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加強組織領導
(一)科學統籌規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依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深入分析研究當地老年人口數量、結構及發展趨勢和養老服務需求,著眼統籌城鄉、統籌居家和機構養老服務,科學制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年度養老服務建設項目應及時納入當地的年度用地計劃。
(二)落實工作責任。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今後一個時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點任務,事關千家萬戶的安寧和幸福,事關全社會的和諧穩定。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列入政府和相關部門年度重點目標任務考核范圍,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為加強對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牽頭協調職責,做好整體謀劃、管理指導、標准制訂、監督檢查等工作。各有關部門也要充分履行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共同推動這項工作。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法規政策,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認真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大力開展養老服務示範活動。要加強照護文化建設,切實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廣泛開展為老志願服務,在全社會大力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風尚。
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浙政辦發〔2006〕8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浙政發〔2008〕72號)自行廢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② 養老服務體系的五大措施
一是加快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加強對新建小區社區服務用房規劃布局的審核,使小區規劃和社區養老場所做到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充分發揮民政部門既管城鄉社區建設,又管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優勢,積極進行內部資源整合,統籌利用社區資源;制定並下發社區托老站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准,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扶持和推進。市內社區普遍建立托老站、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康復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農村以敬老院為依託,增設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床位,並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為農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短期托養等服務。
二是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建立市、縣(市)區、養老服務機構三級聯網系統,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動態管理;健全核查監督機制,落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提高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的積極性,推進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三是加快推進「12349」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依託地方通訊信息平台,構建全市統一的「12349」養老服務信息網路,建設集機構養老、社區托老和居家養老為一體的沒有圍牆的「鄭州社會化養老院」,積極開展居家養老服務。
四是探索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及評估制度。加強調研,加緊制定和出台養老服務評估和補貼辦法,根據老年人經濟狀況和服務需求,分類實施養老服務補貼,推動老年社會福利服務由補缺向普惠型轉變。
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購買保險制度。推動建立政府為養老服務機構入住的老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提高養老服務機構發生意外傷害風險的善後處置能力。
③ 簡述加快發展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的思路
養老服務產業是各類服務主體圍繞老年人所開展的各類服務的集合,產業發展中存在財政扶持壓力大、產品供給不足等突出問題,必須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融合發展為手段,努力挖掘人口老齡化給國家發展帶來的活力和機遇,充分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推動養老服務產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中圖分類號:D669.6;F7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853(2016)12-0190-01 引言 養老服務業是政府、市場、社會組織、個人等服務主體圍繞老年人所開展的各類服務的集合,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養老服務業包括圍繞老年人的吃、穿、住、醫、行、娛樂、保險等所有相關產業;狹義養老服務業專指為老年人生活保障和生活照料所開展的服務業,通常指民政部門所開辦或監督管理的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等。當前,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目前,我國 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已達到 2.22 億,占總人口的比重是 16.1%。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養老的消費需求將持續快速增長,養老需求逐漸放大,養老服務業特別是與養老產業相關產業的經濟效益凸顯,在改善民生、拉動消費、促進消費升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愈發重要。 2000-2050 年中國人口及老齡化人口比重預測 1 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養老產業發展,不斷加強對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後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和金融、用地、稅費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逐年加大財政支付力度,積極推進養老服務業制度、標准、設施、人才隊伍建設,為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初步建立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業對 GDP 的貢獻可圈可點,老齡產業市場總額已超過 4 萬億元人民幣,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8%。縱觀產業發展現狀,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嚴重製約產業發展,滯後老齡化社會發展需求。 2 養老服務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1)資金來源形式單一。