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院年審
民政局管的養老院怎麼年審
② 養老保險怎麼年檢認證
養老保險年審網上認證怎麼辦?
1、首先,在手機上找到微信,並且點擊打開微信。
2、點擊進入微信以後,點擊公眾號,然後點擊右上角的加號。
3、點擊加號以後,在輸入框中輸入所在地人社,在搜索結果中點擊一下,然後點擊關注。
4、關注成功以後,點擊下方的社會保險。
5、點擊社會保險以後,在彈出的列表中選擇養老資格認證。
6、點擊養老資格認證以後,根據提示輸入個人信息,點擊查詢,然後根據手機提示操作,正對手機攝像頭,眨眼,張嘴等,認證通過了就可以了。
杭州市養老金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③ 養老保險,必須每年年審嗎
各地每年退休抄人員年度審驗襲時間都是不一樣的。這主要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身故後仍有人冒領養老金,所以必須每年年審。可以到社區勞動保障中心年審退休人員的社保是要每年進行資格驗證。但是基本上都是抽查的。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年審。
④ 養老保險網上年檢怎麼辦理
1、基本報告步驟來:基本導出自 - 基本修改 - 基本申報 - 導入人員名冊
⑤ 我公司是去年年底成立的小規模性質的養老院,還沒有營業額,零申報,現在年檢需要帶上什麼資料,怎麼辦理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抄服務機構襲: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⑥ 養老保險社保年檢需要什麼資料
這是關於沈陽市2007年企業社會保險年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規范用人單位依法參保繳費行為,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第259號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登記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第1號令)和《沈陽市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方案》(沈社辦發[2007]6號),市政府決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對全市應參加養老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開展社會保險登記各項基礎信息年度審驗認證工作。為將本次年審工作落到實處,特製定本實施方案。一、年審范圍凡納入我市企業養老保險范圍的已參保和應參保而未參保的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均在本次社會保險年審范圍之內(含有臨時用工的機關、事業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已參保的進行年審,未參保的在辦理新參保登記的同時進行年審。二、年審時間安排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8月1日前,市勞動保障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和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養老中心)、沈陽市地方稅務局外網發布年審通告。市養老中心和市地稅局在各自的辦事(稅)大廳張貼年審通告,告知年審單位須攜帶的資料,發放《沈陽市養老保險年審登記表》(年審單位也可通過網站自行下載《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等年審資料,做好年審的各項准備工作。下載網址:http//或http//)。各區縣(市)政府做好本地區的社會宣傳,各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要積極配合本次社會保險年審工作,做好公益性宣傳,在本社區內張貼宣傳標語、年審通告。第二階段自查准備階段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參加年審的單位對本單位參保信息進行自行核對和繳費情況進行自查。1、已參保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參保基礎信息逐人進行核對。未簽勞動合同的,要在年審以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各險種參保手續;要確保企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員增減變動手續;自查中發現有漏繳工資基數和欠費的,要到地稅部門及時辦理補繳。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補繳欠費和自查補繳漏繳款的,可不加收滯納金。2、年審通告下發以後,未參保的單位要在年審期內及時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3、各參保單位在基礎信息核對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後,尤其是在參加醫療保險與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信息核對調整一致的情況下,方可填寫《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並到所在區、縣(市)養老分中心辦理年審。4、用人單位辦理年審時須攜帶的要件(1)工資手冊;(2)七月份工資發放明細表;(3)七月份職工花名冊(包括電子信息盤);(4)地稅登記證副本;(5)組織機構代碼證;(6)《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表》;有欠費的還要攜帶如下資料復印件:①資產負債表(年審前一個月);②現金流量表(年審前一個月);③2006年所得稅匯算報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實行所得稅查實徵收的企業)。第三階段年審和稽核階段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區、縣(市)養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參保單位年審工作。同時由市社保領導小組組織抽調勞動保障、地稅、審計、財政、工商等部門組成養老保險擴面征繳聯合執法隊,對百人以上的參保用人單位的年審情況進行聯合稽核。對瞞報、少報繳費工資總額、參保人數,惡意欠繳和偷逃養老保險費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對年審工作進行總結。三、年審的方式、內容和程序本次年審的方式採取以養老保險為主,養老與醫療參保信息聯動的方式進行。