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學習建築知識對養老服務有什麼作用
養老機構的建築設計,以適老化為導向,除了人文關懷,還要遵循許多原則,以滿足人們全方位、多層次的養老需求。具體如下:
1、安全性原則
老人的身體功能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活力減弱,適應性降低,所以在進行相關空間環境設計時必須保障其安全性。首先要保證建築和構造安全性,活動頻繁的區域、公共區域不能出現明顯突出物和無法回轉的消極空間;其次要嚴格選擇建築材料,符合綠色及健康標准,地面材料做到防滑耐磨,其他部位材料保證堅固、順滑,盡量減尖銳稜角;選擇低污染低輻射建築材料,盡量降低建築有害輻射給老年人身體帶來的不利影響。
例如,衛生間、廚房等易滑區域應選擇防滑的材料;門窗開啟部位設計符合老年人人體功效的門窗把手;樓梯台階及過道採用木製雙層扶手保證活動安全;陽角部位弧處理以防割傷等。
2、以人為本的原則
首先,溫馨舒適的養老環境對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健康有著極大影響,因此,環境的裝飾裝修非常重要,應追求符合老年人審美觀的裝飾環境,突出古典、簡朴的裝飾美,如採用比較明朗、輕快的顏色裝飾牆面、地面和天花,使環境看起來不那麼沉悶,能多一分溫馨的感覺,或者在牆面粘貼、懸掛一些老舊照片和古典字畫,讓老人在懷舊中感受到如家一般的溫暖。
除了卧室的居家元素的添加和設計外,其他活動區域同樣可以通過色彩與裝飾物的設計增加環境的溫馨感,體現人性化裝飾的特點。此外,院內的無障礙設計、傢具設施擺設、景觀環境設計等也是體現養老機構的人性化裝修。
養老機構中的公共休閑場所是為充實老年人的生活而存在的,也是為老人提供一個相互了解、相互溝通的場合,設計時,應盡可能地讓老年人體會到自己在社會上的存在感和在家中的歸屬感,以滿足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需求,並體現養老機構設計的人性化。
3、功能性原則
養老機構設計包括室內空間設計和室外空間設計兩大部分。室內空間主要分為公共空間和生活空間;室外被分為休閑娛樂空間和交通空間。由於老人的身體情況特殊,所有的空間都要有無障礙專區通道,讓整個空間更加舒適、安全。空間區域的明確劃分決定了各空間的功能需求,以模塊功能為基礎的設計才能打造人性化的養老機構。
根據《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中的要求合理地布局醫療、居住、行政等區域,保證各司其職,完美地發揮各區域功能是設計的基本要求。
4、無障礙原則
旨在消除對老年人不利的障礙性設施,不對其行為及活動產生阻礙。因為老年身體活動功能變得大不如前,判斷遲緩,排除或減少建築及環境中的障礙,才能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適用性強的養老建築。
例如,為弱視老年人設立較為引人注意的標志性引導標志,建立清晰的導視系統;為有聽覺問題的老年人加入隔音較強的材料,給老年人一個安靜舒適的環境;為行為失能及半失能老人提供連續的扶手和照料護理回轉空間;設置連續的雙層扶手以助於活動、休息和防滑倒;盡量設坡道平緩連接高差部位,保證活動邊界連續;對腦障智障群體設計色彩鮮明的牆面及地面色彩體系,加強視覺刺激,便於認知。
5、適老性原則
適老化理念的養老機構設計應充分考慮到老年人的特殊性,結合老年人的精神和生理的需求,以建築設計和新型材料為手段,以無障礙、人體工效學,環境心理學為理論基礎,以物聯網及智能化等先進手段打造智慧建築,適用於老年人建築及環境,讓老年人在活動安全且無障礙的同時,空間環境可對其產生積極應激反應,時刻感受到關懷和溫暖,促進其活動能力和意願。不僅如此,符合老年人特點的娛樂、居住、出行、護理、健康管理等多方面的設計同樣要考慮,盡量為老年人提供優質的、愉悅的生活和悠閑的、娛樂的環境。
6、可持續的生態化原則
老年人往往會比年輕人更嚮往自然,因此,養老機構建築設計應考慮到將建築和自然合二為一,從個人開始努力改善生態系統,使環境整潔、有序、舒適、美觀。比如,淋浴間不放置浴缸,相對盆浴淋浴更加省水且安全,衛生間內採用新式節水馬桶設計,將日常廢棄用水二次利用,如室外景觀中的水景利用的是循環用水等。
以上就是養老機構原則設計的詳細介紹,希望能幫助大家對養老機構的設計有更深的了解。不管是投資商或管理者,還是設計師,都應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力求為老年人創造一個安全溫馨、舒適輕松的養老環境,為醫務工作者提供一個愉悅、便捷的工作環境。
2. 求「老年人建築相關設計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履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149號
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的公告
現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標准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據建設部建標標[2000]50號文要求,本標准編制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參照有關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並經充分徵求意見,制定了本標准。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地與規劃設計;4.室內設計;5.建築設備;6.室內環境。主要規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時需要遵照執行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著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室內設計技術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積標准;建築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樓梯、電梯、戶門、門廳、戶內過道、衛生間、廚房、起居室、卧室、陽台等各種空間的設計要求。
