去看看,當然人在濟南的前提下哈。據說是公辦民營的,是由濟南市中區民政局投資建設的,然後是由山東建邦控股集團負責運營。佔地五千多平方,環境優美,配套完善,規劃建設有景觀花園、種植農場、停車場和休閑健身設施,規劃有養生養老、健康醫療、休閑娛樂三大主題。
至於濟南公立養老機構有多少,這個問題我也不是很清楚,你上相關部門的官網上查查,有個山東省養老服務信息網,你可以看看上邊有沒有相關信息。對於建邦的話,應該是會有很多人了解,建邦黃河大橋、CCPARK創意港、財富中心等多個地標性建築都是他家的。實力還是可以的。 市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應該算是「公建民營」吧。
再具體我也不清楚了,只能幫到這里了。你還是去親自考察考察吧。老人是事情無小事。
C.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政策
國家對養老院的優惠政策:
第一、改革和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制度
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的對外養老服務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同級價格部門核定,並建立公示制度。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收費標准,根據其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社會辦養老服務機構接收農村五保人員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當地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難老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其費用應適當減免,減免部分由當地政府按接收此類對象的實際人數予以補助。
第二、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力度
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企業所得稅、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養老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減免其行政事業性收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予以減免。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收費優惠。其中用水、用電、供暖、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服務機構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的生活垃圾、糞便清運等費用,可在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情況下,經負責徵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核准後免繳排污費。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救護與生活用車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核定後免徵養路費。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國家扶持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三、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
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安排福利性養老服務設施項目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數或實際入住老年人數,給予面向老年人服務的福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開辦補助。
第四、優先安排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
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用地要按照相關規定加快審批,但要加強監督,確保批准用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第五、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
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
當然,國家對養老院的政策規定還有很多,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養老機構的更快發展。通過對養老院政策的分析可以看出,國家對養老院的支持力度較大,養老院配套服務設施逐漸得到完善,讓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D. 辦養老院的可行性報告
寫養老院可行性報告,找「海南方能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寫,甲級資質。養老院建設,主要是提供老人修養的場所,所以在編寫時需要注意的細節非常多。個人編寫養老院可行性報告,總會有偏漏,所以,找公司代寫比自己代寫價值會更高。
國際養老院可行寫報告編寫綱要
前言
第一章概論
第二章養老產業現狀與發展
第三章項目背景和特點
第四章項目的建設內容
第五章項目的技術與保障體系
第六章管理與經營
第七章行業與市場分析
第八章市場營銷策略
第九章項目經濟效益分析
第十章融資計劃
第十一章財務預測
第十二章風險控制
第十三章結論
第十四章附件清單
E. 私人能開養老院嗎對於民營養老院國家有何補助優惠政策如何辦
私人能開養老院,流程如下:
一、依法登記。
1、設立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由舉辦人按《養老機構許可辦法》的設立條件,向開辦地區、縣(市)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各區、縣(市)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2、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具備民辦非企業申請條件的,依法向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手續;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具備企業登記條件的,依法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企業登記手續。
3、社會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居家養老服務中介組織等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新建或運營,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民辦非企業或社區服務業登記。
