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需要具備哪些素質
首先來要有 一顆善良的心。這自樣才有耐心更好的為老人服務。其次要有老人的護理技能,只有這樣才能及時防範解決老人疾病的發生。再次要不怕苦,不怕累,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要愛好文藝,善於溝通,能夠及時排除老人的孤獨苦悶。希望對你有一些幫助。
⑵ 在系統用戶角色中處理養老服務機構日常業務的是
摘要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黨的十七大確立的「老有所養」的戰略目標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⑶ 如果你是養老機構的社會工作者,你會怎麼開展服務
含有豐富的哲學思想,耐心、真心、誠心以及暖心服務是主旨,養老機構的工回作人員不是人人都能答做的,雖說是工作,有時還可能是私人企業,但若無一顆即強大又柔軟善良的內心,肯定是不做不來的,從某種意義來講,這更像是一個公益志願者的工作,沒有利益攻心,從善而為之,才能做好這份工作。
⑷ 養老機構的現存問題
1、養老服務機構供需矛盾突出。隨著老年人口快速增長,對養老機構的需求加大,而社會養老機構數量較少、質量較差、增速較慢,形成很大的矛盾。正面臨著急劇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給老年人帶來諸多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困難。2、農村養老亟需加強。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五保」老人逐步轉變為城市「三無」老人。加之農村人口老齡化加劇和農民就業方式的改變,留守或「空巢」老人增多,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發展的需求。3、養老機構的經營管理困難較多。現有養老機構大部分經營收入不多,營利微薄,規模小,設備簡陋,投入少,服務水平不高,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4、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方面是促進養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扶持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在獲取土地劃撥等方面還有許多困難和制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資本投入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5、發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還很艱難。一是選址難。大部分民辦養老機構場所是租用的,選擇相對獨立而交通便利的地址難,且消防措施難以落實。二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對經營中發生的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三是養醫結合難。大部分民辦機構規模小,軟硬體設施跟不上,入住的老年人看醫用葯無法就地刷IC卡,造成看病難。總之,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機制不活、服務成本較高、經濟效益較低;民辦養老機構數量少、發展不平衡;農村養老機構點多分散、不利於管理和集中供養;個性化服務項目少,服務內容單一;缺乏政策扶持,經營狀況不容樂觀。
⑸ 如何加強養老院的監督管理
1、建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管理。要根據養老服務業的實際,組建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的「自我管理、自我發展」功能。採取持證經營,明碼標價,公開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提高養老院工作人員,特別是法人代表的業務素質,加強行業自律。
2、制訂規章制度,規范服務行為。養老院的規章制度要上牆,工作人員持證、佩證上崗。要突出對入住老年人的健康檢查和保健服務,並對老年人要建立健康檔案,提供醫療護理保障。要針對不同類型的老年人進行飲食起居照料。要通過各種娛樂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養老院與入住老年人要簽訂入住協議,告知老年人的權利和義務。對患有老年痴呆等對他人人身安全有威脅的老年人,要勸其到專門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這是對老年人最好的保護。
3、健全監督機制,提升管理水平。要公開投訴電話,加強對入住老年人的回訪,對養老院要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抽查,對不文明不規范的服務行為要進行媒體曝光,接受社會監督,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通過養老服務示範活動,爭先創優,樹立具有榜樣和示範作用的先進典型,以點帶面,全面提升養老院的管理服務水平。
4、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入住率。過去一提老年人進養老院,人們就很容易聯想到這位老年人在家一定過得不是很好。我們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新的養老理念,轉變傳統觀念,讓老年人自願去養老院,讓老年人在養老院感受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愉快與舒心,安享晚年。
5、構建資源共享平台,探索公辦敬老院與民辦養老院互補結合工作環境。要充分利用公辦敬老院的資源優勢,把空餘床位向社會開放。要出台切實可行的政策,鼓勵、引導社會閑置資金以及外來資本、民間資本投向社會養老服務事業,以形成多方合力,資源共享的社會化養老服務新局面。
⑹ 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糾紛如何歸責
養老機構的合同責任分析
在養老機構服務合同中,養老機構主要負有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養老機構的給付義務主要是向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顧、護理服務。養老機構還負有確保不因自己提供的設施或服務瑕疵而使入住老年人的人身遭受損害的義務和防止第三人在機構內對老人的人身進行不法侵害的相應的合同責任。
