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是什麼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在職職工——城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基數上限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按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農民工:繳費基數統一按上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確定交費比例企業繳納工資的20%個人繳納工資的8%自由職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如果個人繳納有困難的,可以選擇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60%為繳費基數(若選擇以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繳費基數的,採取五年過渡期,每年增加5個百分點,直至達到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個人繳納20%養老保險費用分配統籌基金社保局按標准統一分配,撥付給退休人員在職職工:企業繳納的20%自由職業人員:12%個人帳戶個人所有,但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險人死亡後,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其餘部分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職職工:個人繳納的8%自由職業人員:8%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7月後退休:符合按月領基本養老金條件(繳費滿10年):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不符合按月領基本養老金條件: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次性養老補償金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1998年7月後退休:符合按月領基本養老金條件(繳費滿15年):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不符合按月領基本養老金條件: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次性領取社保養老金計算辦法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起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農村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農民或鄉鎮企業職工領取時間:參保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繳費期間,開始繳納保險費至開始領取養老保險金;當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繳納不低於上上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當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繳納不低於上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最低繳費標准為上一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保險對象的權益: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費用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基礎養老金標准全市統一,為每人每月280元2004年7月1日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08年1月1日前繳納的保險費按8.8%的計發系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2004年7月1日之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08年1月1日前繳納的保險費按5%的計發系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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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
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商業保險要逐步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養老健康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保險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支持保險機構大力拓展企業年金等業務。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
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推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發展。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發展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探索對失獨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發展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促進保險服務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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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方案
不知道你所需要的。。。。一、基本原則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二、任務目標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三、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四、基金籌集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五、建立個人賬戶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六、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八、待遇調整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十、基金監督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十一、經辦管理服務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十二、相關制度銜接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國務院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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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研究
這個問題的話建議當事人研究一下養老保險的定義等信息: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參保人去世,其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符合條件者同時由社保機構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社保是由政府發起實施並承擔兜底責任的制度,參保自然是有利於當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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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關於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政法〔2009〕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使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呈現逐年好轉的態勢。但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等高危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仍然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化解事故風險,仍是當前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充分發揮保險在促進安全生產中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對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來的一種帶有一定公益性質、採取政府推動、立法強制實施、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它的特點是強調各方主動參與事故預防,積極發揮保險機構的社會責任和社會管理功能,運用行業的差別費率和企業的浮動費率以及預防費用機制,實現安全與保險的良性互動。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目的是將保險的風險管理職能引入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實現風險專業化管理與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有機結合,通過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最終減少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提高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精神,有效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各地探索實踐的基礎上,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
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必須堅持綜合治理,充分調動和發揮一切有利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因素,從不同層面加大工作力度,這是安全生產方針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長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制度,特別是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國際上被證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是有助於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促進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保險機構與投保單位簽訂了保險合同以後,就與企業一起共同構成了風險共擔的關系主體,他們出於對各自利益的考慮,必須要採取一些措施,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以期減少事故、減少賠償。同時,企業引入保險機制後,就能給本單位引入一個從自身利益出發、關注企業安全生產的市場主體,有利於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是有利於形成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險公司為了降低事故賠償,通常會設計一些激勵約束相兼容的制度條款來調動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心。同時,由於保險公司為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往往會主動宣傳安全生產工作,有利於廣大從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採取正確的安全生產方式。
三是能夠保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補償損失的資金來源,減輕政府的負擔。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尤其是中小企業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後,政府要及時組織搶險和救援,並介入善後工作,保證受難者家屬能夠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引入保險機制後,可事先通過保費的形式,將各生產經營單位的資金集中起來,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在承保范圍內提供補償。這樣通過引入保險機制,提供了一條新的彌補損失的資金來源,能有效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
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從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出發,採取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在高危行業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充分利用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加強事故預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監管部門、保險機構、企業和職工個人多方共贏互動的激勵約束機制,有效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改善和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最終實現根本好轉。
基本原則:
堅持立法強制和政策引導相結合。在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同時,積極爭取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推行。在稅收、資金、目標責任考核、行業發展戰略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有利於企業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政策,引導企業積極投保。
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積極組織、溝通、協調保險機構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設計適合行業和地方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和條款,建立健全責任保險服務體系,共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開展。在運行中充分尊重保險公司與投保單位的意願,實行市場化雙向選擇,逐步達到保險公司與投保單位互利共盈的局面。
堅持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在充分測算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事故損失、風險抵押金等各項安全生產費用開支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和保險水平,讓企業真正感到沒有過多增加經濟負擔,並能享受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所帶來的實惠。
堅持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全面推動。要把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確定試點地區、行業,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總結經驗,在試點的基礎上在高危行業逐步推開。
