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敬老養老 > 胡律師移民養老院項目

胡律師移民養老院項目

發布時間:2022-01-21 17:51:53

『壹』 請問胡律師我被人打的下顎骨骨折三顆牙齒松動,管手術費就花了兩萬多,胡律師這算什麼傷害啊,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致殘賠償項目和標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貳』 胡律師你好 有個問題想咨詢一下 望解答 非常感謝!!

廣東胡律師:

如果是第三次再起訴離婚,很有可能會被判離,不過你母親可以要求多分一些夫妻共同財產。

建議為你母親找一名律師,爭取多一些財產。

不同意離婚而你父親一意要離,強扭的瓜是不甜的。

『叄』 美國投資移民目前哪個項目最安全

沒有覺得安全項目,但必須列入美國移民局計劃,相對選擇:

1、政府投資或發債項目
2、政府支持項目,例如:美國促進就業的30個項目
3、公共建設和公益建設類項目
4、新能源等未來發展潛力巨大的項目

沒有覺得好的中介,可以看

1、是否有教育部、公安部發的資質證書
2、是否有每個移民項目投資方授權
3、成功與失敗案例分析

給你參考,自己把握好!

『肆』 去美國投資移民有什麼好項目么

【澳德華移民】

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在中國是有很多的,每個時期,項目也是不一樣的,好的項目一出來,名額就會很快滿的,所以你要了解項目的話,可以每隔一段時間咨詢一下移民中介。

美國移民項目,歡迎咨詢澳德華

『伍』 胡律師胡律師

廣東胡律師:

