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有養老院嗎
我國古代的養老院
我國最早的養老場所的雛形出現在奴隸社會,據《禮記·王制》記載:「夏後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這里提到的「序」與「學」,就是夏殷時代養老的最初機構,也兼有教育下一代的職能。
到了唐代出現了「悲田院」,設在長安,是專門收養貧窮沒有依靠的老年乞丐。這時才算正式形成養老院制度,由佛教寺院負責具體管理。
北宋初期,在汴京(今河南開封)設有東福田院和西福田院,專門收養孤獨有病的老年乞丐。到宋英宗年間又增設南福田院和北福田院。養老的福田院脫離了佛教寺院的管理,改由政府管理,皇室供給銀兩。
元朝於公元1271年下令,各路(相當於目前的地級市)要設立濟眾院,收養鰥寡孤獨、殘疾不能自養的老人,供給一定糧食和柴薪,當眾發放,不得貪占。
明代初期,詔令各府縣設立養老院。到公元1480年,僅京城歷年贍養的鰥寡孤獨就有7490多人。
清代康熙年間先在北京設立普濟堂,要求其他地方政府仿效。乾隆年間的養老待遇,以山東的淄州普濟堂為例,有公田200畝,年收租100餘石。普濟堂內老人每月每人供給糧食6斗、鹽柴錢百文。如遇欠收年,老人們只能以稀粥度日,其他費用全免。
2. 中國古代如何養老
其實,如何養老並不是現代才有的問題。在中國古代,除了「以孝治天下」的治國理念,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
先秦時期的《禮記·王制》記載:50歲以上的老人可供給細糧;漢代的《王杖詔令冊》規定:70歲以上老人即使觸犯刑律「雖有罪不加刑焉」;唐代《唐大詔令集》規定老人可安排護工,「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宋代已出現「福田院」「居養院」「養濟院」「孤老院」各種養老機構……周代規定家有90歲老人全家都可不服徭役早在上古三代,「老人」的概念和標准已被明確。《禮記·曲禮上》記載:「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大概意思是,人到了60歲,就算老年人,可以指使人幹活;70歲身體各項機能進一步衰弱,應該交代家事,把該安排的都安排好;80歲、90歲,已算髦耋老人……先秦時期如何養老?首先是關注老年人的飲食。《禮記·王制》曾詳細記載:從50歲起,就應該給細糧吃;到了60歲,還要准備隔宿的肉食;到了70歲,則要增加副食;到了80歲,要經常供奉珍饈美食。至於90歲的老人,因行動不便,飲食消費已沒規律,可能隨時要吃要喝,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如果老人出遊,最好是帶著食物跟著他……在夏、商兩代,朝廷還會在仲春和孟冬兩季給鰥、寡、孤、獨者發放糧食等生活必需品。
為讓子孫更好地贍養老人,周代實行給有老人的家庭減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歲以上的老人,兒孫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歲老人,則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一說。
上述主要是對「家庭養老」模式所做出的規定,先秦時期還提出了「國家養老」概念。能享受國家養老待遇的主要是四類老人:一是相當於公民道德楷模的「三老五更」;二是相當於烈士家屬的「家中之老」;三是相當於離休老幹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當於五保戶的「庶人之老」。
先秦時期的「免費醫療」尤其「實惠」,此即周代起實施的「養疾之政」。當時,在官府編制中專設「掌病」一職,負責給老人「問病」。據《管子·入國》所述,掌病要定期看望老人,定期進行檢查:有公職者,70歲以上3天一問;80歲以上2天一問;90歲以上每天問一次;對民間老人,每5 天問一次。
對於患重病老人,掌病要及時向國君匯報,國君會安排出時間,親自前去看望老人。但是,這項制度在後來名存實亡,成了老人的一種願望。
漢代出現中國最早的「老年人保護法」
漢代是中國古代養老制度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推出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制度,特別是對「家庭養老」,有著極嚴的規定和要求,對父母、祖父母等長輩不敬不養,在漢朝算重罪。
為保證家庭養老的落實,漢律規定,不贍養老人者或被「棄市」。漢朝人的平均壽命僅30歲,能活到六七十歲很不容易,「人生七十古來稀」,用在漢朝更貼切。因此,漢朝將「老人」的標准提前了4歲,即到了56歲就算老人。《漢舊儀》中所說的「未二十三為弱,過五十六為老」,就是這個意思。
