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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職業健康制度

發布時間:2021-12-28 15:15:23

⑴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用人單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單位行政崗位責任制度和經濟責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用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類人員(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橫向方面各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技、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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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老年人定期評估制度

敬老院老人定期評估制度:一、分析體檢報告

老人入住前應提供其最近兩個月內由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體檢報告內容應包括胸透、肝功能、骨密度、血糖、血常規等 以及養老機構認為應該提供的檢測項目。視老人年齡、病、殘狀況和體檢資料確定護理等級。

體檢報告對於老年人能力評估至關重要它是快速判斷住養老人基本身體狀況判定護理需求的重要依據。因此老年人如有住養需要首先要准備好符合養老機構具體要求的體檢報告。

二、通過觀察詢問初步判定能力等級

為了使老人在試住期就能接受較有針對性的護理服務首先對新入住老人進行初評了解其基本行為能力和精神認知狀況如考察他們肢體協調能力、語言表述力、記憶力等。

例如初評工作主要由康復師負責通過知識問答、對話交流、詢問家屬的方式進行。而工作經驗豐富的護理人員會通過直接觀察、間接詢問、藉助道具等方法對老人進行基本評估。新入住老人都需到評估室接受包括用餐進食、洗澡梳妝、穿衣穿褲、平地行走、上下樓梯、如廁等在內的對於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以及精神狀況的初評從而為確定護理等級和入住區域等提供較為准確的依據。

三、依據評估體系得出系統評估報告

通過初評的老人便會進入養老中心開始試住生活並在試住期間完成系統評估。中心在整合各種參考量表基礎之上會構建起一個評估體系對新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認知能力、感知覺與溝通、社會參與和適應能力、營養狀況、疾病等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評定。

對新入住老人的綜合評估內容包括基礎資料、能力認知及肢體功能評估、營養安全評估及康復護理需求、病史及常規體檢、輔助檢查日常用葯及診斷、綜合照護建議等評估參照的量表主要有日常生活能力評估、精神狀態評估、感知覺與溝通評估、社會參與評估、營養風險篩查表NRS2002 、簡易智能狀態測試量表MMSE 、 Berg平衡量表 以及跌倒、壓瘡、走失、吞咽等功能表。評估小組中的醫護人員、康復師、心理師、營養師、社工會根據各自的專業領域就相關量表中的問題對老人進行詢問與觀察如營養師會根據營養風險篩查表NRS2002對老人的營養安全進行評估。一周之內評估小組會出系統測評結果並制定相應的護理方案。

⑶ 職業病網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有哪些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一、職業健康方針及管理目標
1、職業健康方針: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文明施工、共益發展
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
生活及工作場所干凈整潔,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職業危害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施工現場粉塵及有害氣體不超過國家規定標准,勞動保護符合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傳染病擴散及職業病、地方病的發生。

⑷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哪些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職責:
1、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2、為保證各參建職工的安全,項目分部統一購置職業防護用品,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採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3、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對參建人員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5、施工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採取臨時防護措施,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後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經所在地同級監管部門確認,並在職業健康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6、對施工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准和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