資金來源主要為公共財政支出和彩票公益金,其中,公共財政用於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支出主要包括養老機構建設、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等,在吸引民間資金和金融工具利用方面相對薄弱。隨著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財政用於養老服務方面投入勢必放緩。(2)養老服務產品供給不足。一是養老機構供需矛盾突出。護理型和醫養結合型等養老機構一床難求與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床位閑置現象並存。2015 年,山東省共有 340 萬名失能老人,其中完全失能 100 多萬,護理型養老床位僅 5 萬張。二是產品鏈條不夠完整。現有養老產業所提供的產品僅能滿足老人的醫、食、住、醫、購物、保健、家政服務等基本需求,休閑娛樂、養生旅遊、精神慰藉等個性化服務需求需要支撐。(3)產業集群效應差。一是行業發展缺乏合力。養老服務行業整體處於探索發展階段,缺乏領軍企業和人才,行業之間缺乏關聯。二是市場准入和監管機制不夠健全。老年保健品、理療等行業存在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等管理混亂現象。(4)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不高。一是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業氛圍不濃。由於政策制定滯後、宣傳不到位,加上養兒防老等傳統養老觀念影響,造成支持產業發展的總體氛圍不濃,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社會認同度低。二是社會組織參與養老服務業的內在動力不足。社會組織力量薄弱、資金短缺,極大地影響了自身發展及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 3 加快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的對策 (1)強化政策供給。一是強化規劃引領。結合老年人口的規模和養老服務需求規模,科學制定養老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為產業發展提供保障。二是強化土地供應。各級結合社區建設規劃設置社區養老設施,新建小區按標准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做到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優化閑置社會資源轉換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審批程序,優先安排專項用地指標用於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三是強化資金扶持。安排專項資金對各類養老機構實施同等扶持政策,免徵營業稅、耕地佔用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免繳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行政性收費;完善養老服務企業融資擔保機制,鼓勵銀行加大信貸支持。(2)強化宣傳引導。一是拓寬形式,廣泛宣傳養老服務產業優惠政策,提高全社會認知程度。二是培樹典型,引領帶動產業發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產業發展的濃厚氛圍。(3)強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使居家和社區養老成為下一步政策重點。居家養老方面,通過降低登記門檻、購買服務、培育孵化等方式,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發展,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化服務;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為老年人建立檔案和配備遠程終端設備,打造線上線下相結合的 OTO 服務模式,打造沒有圍牆的養老院。社區養老方面,採取規劃約束、資金扶持、社會參與等方式,加強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社區日間照料設施建設。機構養老方面,採取資金扶持、補貼運營、公建民營、公建民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和運營養老機構。(4)強化產業融合發展。對接醫療、家政、保險、教育、健身、旅遊資源,加快推動養老服務與等其他領域融合發展。一是「養老+互聯網」。結合養老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完善政府行業管理、公共服務和宣傳推介功能,納入更多線下企業和社會組織。二是「養老+旅遊」。通過建設休閑健康養生養老綜合體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大力發展候鳥式旅遊養老。三是「養老+醫療」。鼓勵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聯合設立內設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託管養老機構和閑置醫療資源轉型為護理院、康復醫院,推進醫養結合進程。 4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養老服務產業發展進行詳細分析,希望能夠為滿足老齡社會發展需要,從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供給。
④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的政策全文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實現黨的十七大確立的「老有所養」的戰略目標和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和問題。
自1999年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以來,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快並日益呈現高齡化、空巢化趨勢,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數量劇增。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任務十分繁重。
近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使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發展。養老機構數量不斷增加,服務規模不斷擴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截至2010年底,全國各類收養性養老機構已達4萬個,養老床位達314.9萬張。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社區日間照料服務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間照料功能的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1.2萬個,留宿照料床位1.2萬張,日間照料床位4.7萬張。以保障三無、五保、高齡、獨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為重點,藉助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網路初步形成。養老服務的運作模式、服務內容、操作規范等也不斷探索創新,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但是,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然處於起步階段,還存在著與新形勢、新任務、新需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缺乏統籌規劃,體系建設缺乏整體性和連續性;社區養老服務和養老機構床位嚴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設施簡陋、功能單一,難以提供照料護理、醫療康復、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務;布局不合理,區域之間、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間投資規模有限;服務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行業發展缺乏後勁;國家出台的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服務規范、行業自律和市場監管有待加強等。