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辦理養老院詳細流程和手續
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
一個是個人申請;
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方法》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1)養老院申辦流程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機構供需矛盾突出。隨著老年人口快速增長,對養老機構的需求加大,而社會養老機構數量較少、質量較差、增速較慢,形成很大的矛盾。正面臨著急劇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給老年人帶來諸多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困難。
2、農村養老亟需加強。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五保」老人逐步轉變為城市「三無」老人。加之農村人口老齡化加劇和農民就業方式的改變,留守或「空巢」老人增多,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明顯滯後於城市發展的需求。
3、養老機構的經營管理困難較多。現有養老機構大部分經營收入不多,營利微薄,規模小,設備簡陋,投入少,服務水平不高,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管理人才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管理水平不高。尚不能適應社會不同收入群體的不同養老需求。
4、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方面是促進養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扶持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的優惠措施落實不到位。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在獲取土地劃撥等方面還有許多困難和制約。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資本投入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
5、發展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還很艱難。一是選址難。大部分民辦養老機構場所是租用的,選擇相對獨立而交通便利的地址難,且消防措施難以落實。
二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對經營中發生的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三是養醫結合難。大部分民辦機構規模小,軟硬體設施跟不上,入住的老年人看醫用葯無法就地刷IC卡,造成看病難。
總之,公辦養老機構體制機制不活、服務成本較高、經濟效益較低;民辦養老機構數量少、發展不平衡;農村養老機構點多分散、不利於管理和集中供養;個性化服務項目少,服務內容單一;缺乏政策扶持,經營狀況不容樂觀。
⑵ 申辦養老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手續步驟:
一是個人申請;
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么一批資金;
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這些辦完後就可以開福利院了。
⑶ 開辦養老院的程序
你好
現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申請登記的辦事指 南就你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辦理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 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 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 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 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 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 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 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 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 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二、辦理機構 申辦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 三、申辦材料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 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 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 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 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 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 ,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 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 件; 6.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 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 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 批准書。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 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 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 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 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 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 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 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 (三)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 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 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 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時,應 當提前3個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 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 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程序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 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 →(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 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 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 辦理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 民政部門自受理籌辦申請之日起30日內 ,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 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做出 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 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 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 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政部門自受理申 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之 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 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 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 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六、收費標准 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取得了《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以後,要向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 登記後才可以正式營業。 八、政府支持公民個人舉辦養老服務機構 ,鼓勵公民獨資或與政府聯辦養老服務 機構,目前更詳細的政策尚在制定中建議 最好去你們當地的有關部門詳細咨詢一下 ,各地的政策應該會有所不同!最後,祝 你成功哦!
⑷ 個人如何申請一所養老院,具體流程有哪些
如何開一家養老院的注冊申請流程資料條件和相關注意事項(3)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開辦一家私人養老院申請書和流程條件公布
1、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2、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3、辦養老院首先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還得有審辦資格證明文件、資金來源證明和固定場所證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項條件後就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民政部門辦理手續。
辦理程序
第一步:興辦企業所在區(市)縣民政部門向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後受理;
第二步:市民政局在規定的時限內派人對新辦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簽字蓋章;
第三步:市民政局將相關資料移交市稅務部門審核簽章後上報省民政廳;
第四步:經省民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審批辦證後返回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轉交區(市)縣民政部門發給新辦企業。
⑸ 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5)養老院申辦流程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網路-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⑹ 如何申請開辦養老院(以個人名義)具體流程是怎樣的有哪些政策優惠和扶持政策
本人秦皇島老來福老年抄公寓的。私人可以辦老年公寓,去民政局申請。國家還很窮相關的扶持政策不多,一是免稅,二是每個老人每年會有幾百元補貼,財政扶持及民間捐款主要流向公辦福利院,你別指望,這種現象希望你能理解。
⑺ 如何開一家養老院的注冊申請流程資料條件和相關注意事項
一、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版場地;2、符合國家權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經費;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6、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7、社會組織和個人興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
⑻ 私人開辦養老院有哪些手續什麼流程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8)養老院申辦流程擴展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和棄嬰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
第三條社會福利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社會福利性質,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社會福利機構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政策。
第五條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社會福利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管理、監督和檢查。
參考鏈接:網頁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