二、場所設置。
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建築無障礙設計規范》、《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老年人養護院建設標准》、《老年人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等要求和消防技術標准規范。
優惠政策:
1、加強規劃布局與用地保障。
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積不少於0.2平方米的標准,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
2、明確供地政策。
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嚴格執行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標准,確保有限的土地資源為更多的老年人服務。
3、落實社區養老服務用房。
新建小區要按照不低於每百戶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准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並與每百戶30平方米的社區配套用房統一規劃、統一設計。
4、加強公建配套。
優先發展為養老機構服務的公用設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場)、環衛設施、各類公用管線,以及醫院、學校、銀行等相應的配套設施。
(5)敬老院公辦民營問題擴展閱讀:
具體的土地政策: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興辦養老機構的,可依法辦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手續。
2、鼓勵社會力量對閑置的醫院、學校、企業廠房、商業設施、農村集體房屋及各類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3、利用原建築物開展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土地使用權人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規劃部門在徵求消防、環保等部門以及利害相關人意見後,經審查符合有關規定的,出具同意臨時改變功能的規劃意見,並明確臨時改變功能的用途和期限。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杭州-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
F. 河北省對公辦民營的敬老院有政策扶持嗎
河北將出台優惠政策鼓勵民營養老機構
目前,我國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種各樣現實的養老服務需求,而目前其服務總滿足率只有15.9%。我國的人口老齡化相對超前於經濟社會的現代化,社會養老能力極為有限,老年照料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服務跟不上老年人日益增多的照料需求,老年人的照料問題已成為老齡保障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國目前還沒有將個人、家庭、社區整合到老年人照料體系中作為政策性措施一並考慮,使這三個基礎性層次的支持政策缺位或不足。因此,政府必須在完善養老服務的立法保障、體制創新與主體激勵、政策支持及財政扶持方面加大力度,保障養老服務體系的健康有序運行。
一、加強法律法規建設,保障養老服務體系健康運行
(一)明確養老服務業的法律地位
發展養老服務業是提高就業、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因此,立法部門應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突出養老服務業的法律地位,明確規定政府、非政府組織、社區、家庭等各方在推進養老服務的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責任、義務。
(二)推進養老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立法層次低,社會保障的法律實施機制薄弱,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用於專門調整社會保障關系的基本法律。立法部門應抓緊出台《養老保障法》、《醫療保障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規,從法律上為老年人口在經濟收入、醫療保健等方面提供製度保障,減輕他們的生活負擔,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
(三)制定統一養老服務的法規
養老服務需要有統一的標准來保證服務的質量。我國政府應通過法律法規來規范養老服務業的服務標准,另外,還要明確某一服務項目的內容,確定被照顧老人和服務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樣可在老人與服務人員發生糾紛時有相應的依據來劃清雙方的法律責任。
二、通過服務體制創新與照料主體激勵促進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
(一)強化老年服務事業領導機構的領導力
老齡化是一個社會問題,解決養老服務問題涉及財政、社會保險、教育、衛生等多個領域,而我國目前還沒有管理養老服務事務的權威部門。因此,建議成立養老工作委員會,由其全權領導養老服務方面的各項工作。養老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養老服務的發展規劃,擬定財政預算,報請人大批准,為非政府組織參與養老服務的發展提供必要的財政資金支持,發現養老服務發展過程中的問題並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案;同時要為一些生活比較困難的和對養老服務有迫切需求的老人提供一定的服務補貼;出台促進非政府組織參與養老服務發展的各項激勵政策,為養老服務專業化、產業化發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配合立法部門出台相關法律,協調各政府職能部門籌劃財政預算和制定各項政策及監督的落實情況。
(二)加快老年服務事業的體制創新
社會化、產業化和法制化是老年服務事業發展的必然趨勢,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和各種優惠政策引導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老年服務事業的建設,對社會辦的老年服務事業進行必要的調控、規范、指導和監督,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和宏觀管理、社會組織或企業自主經營的體制。
(三)建立健全資助老年家庭照料的激勵機制
由於家庭養老的傳統將長期存在,家庭依然是老年人得到照料的主要場所。據2009年《吉林省65歲老人基本情況調查》表明,老年人有在家庭照料的強烈願望,有98.98%的老人希望在家養老,不願意離開家人。因為家庭養老與其它養老方式相比,具有獲得精神慰藉、親情體驗等無法比擬的優勢。事實表明家庭成員依然是解決老年照料問題的主力軍,應重視發揮家庭養老功能。