二、防護用品使用:
1、防護用品分類: 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用於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以下五類:
(1)呼吸器官防護用品類; (2)眼、面防護用品類; (3)聽覺器官防護用品類; (4)皮膚保護用品類; (5)其他用品類。
2、各分部在使用防護用品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選用的防護用品應當能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 (2)向勞動者配發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 (3)當與勞動者簽訂防護用品使用責任書。 三、職業健康事故:
1、事故報告:
(1) 發生職業健康事故時,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 職業健康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採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
(3) 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2、職業健康事故處理:發生職業健康事故時,各分部應當根據情況立即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1) 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 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泄險;
(3) 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設備和工具等; (4) 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5) 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6)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7) 落實衛生等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3、事故的應急救援保障:對可能發生有損職業健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各分部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四、可能發生的職業病預防措施
(一)接觸各種粉塵,引起的塵肺病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加強水泥等易揚塵的材料的存放處、使用處的揚塵防護,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在易揚塵部位設置警示標志。
2、個人防護措施:落實相關崗位的持證上崗,給施工作業人員提供揚塵防護口罩,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工人作業場所的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檢查個人揚塵防護措施的落實,每月不少於一次,並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減少揚塵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電焊工塵肺、眼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為電焊工提供通風良好的操作空間。
2、個人防護措施: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佩戴有害氣體防護口罩、眼睛防護罩,杜絕違章作業,採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項目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工人作業場所的通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8小時工作制,及時制止違章作業。 (三)直接操作振動機械引起的手臂振動傷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志。
2、個人防護措施:機械操作工要持證上崗,提供振動機械防護手套,採取延長換班休息時間,杜絕作業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警示標志的懸掛,工人持證上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時間不超時等情況。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觸有機材料散發不良氣體引起的中毒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加強作業區的通風排氣措施。
2、個人防護措施:相關工種持證上崗,給作業人員提供防護口罩,採取輪流作業,杜絕作業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作業場所的良好通風,工人持證上崗,佩戴口罩,工作時間不超時,並指導提高中毒事故中職工救人與自救的能力。
(五)接觸雜訊引起的職業性耳聾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作業區設置防職業病警示標志,對噪音大的機械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減少噪音污染。
2、個人防護措施:為施工操作人員提供勞動防護耳塞,採取輪流作業,杜絕施工操作人員的超時工作。
3、檢查措施: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作業場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護耳塞,工作時間不超時。
(六)長期超時、超強度地工作,精神長期過度緊張造成相應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減小工人勞動強度,為職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娛樂場所,加強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
2、個人防護措施:不盲目搶工期,即使搶工期也必須安排充足的人員能夠按時換班作業採取8小時作業換班制度,及時發放工人工資,穩定工人情緒。
3、檢查措施:工人勞動強度適宜,文明施工,工作時間不超時,工人工資發放情況。 (七)高溫中暑的預防控制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在高溫期間,為職工備足飲用水或綠豆水、防中暑葯品、器材。
2、個人防護措施:減少工人工作時間,尤其是延長中午休息時間。
3、檢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檢查工程安全的同時,檢查落實飲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備,工人勞逸適宜,並指導提高中暑情況發生時,職工救人與自救的能力。
五、職業健康保障措施:
1、操作人員培訓合格後上崗,組織定期訓練。
2、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按點進行檢查。
3、化學品工段禁止煙火,並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

⑸ 敬老院後勤人員的職責和要求

各地要求和具體職責不一,現以新華鄉敬老院為例:

1.要求:

熱愛敬老養老事業,有一定文化水平,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富有愛心,有全心全意為老人服務的思想,年齡在60周歲以下,年紀輕、學歷高、有餐飲從業經驗者優先錄用。

2.工作職責

主要從事炊事員工作,協助其它工作人員做好敬老院管理、服務、衛生等各項工作,全日制上班,提供吃住(要求住敬老院院內),家中有事可請事假(但每月不超過4天)。

(5)敬老院職業健康制度擴展閱讀:

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抓好全院幹部、職工政治思想工作,抓好政治理論學習、時事政治宣傳和上級的文件及時傳達工作。

二、制定院里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公文的收發登記、批轉、傳閱、催辦、文件的起草、列印等工作。

三、負責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文件的歸檔、保管、查閱及辦公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工生。

管護科職責

一、負責落實好院里護理對象有關各項工作。

二、負責院里護理員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做好與定點醫院(5702醫院)的聯系、協調工作及護理對象就醫等工作。

四、負責做好護理對象親屬來院探訪、協調、接待工作。

五、負責制定護理員工作制度,做好護理員考勤工作。

⑹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北京市傢具製造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范(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加強本市傢具製造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保護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木質、金屬傢具製造企業(以下簡稱傢具企業)的職業衛生管理。