這個看你的經營范圍,你去工商局咨詢下你要開公司的服務項目。

招聘暑期工雖然省錢,但是你還是要想好,一旦出現工傷之類的,你還是要賠償的。

『陸』 曾在美國投資移民的朋友,我想知道些關於投資項目的事情或案例,成功失敗都可以。希望懂的朋友多分享一下

不少中國申請人由於受到宣傳的誤導,誤以為只要有錢有項目就能拿到綠卡,卻並不知道,投資移民最為重要的是滿足相關移民法的各項規定,才能獲批綠卡,其次才是考慮投資回報的問題。若輕信投資回報的神話,不但拿不到綠卡,甚至連投資款也可能血本無歸,實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早先在國內火熱宣傳的諸多EB項目中,不乏徹底失敗的案例,如深陷訴訟泥潭、遭到移民局關閉的艾爾蒙特和勝利谷區域中心,以及被證明為「驚天騙局」的芝加哥會議中心項目,相信足以警醒投資人謹慎選擇。
值此今新年即將來臨之際,法佑編輯特選本網過去數年中所報道過最為典型的EB-5案例,匯成一篇,並附上法佑律師點評,以供讀者借鑒參考。
一、從熱門移民項目到億元騙局:芝加哥會議中心落幕始末
一對在芝加哥慘淡經營旅館的父子,在中國移民中介的一手包裝下,搖身一變成為酒店經營世家,雄心勃勃要從中國集資2.5億美元興建會議中心,引來250名移民投資者慷慨解囊。針對各方質疑,該項目卻宣稱是競爭對手造謠。兩年後美國證交會果然指控其欺詐,投資人的移民計劃成為泡影;個中經過不可不令人深思。
隨著芝加哥會議中心騙局敗露,SEC申請法院下令凍結芝加哥會議中心的投資人自2011年11月以來,向該中心在SunTrust銀行中的兩個託管賬戶內匯入的147,105,946.03美元。2013年4月19日,聯邦伊州東區初審法官Amy J. St. Eve已簽署退款令,要求託管銀行向投資人退款。
針對芝加哥會議中心項目,法佑網早在2011年12月就已經提出強烈質疑,並持續跟蹤報道。根據收到的讀者反饋,有相當多人由此避免了墮入此巨大騙局之中,實屬不幸之中的萬幸。
點此查看芝加哥會議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二、艾爾蒙特區域中心已遭關閉 原開發商仍在中國招攬投資者
2011年9月19日,美國聯邦移民局正式下令,終止位於加州艾爾蒙特市(El Monte)的EB-5區域中心資格。該中心自設立不久便曝出重重財務丑聞,管理陷入混亂,當局認為其現狀已不再符合「可提供就業機會和振興當地經濟」的設立初衷。這無疑是一個EB-5投資移民項目失敗的災難性例子。而就在該區域中心遭關閉不久前,該區域中心的大眾轉運村(Transit Village)的原開放商仍打著當地政府的旗號,在中國大肆招攬投資移民,可能已有不少無辜者上當受騙。
艾市區域中心陷入訴訟泥潭,起因是大眾轉運村的兩名高管因貪污被捕,市政府欲與其切割,未料引來訴訟,遭半途殺入的中國地產大亨索賠1800萬美元。而與此同時,仍有中文網站對外宣稱艾爾蒙特區域中心「享有全方位的政府支持」、「投資人的資金可得到高度保護」,藉此招募有意投資EB-5項目的人士。
據調查,在艾爾蒙特區域中心存續的三年之中,僅有兩名海外投資者真正對其投入過資本,其中一名投資人獲得了臨時綠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但在該中心被關閉後,該投資人已不可能因這一項目而拿到正式綠卡(permanent green card)了。
回顧艾市區域中心的來龍去脈,讀者可以了解到一項表面上涉及12億美元重建項目的宏偉計劃,其幕後管理竟如此混亂不堪;在將來選擇投資移民項目之時,或許能多一份審慎,少一份風險。
點此查看艾爾蒙特區域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三、EB-5投資移民神話破滅:標榜「政府擔保」 勝利谷區域中心終被關閉
一個不足一年即被叫停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卻憑借誘人廣告吸引到約20名投資人斥資近千萬美元。市政府雖曾試圖換回敗局,但上述資金終不免付諸東流,投資人既拿不到綠卡,也收不回投資,而移民局則明確表示不會過問退款事項.....以上種種,無異於投資移民者的噩夢,然而卻在加州勝利谷市(Victorville)真實發生。
勝利谷市區域中心在2009年7月獲准設立,此後共有19名投資人參與這一項目,每人各繳納50萬美元;市政府計劃利用這筆錢來償還南加州後勤機場附近一家勉強支撐的廢水處理廠所拖欠的受限資金(restricted funds)。未料移民局在2010年10月以「重大事實不符」(material factual discrepancies)為由,終止了該投資移民項目,這在美國尚屬首次。
