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這次機構改革,勞動保障監察是否會並到綜合執法局裡有沒有哪些地區已經實行
不會。
不論是單位撤並組建新部門還是職責劃轉,都會有一部分的臨時人員被解聘。對於不再留用的這部分臨時人員,聘用單位將按照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根據國家規定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而因為臨時人員本身就不得行使執法權,因此在執法隊伍中的臨時人員被清退的概率更大。
(1)機構改革後養老機構的許可監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㈡ 機構改革後長沙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管理體制是怎樣的
一、「合並同類項」 力圖解決「政出多門」
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一大特點是用「合並同類項」辦法解決問題,以前散落在各個部委的職責被整合在一起。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實現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成為此次改革的一大基本邏輯。
例如,針對當前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方案提出組建自然資源部,對山水林田湖草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此外,還擬整合長期分散在環保部等多個機構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組建生態環境部,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
新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醫保、醫葯的聯動,不僅能夠更好保障「病有所醫」,也更符合改革的需求,比如通過醫保和葯品生產商進行價格談判來控制葯費的機制就能更為順暢的運行。
為保障軍人合法權益,方案擬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通過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的建設,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考慮到災害多發頻發的國情,方案整合抗震救災、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消防管理等多方面職責,組建應急管理部,以更好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國家應急能力體系的建立,有助於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㈢ 國務院機構改革後,食品葯品監督管局升格總局,地方葯監局還能重回垂直管理嗎
可能性較大,但並不意味著升級為總局就會實行中央垂直管理,比如工商系統國務院有工商總局,但是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附:中央垂直管理的部門主要有: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海關、鐵路局、能源局、海洋局、民航局、外匯管理局、郵政局、煙草專賣局、國稅局、國家安全局。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門主要有:地稅、工商、質監、氣象、葯監局、煤礦安全監察局等。
㈣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民政部門在養老服務方面的主要工作職責
㈤ 質量監督管理局體制改革後歸屬哪個部門
國家層面上的叫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㈥ 區機構改革,我單位被分到兩個單位,一個是市場監管局,一個是發改局,這兩個哪個好求大神分析!!
市場監管局,是由原來的工商局和質監局合並而來(有些地方還合入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這幾個部門合並的目的是對市場行為進行統一監管,避免出現九龍治水、互相推諉責任的問題。從市場監管局的職責來看,主要是針對市場管理方面,在工作中有宏觀有微觀,小到小商小販,大到跨國公司,微觀到小商販銷售假貨、劣質貨,宏觀到區域性傳銷組織、把控產品品牌和質量等等,工作量是比較大的,特別是縣區級的市場監管局,所從事的工作是比較具體的,微觀事務多,宏觀事務相對較少,以執行上級各項管理政策、查處市場經營違法行為為主,在鄉鎮設有市場監管所,分別負責所轄區域的市場監管工作。從工作性質來看,微觀上要不怕繁瑣、搞好管理和服務,宏觀上要會思考,能夠從區域市場管理層面考慮問題、提出工作思路、拿出工作方案。在工作量和工作強度上,人多,分工相對較細,只要自己負責部分順利完成,不需要天天加班加點,休息日還是能夠保證的。在待遇方面,由於人多,提拔的機會相對較少。
發改局,是發展和改革局的簡稱,向上對應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是政府的經濟綜合部門,工作性質偏向於宏觀(項目審批管理除外),以監控分析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編制經濟發展宏觀規劃、研究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區域重點項目建設、組織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等工作為主,既然是經濟綜合部門,那麼區域內所有與經濟發展有關的情況,發改局都要去了解、掌握、吸收,最終能夠形成綜合的情況分析,為黨委政府決策做好參謀,縣級發改是發改系統的最基層,鄉鎮沒有對口部門。所以說,發改局工作的特點一是各行各業都要懂,不一定專業,但需要去了解掌握,並有一定深度,否則無法綜合;二是站在改革發展的最前沿,天天接觸新東西新事物新政策,必須天天學習天天研究,否則不是干好乾不好的問題,而是能幹不能乾的問題;三是人數相對較少,遠少於市場監管局等大局,但承擔的任務可不少,有的一人身兼數職,能力強的會兼任幾個科室的科長,但下面幹活的基本沒有,不像市場監管局,科室職能相對單一,還配有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發改是典型的拿著局長當科長用,有的分管副局長手底下的人還不如市場監管局一個科長手下的人多;四是給黨委政府做參謀,接觸領導的機會較多,提拔的機會多,但這是一把雙刃劍,有能力領導看的見,沒能力領導也看得見,是不好糊弄的,必須下苦功夫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五是離黨委政府近,首先要求學會講政治,要正確處理好工作與家庭的關系,工作中隨叫隨到,雙休、休假基本不要想。
基本上就這些吧,根據自身情況自己考慮。
㈦ 面對機構改革職能調整,葯品監管如何創新監管工作
當前食品葯品監管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部門自身來講,一是制約科學監管的問題和思想障礙還比較多,依法行政的思想未得到全面落實,監管工作定位不夠准確。二是經費不足問題困擾著基層,一些工作任務無法落實。三是監管隊伍的監管能力、監管水平還不能適應監管工作的要求。從監管對象來看,葯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經營機制和企業自律性還比較差,違法違規事件時有發生;醫葯產業和餐飲服務行業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沒有完全形成;葯品流通秩序不夠規范,不合理用葯現象仍然普遍。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當前,黨和政府把食品葯品安全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戰略高度,縣委縣政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縣「十二五」發展規劃,專門進行部署。同時將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列為鄉鎮政府日常工作重點,作為年終考核鄉鎮政府的工作績效目標之一。這些變化,為食品葯品監管工作邁上新台階創造了有利條件。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機構改革後,監管任務、監管體制發生了變化。監管部門負責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葯品、醫療器械五大與公眾健康緊密相關產品的監管,相關健康產品的監管相對集中,具體監管責任更重。省級以下食品葯品監管體系發生的變化使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所承擔的具體監管責任沒有淡化,改進和加強監管工作的要求沒有弱化,保障公眾飲食用葯安全的根本任務沒有變化。踐行科學監管理念,提高食品葯品監管水平濉溪縣食品葯品監管工作思路的核心就是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葯安全。牢固樹立科學監管思路,按照市場運行的客觀規律,構建合理的監管機制和制度體系,最大限度地優化配置各項監管資源。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科學監管水平和能力。