很多國家通過減免稅收、優先供房、優先貸款等方式補助贍養老人的家庭。如,新加坡、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其老年人與子女同住比例均在70%以上,除傳統「孝」文化因素影響外,其與政府的努力推進和倡導是分不開的。韓國政府1989年再次修訂「老年福利」規定,之後又修訂了家庭繼承法,規定侍奉父母的子女應比其他子女多繼承50%的財產。這種以立法方式確立的激勵機制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照料老年人的家庭的經濟負擔;另一方面是對其照料勞動的價值認可、肯定,具有極大的激勵作用。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對養老家庭給予經濟方面的支持,同時進一步發揮政府職能,在稅收、信貸等方面對與家庭生活密切相關的住房、經濟收入等問題給予優惠和傾斜,為家庭養老提供製度性支持。
(四)大力發展社區老年服務事業
據「2009上海萬名老人養老需求」系列調查顯示,在面臨日常生活照顧、生病照料、日常煩惱傾訴及理財需求時,被調查者的求助對象首選是「配偶」,其次是「子女或其配偶」。在日常生活照料和生病看護時,這個比例高達90%以上。但他們的子女大多是人處中年,不僅工作負擔重,而且家庭經濟狀況困難,從而使子女面對自己年老多病、需要照料的父母力不從心。同時,對子女來說,家庭照料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勢必影響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業績,從而影響其收入,同時長期疲勞勢必影響其健康狀況,這種狀況反過來會影響老年人照料的質量。因此,應大力發展社區老年照料服務,建立健全社區服務支持體系,以緩解家庭養老的壓力,提高老年人的照料質量。
在社區建立綜合性、多功能的服務站,採取上門服務、定點服務等形式,開展看護照料和家務服務等項目,支持家庭成員照料服務。規范化、制度化的社區服務一方面緩解了家庭照料者的壓力,能滿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改善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生活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家庭養老的有效支持手段;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城市下崗職工增多,就業壓力增大,開展社區照料服務也是解決就業的有效途徑。此外,由於大部分社區服務實體規模小、投資少、微利運營,政府一方面應為社區老齡服務業提供信貸、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另一方面應採取各種手段,為其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如,對申請老年服務業的企業、個人,工商部門應簡化注冊手續和程序,放寬注冊條件,提供免交注冊費等優惠政策。對於
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的老齡服務企業,政府應給予支持和鼓勵,並根據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多少給予適當獎勵或政策優惠。同時為提高老齡服務業工作人員的素質,政府可給予培訓費用的補貼和代培等優惠政策。
三、以優惠政策促進養老服務體系發展
(一)土地優惠政策
政府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時要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用地。對民政部門已批准興建的養老服務機構、設施用地應予以優先考慮。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可採用劃撥方式供地的,要優先劃撥供地;需採用有償方式供地的,適當減免土地出讓金和土地使用稅。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辦養老服務機構應簡化審批手續,優先為其辦理土地使用證。
(二)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在已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增加稅收優惠幅度。對經審定合格並頒發經營許可證的養老服務機構,可免徵養老服務項目的營業稅;對由下崗職工興辦的養老服務企業,按下崗職工和福利企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對經民政部門批准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安置城鎮下崗待業人員比例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享受再就業工程有關稅收優惠;對進口用於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的設備、專業醫療康復器材及其他專用品的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關稅優惠。另外,為鼓勵社會各界對養老服務事業的捐助,政府可對捐助者給予稅收方面的優惠。
(三)養老事業投資主體多元化政策
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機構包辦養老事業的格局,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投資興辦社會化、市場化的養老機構,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資格局。通過低息貸款和稅收減免政策鼓勵民間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通過撥款數額的增減,體現政府關注的重點,達到控制社團行為的目的。政府還要進行廣泛的動員,吸收更多的社會資本為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因此,社區養老服務資金籌集的基本原則是政府引導、社區動員,社會資本支持。
(四)養老保障政策
擴大養老保障的覆蓋面,將城鎮靈活就業、個體工商戶等人員納入養老保障范圍;改革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努力縮小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金差距,促進分配公平;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最低養老金制度以保證低收入人員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使養老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老人。
(五)醫療保障政策
完善老年人醫療衛生政策,全力執行新醫改方案;提高醫療保險的優惠標准,尤其要減輕健康狀況較差且生活困難老人的醫療負擔,通過將基本葯物全部納入醫保葯品報銷范疇的方式來降低老人的醫療費用,將大病統籌納入醫療保險的范圍,根據政府、企事業單位、個
人的承受能力確定合理的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轉變「看病貴、看病難」、「因病致貧」的局面。對社區醫療保健服務機構應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經營模式。發展多種形式的補充醫療保險,逐步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真正實現「老有所醫」。