機構提供服務設施、設備不符合標准而承擔的責任
養老機構的給付義務之一是按照約定的標准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服務。但一些養老機構的建築設計不符合標准;安全保衛、消防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明顯疏漏;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違法了給付義務,也影響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養老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養老機構沒有按約定提供服務,應相應降低養老服務費用;養老機構的服務人員資質不合格或提供的服務不合格,經老人或其家屬提出,養老機構應及時更換或改進服務,若經更換或改進服務仍未合格的,老人或其家屬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養老機構減少不合格服務部分的收費。
老年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引發的責任
進入養老院的老人本身就是高危人群,發生意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必然性,但客觀上說,養老機構自身的服務是導致老年人意外事故的主要因素。如果養老機構沒有按照政府和行業對建築設施的要求建造,使之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老年人傷害事故的,養老機構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養老機構沒有按照政府或行業規范提供服務,造成老年人傷害事故的,養老機構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因養老機構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老年人人身傷害的,老年人和家屬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未盡到充分的管理、保護義務而承擔的責任
除了服務之外,養老機構對入住老年人還有相應的管理和保護義務,尤其是那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由於存在監護職責委託的情形,養老機構對其的管理保護職責是經過雙方約定的。因看護不到位導致老人從床上墜地摔傷或外出走失,因護理不當導致老人在洗澡時燙傷、吃飯時噎食等,養老機構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如果疾病、傷害事故的發生或加重與養老機構管理疏忽或不善有關系,即使存在第三方責任人,但由於養老機構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也要承擔相應責任。養老機構服務人員的疏於管理,不僅容易引起糾紛,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對老年人突發意外處理不當造成傷害的責任
老年人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後,養老機構沒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取相應援助措施,造成了疾病、傷害事故的加重或擴大,養老機構應該承擔相應的事後責任。如,養老機構在老年人摔倒後,沒有及時救護,造成老年人傷情加重,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入住老人及其家屬的合同責任分析
養老機構合同責任的實現,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然而,這種保護也要與養老機構的健康發展相平衡。因此,在養老機構服務合同中,養老機構的利益必須同時得到有效保護。
為了配合養老機構履行義務,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屬承擔的義務通常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與其他入住老人搞好團結;在接受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費。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急救費用等應及時結清;應經常與老人進行溝通,保持聯絡,盡量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等等。
隱瞞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而產生的責任
按照養老院機構入住規定要求,老人進入養老機構前必須做全面身體檢查,但在實際執行當中,院方一般注意的是老人是否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等類的疾病,對一些常見老年病和癱瘓病人就不能嚴格要求了。因此他們通常更加註重查看老人外觀,如癱瘓老人是否有褥瘡、硬傷等。但精神類疾病、心腦血管、骨質疏鬆等疾病就很難被發現,這此疾病也成為家屬隱瞞的重點,往往會對老人生命安全構成較大威脅。因家屬隱瞞病情致老人發生意外傷害的,養老機構履行了相應職責,且行為並無不當的,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欠繳相關費用而產生的責任
入住協議的簽署往往是由老人的家屬來完成的,多數老人並不了解其內容。入住後,一旦老人出現經濟緊張、突發疾病、協議期滿等一些需要由家屬履行責任的問題時,常常會出現推諉、扯皮現象,家屬既不繳納護理費、醫葯費,也不接老人回家。因此,在簽訂合同時,老人和家屬就要授權養老機構在無法聯繫到老人家屬,或者雖然取得聯系但家屬在規定時間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情況下,養老服務機構可以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家屬承擔。
另外,老年人和家屬不能按約定時間交納費用,除應盡快補足所拖欠的費用外,還應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無故拖欠各項費用超過一定期限,經養老機構催告後仍不交納的,養老機構有權解除合同,書面通知老年人和家屬,要求老人出院。如果老年人在養老機構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仍不出院,養老機構有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解除合同。此種情況下解除合同,老年人和家屬除應支付拖欠的服務費用、訴訟期間的養老服務費用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並負擔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