三、處理好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中一些重點問題
參保企業及保險范圍。原則上要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公共聚集場所等高危及重點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險范圍主要是事故死亡人員和傷殘人員的經濟賠償、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費用。對傷殘人員的賠償,可參考有關部門鑒定的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的賠付標准,並在保險產品合同中載明。
保額的確定與調整。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分別制定統一的保額標准。目前,原則上保額的低限不得小於20萬元/人。
費率的確定與浮動。首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費率可以根據本地區確定的保額標准和本地區、行業前3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傷殘的平均人數進行科學測算。各地區、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費率根據上年安全生產狀況實行一年浮動一次。具體費率執行標准及費率浮動辦法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會同有關保險機構共同研究制定。
處理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風險抵押金的關系。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一種初級形式,在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時,要按照國務院國發〔2006〕23號文件要求繼續完善這項制度。原則上企業可以在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繳納風險抵押金中任選其一。已繳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可以在企業自願的情況下,將風險抵押金轉換成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未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如果購買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可不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有關保險險種的調整與轉換。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工傷社會保險是並行關系,是對工傷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意外傷害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是替代關系。生產經營單位已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其他險種的,可以通過與保險公司協商,適時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或到期自動終止,轉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在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保險經紀公司代理保險的投保、賠付、參與事故預防工作等相關事宜。鼓勵選擇有實力、有信譽、有良好服務水平的保險經紀公司代理保險業務,發揮保險經紀公司專業化服務的作用。
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准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項新的制度和險種,涉及的領域多、范圍廣,社會敏感性大,有的事故賠付額度巨大,必須選擇有條件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進行投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機構資質進行審核,並公布審核結果。已經選擇保險機構開展投保業務的地區,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將選擇情況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加大在煤炭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力度,並逐步推廣到其他高危行業。煤炭行業作為一個危險性較大的特殊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較好的基礎和成功的經驗。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在煤炭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各方面的條件比較成熟,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積極推進。非煤礦山、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也要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基本要求
加強對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把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確定3—5個市先行試點,積累經驗。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一項復雜的工作,關繫到各方利益的調整,不僅涉及面寬,而且政策性強,必須加強政府對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進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與保險監管部門的密切合作,建立溝通和協調機制,履行好自身的職責,共同做好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對於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組織推動和交流。
加強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機制。要深入開展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機制的理論和政策研究,並結合實際,研究解決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通過深入的研究,為安全生產領域引入保險機制提供政策支持。
把事故預防作為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重點。事前預防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和價值所在。保險機構應加大安全生產的預防性投入,主動開展公益性、社會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以增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實施超前預防,從而減少事故、降低賠付,實現保險機構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
建立安全生產與保險業良性互動機制。借鑒國內外在安全生產領域引入商業保險的做法和經驗,不斷開發、完善適合於我國不同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逐步形成服務於安全生產的專業化產品體系。進一步強化保險的社會輔助管理功能,逐步實現保險業由單一產品營銷服務模式,向服務安全生產的安全評價、風險預警和控制、應急救援、事故評估等多功能職能模式轉變,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做出貢獻。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的輿論環境。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有關方面及全社會的認知、認同感,提高安全保險意識,使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廣泛共識,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站在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研究制定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方案,採取有力措施,並抓好落實,力爭使這項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為實現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最終實現根本好轉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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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養老機構綜合保險建議
你們單位存在嚴重的法律問題,公司領導是法盲。
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如勞動者工作1個月後仍未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
2、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或綜合社會保險。
3、成都市城鎮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農村戶口參加綜合社會保險。(城鎮職工不得參加綜合社會保險!),所以你想咨詢的社會保險、綜合社會保險的區別對你來說不存在。(社保繳費多,待遇略高;綜保繳費少,待遇低)
4、用人單位不得隨意、無故、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應支付賠償金(即雙倍經濟補償金)。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你們公司的錯誤有以下幾點:
1、未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之前十一年)——應該支付你雙倍工資。
2、未給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同上)——應補繳之前所有的社會保險。
3、所簽定的繳納綜合保險的協議無法律效力——違反勞動法。
4、以自動離職威脅勞動者——參見上面第4條。
你現在的權利有:
1、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十一年前到合同簽定期間);
2、要求單位補繳參加工作起的社會保險;
3、你可以以單位未參加社會保險而隨時提出辭職;而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前提是現在還沒有給你參保)
4、不要提出自願辭職,自願辭職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以合法方式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支付之前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目前你的工資標准),滿6個月支付1個月工資,不到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例如現在工資每月3000,工作了11年零3個月,則需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為:3000*11.5
如果單位隨意、無故以及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則必須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之前的雙倍工資。
綜上所述,我建議你不要自願辭職(自動離職),並積極向單位交涉提出上面4點你的權利。如果單位拒絕或者以開除威脅,你可以到單位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動局投訴或提出仲裁。
建議你現在盡可能多的收集在單位工作的相關證據,例如工資發放表、考勤記錄等一切與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多得少不得),甚至人證、錄音資料等。如果法律方面有困難,可以咨詢律師。單位的幾點做法都是違法的,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勝訴的幾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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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意義
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
1.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分散保險責任,適應我國向老齡化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我國養老保險費用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銳。採用提高企業繳費比例的辦法,來解決由人口快速老齡化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是行不通的。
可行的途經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可能性出發,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分散養老保險責任,將統一的工資替代率降下來。國家只為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則要通過補充保險制度去解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是在尋求養老保險新對策的情勢下應運而生的,它作為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分散養老保險責任的重要作用。
2.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壓力,保障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由於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建立較晚,基本養老保險累積資金不足,近年來收支缺口逐年擴大,挪用個人賬戶資金發放養老金造成個人賬戶空賬運轉。再加上養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國家仍難以負擔如此沉重的養老金支付壓力。
所以國家必將繼續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自社會保障基本原則,逐步降低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減輕財政負擔。與此同時,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能夠健全社保體系,彌補基本替代率降低帶來的缺陷,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實現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
3.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隨著中國加入WTO後大量外企進入中國市場,人才競爭更加激烈,如何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並為我所用,成為國內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和現實難題。
面對低水平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補充養老保險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有效工具,有助於吸引優秀人才,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和約束員工為公司長期效力,增強企業穩定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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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中國平安養老機構綜合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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