56歲以上的人,可以享有相應的老人保障權益,如免除稅賦。漢朝規定,13歲~56歲的成年男女,每年要繳120錢人頭稅,到了56歲,就可免繳這筆錢。對於90歲的老人,甚至連家屬都可以享受免除徭役的待遇。
除了減負免稅,朝廷每年還會直接給民間老人(庶老)發放食物。如漢文帝劉恆即位當年即下詔:80 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 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賜帛二匹,絮三斤。
漢朝最讓老人有尊嚴、覺得幸福的地方,應該是發放「老年證」。當然,這種老年證不是今天這樣的小本子,而是一種叫「鳩杖」的實用物。
鳩杖,又叫「王杖」,顧名思義是帝王賜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種特殊權力的象徵。從史料和考古發現來看,給老人「賜杖」的制度在漢朝被正式確立,開國皇帝、漢高祖劉邦曾做鳩杖贈送高齡老人,開了漢朝賜杖的先河。漢宣帝劉詢則使之成為一種制度,規定凡是80 歲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以王杖。但從張家山漢簡中的相關律令來看,漢代較早時曾是「七十賜杖」。
為了保證鳩杖的權威性,漢朝出台了相應的法規。1959年~1981年,從甘肅武威磨嘴子漢墓中先後出土了8根王杖(鳩杖),還隨之出土了《王杖十簡》和《王杖詔令冊》木簡。
《王杖詔令冊》全文近 600字,規定了70 歲以上老人應該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有學者稱之為中國最早的「老年人保護法」。其中有一項規定:70歲以上老人即使觸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訴,繼承了先秦時期老人「雖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已關注老年人精神健康
魏晉南北朝時期,養老制度又出現了新的突破。如北魏,首創了「存留養親」制度,此制度一直影響到晚清。
存留養親,就是一種司法緩刑制度:如果死囚、流刑犯的家中有直系血親需要照顧,准許死囚在家「侍親緩刑」、流刑犯在家「權留養親」,等家裡老人去世後再服刑。
在唐朝,養老制度備受皇帝重視。據《冊府元龜》上所列資料統計,唐朝各位皇帝下發有關養老詔令的次數多達73次,其中以唐太宗為最,在位23年下「養老詔」28次。而《冊府元龜》所記並不全,實際不止73次。
唐代繼承了漢代給老人「賜杖」、「免稅」等諸多做法。據《唐大詔令集》,唐太宗在「即位赦」中特別提出,「八十以上各賜米二石,綿帛五段;百歲以上各賜米四石,綿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齒。」所謂「尚齒」,就是尊老的意思。
唐朝還曾有過一項「補給侍丁」制度,官府免費給民間老人安排護工(侍丁)。開元七年(公元719年)戶令規定的配給標準是:「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丁一人,九十給二人,百歲三人。」開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給百歲老人的護工增至5名。
唐代甚至還有「精神養老」一說。當時,流行一個名詞叫「色養」。所謂「色養」,說得通俗簡單一點,就是奉養父母時要和顏悅色,不能讓老人不開心。一代名相、時任司空的房玄齡,不只為臣稱職,贍養老人方面也是「道德楷模」,當年房玄齡「色養」老人極為到位,《貞觀政要·孝友》稱,房玄齡「事繼娘,能以色養,恭謹過人」。
在古代,子女給老人臉色看、不孝順,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或許有鑒於此,唐律規定:「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意思是,如果家中有老人,子孫不能遠走他鄉,要呆在老人的身邊,否則要被治罪,此項規定較好解決了「空巢」現象。
南北朝時期梁武帝蕭衍曾建養老院「孤獨園」
古代歷朝在重視養老的同時,也都會根據本朝的實際情況,出台了一些具體的敬老養老措施。在免稅賦方面,宋仁宗嘉佑四年的詔令規定:80歲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稅賦;明、清兩朝的養老規定差不多,但年齡提前到了70歲。而且,從宋代開始,還出現了養老院等慈善機構。
建「養老院」起源於南北朝時期,高壽皇帝梁武帝蕭衍曾於普通二年(公元521年),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創辦了「孤獨園」。到唐朝,這樣的養老機構被推廣,在武則天時代,唐朝即開設主收貧、病、孤、疾者的「悲田養病院」。
