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他人侵佔宅基地可以判刑嗎
不一定會判刑的。
首先單方面表示被侵佔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意義,必須經過國土部門的審核,確定侵佔事實客觀存在。一般的土地侵權,國土部門只能給予行政處罰,處罰內容包括賠償、罰款、返還被侵佔的土地等。只有侵佔行為嚴重到觸犯刑法了,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再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是否入刑。
在正常情況,農村宅基地的侵權行為是不夠量刑的,不會被判處刑事處罰。
『貳』 宅基地被他人侵佔,目前房子已經建好,能不能拿回宅基地請說明法律依據
本案爭議的實質屬於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爭議。土地使用權爭議應當先由政府進行確權,確權成功的,宅基地(使用權)就能拿回來,否則就拿不回來。從所介紹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這最少說明爭議人(咨詢人)沒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證據,而爭議人又想爭得土地使用權,所以本案爭議的實質應當是土地使用權爭議。《土地管理法》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所以,當事人應當先請求鄉鎮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處理該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爭議,對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如果經政府處理,確認土地使用權屬於爭議人,且建房人沒有合法的准建手續,那麼爭議人就可以拿回宅基地使用權,甚至可能拆遷對方的建築、賠償損失。
『叄』 宅基地被人侵佔不還起訴可以嗎
對非法擴大、搶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為應依法宣布其無效,並可給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過程中,妨礙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風、採光等相鄰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當宅基地被他人惡意侵佔,權利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維權:
第一,與直接侵權人協商處理,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第二,找當地村委會,派出所進行調解處理;
第三,收集侵權的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肆』 農村宅基地被別人侵佔怎麼辦
農村宅基地被別人侵佔了怎麼辦?如果是你的宅基地,只要你要有手勢的話,你可以呀,管他要或者是讓他包賠,你一定的損失,如果你要是沒有手續,人家幹了,人家是先來的,你也真的是沒有辦法。
『伍』 非法侵佔農民宅基地怎麼辦
廣東胡律師:
宅基地不屬於遺產是繼承不了的,老人去世後由你父親重新承包,你父親的哥哥無權來爭,不用理會他。
『陸』 農村宅基地被別人侵佔怎麼辦
可以先協商,無法協商由人民政府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6)老年人侵佔宅基地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柒』 宅基地被人侵佔了,請高人指點該怎麼辦
當宅基地批給你用的時候,你要響兩年內將房屋建好,使用,不然村集體可以將宅基地無條件收回
『捌』 宅基地被別人建房侵佔怎麼辦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屬設施。如所有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有權以侵權之訴將侵權人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恢復原貌、賠償損失
『玖』 我家的合法宅基地受到鄰居侵佔,我該怎麼辦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准。現有宅基地面積在規定標准之內,且符合村鎮規劃要求的農村村民實施個人建房的,應當在原址改建、擴建或者翻建,不得易地新建。
宅基地使用證都是由鎮政府審核下發,若有疑問,可去鎮政府的檔案室查詢;應當走正當途徑解決此事。
『拾』 侵佔他人宅基地違反哪些法律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152一155條、《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
處理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152一155條、《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
1、《物權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處理原則
1、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處理原則一
依法保護國家、集體的宅基地所有權。我國土地分別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改革前的舊契約不能作為土地權屬的依據。處理宅基地(土地)糾紛,應切實保護國家和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集體組織或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2、宅基地使用權糾紛處理原則二
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農村居民建住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使用耕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未經批準的,不予保護。法人、公民合法繼承的宅基地使用權除經統一規劃或個別調整外,長期不變。另外,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兩個方面。對非法擴大、搶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為應依法宣布其無效,並可給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過程中,妨礙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風、採光等相鄰權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