(六)鼓勵老年護理保險制度建設政策
高昂的專業護理費用和醫療費用讓老人望而卻步,因此,要出台政策鼓勵建立並推行老年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該制度應由國家強制實施,各地方政府具體運營,被保險人無論身體狀況好壞均要參保。籌集的資金應由被保險人交納的保險費和國家、各地方政府提供的補貼構成,以基金的模式運作。被保險人繳納的保費與給付之間的相關性不應太強。老年長期護理保險以護理服務作為主要的給付方式,再輔以現金給付。被保險人絕大部分的護理費用由老年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承擔,而個人只需負擔一少部分。個人繳納的保費應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的費率計算,不同的護理級別需要按照不同的費率繳納保費,而給付時則應根據個人實際身體健康狀況、護理級別來確定。保險費可在個人的月收入中按比例扣除。老年長期護理保險政策作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政策的有力補充,它的實施可減少個人、家庭和社會在老年護理方面的經濟壓力。
四、以有效的財政投入扶持養老服務體系運營
(一)對養老服務機構補貼
政府應根據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對新建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及設施給予必要補貼,以便幫助這些服務機構降低先期投入成本。在政府的財政扶持下,服務機構應按照服務內容由易到難、服務順序由急到緩、服務項目由少到多的原則逐步完善社區養老服務項目。
(二)對居家老人補貼
政府應對生活困難的居家老人給予貨幣補貼,以便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對那些健康狀況較差、有迫切養老服務需求的生活困難老人和為社會做出過突出貢獻的老人通過發放「養老服務券」的方式進行經濟補貼,同時還要不斷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的種類及擴大受益人群。
(三)對養老服務人員補貼
為加強養老服務隊伍的建設,提高服務人員的專業化水平,組織服務人員進行培訓是十分必要的。而培訓費用若單獨由社區承擔會給社區建設增加極大的負擔,若單獨由服務機構來承擔這部分費用會給其經營造成沉重的包袱,若完全由服務人員來承擔又會極大地挫傷他們的工作熱情。因此,培訓費用的承擔應遵循由政府財政、社區、服務機構和服務人員來共同承擔的原則,這樣既可為社區、服務機構減輕壓力,提高服務人員的工作熱情,還可避免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為加快服務隊伍專業化建設的步伐,服務人員在接受培訓期間就可享受政府補貼,一方面可鼓勵服務人員接受專業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另一方面可吸納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從事養老服務事業,增強服務隊伍整體的工作積極性。
(四)加大對養老服務信息化的投入
G. 養老院,敬老院和福利院是一個概念嗎
總的來講,都屬於養老機構范疇。養老院有時包括敬老院和福利院。
單獨來說敬內老院和福利院的話,兩者一般是容區域不同的問題。在鄉鎮、農村區域的國家供給養老機構稱為「敬老院」,福利院也是國家供給的,但是一般在城市。
敬老院、福利院通常是國家供給。但是某些地方,已公辦民營。
H. 國內養老院的現狀問題與不足
從老人養老對養老院的需求來看,目前我國的養老模式主要分為家庭養老、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3種。但隨著人口老齡化以及家庭結構小型化的發展,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已不再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機構養老或將成為未來養老體系中的重要支柱,而這就對養老院產生了巨大需求。
從老人入住養老院等養老機構的意願來看,在全球范圍內,通常有5%的老年人願意在養老機構養老,其中,歐美等發達國家機構養老的意願更高,已經超過了35%;而在國內,老年人願意入住養老機構的人數佔比遠高於全球水平,大約保持在10%左右。因此,如果按照10%的入住意願計算,國內對養老院有需求的老年人數量在2018年大約保持在0.17億人左右。對於發達國家老年人入住養老院需求水平,以及隨著中國老年人口數量的攀升,預計未來市場對養老院的需求將不斷擴大。
供給端:養老院供給不足,供給缺口不斷擴大
從供給的角度來看,由於我國的機構養老起步較晚,現仍處於初步階段,且養老機構正面臨著供不應求和的矛盾。
在養老服務機構數量方面,2011年至今,中國養老服務機構數量不斷增加,但是自2015年開始,增速明顯下滑。2017年,全國養老服務機構數量增加至15.5萬家,同比增長了10.7%,增速較2016年下滑了10個百分點。2018年,盡管民政部還未公布最新數據,但根據歷年數據前瞻推測2018年中國養老服務機構數量仍保持相對穩定的增速,機構數量保持在17萬家左右。
在養老機構的床位數方面,也基本與養老機構數量保持一致的變化趨勢。盡管床位總數不斷增加,但是從2014年開始床位增速不斷下降。2017年,全國養老服務機構床位總數約為744.8萬個,同比僅增長2%,增速較上年同期下滑了6.5個百分點;截至2018年9月,國內登記在冊的養老服務機構床位數為732.6萬張,較2017年基本保持穩定。
而如果按照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中有10%的人願意入住養老院來計算,那麼在2018年中國養老服務機構床位缺口將擴大至914萬個左右,遠遠超過了現在市場上的已有供給數量;同時,最近3年,養老服務機構床位供給缺口增速還在進一步提高。
I. 重慶養老院市場現狀怎麼樣
中國養老院發展現狀分析
目前,國內現存的養老院分布大多分散且體量較小;同時,國營養老院仍然占據市場主導地位。而在國家養老PPP模式的推動下,以及民營機構運營專業性的不斷提升,預計未來公辦民營性質的養老院數量將有所增加。
區域競爭:多數省市養老院較少,四川、江蘇數量領先
從養老院區域分布情況來看,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院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養老院數量最多的是四川省,擁有各類養老院2386家,在全國所佔比重為8.13%;其次是江蘇省,養老院數量也在2000家以上;此外,包括山東、遼寧、廣東等在內的11個省份養老院服務機構數量佔比也相對較大,數量在1000家以上。但是,總體來看,大部分省市的養老機構數量還較少。
2018年9月我國養老院行業區域分布格局分析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事實上,以PPP模式建設養老院具有顯著優勢:一方面,政府投資可以緩解民營企業養老院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民營機構的運營更加市場化和專業化,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舒適的服務。因此,最近幾年政府養老PPP項目投資,也助推了公辦民營性質的養老院數量的增長。預計養老院作為資金量需求較大的養老產業重要分支,未來或將更多地運用這一模式來進行投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