本標准由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解釋,執行中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居住建築與設備研究所(北京市車公庄大街19號,郵政編碼100044)。
本標准主編單位: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
本標准參編單位: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中國老齡協會調研部 上海市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會 上海市工程建設標准化辦公室 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青島建築工程學院建築系 河南省建築設計研究院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員:劉燕輝 開 彥 林建平 王 賀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劉克維 郭 平 馬利中 葉忠良 王勤芬 張劍敏 王少華 鄭志宏
1 總 則
1.0.1 為適應我國人口年齡結構老齡化趨勢,使今後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築在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環保等要求的同時,滿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兩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標准。
1.0.2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設計應適應我國養老模式要求,在保證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則下,體現對老年人健康狀況和自理能力的適應性,並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質量及護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標准適用於專為老年人設計的居住建築,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養老院、護理院、托老所等相關建築設施的設計。新建普通住宅時,可參照本標准做潛伏設計,以利於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除執行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
2 術 語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國通用標准,將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人稱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築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專為老年人設計,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築,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養老院、護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配套設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獨立或半獨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築。一般以棟為單位,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5 養老院 rest home
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並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6 護理院 nursing home
為無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醫療、保健、康復和護理的配套服務設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寄託性養老服務的設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與規劃設計
3.1 規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可按表3.1.1劃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應以中型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與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設施及社區醫療中心、社區服務中心配套建設,實行綜合開發。
3.1.3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面積標准不應低於表3.1.3的規定。
3.2 選址與規劃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選址宜與居住區配套設置,位於交通方便、基礎設施完善、臨近醫療設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可獨立建設並配套相應設施。
3.2.2 基地應選在地質穩定、場地乾燥、排水通暢、日照充足、遠離雜訊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內不宜有過大、過於復雜的高差。