此後市政府雖對移民局提起訴訟,但因本來便面臨財政難題,再加上起訴聯邦政府需要高額的訴訟費,市政府早已「力不從心」,只好中途撤訴。這意味著該項目的十九名投資人不僅收不回資金,拿到綠卡的願望也成泡影,值此可謂徹底絕望。
勝利谷項目被聯邦政府叫停距今已久,但網路上仍能見到相關的募資廣告,而此事的真相卻鮮見報端;特此提醒廣大有意投資移民者審慎挑選移民中介,最好聘請專業移民律師咨詢投資移民事宜,平時多加關注法佑網等可靠美國華文媒體之相關報道,謹防上當受騙。
點此查看勝利谷區域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四、大型EB-5項目南達科塔州牛肉加工廠宣告破產 投資難收回敲響警鍾
2013年7月,位於南達科塔州的一家大型EB-5投資移民項目北方牛肉包裝有限合夥企業(NBP,以下簡稱北方牛肉廠)因經營失敗、負債累累,依照破產法第11章向法院提交了破產申請;而該項目160餘名外國投資人(其中大部分為中國人)的8000萬資金難以收回,同時也無緣拿到綠卡,因為該項目根本無法滿足為美國創造足夠就業機會的要求。
按照EB-5有關法規,每名投資人必須為美國創造10個就業機會,才有資格拿到綠卡;以北方牛肉廠的160名投資人規模計算,該廠必須為當地創造至少1600個就業機會;但實際情況卻是:該廠在2013年4月因資金不足,已經裁掉了108名員工,只剩300名雇員,當時該廠經理還表示「有信心」度過難關,而現在申請破產之後,該廠僅剩餘6名雇員監督破產程序,拖欠水電費十餘萬美元,尚有兩百多名債權人的債務尚待清償。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推廣者不願承認,但大多數EB-5項目在本質上便屬於欠佳項目,試想:如果項目方能從正常途徑募集到資金,何必大費周章通過美國國土安全部向外國投資人做宣傳?如果項目方只是想從外國募集資金,大可招募一名翻譯將廣告放出即可,而何必採用「投資移民」吸引眼球?事實上,這類項目因其前景不被看好,往往無人願意投資,從而項目方不得不採取EB-5途徑作為最後的選擇。這也就說明了為何EB-5投資的風險,往往比其他類型投資的風險要大。
點此查看南達科塔區域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五、馬里蘭州政府中心訴訟纏身 海外中介仍宣稱「零風險」吸金害人
2012年2月,總價值15億美元,計劃向上百名投資人籌集2.3億美元的EB-5項目——馬里蘭州政府中心(State Center, Baltimore)在開工數年後陷入訴訟泥潭,官司仍未了結;但該區域中心的合作募資人仍在海外大做廣告,強調項目「零風險」,可完全放心投資。
事件起因是2009年底,州政府中心項目附近多名商業地產的業主向法院提出訴狀,稱馬里蘭州政府在工程中未遵守政府采購規定,當初在選擇開發商的過程中未能公開競標,同時還對興建州政府中心的意義提出了質疑,在訴狀中指出新修建的中心將導致大批政府崗位的流失,從而加重巴爾的摩市中心商業區的職位空缺率。
巴爾的摩市主計長Peter Franchot已宣布撤回對EB-5項目的支持,稱州政府中心項目是在拿納稅人的錢冒險,將來可能因此欠債,損害州財政狀況。馬里蘭州當地媒體頻繁用「充斥爭議」(controversial)一詞來形容州政府中心項目,並提到上述問題已引發公眾關注。
而與此同時,特區區域中心(DC Regional Center)在亞洲等地的募資合作夥伴仍在高調推廣這一項目,並以「零風險」、「政府支持」等字樣來吸引投資人,而對於該項目的真實情況絕口不提。
點此查看馬里蘭州政府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六、新奧爾良區域中心EB-5項目被指欺詐,多名投資人面臨身份失效
2012年4月,27名EB-5簽證項目投資人對新奧爾良區域中心(New Orleans Regional Center)的兩名負責人提起訴訟,要求該中心立即提供有關其投資去向的會計報告,以及對於原告在美居留身份問題的解決方案;訴狀稱該中心的管理人違背受託人義務,實行不當管理,侵吞大筆投資,已構成欺詐,而投資人因此影響無法拿到綠卡,或將面臨遣返。
本案原告為新奧爾良區域中心的27名投資人,多數為亞裔;被告為中心負責人William Hungerford和Tim Milbrath。訴狀稱被告的違法行為包括:重大管理失當、違背受託人義務、蓄意干預合同、侵吞基金財產和不當得利。
原告在訴狀中指出,兩被告所經營的NobleReach-NOLA投資移民項目,其唯一的用途便是作為實施欺詐和轉移財產為私用的工具,除了為被告的違法活動服務之外,沒有其他任何合法業務;被告創建的NobleOutReach Original Partners LLC是一家徹頭徹尾的騙子公司;兩名被告不僅隱瞞了有關該中心的真實財務報告,並暗中將基金的財產據為己有,還故意提供了具有誤導性的不實陳述,以使原告對該基金所經營項目的盈利能力產生錯覺。