但真正讓「養老院」這種養老方式流行起來的是宋朝。北宋初年即開設名為「福田院」的養老機構,後有「居養院」,南宋則叫「養濟院」等。雖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質的養老院;入院老人的年齡,也放寬到了50歲以上。同時,民間養老院也普遍興起。如洪邁《夷堅甲志》「劉廂使妻」條,在與南宋對峙的金國興中府,有位叫劉廂使的漢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財產興建「孤老院」。
元朝同樣重視養老,元世祖忽必烈曾採納漢臣劉秉忠的建議,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元朝的收養救助制度,當時各路均設立養濟院1所,救助、收養「諸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窮而無告者」。
明、清兩朝的養老院仍如南宋、元朝一樣,稱為「養濟院」,朝廷繼續發展官辦、民辦等各種形式的社會養老機構。明代朱元璋還恢復了漢朝制度化的「賜杖」與「賜爵」制度,在物質救濟上,明太祖朱元璋曾先後兩次頒發詔令,實行孤貧老人終身養老。
清朝則重視古老的「賜食」制度,多次請全國老人到紫禁城內去吃大餐,並取名曰「千叟宴」,其中以乾隆年間最盛。
(作者:倪方六)
3. 古代的人是怎樣養老的呢
古代的人是怎樣養老的呢
1.官員退休養老保障
如漢章帝元和三年,賢官第五倫請辭時,被漢章帝賜「以兩千石俸終其身」,並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所。而宋朝大家為了俸祿都不想退休,朝中常駐老古董,也難怪王安石變法被批判的如此道德淪喪了。
2.百姓家庭養老保障
我國最早具有規模的養老制度始於周朝。《禮記王制》中就記載了貴胄的老人飲食標准:對5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細糧;對6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在當時來說還相當珍貴的肉;對70歲以上的老人,要在他們的飯食中增加副食;對80歲以上的老人,要讓他們吃些珍饈美味;對90歲以上老人,考慮到此時老人行動多有不便,進食時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飲食。
周朝還有「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一說。即家中有80歲以上的老人,則兒孫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歲老人,則全家皆可不服徭役。 春秋戰國在周朝養老免除徭役的基礎上增加了免除賦稅的做法。漢代推行「以孝治天下」,出現了中國最早的「老年人保護法」,規定70歲以上老人即使觸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訴,繼承了先秦時期老人「雖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為了杜絕「空巢」提升養老質量,規定了父母在世時,子孫不能出遠門、不能分家、不能私藏小金庫、奉養老人要和顏悅色不能讓老人不開心,否則分分鍾撲街!另有「八十以上各賜米二石,綿帛五段;百歲以上各賜米四石,綿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齒(尊老)。」
唐令還有「補給侍丁」制度:侍丁不需服徭役,對80歲以上的老人,朝廷他安排一個照料的侍丁,90歲以上的安排兩人,百歲以上的安排5個人。奈何唐朝平均年齡為59.3歲,聽起來似乎並沒有什麼卵用。
3.國家來養老
南北朝時期出現了我國最早的公辦養老院,高壽皇帝梁武帝蕭衍曾在建康(今南京)創辦「孤獨園」,用於收留、贍養孤苦老人,後各朝代都有延續。
而各朝政府在社會補充養老方面也頗有建樹。漢文帝時規定,對8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米1石(約今120斤)、酒5斗、肉20斤;對9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加賜帛兩匹。宋仁宗曾下令給戰死者的父母補助每月每人三斗米。明朝亦有:80歲以上的貧窮老人,當地政府每月要贈送大米近100斤、豬肉5斤、酒60斤;90歲以上的,每年加賜帛一匹、絲綿一斤。
另外自北魏始,將授予70歲以上的老人官位通過朝奉讓老人頤養天年作為國家養老保障的政策,早在漢代也有給老人賜爵發俸的做法,從社會氛圍與老人社會地位提升方面給予老年人養老最全面的保障。
4. 古代有沒有退休金制度古代人如何養老
養老,是每個人都關心的問題,同時也是每個時代都關心的問題。養老制度不是今天才產生的新鮮事物,而是從古至今伴隨著文明的進步在不斷地發展變化著。那麼古代人有“養老金”嗎?如果有,是什麼樣的?如果沒有,他們又靠什麼養老呢?