入住老人因違反機構規章制度而產生的責任
老人違反養老機構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違反禁止房內吸煙的規定、不服從管理、擾亂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等造成自身傷害的,由老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由此造成其他入住老年人或親屬等人身傷害的,由老人承擔法律責任,家屬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⑺ 國家對養老機構服務如何規范員工管理制度是什麼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經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201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9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服務內容、內部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徵求意見稿依法完善了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的應對措施。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養老機構按照服務協議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第十八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生活照料服務。
養老機構應當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條件的居住用房,並配備適合老年人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及用具,定期對老年人的活動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和清洗。
養老機構提供的飲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適宜老年人食用、有利於老年人營養平衡、符合民族風俗習慣。
第十九條養老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日常保健知識宣傳,做好疾病預防工作。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突發危重疾病時,應當及時轉送醫療機構救治並通知其緊急聯系人。
養老機構可以通過設立醫療機構或者採取與周邊醫療機構合作的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養老機構設立醫療機構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第二十條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衛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衛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⑻ 養老機構的服務特點
公益即「公眾利益」之意。公益性事業是指直接或間接地為社會公共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公益性企業是指直接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領域服務的企業。我國絕大多數養老機構是以幫扶、救助城市「三無」、日常生活疏於照料,以及農村「五保」老人為主,且多不以贏利為主要目的,所以其公益性特徵尤為明顯。
與其他服務不同的是,養老服務是一種全人、全員、全程服務。所謂「全人」服務是指養老機構不僅要滿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還要滿足老人醫療保健、疾病預防、護理與康復以及精神文化、心理與社會等需求;要滿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養老機構全體工作人員共同努力,這就是所謂的「全員」服務;絕大多數入住老人是把養老機構作為其人生最後的歸宿,從老人入住那天開始,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就要做好陪伴著老人走完人生最後里程的准備,這就是所謂的「全程」服務。
入住養老機構的老人平均年齡多在75歲以上。增齡衰老,自然使老人成為意外事件、傷害、疾病突發死亡的高危人群。此外,養老服務業又是一個投資大、回報周期長、市場競爭激烈的高風險行業。如果沒有市場意識、經營意識,沒有嚴格的管理和風險防範機制,必然增加養老機構投資與經營風險。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出席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會議時指出,養老機構在建設檔次上,一般應當保持非營利屬性,不得片面追求高檔、豪華;公辦養老機構尤其要杜絕檔次偏高現象,避免產生社會福利分配不公問題
李立國表示,在養老機構建設運營上,堅持按標准建設和實際適用相並重。為了發揮對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的支撐作用,養老機構建設既要符合相關標准規范,又要立足實際適用,實現可持續發展。按標准建設,就是養老機構建設必須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築、社會福利機構、養護院及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標准化要求,實現規范化設計、建設和管理。實際適用,就是養老機構建設必須立足實際,量力而行,不超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在建設重點上,要優先發展供養型和養護型養老機構;在建設區位上,要推行社區化,方便老年人參與社會生活,防止因選址不合理造成床位閑置;在建設規模上,不單純追求超大規模,避免養老機構大而不當、入住率低。