點此查看新奧爾良區域中心案最新相關報道。
七、十八名投資人起訴美國移民局,稱投資千萬綠卡卻成泡影
來自中國、馬來西亞、韓國、越南、英國、印度、伊朗、加拿大和荷蘭的十八名投資人於 2012年9月將美國國土安全局告上法庭,稱他們在投資1150萬,為近300名美國人創造就業機會後,仍然未能拿到綠卡。
據十八名投資人稱,他們成立了一家有限合夥企業,募集將近1200萬美元資金,投資修復了河濱縣廢棄的辦公室和庫房區域,該項工程至少為美國勞動者創造了278個就業機會;而就在原告已經吸引了23名投資人並募資1150萬,就在原告准備在投資60萬用於改善和斥資240萬用於購買相鄰地皮之時,國土安全局卻突然駁回了他們的正式綠卡申請,讓他們的移民夢想化為泡影。
政府否決原告申請的理由是項目成效未達預期標准,認為原告的合夥企業並未購買產業,也未斥資修復產業,且企業基金被存放在託管賬戶中,原告的資產並未被用於經營和修繕,等等。當局對原告的全部資金是否能被實際用於業務運營和產生利潤深表懷疑。不過原告認為,政府的否決理由並不能成立,真實原因僅僅是雙方「缺乏信任」。
點此查看投資人起訴移民局案最新相關報道。
八、德州區域中心陷財務困境 投資款「被擔保」或致綠卡拒簽
德克薩斯州北部地區EB-5區域中心於2010年10月獲移民局批准,其網站上還發布有達拉斯市議員和州立法機構出具的支持信函。該公司的宣傳手冊上向外國投資者描繪了一幅美好的藍圖:投資款將由從事商業房地產且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負責管理;在法默布蘭奇市(Farmers Branch)有數百萬美元的項目預計將在兩年內竣工。
但是該區域中心如今卻陷入財務困境。Armed Forces銀行向聯邦法院起訴了該區域中心的其中一名高管Steven A. Shelley以及兩名公司職員。銀行律師稱這幾名被告在11月設立了一家空殼公司「FRE Real Estate, Inc」,並在隨後申請破產以此逃避未償還的債務。
法佑律師點評:美國諸多投資移民區域中心存在一系列的問題,包括財務困難、虛假宣傳等情況,而這些問題最終的受害者還是投資者,不僅面臨著錢收不回來的窘境,綠卡申請也很有可能沒有著落。
點此查看德州區域中心破產案最新相關報道。
九、海灣投資基金EB-5項目疑雲:91名投資人僅1人獲綠卡 移民局長本人受調查
2013年7月23日美國司法部宣布,美國聯邦移民局局長馬卡約斯(Alejandro Mayorkas)因涉及一起EB-5投資移民項目而面臨FBI調查,根據僅有的官方消息透露,當局懷疑馬卡約斯協助一名中國公司高管取得 EB-5投資移民簽證,而該投資項目由前國務卿希拉里的弟弟操辦;目前尚無關於此事的詳細信息,但就移民局長本人接受調查,以及希拉里弟弟涉案的情況來看,已足以暗示此事的嚴重性。
希拉里弟弟羅德曼所運營的EB-5美國區域中心「海灣投資基金」(Gulf Coast Funds Management LLC)共集資4550萬美元,但91名投資人中僅1人獲得綠卡。證交會日前已通過法庭調取了區域中心的相關投資文件,懷疑該區域中心以誇大回報的方式誤導投資人。
法佑楊律師指出:由於中美文化及制度差異,中國人往往願意花大錢找"關系",認為"關系"到位,一切皆能搞定,此案以及無數想靠"關系"在美辦事的中國人最終的結果無一不是落到個雞飛蛋打,花錢買個遞解出境。
點此查看海灣投資基金案最新相關報道。
十、EB-5區域中心老闆Eddy Zai被指行賄欺詐 重罪成立獲刑87個月
曾在中國廣做宣傳,大肆吸金的俄亥俄州克里夫蘭EB-5區域中心總裁A. Eddy Zai於2012年2月10日被聯邦大陪審團正式起訴,身負欺詐、行賄、洗錢和不實陳述等37項罪名,他在2013年2月被判處87個月監禁,外加假釋五年,其名下的2300萬美元資產被責令上繳充公。聯邦檢方形容其罪行「導致了史上最大的一次信用聯盟崩潰事件」。
檢方提到Zai利用他名下的克里夫蘭集團(The Cleveland Group LLC)及其控制的十餘家企業實施欺詐,其中不少公司根本沒有合法業務,只是Zai用於欺詐和轉移貸款的工具而已。
Eddy Zai獲罪前曾多次來中國參加投資移民項目宣講,為這些項目籌款上千萬美元,為包括「克里夫蘭大學醫院」在內的EB-5項目做宣傳,互聯網上至今仍能搜索到上述投資項目的大量中文廣告。有官員提到Zai是美國有史以來欺詐銀行獲得最高單筆貸款的罪犯,他現在身獲重刑,罰沒家產,是罪有應得。
法佑律師點評:從本案不難看出,EB-5投資移民中心的管理者良莠不齊,其中不乏像Eddy Zai這樣的金融詐騙重罪犯;投資者切勿為其誇誇其談的外表所欺騙,而應當仔細甄別以避免損失。
點此查看區域中心負責人獲重刑案最新相關報道。