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的人口老齡化是在「未富先老」、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歷史欠賬較多、城鄉和區域發展不平衡、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形勢下發生的,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任務十分繁重。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老年人口超過1億的國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長,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預計到2015年,老年人口將達到2.21億,約占總人口的16%;2020年達到2.43億,約占總人口的18%。隨著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的加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數量還將持續增長,照料和護理問題日益突出,人民群眾的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刻不容緩。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適應傳統養老模式轉變、滿足人民群眾養老服務需求的必由之路。長期以來,我國實行以家庭養老為主的養老模式,但隨著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實施,以及經濟社會的轉型,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4-2-1」家庭結構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斷增多。家庭規模的縮小和結構變化使其養老功能不斷弱化,對專業化養老機構和社區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解決失能、半失能老年群體養老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務之急。目前,我國城鄉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約3300萬,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9%。由於現代社會競爭激烈和生活節奏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臨著工作和生活的雙重壓力,照護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從心,迫切需要通過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來解決。
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擴大消費和促進就業的有效途徑。龐大的老年人群體對照料和護理的需求,有利於養老服務消費市場的形成。據推算,2015年我國老年人護理服務和生活照料的潛在市場規模將超過4500億元,養老服務就業崗位潛在需求將超過500萬個。
在面對挑戰的同時,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越來越成為各級黨委政府關心、社會廣泛關注、群眾迫切期待解決的重大民生問題。同時,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城鄉居民收入的持續增多,公共財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領域,以及人民群眾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已具備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一)內涵。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是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設施、組織、人才和技術要素形成的網路,以及配套的服務標准、運行機制和監管制度。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應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著眼於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優先保障孤老優撫對象及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兼顧全體老年人改善和提高養老服務條件的要求。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是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不斷完善管理制度,豐富服務內容,健全服務標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的持續發展過程。本建設規劃僅著眼於構建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
(二)功能定位。
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主要由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三個有機部分組成。
居家養老服務涵蓋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對身體狀況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務、老年食堂、法律服務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齡、獨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務勞動、家庭保健、輔具配置、送飯上門、無障礙改造、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對居家養老的失能老年人給予專項補貼,鼓勵他們配置必要的康復輔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質量。
社區養老服務是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支撐,具有社區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類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在城市,結合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增加養老設施網點,增強社區養老服務能力,打造居家養老服務平台。倡議、引導多種形式的志願活動及老年人互助服務,動員各類人群參與社區養老服務。在農村,結合城鎮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以鄉鎮敬老院為基礎,建設日間照料和短期托養的養老床位,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短期托養、配餐等服務;以建制村和較大自然村為基點,依託村民自治和集體經濟,積極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新模式。
機構養老服務以設施建設為重點,通過設施建設,實現其基本養老服務功能。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重點包括老年養護機構和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老年養護機構主要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專門服務,重點實現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設施應符合無障礙建設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屬功能用房,滿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飯、如廁、洗澡、室內外活動等日常生活需求。2.康復護理。具備開展康復、護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設施條件,並配備相應的康復器材,幫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復生理功能或減緩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3.緊急救援。具備為老年人提供突發性疾病和其他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置救援服務能力,使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援。鼓勵在老年養護機構中內設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老年養護機構還應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培訓和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實現示範、輻射、帶動作用。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根據自身特點,為不同類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多方參與、統籌規劃,在「十二五」期間,初步建立起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各級政府對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發展統籌考慮、整體規劃。中央制定全國總體規劃,確定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制定優惠政策,支持重點領域建設;地方制定本地規劃,承擔主要建設任務,落實優惠政策,推動形成基層網路,保障其可持續發展。