李立國還要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盤活存量資產,避免盲目發展、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要鼓勵通過置換或轉變用途等方式,將閑置的醫院、企業、農村集體防務及各類公辦培訓中心、活動中心、療養院、旅館、招待所等改造用於養老服務設施。
⑼ 養老機構服務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規避養老機構服務風險的幾點心得
在完善硬體設施中規避安全隱患
按照《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進行科學規劃、設計、建築與裝修,真正體現以人為本、人性化設計理念,如在養老機構安裝監控探頭、安裝110聯網系統;室內傢具雜物不要過多,避免尖角設施;保持地面平整,不設門檻,消除地面障礙;該有燈的有燈,該有鈴的有鈴,該有扶手的有扶手等,既注重了實用性,又注重安全性。此外,養老機構應還配備了必要的應急設施和急救葯品、器械等,以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
在安全常識教育中減少意外傷害
針對老年人行動能力弱、自救能力差、心理易波動的情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老人的安全意識。
首先,採用牆報、宣傳欄、警示標語、主題活動、廣播等形式,大力開展用電、防燒燙傷、防火、防煤氣中毒、防爆炸等安全常識教育,通過教育,使老年人了解自身的健康情況和活動能力,克服不服老、不願意麻煩別人的心理,在力不能及時主動向他人求助,以減少意外傷害的發生。
其次,除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以外,還從精神上給老人以安慰,防止老人因為心理障礙產生厭世的念頭。
最後,同時還需要加強與老人的親屬溝通,主動介紹老人健康狀況、可能突發的疾病與意外以及養老機構能夠採取的防範措施,請家屬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增加入住老人親屬對養老機構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在完善制度中避免糾紛
完善制度,從制度上保障入住老人的居住安全。從老人入住養老機構大門的那一刻開始,宣傳規章制度,具體包括老人入住體檢管理制度、護理等級評定製度、健康管理制度、員工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服務標准、操作規范。任何一個服務環節、過程管理缺失或疏於管理,都有可能給入住老人日後的安全埋下隱患。
養老機可以引入律師介入指導機制,老人入住前按程序介紹機構、了解老人、評估老人健康情況,提前預測風險,制定保險措施,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合同》,避免糾紛。
在提高員工素質中解決問題
部分不安全因素、隱患潛藏在養老護理服務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使潛在的不安全因素顯現化,造成意外。這要求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質和專業素質。從安全和養老機構的生存與發展的角度,引進有愛心、同情心及高度責任心得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勢在必行。
對現在的員工特別是特殊老人護理人員要加強培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科學化、規范化工作流程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安全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技能,提高處理突發問題的應急能力,及時解決問題,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
在安全檢查中預防事故
充分認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服務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強化責任,督促養老機構改進工作作風,堅決杜絕惡性事件發生。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切實落實好24小時值班責任制和24小時不間斷巡查、照護制度。做好每日交接班注意事項、老人自行服葯、與老人家屬的電話溝通、老人的血壓等各種操作的記錄。
切實落實好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聯合公安、消防等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檢查活動,重點要排查電線老化、違規使用電器、違規使用電熱毯問題,特別要在防火、防水、防走失、防盜、防盜電、防食物和煤氣中毒等方面進行深入細致、全面徹底的排查。制訂每天、每周、每月的檢查表、形成規范化操作規程。
⑽ 養老服務存在哪些問題
(1)養老服務業整體發展缺乏長遠規劃。部分地區養老服務業起步晚,還處於摸索階段,在整體發展上缺乏長遠規劃。
(2)政策缺乏靈活性,未充分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資金的績效考量機制。目前有關政策法規對於些具體事項的規定過於呆板。
(3)養老機構比例不合理,城鎮養老床位佔比較少。總體來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鎮「三無」和農村五保人員、農村老年人,面向城鎮區域老年人的服務設施佔比較少。
(4)未有效實現市場化運作,養老機構產權不清晰,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緩慢。民辦養老機構相對較少,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多為政府投資設立,產權不清晰,缺乏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
(5)社會化養老優勢未充分體現,尚未在社會上形成廣泛認同。由於社會化養老行業尚未發育成熟,加之目前社會養老機構參差不齊,部分養老機構設備不到位、服務水平不高、護理員大多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缺乏專業性的老年護理和心理知識等原因,無法滿足人口老齡化過程中養老服務需求的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