年審的重點內容包括:一是審驗用人單位上報的基礎信息及職工參保人數是否與計算機系統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項、不符的內容要及時更正;二是重點審驗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時進行調整(政策另有規定除外)。具體操作程序如下:1、首先將年審單位提供的各項年審資料認真核對,查看年審資料是否齊全,凡是提供年審資料不齊全的,要求年審單位補齊資料,否則不予年審。2、將年審單位的參保信息(包括參保人員的明細資料)與系統中的參保單位基礎信息、人員信息逐人進行核對,核對的主要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是否正確,凡是發現錯誤信息,應由年審單位認定,說明原因,及時將錯誤信息修改正確。對於已參加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年審單位,養老中心要與醫保中心的參保人員數據相銜接,年審工作人員輸入單位編碼後,系統自動提示參保人員差異。對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大於參加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單位,要督促參保單位將漏保人員及時補錄。對參加醫療保險人數小於參加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的單位,要通知年審單位到醫保中心辦理人員增加變動,信息一致後再來進行年審。對醫保中心一戶參保,參加養老保險為多戶參保的單位,必須由單位寫出證明材料,按照一個稅務登記對應一戶的原則調整過來,再進行年審。3、年審工作開始後,養老中心、地稅局、醫保中心要加強合作,密切配合,醫保中心負責每月及時提供核定的繳費信息,地稅局負責提供並督促只申報稅不申報養老、醫保費的企業及時到養老中心、醫保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養老中心負責將年審完的信息每十天按《養老中心與地稅交接單》反饋給市地稅局,以確保年審完的單位次月起按年審後的參保人數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年審工作結束後,養老分中心負責將各年審單位上報的《沈陽市養老保險年審登記表》及欠費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復印件移交給對應的地稅分局。四、對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單位的處理1、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2、年審日期截止後市養老中心將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名單轉給市、區兩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按其職責分工對其用工狀況進行重點監察,視相關情況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3、養老中心負責按期將已年審完的單位信息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名單反饋給稅務部門。年審截止期以後,對未按期進行年審及未參保的用人單位,稅務部門在其申領發票時,要督促其先到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辦理年審手續,對拒不辦理參保登記和年審的,稅務部門可暫緩售發票,暫停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4、市、區、縣(市)醫保中心對未按期進行年審的用人單位,在辦理繳費核定時,督促其要先到養老中心辦理年審手續,否則將暫緩辦理該單位繳費核定。5、養老中心對未按期進行年審的用人單位,將暫緩辦理該單位各種人員變動手續;暫緩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直至該單位參加年審。6、年審工作結束後,養老中心要將欠費企業名單全部報給市社保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社保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沈陽市養老保險擴面征繳「百日行動」方案》移交給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五、幾點要求1、年審工作是加強企業參保登記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年審總體指導原則是:覆蓋面要全,年審環節要細,掌握政策要嚴,年審效果要突出。通過年審進一步提高單位信息的准確度,努力做到統一基礎信息、統一參保人數、規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員,使年審工作順利實施。2、把年審工作與日常業務結合起來,通過年審將企業的基礎信息、登記信息核准補錄齊全。重點檢查業務系統中企業信息與《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登記表》是否一致;企業職工人數與參保人數是否一致,杜絕少繳、瞞繳現象的發生。表中所涉及的醫療、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要與參保信息庫人數相一致後,方可加蓋沈陽市社會保險年審審驗章。3、各單位要做好年審企業的資料留存、裝訂、登記、統計工作。此項工作的進度、質量將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體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⑦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7)養老機構年檢要求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⑧ 消防法對養老機構有什麼規定和要求
養老機構處於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法》關於人員密集場所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七十三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二十六條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第二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四十四條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8)養老機構年檢要求擴展閱讀:
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第六十五條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第六十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義務,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