3.2.3 基地內建築密度,市區不宜大於30%,郊區不宜大於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用地規模應具有遠期發展餘地,基地容積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規劃結構應完整,功能分區明確,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於2個。出入口、道路和各類室外場地的布置,應符合老年人活動特點。有條件時,宜臨近兒童或青少年活動場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應布置在採光通風好的地段,應保證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宜小於2小時。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統應簡潔通暢,具有明確的方向感和可識別性,避免人車混行。道路應設明顯的交通標志及夜間照明設施,在台階處宜設置雙向照明並設扶手。
3.3.2 道路設計應保證救護車能就近停靠在住棟的出入口。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應做成無障礙通道系統,道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坡度不宜大於2.5%;當大於2.5%時,變坡點應予以提示,並宜在坡度較大處設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應選用平整、防滑、色彩鮮明的鋪裝材料。
3.4 場地設施
3.4.1 應為老年人提供適當規模的綠地及休閑場地,並宜留有供老人種植勞作的場地。場地布局宜動靜分區,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場地宜設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閱報欄等設施,並避免烈日暴曬和寒風侵襲。
3.4.2 距活動場地半徑1OOm內應有便於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廁所。
3.4.3 供老年人觀賞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過0.60m時應設防護措施。
3.5 停 車 場
3.5.1 專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車位應相對固定,並應靠近建築物和活動場所入口處。
3.5.2 與老年人活動相關的各建築物附近應設供輪椅使用者專用的停車位,其寬度不應小於3.50m,並應與人行通道銜接。
3.5.3 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位應設置在靠停車場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並應設置國際通用標志。
3.6 室外台階、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處、入口與室外地面有高差處應設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應大於1/12,每上升0.75m或長度超過9m時應設平台,平台的深度不應小於1.50m並應設連續扶手。
3.6.2 台階的踏步寬度不宜小於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於0.15m。台階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並宜在兩側設置連續的扶手;台階寬度在3m以上時,應在中間加設扶手。在台階轉換處應設明顯標志。
3.6.3 獨立設置的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1.50m;坡道和台階並用時,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0m。坡道的起止點應有不小於1.50m×1.50m的輪椅回轉面積。
3.6.4 坡道兩側至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裝連續的扶手。坡道兩側應設護欄或護牆。
3.6.5 扶手高度應為0.90m,設置雙層扶手時下層扶手高度宜為0.65m。坡道起止點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台階、踏步和坡道應採用防滑、平整的鋪裝材料,不應出現積水。
3.6.7 坡道設置排水溝時,水溝蓋不應妨礙通行輪椅和使用拐杖。
3. 建築設計的基本原則有哪些急需!謝了。。。
建築設計既是為營造建築實體提供依據,也是一種藝術創作過程;既要考慮人們的物質生活需要,又要考慮人們的精神生活要求。
建築設計的四項基本原則 :剛柔相濟 、多道防線 、抓大放小 、 打通關節。
4. 養老院規劃設計的注意事項
養老院的規劃具體來說很繁瑣,遠景設計院總結了一下幾點大體上要注意的問題:
①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個屬於自己,不被干擾的空間。
②社會交往:應為老年人提供一個進行社會交往的公共空間。
③可選擇性:應為老年人提供多種可選擇性,並有控制的能力。
④清楚的方向性和明確的標志系統,它為記憶力減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動上的方便。⑤安全感和安全性:為活動能力減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動的安全性,使他們有安全感。
⑥可達性和易操作:供老年人活動的空間應有很好的可達性(即無障礙)。常用設施(如門、窗、家電)應易於操作。
⑦適度刺激性和挑戰性:一個有適度挑戰性的環境將促進老年人的經常活動。
⑧適度的聲光環境:它將大大方便視力和聽力已經減退的老年人的活動。
⑨環境的熟悉性和連續性:環境的設計應有一定的地方傳統,並成為往日生活的延續,使老年人不感到陌生。
⑩尺度適宜的細部:它可以使老年人處處感到方便和愉快。
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來,國民經濟飛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從而加速了人口老齡化的進程,同時,老人們對養老設施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老年公寓作為一種重要的養老方式,一定會有很好的發展前景。