2.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加強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加快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打破行業界限,開放社會養老服務市場,採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貼息等多種模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養老服務設施。鼓勵城鄉自治組織參與社會養老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化社會組織的力量,不斷提高社會養老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有序競爭機制的形成,實現合作共贏。
3.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根據區域內老年人口數量和養老服務發展水平,充分依託現有資源,合理安排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導向,以長期照料、護理康復和社區日間照料為重點,分類完善不同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的功能,優先解決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體的養老問題。
4.深化改革、持續發展。按照管辦分離、政事政企分開的原則,統籌推進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革。區分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加強對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登記和監管。盤活存量,改進管理。完善養老服務的投入機制、服務規范、建設標准、評價體系,促進信息化建設,加快養老服務專業隊伍建設,確保養老機構良性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一)建設目標。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組織健全、規模適度、運營良好、服務優良、監管到位、可持續發展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網路基本健全。
(二)建設任務。
改善居家養老環境,健全居家養老服務支持體系。以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機構為重點,通過新建、改擴建和購置,提升社會養老服務設施水平。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老齡化發展程度,「十二五」期間,增加日間照料床位和機構養老床位340餘萬張,實現養老床位總數翻一番;改造30%現有床位,使之達到建設標准。
在居家養老層面,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實施家庭無障礙設施改造。扶持居家服務機構發展,進一步開發和完善服務內容和項目,為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便利服務。
在城鄉社區養老層面,重點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動中心、互助式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養老設施,推進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增強養老服務功能,使日間照料服務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半數以上的農村社區。
在機構養老層面,重點推進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養老設施建設。縣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處以收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為主的老年養護設施。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建設若干具有實訓功能的養老服務設施。
提高社會養老服務裝備水平,鼓勵研發養老護理專業設備、輔具,積極推動養老服務專用車配備。
加強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依託現代技術手段,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規范行業管理,不斷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三)建設方式。
通過新建、擴建、改建、購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新建小區要統籌規劃,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公建配套實施方案。鼓勵通過整合、置換或轉變用途等方式,將閑置的醫院、企業、農村集體閑置房屋以及各類公辦培訓中心、活動中心、療養院、小旅館、小招待所等設施資源改造用於養老服務。通過設備和康復輔具產品研發、養老服務專用車配備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社會養老服務能力。
(四)運行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各類服務主體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環境,實現社會養老服務可持續發展。
公辦養老機構應充分發揮其基礎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國家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思路,理順公辦養老機構的運行機制,建立責任制和績效評價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鼓勵有條件或新建的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公建民營,通過公開招投標選定各類專業化的機構負責運營。負責運營的機構應堅持公益性質,通過服務收費、慈善捐贈、政府補貼等多種渠道籌集運營費用,確保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養老機構的培育扶持,採取民辦公助等形式,給予相應的建設補貼或運營補貼,支持其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服務設施,開展社會養老服務。
推動社會專業機構以輸出管理團隊、開展服務指導等方式參與養老服務設施運營,引導養老機構向規模化、專業化、連鎖化方向發展。鼓勵社會辦養老機構收養政府供養對象,共享資源,共擔責任。
(五)資金籌措。
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需多方籌措,多渠道解決。
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通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補助貼息和政府采購等多種形式,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公益慈善組織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大投入,參與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
