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國家規定慢性病是怎樣補償和報銷的
1、初審申報:參保單位或參保個人首次申請須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15日以前,專憑《醫保手冊屬》)到初審醫院醫保科領取表格並完整填寫《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同時備齊申報病種的相關病歷資料(或復印件)、一張近期1寸免冠照片,選定一家定點醫院和一家特殊病種門診服務葯店就醫、購葯。異地安置人員特門申報由單位醫保專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級特門初審鑒定醫院醫保科辦理相關手續。2、醫院初審:初審醫院收齊申請人的相應資料後,組織本院醫療專家診查並初步鑒定。3、專家評審:市醫療保險處每季季末組織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進行集中評審,專家委員會根據特門確認標准進行逐個審定。4、發放《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經市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的,特門申請人在下個季度第一個5個工作日以後,攜帶《醫保手冊》到市醫療保險處領取《特殊病種門診專用病歷》評審通過者於當月開始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待遇。經市專家委員會評審未通過的,註明未批準的原因並書面告知,同時將病歷資料退回申請人。5、特殊病種續辦程序:特殊病種門診A、B類有效期為兩年,C類有效期為一年。病情未愈須繼續治療的,需要辦理續辦手續。
㈡ 慢性病能報銷多少錢
我們這里先要扣除門檻費600元,在扣除20%的自付部分。余額再報銷40%,,全年最高只能報銷2000元。
㈢ 慢性病社保報銷多少
慢性病需要鑒定後,才能發證,可以拿著這個證到門診買葯。個人交的醫保慢性病不是減免,而是門診買葯報銷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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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慢性病卡報銷范圍是多少慢性病卡報銷范圍是多少
符合醫保目錄的門診合規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按70%支付,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在縣域內按90%支付;單病種每人每年不超過500元,兩種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過800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單病種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兩種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
報銷資料:
1、《綿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報表》。此表由申請人在二級甲等及以上定點醫院醫保科(辦)申領。
2、門診慢性病診斷書。此診斷書需經我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2名指定醫師聯合簽名;市外提供三級醫院1名副主任及以上醫師簽名。
3、一年以上五年以內診治的檢查單、化驗單、門診病歷、門診慢性病診斷書、出院證明等病史資料。
4、身份證復印件。
(4)養老機構醫務室慢性病報銷標准擴展閱讀
一、慢性病補助病種范圍:
1、高血壓病
2、慢性肺原性心臟病
3、冠心病
4、糖尿病
5、類風濕關節炎
6、白血病
7、器官移植
8、活動性肺結核
9、精神疾病
二、慢性病補助對象確定程序:
1、提交的材料。病人一年內在二級(高血壓病和糖尿病在一級)及以上醫院的就診病歷(或住院病歷),診斷證明,相關輔助檢查報告單(原始單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卡。
2、查體單位。病人無有關病情證明材料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病情證明的,須到我市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查體。定點查體單位: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
3、確定程序。由參合人提出申請,各鎮(街道辦)合作醫療辦公室按照《慢性病種范圍及慢性病種確認標准》對慢性病人進行初步篩選,分類匯總後提交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經審核後確定慢性病補償補助對象,發放慢性病醫療卡。
4、確定為慢性病補償補助對象的人員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合作醫療卡原件,用於辦理慢性病醫療卡。
㈤ 慢性病卡報銷多少
門診特殊病種指可以門診治療,不需住院治療的,仍然長期需要依靠葯物維持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葯治療等疾病。
特殊疾病醫保的報銷:
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一年內,起付標准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85%;乙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75%。
從統籌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並計算,一年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0元。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額醫療救助金按規定給予報銷。
㈥ 國家醫保對慢性病是怎麼規定的
各個省市有關於這方面的的規定,到你所在市或省范圍內尋找相關政策。有的醫保可以報銷。有的有慢性病救助卡,各省市不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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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
慢性病的報銷標準是:每年度起付標准300元,治療統籌疾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城鎮職工按80%報銷,城鎮居民按50%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內不能超過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額。
常見慢性病門診報銷不設起付線,其可報銷費用的報銷比例為60%。年度報銷總額上限3000元。可以隨時結報,也可以定期累計結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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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參保人或代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醫院領取並填寫申請表格。
2、按照門診特殊慢性病鑒定要求提供與病種相關的疾病診斷證明和檢查材料交至醫院,由醫院對參保人申報材料進行備案登記和初審。材料齊全的,經醫院匯總後,每月月初可以由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申報。
3、醫保經辦機構在收到醫院提交的申報材料後,根據申報材料數量組織醫療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後由經辦機構確認結果並將通過的材料錄入系統。
4、醫保經辦機構次月初將評審結果和未通過的材料按原途徑反饋給各申報醫院,由醫院告知參保人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