第三條【方針原則】傢具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第四條【經費保障】傢具企業應保障必要的職業危害防治經費的投入,確保建設項目評價、職業危害治理、作業場所檢測、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健康體檢等各項費用落實到位,費用應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五條【達標創優】傢具企業應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示範企業創建活動,對職業衛生工作持續改進,不斷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條【生產工藝】傢具企業應優先採用職業危害小的技術和工藝,積極使用無毒或低毒原(輔)料,以無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

第七條【生產設備】傢具企業產生粉塵、毒物的生產設備,應優先採用機械化和自動化,加強密閉,避免直接操作。

第八條【生產布局】傢具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做到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高毒作業場所與其他作業場所隔離。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

第九條【作業環境】傢具企業應根據生產工藝和職業危害特性,設置通風、排毒、除塵、屏蔽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使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達到GBZ2.1/2.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第十條【建設項目「三同時」】傢具企業應加強職業危害源頭治理,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三章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通風凈化】傢具企業應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塵毒危害,採取局部排風、全面通風或混合通風等措施,降低作業場所塵毒濃度。

(一)木製傢具企業應在以下工序設置通風凈化裝置:

1、鋸、刨、銑、磨床、砂輪機等生產設備的產塵部位,應設局部排風除塵裝置;

2、干法打磨工作台(室)應設置下排風或側排風的吸塵裝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時應採用移動式除塵裝置;

3、噴漆作業應在一個完全封閉或半封閉的、具有良好機械通風的專門區域內進行;

4、塗膠、擦色、調漆、手工塗漆、晾漆等作業場所應設置通風裝置,並劃定作業區域。

(二)金屬傢具企業應在以下工序設置通風凈化裝置:

1、焊接作業點應裝設固定式或移動式局部通風除塵裝置,並保證送入足量的新鮮空氣;

2、除銹或清除舊漆作業應設置局部的排風系統和除塵裝置;

3、粉末靜電噴塗作業應在一個封閉或半封閉的、不易積聚粉末的、具有良好機械通風的專門區域進行。

第十二條【現場操作】塗裝作業開始時應先開風機,後啟動塗裝設備。作業結束時,應先關閉塗裝設備,後關風機。

第十三條【個人防護用品】傢具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個人防護用品,並督促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

防護用品應符合GB11651《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的要求。特種防護用品應具有生產許可證標識「QS」和安全標志標識「LA」。傢具企業應隨時檢查防護用品是否損壞或失效,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一)木質傢具企業

1、鋸、刨、銑、磨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防塵口罩、塞栓式耳塞或耳罩。

2、乾式手工打磨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防塵口罩和護發帽;

3、擦色、調漆、噴漆作業時,勞動者應穿著液態化學品防護服,佩戴防滲透手套、護發帽和防毒面具。

(二)金屬傢具企業

1、鋸、沖、扳金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塞栓式耳塞或耳罩。

2、焊接作業時,勞動者應穿著焊接防護服,佩戴電焊手套、防煙塵口罩和焊接眼護具;

3、金屬打磨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防塵口罩和防沖擊眼護具。

4、清除舊漆作業時,勞動者應穿著液態化學品防護服,佩戴防滲透手套、防毒面具和眼護具。

5、噴塗作業時,勞動者應穿著液態化學品防護服、佩戴防滲透手套、護發帽和防塵防毒面具。

第十四條【危害源隔離】木質傢具企業的手工打磨、塗膠、擦色、調漆、噴漆工序應隔離設置。金屬傢具企業的噴塗工序應隔離設置,焊接作業應在單獨房間內進行,或以防護屏隔開。

第十五條【公告欄】傢具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第十六條【警示標識】傢具企業應在可產生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和設備上,按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的要求設置職業危害警示標識。

第十七條【作業衛生】傢具企業的作業場所不得住人。勞動者不得在塵毒作業區飲水、進食和休息。作業現場、生產設備、工件及勞動者身上的粉塵應使用吸塵設備清掃,嚴禁使用壓縮空氣吹掃。噴漆作業中所用溶劑或稀釋劑不得當作皮膚清潔劑使用。

