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辦養老機構的設置、變更和終止
第七條 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養老機構區域設置規劃,積極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鼓勵多種形式興辦民辦養老機構。
第八條 設置民辦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當地民辦養老機構的設置規劃;
(二)設置民辦養老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四)有規定數額的資金;
(五)有規范的名稱,名稱應符合《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的規定和要求。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名稱受法律保護;
(六)建築設計應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要求;
(七)有提供生活、醫療、康復等基本服務項目的用房和文體娛樂的室內外活動場地;
(八)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配備應急燈和燃氣報警器,按使用面積每50平方米至少配備1個滅火器,並定期組織住養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演練;
(九)有一支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服務隊伍。
第九條 國家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以下稱舉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均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民辦養老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建民辦養老機構的申請。
第十條 申請籌建民辦養老機構,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籌建民辦養老機構的申請書;
(二)設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舉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四)擬辦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五)擬辦機構的意向場地資料;
(六)舉辦人屬於合夥性質的,還須提供合夥協議書。
第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籌建民辦養老機構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一)同意籌設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籌建批准書》(以下稱《籌建批准書》);
(二)不同意籌設的,應當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舉辦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舉辦人取得《籌建批准書》後,憑《籌建批准書》到有關部門辦理立項、規劃、供地、法人資格等相關手續。
根據擬辦民辦養老機構的規模大小,《籌建批准書》有效期為1—2年。
民辦養老機構在《籌建批准證書》的有效期內未籌設完工的,應當按審批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民辦養老機構開業前,應當向批准籌建的民政部門進行執業申請,並遞交下列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合法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醫療設施配套情況證明;
(四)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五)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六)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流動資金證明;
(七)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出具的驗收合格文件,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開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進行書面審查並實地查驗。符合規定的,核發《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書面告知申請人;整改後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授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民辦養老機構,應到同級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十五條 民辦養老機構因故變更和終止的,要在解散前3個月向民政部門報告,妥善安置服務對象。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安置工作,並加強監管。
第十六條 民辦養老機構,產權歸機構,實行有限產權。在其存續期間,產權按如下方式界定:舉辦人對機構的原始投資屬於舉辦人所有,機構中國有資產投入部分屬於國家所有,機構資產的增值部分(包括受贈的資產)屬於機構法人所有,在機構存續期間由機構支配,用於自身的發展,舉辦人無權另行處置。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民辦養老機構在產權轉讓時,除原始投資屬投資者外,增值部份,原則上以捐贈的形式轉讓給經政府部門認可的社會公益性基金,繼續用於民辦養老機構建設投入。
第十七條 民辦養老機構終止時,應依法進行財務清償,並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一)所有員工的工資及社保費用;
(二)國家政策優惠部分的財產和投資者的投資。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進行分配;
(三)償還其他債務。
國家政策優惠部分的財產,由民政部門統籌安排用於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❷ 法律對民非醫療機構章程有規定嗎
法律對民非醫療機構章程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❸ 國家關於民辦養老機構的法律政策
一、 興辦民營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
、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三、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❹ 養老院的機構章程
一起為老人服務。
❺ 個人可以辦養老院嗎怎麼辦手續
個人可以辦養老院,開辦養老院分兩種,一種是盈利性質的,到工商局注冊,工商注冊沒有補助優惠政策;另一種是非營利性質的,到民政局注冊,享有國家相關優惠補助政策。 中國敬老院網有專門開辦養老機構流程窗口,建議去咨詢一下。
辦理程序: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5)民非養老機構變更章程擴展閱讀:
辦理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❻ 民非機構注冊流程是什麼
民辦非企業注冊流程: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本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二、民政部門現場勘察、核查、做出決定;三、民政部門向符和法定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登記證書》,並在一定時間內進行新聞公告。所需材料:(1)登記申請書;(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3)場地使用權證明;(4)驗資報告;(5)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6)章程草案,其中內容包括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范圍,組織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程序,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章程的修改程序,終止程序和終止後資產的處理,需要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八條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二)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五)有必要的場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的規定,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❼ 民非機構增加經營場所如何進行申報
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舉辦者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其內容應當包括:舉辦者單位名稱或申請人姓名;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申請成立的目的、理由、業務范圍;可行性論證;活動資金及經費來源;籌備的基本情況等。
(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其內容包括對舉辦者章程草案、資金情況(其中非國有資產是否占資金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擬任法定代表任或者負責人基本情況、從業人員資格、場所設備、組織機構等內容的審查結論。
(3)場所使用權證明。如場所為舉辦者直接擁有,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場所所有權證明;如場所為舉辦者租(借)用的,應提供租(借)用合同,其租賃期必須在1年以上。
(4)驗資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登記時開辦資金,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有驗資資格的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開辦資金數額必須達到該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最低限額,並且資金中非國有資產不得低於資金總額的三分之二。
(5)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供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和身份證明,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目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職務或職稱、政治面貌、是否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個人簡歷等。身份證明為該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驗證《居民身份證》原件,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予以提供。對合夥制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擬任單位負責人是指所有的合夥人。因此,要提供所有合夥人的上述基本情況和身份證明。申請人應根據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類型,分別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負責人登記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負責人登記表。
(6)章程草案。章程是民辦非企業單位自我規范、自律管理的重要文件,必須具有合法性。如果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章程的內容違背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將失去效力,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在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時,申請人必須將已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章程草案提交給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經核准後方能生效。
(7)內設機構情況。可詳細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內設機構備案表,每個內設機構填一份。
(8)上述材料完備的,應按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三種不同類型,分別填寫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申請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登記申請表、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申請表,一並報登記管理機關。
(9)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其戶籍關系不在廈門的,應提供目前在廈門的暫住證明,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會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的證明材料。
(10)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起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戶籍不在本地的,舉辦單位(舉辦者)應提供一份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任職的說明。
(11)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❽ 民辦非企業單位變更出資人怎麼辦理
攜帶以下資料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即可。
《公司法》第7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26條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出資方式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登記附表--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❾ 民辦養老機構出資者不能變更嗎
摘要 一、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以變更出資人嗎
❿ 民非機構的章程在哪裡查到
履行注銷登記手續必需該單位主動申請注銷,其他管理機關或相關部門無權代其申請注銷。如果注銷不了,登記管理機關經履行相關手續後,可以撤銷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