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服用希羅達過量的症狀表現及處理方法
希羅達的臨床試驗中,未發現由於葯物過量而引起的副反應。但動物實驗(對猴類以25,679mg/m2/天的積極治療)以及對人以最大耐受劑量(3,514mg/m2/天)治療中,葯物過量的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瀉、胃腸激惹、腸胃出血和骨髓抑制等。處理方法應包括使用利尿劑脫水治療,必要時透析治療。
希羅達
治療分類:化學治療
活性成分:卡培他濱
適 應 證:
希羅達適用於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環類抗生素化療方案治療無效的晚期原發性或轉移性乳腺癌的進一步治療。 劑量與用法:
推薦劑量:每日2,500mg/m2,連用兩周,休息一周。每日總劑量分早晚兩次於飯後半小時用水吞服。如病情繼續惡化或產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時應停止治療。
治療中劑量調整:
希羅達所引起的毒性有時需要做對症處理或對劑量進行調整(停葯或減量)。一旦減量,以後不能再增加劑量。以下是對毒性進行劑量調整時的推薦劑量(根據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標准)。
1級。
2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10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四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3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4級:
永久停止治療。
如停葯後需繼續治療,則應考慮到病人的最大益處,且在毒性症狀恢復至0-1級水平時以推薦劑量的50%進行使用。
特殊人群的劑量調整:
肝功能不全:對肝轉移引起的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所進行的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表明,無需對這類病人做劑量調整。
腎功能不全:尚未對腎功能不全者(指血清肌酐)進行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
兒童:尚未在兒童中進行希羅達的療效與安全性研究。 老年人:無須作劑量調整。但在老年人(65歲以上)比年輕人更易對卡培他濱產生毒性,故應對其進行密切監測。
禁 忌 症:有希羅達嚴重副反應或對氟脲嘧啶(卡培他濱的代謝產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預防措施:
需限制劑量的毒性包括:腹瀉、腹痛、惡心、胃炎及手足綜合征。近半數接受希羅達治療者會誘發腹瀉,對發生脫水的嚴重腹瀉者應嚴密監測並給予補液治療。每日腹瀉4-6次或者夜間腹瀉者為2級腹瀉,每日腹瀉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礙者為3級腹瀉,每日腹瀉10次以上或有肉眼血便和需靜脈補液者為4級腹瀉。如發生2、3或4級腹瀉,則應停用希羅達,直到腹瀉停止或腹瀉次數減少到1級時再恢復使用。3級或4級腹瀉後再使用希羅達應減少用量。幾乎近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發生手足綜合征,但多為1-2級,3級綜合征者不多見。多數副反應可以消失,盡管需要暫時停止用葯或減少用量,但無須長期停止治療。
妊娠及哺乳婦女:
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希羅達臨床研究,但必須要考慮到如果在這類病人中使用希羅達,可能會引起胎兒損傷。動物實驗表明卡培他濱能導致胎兒死亡或畸形。這些發現預示卡培他濱衍生物也具有這種作用,因此不能在妊娠婦女中使用希羅達。如在妊娠期間使用希羅達,或在使用希羅達期間發生妊娠時,必須考慮到該葯對胎兒損傷或致畸的潛在危險性。生育期婦女使用希羅達時必須採取避孕措施。
盡管尚不知希羅達是否能分泌於奶液中,但由於許多葯物能在奶液中分泌而有對哺乳的嬰兒造成嚴重副反應的潛在危險性,因此建議使用希羅達的婦女停止授乳。
副反應:
希羅達的副反應較少,以下情況可能與之有關:
消化系統:希羅達最常見的副反應為可逆性胃腸道反應,如腹瀉、惡心、嘔吐、腹痛、胃炎等。
嚴重的(3-4級)副反應相對少見。
皮膚:在幾乎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中發生手足綜合征:表現為麻木、感覺遲鈍、感覺異常、麻刺感、無痛感或疼痛感,皮膚腫脹或紅斑,脫屑、水泡或嚴重的疼痛。皮炎和脫發較常見,但嚴重者很少見。