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強化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支出責任,安排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地方各級彩票公益金要增加資金投入,優先保障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中央設立專項補助投資,依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老齡人口規模等,積極支持地方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重點用於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老年養護機構設施建設。 (一)強化統籌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擺上各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抓實抓好。各地要建立由民政、發展改革、老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協調溝通,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督促檢查,確保規劃目標的如期實現。鼓勵社會各界對規劃實施進行監督。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長效機制。對公辦養老機構保障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並建立動態保障機制。採取公建民營、委託管理、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社會組織興辦或者運營的公益性養老機構。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改進和完善對社會養老服務產業的金融服務,增加對養老服務企業及其建設項目的信貸投入。積極探索拓展社會養老服務產業市場化融資渠道。積極探索採取直接補助或貼息的方式,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養老服務設施。
(三)加強制度建設,確保規范運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建立養老服務准入、退出、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規范養老服務市場行為。制定和完善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的相關標准,建立相應的認證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標准化,促進養老服務示範活動深入開展。建立養老機構等級評定製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評估、養老服務需求評估等評估制度。
(四)完善扶持政策,推動健康發展。各級政府應將社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合理安排,科學布局,保障土地供應。符合條件的,按照土地劃撥目錄依法劃撥。研究制定財政補助、社會保險、醫療等相關扶持政策,貫徹落實好有關稅收以及用水、用電、用氣等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實施老年護理補貼、護理保險,增強老年人對護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構建養老服務行業風險合理分擔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服務收費項目和標准。
(五)加快人才培養,提升服務質量。加強養老服務職業教育培訓,有計劃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開辟養老服務培訓基地,加快培養老年醫學、護理、營養和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如養老機構具有醫療資質,可以納入護理類專業實習基地范圍,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到各類養老機構實習。加強養老服務專業培訓教材開發,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推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制度,五年內全面實現持證上崗。完善培訓政策和方法,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探索建立在養老服務中引入專業社會工作人才的機制,推動養老機構開發社工崗位。開展社會工作的學歷教育和資格認證。支持養老機構吸納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加快培育從事養老服務的志願者隊伍,實行志願者注冊制度,形成專業人員引領志願者的聯動工作機制。
(六)運用現代科技成果,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以社區居家老年人服務需求為導向,以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為依託,按照統籌規劃、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便民信息網、熱線電話、愛心門鈴、健康檔案、服務手冊、社區呼叫系統、有線電視網路等多種形式,構建社區養老服務信息網路和服務平台,發揮社區綜合性信息網路平台的作用,為社區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在養老機構中,推廣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電子檔案,通過網上辦公實現對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建成以網路為支撐的機構信息平台,實現居家、社區與機構養老服務的有效銜接,提高服務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強老年康復輔具產品研發。
各地可根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⑤ 如何完善我國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體系
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但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不足、市場發育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突出,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任務緊迫。中央高度重視養老服務事業,老齡人口在消費、就業、投資等方面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拉動作用,老齡人口紅利有待充分釋放。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完善立法。養老領域的政策、法規事關民生發展全局,直接影響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和公共服務,對完善國家治理至關重要。建議進一步完善養老法規體系,建立養老金長期精算平衡模型,合理在同代間、代際間進行收入、財富再分配。推進企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擴大年金個稅遞延優惠力度,出台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出台養老服務產業的行業標准和規范,明確准入門檻和產品標准。健全監管機制、老年人維權機制,切實加強養老服務業在質量、安全、價格等方面的行業監管和制度建設,保障老年人權益、關注老年人需求。推動各地方政府制定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細化財政、金融、土地、稅收、人才及服務模式等方面的落地措施。
放寬行業准入,引進民資、外資等社會力量。鼓勵、規范引導民資、外資等各種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產業。放開外商投資准入,積極引入港澳及國際上先進國家養老服務的經驗、資金、機構等,鼓勵港澳養老服務機構在境內開展養老服務。大力發展醫療保險(放心保)、老年護理保險、年金資產管理、老年房產養老基金等養老金融,改善養老資產結構,提升老齡人口投資能力。加大對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規范服務。加快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完善養老土地供應政策。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的社會養老床位數約為25張,到2020年實現35~40張,這將帶來大量養老用地需求。