以上十大EB-5投資移民典型案例是否對您有所啟發?法佑律師結合多年EB-5案件的經驗,總結出三大訣竅:聘獨立律師,免中介,勿信擔保。聘請一名資深並具有豐富成功經驗的律師,是投資移民成功至為關鍵的保證。一個好的律師,不但能夠為你做出完美的申請材料,還能夠為你甄別項目的好壞,調查項目背景,防止移民欺詐。如果你的申請失敗,投資款也收不回,好的律師還可以幫你追討投資款,乃至獲取賠償。

『柒』 請問胡律師,是不是所有在中國的外資企業簽訂合同都直接和他簽就可以了不用通過什麼代理和勞動部門

1、按你提問所說的情況,你要去的是個外國公司,他們只是在中國境內有項目。也就是說,你是外國公司的員工,只不過工作地點在中國。如果是這種情況,雙方的勞動爭議無法適用中國的勞動法律。請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你要去的那個外國公司顯然不是「中國境內的企業」,你的情況是境外企業派你到中國境內工作(暈,怎麼說得跟敵特似的),沒法適用勞動合同法。
2、如果那個外國公司在境內成立了項目公司,並且用項目公司的名義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那就最簡單省事,項目公司就是個普通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勞動用工方面與內資企業沒啥區別,無需通過外勞服務機構,直接簽約即可。
3、如果那個外國公司在境內成立了常駐代表機構(注意必須是正式注冊的,未經政府有關機關批准自行設立的代表機構會被依法關閉),並用常駐代表機構名義與你簽約,情況比較復雜。不少地方政府規定外國公司常駐代表機構不得直接招聘僱員,必須通過有資質的涉外就業服務單位(或者叫外事服務單位,不是你理解的勞務派遣公司)招聘。如果你沒接受這種服務,那你的勞動關系不被承認,只算僱傭關系,沒社保沒年休假沒加班費沒經濟補償金。

『捌』 中介獨家代理EB-5項目可能嗎 美國移民律師所有項目都能做嗎

可以的,
一、項目介紹
EB-5是由美國國會於1990年創立的,屬於職業移民第五類優先移民,目的是為了通過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吸引外國投資來刺激美國經濟增長,該移民項目首先於1992年開始實行並且定期重新審批。根據投資者經濟發展促進方案,一些EB-5簽證會預留給由美國移民局指定的區域中心的投資者。
美國是眾多移民人士嚮往的國家,這里不但有最優秀的教育體系,還有世界最先進的科學技術,最完善的市場經濟管理。美國是多元文化的國家,美國接受的移民比其它任何國家都多,到目前為止移民身份的人口達到5,000多萬人,而且現在美國每年仍接納近70萬人移民。
美國移民有幾大類:家庭移民類、難民及政治庇護類、宗教類、僱傭類,其中僱傭類的第五優先類別EB-5投資移民,最具有申請優勢。該類別沒有語言、年齡、經商背景要求。只要求投資數額100萬美金或區域中心數額為50萬美金,創造10個就業機會便可申請綠卡。因此,選擇美國投資移民的項目是外籍投資人應該成功邁出的關鍵第一步。
二、項目優勢
1、辦理快捷:約8-12個月拿綠卡。
2、條件寬松:無年齡、經商、學歷、英語能力要求。
3、全家移民:一人申請,全家綠卡自由進出美國。
4、無移民監:申請人只需每半年進入美國一次,便可維持綠卡的有效性。
5、免費就讀:子女持綠卡到美國上公立中小學完全免費;上名牌公立大學,可享受低廉的州內學費和各類獎學金,畢業後可以自由找工作。
6、自由定居:投資人獲條件綠卡後即可在美國自己定居,享受各種權益。
7、同等待遇:永久綠卡持有者和美國公民享受同等待遇,如醫療保險、各類補助金、失業
金、福利保險等。
8、入籍美國:擁有永久居民(綠卡)身份的五年後,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9、互免簽證:持有美國護照到其他國家旅遊更加方便,無需簽證。
10、為家人移民:以美國公民身份為父母、兄弟姐妹申請移民。