一般不良反應:常有疲乏但嚴重者極少見。其他常見的副反應為粘膜炎、發熱、虛弱、嗜睡等,但均不嚴重。
神經系統:頭痛、感覺異常、味覺障礙、眩暈、失眠等較常見,但嚴重者少見。
心血管系統:下肢水腫較輕且不常見。尚未見其他心血管系統副作用。
血液系統:中性粒細胞減少且少見也不嚴重,貧血極少見也不嚴重。
其他:厭食及脫水常見,但重者極少見。
相互作用:
聯合用葯:希羅達與大量葯物合用,如抗組胺葯,NSAIDs,嗎啡,撲熱息痛,阿斯匹林,止吐葯,H2受體拮抗劑等,未見具有臨床意義的副作用。
蛋白結合:卡培他濱與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低(64%)通過置換與能蛋白緊密結合的葯物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尚無法預測。
與細胞色素P450酶間的相互作用:在體外實驗中,未發現卡培他濱對人類肝微粒體P450酶產生影響。
葯物過量:
希羅達的臨床試驗中,未發現由於葯物過量而引起的副反應。但動物實驗(對猴類以25,679mg/m2/天的積極治療)以及對人以最大耐受劑量(3,514mg/m2/天)治療中,葯物過量的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瀉、胃腸激惹、腸胃出血和骨髓抑制等。處理方法應包括使用利尿劑脫水治療,必要時透析治療。
B. 希羅達如何使用
希羅達的用量是按體表面積計算的,每平米2500mg,分早晚兩次於飯後半小時服用
C. 希羅達的用法用量
卡培他濱的推薦劑量為口服1250mg/m[sup]2[/sup],每日2 次口服(早晚各1 次;等於每日總劑量2500mg/m[sup]2[/sup]),治療2 周後停葯1 周,3 周為一個療程。卡培他濱片劑應在餐後30 分鍾內用水吞服。在與多西紫杉醇聯合使用時,卡培他濱的推薦劑量為1250 mg/m[sup]2[/sup],每日2 次,治療2 周後停葯1 周,與之聯用的多西紫杉醇推薦劑量為75 mg/m[sup]2[/sup],每3 周1 次,靜脈滴注1 小時。根據多西紫杉醇的說明書,在對接受卡培他濱和多西紫杉醇聯合化療的患者使用多西紫杉醇前,應常規應用一些化療輔助葯物。表1 列出了按體表面積計算的卡培他濱每日總劑量和每個劑量需要服用的葯片數量。當用於Dukes' C 期結腸癌患者進行的輔助治療時,推薦治療時間為6 個月,即卡培他濱1250 mg/m2,每日2 次口服,治療2 周後停葯1 周,以3 周為一個療程,共計8個療程(24 周)。 表1. 根據體表面積計算的卡培他濱劑量1250mg/m2每日2次口服 需要服用的葯片數量(早晨和晚上)體表面積(m2) 每日總劑量*(mg) 150mg 500mg≤1.25 3000 0 31.26-1.37 3300 1 31.38-1.51 3600 2 31.52-1.65 4000 0 41.66-1.77 4300 1 41.78-1.91 4600 2 41.92-2.05 5000 0 52.06-2.17 5300 1 5≥2.18 5600 2 5*每日總劑量分為2 次口服,早晚劑量相等劑量調整指南:在使用中卡培他濱用葯劑量可能需要調整,以達到適應患者個體化的需求。使用中應密切監測不良反應,並根據需要調整劑量以使患者能夠耐受治療(參見【臨床試驗】部分內容)。卡培他濱所致的不良反應可通過對症治療、停葯和調整劑量等方式處理。葯物一經減量,以後便不應再增加劑量。當苯妥英和香豆素衍生物類抗凝劑類葯物與卡培他濱合用時,可能需要減量(見【葯物相互作用】:抗凝劑)。發生不良反應時,卡培他濱的劑量調整方案可參照下表進行處理(見表2和表3) 表2. 卡培他濱聯合多西他賽化療時劑量調整方案NCIC毒性分級* : 2 度 3 度 4 度*除手足綜合征外,使用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NCIC)制定的常見毒性反應分級標准(CTC)(見【注意事項】)。首次出現:2度 在卡培他濱治療的14天內發生時:暫停卡培他濱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級,在該療程內按卡培他濱原劑量繼續治療,療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若 2 級不良反應持續到應進行下一次卡培他濱/多西他賽療程時:延遲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然後以原劑量的卡培他濱和多西他賽繼續治療。