第十八條【輔助設施】傢具企業的塗裝、打磨作業場所應設置更衣室,便服與防護服可以同室但須分櫃分別存放。塗裝作業場所還應設置淋浴室和盥洗室。

第十九條【物料存放】傢具企業作業場所盛放油漆、稀料的容器應密閉。在開啟使用後應加蓋密閉或存放在通風櫃中。

第二十條【應急設施】接觸酸鹼等腐蝕性液體的作業場所應設置事故應急噴淋、洗眼設備。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條【職業衛生責任制】傢具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責任制,明確各個部門和崗位的職業衛生職責,對本企業產生的職業危害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職業衛生管理】傢具企業應當採取下列職業衛生管理措施:

(一)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二)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及實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設項目評價制度、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健康體檢制度、職業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粉塵作業防護管理制度、毒物作業防護管理制度和雜訊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應列明可實施急救的醫療單位,應定期演練並不斷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條【危害因素檢測】傢具企業應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檢測評價。當檢測評價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要求時,傢具企業應立即採取相應治理措施,直到符合標准要求後方可作業。檢測應委託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第二十四條【危害告知】傢具企業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第二十五條【危害申報】傢具企業應將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按照《北京市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和變更申報,並對申報內容負責。

第二十六條【防護設施維護】傢具企業應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條【培訓】傢具企業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並建立檔案備查。職業衛生知識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各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對人體的危害;

(二)各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及方法;

(三)各項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使用及維護保養;

(四)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選擇、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五)緊急情況下的急救常識等。

第二十八條【健康監護】傢具企業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的勞動者從事相關作業。

第二十九條【化學品安全技術中文說明書】傢具企業應備有本單位使用的各種油漆、稀料、膠粘劑的產品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其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化學品成分、理化特性、對人體危害及其他危險性、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應急救治措施、有毒有害標識、生產廠家名稱、地址、電話。該說明書應建檔保存。

第三十條【檔案管理】傢具企業應當建立職業衛生檔案,主要包括:

(一)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准;

(二)建設項目預評價、竣工驗收評價及政府部門審查、驗收批復文件等資料;

(三)政府執法部門執法檢查時下達的監督意見書、責令改正通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執法文件資料;

(四)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五)職業危害因素申報資料;

(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與評價資料;

(七)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修保養檔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維護檔案;

(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十)職業衛生培訓教育資料,包括培訓計劃、培訓時間和內容、培訓人員名單、考核成績等;

(十一)職業病病人檔案;

(十二)各種設備、化學品中文說明書;

(十三)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有關資料。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附則】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起試行。

附表:木質傢具製造企業作業場所主要職業危害因素列舉.doc

⑺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⑻ 敬老院工作流程

7:00協助托養人員穿戴起床、洗漱。 7:40協助老人早餐,餐後打掃餐廳清潔衛生。 8:30把開水送到每個老人房間。 8:50向責任人匯報老人情況後全面打掃區內清潔衛生,整理老人床鋪、房間,組織老人參加各項娛樂活動,嚴密監護每位老人的活動范圍。 10:00 養老院護理員組織老人進行康復鍛煉,清洗老人衣物。 11:30協助開飯,午飯後打掃餐廳清潔衛生。 12:00做好老人飯後午休安排,排除外來干擾,巡視老人午休有無異常。 14:30老人自由活動,組織老人休閑活動。 15:00 清洗老人衣物。 16:00將洗好晾乾消毒後的衣物發放到老人房間。 17:40 協助老人到餐廳用餐。晚飯後打掃餐廳清潔衛生。 18:40 把開水送到每個老人房間。 19;00 組織老人看電視、鍛煉。 19:40協助老人睡前洗漱。 20:00進行夜班交接事宜,清點老人人數,檢查區內水、電、氣及安全設施,檢查老人用電及安全情況,關好門窗氣閥,巡查每位老人房間,視察老人睡眠情況,。嚴格按照值班人員職責做好每位老人相應的護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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