小編通過查閱古代文章典籍才發現,原來古代人的養老方法並不比現在遜色。而且古代以孝治天下,不孝兒女不僅受到社會的唾棄,同樣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他們到底是怎麼做的呢?
一、養兒防老
不用說,靠兒女孝敬養老一直是養老最根深蒂固的思想,尤其在古代農耕社會,人是最重要的勞動力,多生養孩子,不僅能老有所養,還能夠增添家中勞力,從而增加家庭收入。
清代延續明代制度,繼續開辦“養濟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國家較為衰弱之際,對養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嗇。
除了建養老院,政府也通過賞賜財物、減免稅負、授官賜爵等方式讓一部分高齡的或有特殊情況的老人(比如在戰爭中立過功勞的老人)安享晚年。授予老人官位開始於北魏。北魏孝文帝曾下詔,授予70歲以上的老人各種官位。而賜爵的做法在漢代就有了。
五、民間資本養老
古代民間資本養老主要出於公益而不是盈利。很多是富商大官通過捐獻自己的財物秀建養老院。例如在與南宋對峙的金國興中府,有位叫劉廂使的漢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財產興建“孤老院”。
除了資源捐獻,有時皇帝也會下令強迫一部分富人捐贈。朱元璋時期就強制或引導,讓富人出錢,在全國各地建立公共墓地,使那些死後無錢買墳地的老者能夠落葉歸根。還有,養濟院和施棺局等救濟機構的運行資金,很多都是民間大戶人家和官宦貴族捐助的。
明清時期,在明清時期,各類養老機構大都是民辦的,養老資金得到了各地中產階層以上人家的大力捐贈。如施棺局,在清代,90%以上都是民辦的。
六、乞討養老
無可否認,社會和家庭都盡最大努力讓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但中國人口眾多,因為各種原因,還是有一部分老人流離漂泊,無依無靠,只能靠街頭乞討來度過餘生。
看完古代的養老制度,不禁感慨,原來他們也有這么多完善的制度,甚至有因為不贍養老人而處以死刑的法律,古人對孝文化的推從不是現代社會能夠比擬的。
5. 養老院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養老院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養老院出現在奴隸制時期,但是發展時期是在古代的封建王朝時期!
我國古代養老院的雛形是出現在奴隸制時期,在《禮記》記載著:有虞氏在上庫設宴款待國老,在下庫設宴款待庶老。夏後氏在東序設宴款待國老,在西序設宴款待庶老。殷人在右學設宴款待國老,在左學設宴款待庶老。周人在東膠設宴款待國老,在虞岸設宴款待庶老。虞庫在王城的西郊。
學和序都是當時的學校,從這個文獻中我們就知道了早在奴隸制時期,人們就已經有了養老的觀念,並且還出現了古代的養老院。
養老院這種地方不管民間來搞,還是官方來搞,都是需要一個長期投資的,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缺一不可,所以說養老院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當時的救助問題!
