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7歲女孩自曝遭3人強奸,一嫌犯家長許諾結婚求放過,後來怎樣了
江蘇常州一名17歲少女發帖自曝:她參加一個聚會喝多了,推脫不了男網友的多次邀請,抱著網戀的目的來到對方家中,沒想到男網友及其兩個朋友乘著她醉酒,輪流侵犯她。女孩痛不欲生曾試圖自殺,幸好被朋友救下。後來,女孩報了警,三男子被警方刑拘。女孩聽說這三名男子保持口供一致,稱當時女孩是自願的。擔心他們有可能逃過法律懲罰,女孩無奈發帖。記者從警方證實,涉案三名男子確被刑拘。
從常州鍾樓區西林派出所了解到,派出所發布了警方通報。隨後聯系了常州西林派出所,派出所方面證實,他們接到曉曉的報警後已經展開調查,並提請檢察院介入,涉案的三名人員均已經被刑拘。
⑵ 電影素媛真實事件如果在中國會怎麼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規定,強奸罪的普通刑罰是三到十年,但是如果有姦淫幼女且情節惡劣的,或者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中,未滿十四周歲的女孩即被定義為幼女。而「素媛」被侵犯時,年僅8歲。在素媛案中,趙某淳犯了姦淫幼女的罪行,甚至導致被害人終身殘疾,這也已經達到了重傷的級別。在輿論的壓力之下,一般不會有輕判的可能了。
關於醉酒的問題我國刑法也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條第4款中明確規定:「醉酒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醉酒的人雖然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減弱,但並未完全喪失;而且,這種能力的減弱是人為的,是醉酒前應當預見的,所以應當負刑事責任。
任何被法律所寬恕的惡是對法律的一種踐踏,這也是在侮辱法律的威嚴。韓國在此之後,也加快了關於強奸一系列法案的完善,包括不再赦免醉酒作案。2009年,韓國宣布將兒童性侵犯罪的最高刑期從十五年提升到三十年,之後更是提升到了五十年。
2010年,韓國更新了《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規定重犯的照片可以向社會公開;2012年,韓國國會正式開始執行「性侵兒童慣犯化學閹割」法案,韓國也因此成為了亞洲首個推行化學閹割的國家;2013年韓國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強奸犯罪最高刑期進一步升級到無期徒刑。
同時不得假釋,這對於已經廢除死刑的韓國來說已經是最高刑罰。2019年趙某淳刑滿。根據警方對他所做的心理測試,趙某淳的反社會人格高於連環殺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韓國法務部能做的是對其追加100個小時的特別心理治療,並在其出獄後的7年內強制其佩戴電子腳鏈。
然而,在法律上來講,是不能對已犯罪行進行追責的,審判結果即是最終結果。根據韓國現行法律,沒有再對他增加期刑的可能。而我們,在同樣遇到這樣的受害人的時候,要做的也不只是冷眼旁觀,而是應該以積極的方式推進政府的改革。
同樣,法律人也不應該一味地用冰冷的法條來對待這樣的受害人,也應該發揮法律人的力量,用情感和理智來推進法律制度的建設。我們也希望,法律的完善不需要任何人的犧牲,不需要用傷害的代價換來。最後,如果你遭遇了不公正的待遇,不要忘記還有我們律師。
在中國,根據我們國家現在對法官實行的終身追責制,對於法官來說,最安全的做法仍舊是相信自己眼前的證據,不被情感左右。但是毫無疑問的是,同樣的事件放在中國,絕不會讓這場慘案演化成更加慘痛的悲劇。
⑶ 少女稱遭親友輪奸,多人入獄她卻人間蒸發。有哪些蹊蹺
湯蘭蘭事件已經是十年前的舊案了,但是到今日我們又發現有很多疑點值得推敲。第一點,據被告的言詞她在七歲時就遭到父親的強奸,後來加上他爺爺、叔叔、姑父、村民以及老師,她的母親和奶奶知道後沒有組織反倒助紂為虐,還從中斂取財錢。在親人都入獄以後少女跟著他的乾爸干媽改名換姓遠走他鄉,這就挺可疑她的干父母似乎比她親爸媽都好,為了一個別人家的孩子願意遠離他鄉,並且至今沒有音訊。
我們可以知道這個案件的嫌疑人達到十幾名,但是該被告當時還是個幼女,身體上根本受不住這樣的折磨,她還說曾在牛棚早到強奸但是據分析那個時候牛棚溫度是零下十幾度,在酷寒下似乎有點不可能,這是其中可疑的一點。
還有這件案子所有的嫌疑人都是先前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又集體想要翻案。該少女的姑父被判了十五年,但是一直在申訴,申訴了接近十年仍不放棄。對一個當初承認罪行又改口並且一直再為自己申訴。被判了十五年,申訴了十年還在繼續。這也是值得思考的地方。
⑷ 62老漢性侵8歲女童遭拍下視頻,當著弟弟面侵犯3年,家長為何視若無睹
62歲老漢性侵8歲女生遭拍下視頻,當著弟弟面侵犯3年,家長為何視若無睹?
