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工食堂用不用辦理衛生許可證。
要辦理衛生許可證。 你這種經營屬於內部「食堂」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食品生產經營者:指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職工食堂、食品攤販等。根據這一規定,你所經營的食堂屬於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對象。 同時,該法第四十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塗改、出借衛生許可證的,收繳衛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 養老院食堂進標需要什麼證件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養老院食堂餐廳管理制度 1、廚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須指定內專人負責保管,進容出物品要登記造冊,損壞和消耗的物品需經院長同意方可報損。 2、食堂的庫存,如大米、食油、調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內養老院,指定專人保管,進出庫要登
養老院,食堂,證件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養老院食堂餐廳管理制度 1、廚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進出物品要登記造冊,損壞和消耗的物品需經院長同意方可報損。 2、食堂的庫存,如大米、食油、調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內養老院,指定專人保管,進出庫要登
③ 公司自辦職工食堂是否需要辦理手續
公司自辦職工食堂需要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製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採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條件和食品安全培訓的有關要求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制定。
第十條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行政許可法》,對申請人提出的餐飲服務許可申請分別做出以下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餐飲服務許可,或者依法不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接收申請的原因;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應當對更正內容簽章確認;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事項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做出受理決定。
第十三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審核申請人按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提交的相關資料,並對申請人的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上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理的餐飲服務許可申請,可以委託下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四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的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做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做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五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許可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七條對於已辦結的餐飲服務許可事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有關許可材料及時歸檔。
④ 辦養老院需要哪些材料和許可證
1有房屋使用許可(自己的房產證或租房合同書)2拿房屋建築消防許可和房屋裝飾消防許可到民政局去申請3帶著驗資報告,企劃書,市場調查報告
⑤ 請問養老院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取得有前置嗎
沒有前置條件,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行: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⑥ 養老院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養老院是老年人集中供養的地方,在這個地方老年人需要集中用餐。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此處不僅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而且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對餐飲服務人員還要定期進行體檢。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如果對我的答案感到滿意,請採納。謝謝!
⑦ 民辦養老機構食堂餐飲服務許可為何種類型
那就是辦理一般的「企業食堂」餐飲服務許可,再按照你們食堂就餐的人數確定是第三類到第一類許可。
⑧ 辦食堂需要哪些資質
如果只是用於員工就餐,無需辦理營業執照,如果同時對外經營,等同於飯店。
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說明。
一、辦理依據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⑨ 單位食堂需要辦理哪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
(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⑩ 單位食堂辦理許可證都需要什麼條件及需要完善類的文件
位食堂需要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屬於無證經營,是違法行為,無需辦理衛生許可證。
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