面向新世紀的老年公寓,應該以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為目標,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務,形成一個完善的老人社區。選址應在郊區,距市內一小時車程,佔地500畝左右,周圍有河流、湖泊、山地、樹林,最好還有溫泉,空氣清新,環境怡人。內部有果園、魚池、花圃、菜地、養殖場、運動場,可供老人休閑、健身、勞動。
在設施建設上,住房應以單元式公寓套房為主,有卧室、起居室、小廚房、衛生間,配備傢具、彩電、冰箱、空調、電話等設備,使之具有家庭氣氛;衛生間及過道、走廊均安裝扶手,床頭安裝緊急呼救裝置。公寓樓設活動室、娛樂室、健身房、洗衣房、閱覽室、會客室等,並設醫務室、監護室及相應的醫療儀器,另設招待客房。公寓的輔助設施應有小商場、郵電所、銀行、停車場等。公寓配備專職的服務隊伍,經過培訓的服務人員負責打掃衛生、保護環境、維修設備,並提供老人需要的各種服務。公寓定期為入住老人進行體檢,醫護人員24小時關注老人身體狀況,隨時診治,必要時及時送往專門醫院。老年公寓的收費要充分考慮當時中上收入水平家庭的支付能力,不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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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築設計的原則是什麼
建築設計的原則是只有一個,就是「安全「。
設計質量終身責任制
6. 《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 《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都為有效標准嗎
《養老設施建築來設計規自范》、《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均為現行規范及標准。
《養老設施建築設計規范》GB 50867-2013,由住建部組織編制和批準的國家標准,2013年9月6日發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實施。該規范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老年養護院、養老院和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設施建築設計。
《老年養護院建設標准》建標144--2010由民政部主編,住建部與發改委於2011年11月17日批准發布,2011年3月1日起實行。該標準是為老年養護院建設項目決策服務和合理確定老年養護院建設項目水平的全國統一標准,是編制、評估和審批老年養護院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重要依據,也是有關部門審查工程初步設計和督促檢查建設全過程的尺度。
7. 建築設計的原則是什麼
1、建築設計首先必須滿足使用要求:根據建築物的使用目的,按照相應的設計規范進行設計。比如:空間要求、環保要求、採光要求、消防要求及結構的耐久要求、抗震要求等。
2、建築設計必須採用合理技術措施原則:正確選用建築材料、合理安排使用空間,合理設計結構和構造,考慮方便施工、縮短工期。實現經濟目的。
3、、建築設計考慮建築物的美觀性。對於居住、辦公類、及其他公用建築應當創造一個舒適、優美的環境。對於建築物外形構造、表面裝飾、顏色都要做合理的設計。
具體如下:
一、簡介
建築設計(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築物在建造之前,設計者按照建設任務,把施工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作好通盤的設想,擬定好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方案,用圖紙和文件表達出來。作為備料、施工組織工作和各工種在製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協作的共同依據。便於整個工程得以在預定的投資限額范圍內,按照周密考慮的預定方案,統一步調,順利進行 。並使建成的建築物充分滿足使用者和社會所期望的各種要求及用途。
二、一般規定
1、裝配整體式建築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各類建築設計標准規范的要求及相關防火、防水、節能、隔聲、抗震及安全防範等標准規范的要求,滿足適用、經濟、美觀的設計原則。同時應符合建築工業化及綠色建築的要求。
2、裝配整體式建築設計應做到基本單元、連接構造、構件、配件及設備管線的標准化與系列化,採用少規格、多組合的原則,組合多樣化的建築形式。
3、裝配整體式建築設計所選用的各類預制構配件的規格與類型、室內裝修系統與設備管線系統等,應符合建造標准和建造功能的需求,並適應建築主要功能空間的靈活可變性。
4、對有抗震設計要求的裝配整體式建築,其建築的體型、平面布置及構造應符合抗震設計的原則。
5、裝配整體式建築宜採用土建與裝修、設備一體化設計。同時將室內裝修與設備安裝的施工組織計劃於主體結構施工計劃有效結合,做到同步設計、同步施工,以縮短施工周期。
6、裝配整體式建築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完整,預制構件的加工圖紙應全面准確反映預制構件的規格、類型、加工尺寸、連接形式
8. 求有關敬老院或養老院的建築設計任務書 要求實際項目還有cad~面積約在8000千左右,感激不盡!真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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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養老機構適老化設計的原則
據悠然版圖總結,養老機構的適老化設計應該遵循以下四條原則:
(1)安全:一切與老人生命健康有關的因素,如醫院距離,消防措施,應急通道,防滑防拌等。
(2)感知:老人對空間,物品,文字,建築樣式,色彩等的識別,應清晰簡便。
(3)舒適:指內外環境,如照度,溫濕度,噪音的控制、傢具的使用合理性。
(4)適護:指提高護理照料人員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的設計方法,並考慮機構運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