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院管理培訓機構哪裡好
2. 正規養老院哪家好
不同的地抄區,不同的養老院,不同襲的收費標准,大致都是分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這幾項的。有一些養老院會有入住資格的限制。 收費有幾百元到幾千元,甚至有的高達萬元以上,會員制收費標准、按月收、按年收、銷售產權的老年公寓費用就更不一樣
3. 養老院長管什麼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養老院院長崗位職責
1、在上級民政部門領導下,全面領導中心的各項工作。
2、制定中心發展規劃、制定規章制度、管理手冊。
3、督促檢查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執行情況,督促工作人員遵守勞動紀律,加強責任心和安全防範意識,
4、定期參加護理工作,檢查護理服務質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時向老人家屬反饋老人信息,聽取意見,切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5、向老人及家屬詳細介紹本中心的各項制度、服務,與老人家屬簽訂協議,執行告知義務。
6、協調各方矛盾和關系,及時解決重大問題,並做好工作日誌。
7、組織每周科務會、每月例會、每季度座談會,持續改進管理工作。
8、定期組織員工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
9、貫徹勞動制度,關心員工福利;貫徹人事等制度,選拔人才。
10、財務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統計、分析工作,為老人服務創造社會效益的同時,創造合理的經濟效益。
11、接待社會各界來訪、參觀、咨詢與政府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機構保持聯絡。
12、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總結工作。
4. 一般的敬老院收費多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以送進去嗎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以送的,不需要錢的。
依據《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是指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主辦機關)舉辦的,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供養服務的公益性機構。
對自願選擇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安排,有供養能力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不得拒絕接收。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優先供養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接收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治療護理能力。
(4)管店養老院擴展閱讀:
敬老院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是各級政府履行特困人員兜底供養服務的重要職責。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對各省(區、市)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的指導實施、監督檢查、工作考核和績效評價,必要時委託第三方開展工作。
2、對於工作推進有力、績效顯著、經驗突出的省份,在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和中央基建投資上適當傾斜,在相關部門研究確定國務院有關激勵支持名單時予以考慮。
3、對年度改造提升工作不力的省份,將進行工作約談並扣減次年相關資金分配額度,有關情況向所在省份人民政府通報。
5. 養老院是什麼單位管
養老院屬於民政局管;
敬老院,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版。西方國家的權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主辦,接收靠福利救濟或低收入的老人。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6. 敬老院和養老院有什麼區別呢
「敬老院」是許多年前,由政府(出面的往往是城市的居委會和農村的村委會)舉辦的。當時可能覺得「養」字會傷害到老人的自尊(其實是多慮的),就叫「敬老院」。後回來一直沿用這個名稱。 現在,養老院既有政府辦的(不收錢),也有民間辦的(有償)。至於名稱,就沒有規定了,叫「敬老院」、「養老院」都行。 結論:它們在「養老」這個功能上沒有區別;但有可能(不是絕對)敬老院是免費(孤寡老人、五保戶答)的,而養老院可能是收費的(但收費的也可以叫養老院)。
7. 向哪個部門投訴養老院
養老院貴民政部門管,可以向民政部門直接投訴,也可以撥打12345政府熱線,如果涉及嚴重的違法犯罪、虐待等情況,可以直接報警。
8. 養老院的管理都有哪些
就我所了解的,我覺得有以下優勢:
1、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和客戶化定製,完全符合養老機構信息管理需求,並保證了系統穩定性、安全知性、先進性、維護的簡易性;
2、系統設計充分考慮了養老機構系統所涉及的各子系統和綜合業務系統的集成和信息共享,保證各子系統總體上的道先進性和合理性,採用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模式,總體結構具有兼容性和可擴展性;
3、各子系統採用標准化和模塊化設計,集成後的系統是一個開放系統,系統集成的過程主要是解決不同系統產品的介面和協議的標准化問題,以使它們之間達到:「互操作性」;
4、系統建立規范的養老院工作流程,協調各個部門的管理回工作並實現制約,快捷方便的獲取各種基礎業務數據,並可以通過業務報表為計劃和決策的執行提供有力科學的數據保證;
5、管理人員可以通過對外介面,隨時了解院內的運營情況,做出的響應的工作布置。通過功能完備、高效便捷、安全可靠、開放性強的管理信息網答絡為更好的開展業務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9. 養老院屬哪個部門管
養老院分為公辦和民辦兩種形式,分屬不同到部門管理。
具體如下:
1、公辦形式的養老院由政府民政部門設立,歸民政部門管理;
2、民辦形式的養老院有兩種:
(1)由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按歸屬地管理形式,基本由區(縣)一級民政部門管理。
(2)在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批准成立,這就歸工商部門管理。
(9)管店養老院擴展閱讀
一、民政部職責如下:
1、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3、擬訂優撫政策、標准和辦法,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劃,擬訂烈士褒揚辦法,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4、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5、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准,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6、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
7、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8、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二、民政部機構設置
1、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准;擬訂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擬訂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下設:綜合處、福利彩票處、慈善和社會捐助處、老年人福利處、殘障人福利處
2、社會事務司
擬訂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邊民婚姻管理;承辦政府間兒童收養政策協調事宜;協調省際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承擔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下設: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綜合)處、殯葬管理處、兒童福利和收養處、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婚姻管理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政部
10. 想開一家民辦養老院需要什麼硬體設施需要多少投資
如何申辦養老院
一、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