一方面要抓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另一方面抓好執法隊伍建設,增強執法人員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牢固樹立「執法就是服務」理念,將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結合起來。創新監管手段,建立長效監管模式。加強食品葯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強化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觀念。監管部門要增強監管責任意識,建立完善責任制。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及運行機制,優化誠信建設氛圍,為企業發展做好服務。建立健全技術支撐體系,以科學技術和手段為依託,繼續完善食品葯品檢驗機構建設,提高檢驗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網路實現對相對人的遠程監管,力求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完善重大食品葯品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健全和監測工作運行模式、組織體系,努力構建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靈敏、協調配合的應急管理體系。健全監管機制,規范行政行為。加強對執法行為的監督,規范和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對認證發證、稽查處罰等重點領域人員的監督,實行權力分解、崗位輪換、集體審批,公開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防患於未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布葯品監管法定依據、執法程序、辦事期限及服務承諾,確保葯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得到正確貫徹。把推行政務公開作為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讓公眾參與監管,推進效能建設,優化政務環境。
㈧ 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屬於行政許可嗎
1、辦理條件
申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舉辦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相關規范的名稱、住所、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地;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
5.有與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6.床位數在10張以上;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所需申辦材料
申請人完成養老機構建設、具備開業條件,申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時,應當向審批實施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設立申請書;
2.申請人、擬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符合登記規定的機構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以及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或者消防備案憑證;
5.服務場所的自有產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
6.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服務人員的名單、身份證明文件和健康狀況證明;
7.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提供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外國人申請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的,提供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8.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辦理流程
(一)收件
許可實施機關在市、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窗口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按下列情況分別做出處理:
1.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二)受理
許可實施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審查
1.書面審查:許可實施機關自受理設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書面審查。
2.現場查驗:書面審查通過後2個工作日內,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實地查驗。
3.業務主管領導審核。許可實施機關業務主管領導在2個工作日內,對項目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
(四)審批決定
1.許可實施機關局主要負責人在2個工作日內,簽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見。
2.
符合條件的,許可實施機關在2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製作《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填寫說明見附件1),不符合條件的,許可實施機關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不予行政許可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五)許可證書送達:通知申請人領取《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不能領取的郵寄送達。
(六)審批流程圖。(見附件2)
(七)決定公開:審批決定(審批結果)在萊蕪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網址:**********)公開,公開內容如下表:
事項名稱
項目名稱
批准
不予批准
公開截止日期
業務聯系人
時間
批准文號
時間
不予批准決定書編號
(八)歸檔:許可材料實行分類歸檔。項目辦結後由許可實施機關具體辦理人員負責裝訂歸檔。材料實行日清月結、年終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4、我想了解法律依據
1.《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年8月通過,2012年12月修訂)第四十四條:「設立養老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其他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機構實施監督。」
2.《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2013年6月民政部令第48號)第八條:「縣、不設區的市、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住所在市轄區的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託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實施許可。」第十條:「外國的組織、個人獨資或者與中國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個人以及華僑獨資或者與內地(大陸)的組織、個人合資、合作設立養老機構的,由住所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民政部門實施許可。「
3.《民政部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民政部令第55號)。
4.省民政廳《關於下放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在境內設立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許可權的通知》及市民政局《關於委託各區做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工作的通知》。
㈨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民政部在養老服務方面的主要工作職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