女生,尤其是小孩子被侵犯的問題一直是一個社會的熱點問題,並且被很多人所唾棄,像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但是此類問題依舊沒有被完全消滅,並時不時出現在公眾視野中,像這次六十多歲的老漢侵犯小女孩的事件就又一次引起了社會的關注。並且此次時間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一點就是竟然是在家人的面前出現的,並且沒有人去阻止老漢去傷害這么一個小女孩。
壞人之所以能夠放心大膽地做出壞事,一方面肯定是與他們自身的心理想法有關系,另一方面也與他們做完壞事之後承擔的後果不夠嚴重,不足以組織他們去行動有一定的關聯,如果侵犯兒童的量刑重一點,那麼可能這種事情干發生的次數也會相應的減少一些。可以看到,外國有些國家對於兒童的保護以及對於這種侵犯事件的處理是要比我國重很多的,並且如果有人侵犯兒童,整個社會的人都會瞧不起他。但是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相對而言就沒有那麼明顯,還是處罰的力度不夠。
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能夠在頭昏腦熱的時候控制好自己,不要做出這種事情。
⑸ 震驚,11歲女童被18名老年人性,侵長達兩年,生的小孩都不懂是誰的
這個故事,最荒唐的是,警方開始將其認定為嫖宿幼女罪,理由是,當時強奸犯曾經多次給過小女孩一些錢。 1、消息來源:鳳凰衛視1月23日《社會能見度》; 2、故事主題:11歲的留守女童竟被18個中老年人性侵。 3、故事地點:廣西自治區玉林市興業縣大平山鎮南村。 4、故事結尾:父親報案後...,女孩卻遭到村民辱罵。當著小孩的面罵,走過就罵。 5、故事概況:2014年1月8號,一篇關於留守女童被十餘人性侵的報道,被各大媒體轉載,報道中提到這個女童在當時僅僅只有11歲,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被18名中老年人性侵。憤怒的父親發現真相並報警後,司法介入,最終10人被判刑。但是事情發生後,這個家庭卻成為了整個村子的公敵,村民紛紛指責女孩是賣淫害人。 6、幾個記憶片段: (1)在父親的棍棒之下,小女孩先是告訴爸爸,有三個人性侵過自己,他們分別是本村的黃某某,陳某某和周某某,事發時,黃某某74歲,陳某某60歲,周某某72歲,而小雨只有11歲。父親聽聞後,試圖做了這三個人,但堂哥、小女孩的表姑勸父親不要做這個傻事。 (2)第一個強奸小女孩的是黃某某,無兒無女無配偶,是村裡的五保老人。2011年4月初,小雨跟著奶奶和姑姑在山裡插秧,接近中午的時候,小雨獨自一人在附近撿田螺,漸漸離奶奶越來越遠,之後就遇到了74歲的黃某某。見周圍沒人,就把她拉上山去,死老頭第一次沒弄成,過了幾天,死老頭又把她拉進家裡面,老頭指甲很長,硬拉著那個手,把他那個指甲插進她的手裡,這樣插進裡面去,讓她不要動,動我就把你的手扯斷。因為小女孩家的菜地與黃某某住處只有一條馬路之隔,黃某某多次將來摘菜的小雨強行拉到自己家裡施暴,並發展成為介紹其他人強奸,甚至輪奸小雨。為了不讓小雨聲張出去,從第二次開始,黃某某硬塞給小雨10塊錢,此後也陸續給過小雨10到20塊錢不等。小女孩不要,扔在床上,扔在地上,他又塞。這樣塞了幾回,又威脅她說不準說出去。 (3)強奸過小女孩的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長輩,大部分是爺爺輩。在持續兩年的時間里,每人平均性侵3到4次,而60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法院認定達15次。7、案件判決:2013年10月18日,法院作出如下判決,除了1人是涉嫌猥褻兒童罪之外,其餘9人均是強奸罪,其中3名主犯分別獲刑9年、7年和7年,整個判決書中都沒有出現「嫖宿幼女罪」字樣,而剩餘8人由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並未入刑。遺憾一:父親一開始是憤怒,後來有人要私了,給二萬,他居然要7萬,唉!遺憾二:整個村子,都罵小女孩,說她就是一隻「雞」,唉!
⑹ 女童遭性侵後,對生理、心理的傷害以及成年後造成的影響有多大呢
這么說吧,生理上的傷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治癒,但是心理上的傷害和影響卻很難磨滅。尤其是對孩子來說。
性侵帶來的心理創傷對人生有哪些影響呢?