6. 沒有退休金的古代,大家如何養老
在古代不用擔心養老的問題,因為我國是一個崇尚孝順的地方,所以說無論是民間還是官府,都是對老人非常尊重的,如果子女都沒有,老人生活條件不好的情況下,官府也會拿出錢救濟這些老人,並且減免他們的稅收,在古代各朝各代都有相應的對策,唐宋兩朝還有養老院一類的機構,可以說當時已經非常人性化了。
在當時一些五六十歲的人就會進入養老機構,渣返孝因為古代的人普遍壽命沒有現在那麼長,現在的營養好了以後,人們平均壽命都達到了70多歲,有些60多歲的老人還非世森常的強壯,但是在古代50歲就已經算是高齡了,包括以當時的稅收,如果家裡老人條件不好,官府也會免除很多,可以說非常的人性化,不過在古代時,大多數人都非常孝順,哪怕自己生活條件如稿不好,也會首先把老人照顧好,有時候古代的地主和員外也會出錢捐獻給官府,讓他們獎勵給那些長壽的老人。
7. 現今有退休金和養老金,那在古代社會,他們是如何養老的呢
我們現如今社會有繳納五險就可以保證我們醫療、住房、養老等方面的問題有了保障,老年人有工作退休後可以有退休金領,沒有工作的老人有繳納蠻多少年的社保就可以開始領養老補助,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一種很有安全感的保障。而在古代社會老人們老了以後除了有自己子女子孫照顧外,也有其他的一些措施進行養老。
三、古代人從思想上會強化養老意識,孝順老人。
古代社會對於尊老、敬老、愛老這些是非常看重的,會從小就教小朋友要尊老要孝順父母要做個懂事的孩子,讓他們的思想意識上加強對孝順老人的這個觀念,從而做到以孝為大。
8. 中國古代如何養老
漢代是中國古代養老制度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時期,推出了一套相對完備的制度,特專別是對「屬家庭養老」,有著極嚴的規定和要求,對父母、祖父母等長輩不敬不養,在漢朝系重罪。
為保證家庭養老的落實,漢律規定,不贍養老人者或被「棄市」。漢朝人的平均壽命僅30歲,能活到六七十歲很不容易,「人生七十古來稀」,用在漢朝更貼切。因此,漢朝將「老人」的標准提前了4歲,即到了56歲就算老人。
56歲以上的人,可以享有相應的老人保障權益,如免除賦稅。漢朝規定,13歲至56歲的成年男女,每年要繳120錢人頭稅,到了56歲,就可免繳這筆錢。對於90歲的老人,甚至連家屬都可以享受免除徭役的待遇。
除了減免賦稅,朝廷每年還會直接給民間老人(庶老)發放食物。如漢文帝劉恆即位當年就下詔:8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賜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賜帛二匹,絮三斤。
漢朝最讓老人有尊嚴、覺得幸福的地方,應該是發放「老年證」。當然,這種老年證不是今天這樣的小本子,而是一種叫「鳩杖」的實用物。
9. 古羅馬的養老院是干什麼用的
你是不是想問古羅馬的元老院啊?!
元老院
Senate
古代羅馬政府機構中歷史最悠久的組成單位
。公元前6世紀,元老院議員(約有300名)由羅馬國王委任,並隨時向國王提供咨詢。到公元前5世紀末,庶民首次擔任長官職務後,開始進入元老院。公元前 4~前3世紀在連綿不斷的戰爭時期,元老院對外交政策施加影響的力量增大了。在共和國最後兩個世紀(前2~前1世紀),通過一系列未成文的規定,元老院在外交政策、立法、財政、宗教等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還有權給長官們分派任務,延長他們的任職期,指定設立元老院委員會以協助長官管理被征服的土地,以及根據人民的戰爭與和平的正式特權指導外交關系。在共和國最後幾十年裡,由於軍事領袖崛起、由於元老院本身唯利是圖、由於它的改革受阻以及它的重要成員的排外主義,元老院的威望和權力下降。後來G.J.凱撒把元老院議員的人數增加到900名。公元前27年羅馬第一位皇帝 G.屋大維恢復元老院的威望,並把它視為統治帝國的正式的合作者。長官、主法官和法官的選舉由公民議會負責轉到元老院。然而,皇帝對選舉起很大的作用,並隨意委任元老院議員。元老院恢復它作為統治者咨詢機構的本來面貌。580年,羅馬元老院終歸取消。
10. 中國古代老人家是怎麼養老的
中國古代老人都是倚靠著自己的子女養老的。
不管是現代還是古代,人們對於生孩子都有一個不變的思維,那就是養兒防老。
這樣的固定思維在我看來是很合理的,雖然合理但是我卻是不認同這樣的思維的,甚至我還發出了野雞般的嘲笑。
孩子並不是我們生產的工具,我們在決定生孩子之前一定要立好自己的三觀。
孩子們並不是為了滿足我們生活需要而存在的,並不能說我們給了他們生命。
他們在我們老了的時候就一定要養我們,他們養不養我們完全是他們的自由。
今天的中國雖然是走在世界的前言,但是人們的很多思想還是被禁錮著的。
我們是一個開放自由的國家,不單單要做到國家開放,生活在這個大家庭中的每個人民的思想也要做到開放。
只有這樣,我們的家才會越來越好。
老人家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將來的某一天,如果說我的父母向我開口,需要我來養,我一定義不容辭。
但是如果說他們並不需要我來養育,那麼我自然也會尊重他們的選擇。
無論他們想怎麼樣,我都會無條件的聽從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