三、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投資50萬美金於特定地區內的投資項目,為期5年,五年後一次性返還投資本金50萬美金。另須交付8萬美金作為管理機構的項目運作費用。
2、申請人無需任何商業背景、學歷、英語語言等要求。
3、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4、申請人資產不一定由申請人本身能力累積所得,可以是繼承、贈與等方式。
客戶與中港集團合作的條件
1、申請人投資50萬美金:申請人在選擇區域上有一定限制,員工僱傭保證在10個人以上。2、申請人投資100萬美金:申請人在投資區域上不受限,可以選擇最佳的商業地段,員工僱傭保證在12人以上。
四、辦理流程
1、簽訂委託送件協議及投資方案法律文件;

2、准備資料與證件;
3、匯款50萬美金到監管賬戶;
4、向移民局提出I-526表;
5、收到I-526核准函;
6、NVC美國處理中心;
7、申請人在美國,則提出I-485轉換身份申請;申請人在美國之外的地方,則收到面談函、 體檢、領事館面談;
8、取得移民簽證;
9、6個月內赴美,即可獲得有條件綠卡;
10、兩年屆滿前第21個月(1年9個月),提交I-829解除條件綠卡,獲永久綠卡;
11、五年後投資滿期,投資款返還給移民申請人。
投資移民全過程共有三個申請
I-526 投資資格申請 I-485 綠卡調整 I-829 解除條件綠卡申請
五、我公司辦理EB-5的絕對優勢
1、美國強大律師團隊的綠卡保證
2、中港投資集團雄厚的資金保障
3、客戶無需管理
4、5年後客戶可以繼續運營投資的項目
我司不主張申請人進行美國區域性項目投資,因這樣的項目風險較大,對獲得綠卡和返還本金不能保證。我司建議客戶自己在美國注冊公司,授權我海外公司進行託管;投資或者收購美國的實體企業,占據一定的股份。

『玖』 聖基茨移民捐款的律師費多少

聖基茨的移民有公民項目,一般性律師費要看各個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合作的移民中心報價。
所以您如果想移民聖基茨的話,需要多對比幾家移民中心。找到服務最合意的那家。
希望可以幫到您!

閱讀全文

與胡律師移民養老院項目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敬老院年終工作總結 瀏覽:327
父母在家養什麼狗 瀏覽:20
新兵兩年退休工資多少 瀏覽:491
研究生入學體檢時懷孕了怎麼辦 瀏覽:403
老人家過生日應該買什麼 瀏覽:601
老年痴呆禁忌吃什麼 瀏覽:626
50歲怎樣投資理財 瀏覽:972
廣州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單位繳納 瀏覽:982
考生體檢報告在哪裡 瀏覽:341
家長發給老師的重陽節圖片 瀏覽:31
老年人冬季舒適服裝 瀏覽:159
老年人得了骨質疏鬆 瀏覽:284
陪同老人看病多少錢一次 瀏覽:219
沒有50歲能不能病退 瀏覽:947
長壽花花葉子長黃斑是什麼原因 瀏覽:979
秦東醫院體檢哪個項目 瀏覽:898
1個月有多少養老金 瀏覽:557
蘭江街道敬老院 瀏覽:44
大連市2018退休金計算公式 瀏覽:890
全國企業退休金計算公式新政策 瀏覽: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