1、兩性關系方面:幼年時期的性創傷,可能會產生性心理陰影,在道德上會覺得自己是「不幹凈」的,甚至恐懼性,抗拒男性,很難走入良好的關系。還有的人表現是身體麻木,對自己的身體沒有界限,任何男人都可以和她發生關系。
2、性取向的變化,潛意識里會認為做女孩是不安全的,所以漸漸的往越來越中性的方向發展。同性戀有先天和後天因素,像這種情況就屬於後者。
3、酗酒、吸毒、自殘或者自殺的行為,用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事件的影響和記憶。
所以,性侵事件對被侵犯者的影響真的非常大,有時候雖然事件已經過去20年、30年甚至更久,身體上的創傷已經癒合,但是心理的創傷卻一直潛藏在內心深處,無法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癒合。
⑺ 少女被多人性侵事發地為河北,嫌疑人到底是誰
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起因。
8月24日,一段疑似“少女被多名男生侵犯”的視頻引發關注,有網友稱視頻中的男生說話疑似魯西南一帶口音。24日下午,新京報致電山東濟南、泰安、聊城、濟寧、棗庄等地警方,對方均表示已關注到相關視頻,目前已介入調查,但不能判定視頻中的行為發生在當地。
而由於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暫時無法得知這些犯罪嫌疑人有那些。
而根據《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規定,未成年人(14歲以下女)與未成年人(14歲以下男)不自願發生性關系,構成強奸罪,但不承擔刑事責任。若14歲以上的男性強制和女性發生性關系,當然構成強奸罪,此時無需考慮對方是否成年。但犯罪的男性未滿14周歲,雖然行為構成犯罪,但依照刑法(著重號,非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未滿14周歲不承擔刑事責任,故行為構成強奸罪,但不承擔刑事責任。
⑻ 母愛喪失,12歲少女遭六旬老漢侵犯,母親為何將女兒推向火坑
個人覺得這個母親要麼是精神有問題,要麼就是這個老媽真的是為了錢被鬼遮了眼,豬油蒙了心。
適當的性教能讓孩子樹立自我保護意識
根據數據統計,我國有7成以上的兒童性侵案件都是熟人作案的,其中最高比例的是師生,其次是親戚和鄰居關系,而這件案件的發生卻是由家庭和鄰居共同作案,實在是無法評價,目前這位12歲的女孩子心理輔導方面的問題是非常急切的,只有為他做好心靈方面的疏通,才能夠確保他能平安的長大,否則的話我們根本無法想像他長大之後的心靈會不會因此受到一些影響而扭曲。
除了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心靈成長問題之外,我認為性教育對孩子的普及程度也是非常必要的,有些家長總是認為,對孩子提及性教育有些難以啟齒,好像在說什麼不健康的問題一樣,可是當家長把性教育拋擲一邊,閉口不談卻會給那些別有用心的人鑽了空子,孩子在生長的環境里是有非常多的危險存在的,如果家長不能全方面的保護好孩子,就要鍛煉起孩子自我保護的能力,所以適當的性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希望家長們能夠加強孩子的教育,正確的引導孩子才能夠避免類似的悲劇。
⑼ 13歲女孩陳屍水塘手機疑存遭性侵視頻,視頻里都發生了什麼
近日,廣西南寧橫縣居民張先生向媒體反映稱,今年6月29日,他13歲的女兒張茗(化名)在村子一後山水塘里被發現死亡,當地公安認為不存在刑事犯罪,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他通過恢復女兒手機數據,發現其中有一段女孩疑似遭「強奸」的視頻,雖然看不清臉,但他根據聲音體態及衣服等判斷是自己女兒。
張先生提供的視頻顯示,一名女孩疑正遭到一男生的性侵,女孩捂著臉哭泣,無法看清正臉。張先生稱,他根據聲音和體態特徵,判斷視頻中的女孩是其女兒。他確認遭性侵的女孩身穿的上衣,女兒也有。
視頻中的女孩穿著整體黑色、袖子上帶白色線條的上衣,張先生懷疑女兒去世前的某天遭到強迫。他回憶,女兒被打撈上來時,身穿灰白的衣服,黑色的褲子,鞋子不見了。
(9)3歲女童稱遭18個中老年人強奸擴展閱讀
事件仍在調查中
9月25日,張先生告訴記者,女兒身亡後,當地公安讓其在簽一份關於女兒溺亡的報告書,他沒同意簽字。「我沒有收到屍檢報告。」張先生說。
針對是否出具屍檢報告,同日下午,橫縣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未予明確回應。他表示,稍後將在橫縣公安局官方平台發布官方通報。
張先生的師代理律師告訴澎湃新聞,收到縣公安局發的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他們已向市公安局遞交材料申請立案,目前當事人方面還在不斷調取和補充相關材料,在等警方的回復。
⑽ 如何看待13歲女孩陳屍水塘手機存有暴力視頻
您好。
這是一件悲劇,我們應該反思,如何加強校園管理杜絕報應效力這種事情越來越多了,對孩子而言是一種摧殘,而且很容易造成學校家長的恐慌。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