整合養老服務資源,促進醫養結合。醫療、保健、護理、心靈慰藉是老年人最為直接的需求。建議充分發揮醫療機構在葯品、醫療器械、護理等方面的專業優勢,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領域,促進醫養結合。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資金、養老、健康管理方面的專業優勢,鼓勵保險機構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積極探索醫養結合的有效模式。鼓勵國有保險企業深化改革,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把民資等各種社會力量引入養老、醫療領域,推動健康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擴大農村養老服務網路,提升農村保障覆蓋率。加大農村互助幸福院、五保供養、老年日間看護中心、老年活動站等養老服務設施及機構的發展力度並擴大覆蓋范圍。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婦女關愛服務體系。目前農村居民養老金替代率遠低於城鎮職工,建議通過財政補貼、社會公益等提高養老金、五保供養標准。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通過給予養老護理從業人員補貼等方式,提升老年護理服務質量。
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釋放老齡人口紅利。養老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老齡人口就業等方面。建議支持推動相關產業聚焦老年人市場,促進「銀發」產業大發展。加快優化產業結構,通過提升老齡人口消費能力、投資能力、就業能力,發揮老齡人口就業、消費對經濟和社會的拉動作用,釋放老齡人口紅利。大力發展養老社區、日間看護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等,實現老有所養。大力發展老年人居家護理、精神護理等老齡人口醫療服務業,為老年人提供看護、保健設施、心靈健康等服務,實現老有所醫。大力發展老年人社交、體育健身、旅遊等老年文化產業,實現老有所樂。規范發展殯葬、墓地等行業,加強監管,實現老有所歸。鼓勵老年人參與力所能及的再就業,提高老齡人口就業能力和消費能力,實現老有所為。大力發展老年人健康管理、醫療信息化等互聯網養老產業,實現「智慧養老」。
⑥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運行管理
(一)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政府給予養老服務補貼。根據老年人或其家庭意願,到養老服務機構接受服務的,其養老服務補貼由當地民政部門支付給相應的養老服務機構;居家接受服務的,其養老服務補貼由當地民政部門支付給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企業或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從2012年起,養老服務補貼標准參照當年度重度殘疾人托(安)養費用補助標准執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政府養老服務補貼范圍擴大到中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高齡老人等。省民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養老服務補貼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健全養老服務評估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對當地老年人的家庭經濟狀況、身體狀況和養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建立資料庫,實行動態管理。全面建立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對象入住評估制度和養老服務機構質量評估及監督檢查制度,切實維護老年人基本權益。
(三)完善養老服務機構政策性保險制度。堅持政府支持、機構投保、保險公司運作的原則,實施養老服務機構政策性保險制度。通過全省統保、行業互保的辦法,降低養老服務機構運營風險。對各類養老服務機構投保費用,當地財政可給予適當補助。
(四)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各級民政、衛生、工商、公安消防部門要切實履行業務主管和行政監管部門職責,依法加強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養老服務場所的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公共衛生和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嚴格養老服務機構登記審批和年檢年審制度,新建機構申領《社會福利(養老)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應當依法提交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審查意見書及其他必備材料。對已經建成運行的養老機構和新建的城鄉社區小型養老服務機構,以及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或農村宅基地興辦建設養老服務機構的,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抄送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督促其盡快落實整改措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全面推行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的政策性保險,防範和減少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風險。
(五)推進養老服務標准化建設。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機構養老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等相關標准,建立養老服務信息化管理系統,開展養老服務標准化試點。通過等級評定、標准引導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養老服務行業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
(六)探索養老服務新機制。實行居家養老服務招標制度,通過政府招標采購方式,引導具備資質的各類社會機構進入養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積極探索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新機制,鼓勵實行養老服務機構公辦民營模式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連鎖運營模式,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通過資金、信息引導和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持,在居家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之間形成貫通機制,確保老年人自主選擇養老服務方式和服務場所,滿足不同養老服務需求。
⑦ 康乃馨的康乃馨養老社區標准化運營體系
依託康乃馨老年建築設計研究中心,康乃馨形成了一套嚴格的適老化建設標准,涵蓋完整的養老社區的居住環境、景觀環境、公共環境、運營輔助環境等,從設計、選材到施工建築等方面均有嚴格的體系標准。
⑧ 康乃馨老年城的康乃馨養老社區標准化運營體系
依託康乃馨老年建築設計研究中心,康乃馨形成了一套嚴格的適老化建設標准,涵蓋完整的養老社區的居住環境、景觀環境、公共環境、運營輔助環境等,從設計、選材到施工建築等方面均有嚴格的體系標准。
康乃馨養老社區綜合運營模式由五大標准化模塊組成,通過各模塊有機互補、相互提升,形成完整、獨特的「康乃馨模式」。
標准化的宜老設計,高標準的硬體設施,社區專設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專業老年護理服務。提供高品質人性化的老年護理服務,商業配套服務運營是增值。建設完整的社區商業服務配套,文化服務運營是差異化。依託投資方教育出版背景,康乃馨自辦各類媒體,生產養老養生系列文化產品,打造豐富的文化娛樂活動,形成獨特的「文化養老」體系,這是康乃馨區別於其他競爭者的最大特質。
⑨ 標准化體系在養老機構運營服務過程中的作用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