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3度 在卡培他濱治療的14 天內發生時:暫停卡培他濱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在該療程內按卡培他濱原劑量的75%繼續治療,療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若 3 級不良反應持續至應進行下一次卡培他濱/多西紫杉療程時:延遲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對在療程中任何時候出現3級不良反應的患者,當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時,以原卡培他濱劑量的75%和多西他賽55mg/m2 繼續以後的療程。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4度 中止治療,除非主管醫師認為用卡培他濱原劑量的50%繼續治療對患者最有利。同一不良反應再次出現:2度 在卡培他濱治療的14天內發生時:暫停卡培他濱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級,在該療程內按卡培他濱原劑量的75%繼續治療,療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若 2 級不良反應持續到應進行下一次卡培他濱/多西他賽療程時:延遲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對在療程中任何時候再次出現2 級不良反應的患者,當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時,以原卡培他濱劑量的75%和多西他賽55mg/m2 繼續以後的療程。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3度 在卡培他濱治療的14 天內發生時:暫停卡培他濱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在該療程內按卡培他濱原劑量的50%繼續治療,療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若 3 級不良反應持續到應進行下一次卡培他濱/多西他賽療程時:延遲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對在療程中任何時候再次出現3 級不良反應的患者,當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時,以原卡培他濱劑量的50%繼續以後的療程,停止使用多西他賽。有條件時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4度 中止治療。同一不良反應第三次出現:2度 在卡培他濱治療的14天內發生時:暫停卡培他濱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級;在該療程內按卡培他濱原劑量的50%繼續治療,療程中漏服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若 2 級不良反應持續至應進行下一次卡培他濱/多西他賽療程時:延遲治療,直至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對在療程中任何時候第3次出現2 級不良反應的患者,當不良反應緩解至0-1 級時,以原卡培他濱劑量的50%繼續以後的療程,停止使用多西他賽。有條件時可採用輔助措施預防不良反應。3度 中止治療。同一不良反應第四次出現:2度 中止治療。卡培他濱用作單葯化療時的劑量調整見表3。 表3. 卡培他濱單葯化療時劑量調整方案NCIC不良反應分級* 治療過程中 下一療程劑量調整 (%起始劑量)·1 級 維持原劑量 維持原劑量·2 級-第一次出現 暫停用葯,直至恢復到0-1 級 100%-第二次出現 暫停用葯,直至恢復到0-1 級 75%-第三次出現 暫停用葯,直至恢復到0-1 級 50%-第四次出現 永久中止治療·3 級-第一次出現 暫停用葯,直至恢復到0-1 級 75%-第二次出現 暫停用葯,直至恢復到0-1 級 50%-第三次出現 永久中止治療·4 級-第一次出現 永久中止治療或若醫師認為繼 續治療對患者最有利,則暫停 用葯,直至緩解到0-1級後繼續治療。 50%*除手足綜合征外,使用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反應分級標准(見【注意事項】)。發生1 級不良反應時,不建議進行劑量調整。若出現2 級或3 級不良反應時,應暫停卡培他濱治療。一旦不良反應消失或嚴重程度降為1 級,可以用原劑量卡培他濱或按照上表調整的劑量重新開始治療。若出現4 級不良反應,應暫停治療直至不良反應消失或嚴重程度降為1 級後,再以原劑量的50%重新開始治療。由於毒性反應而遺漏的卡培他濱劑量不再補充或恢復;患者改為繼續計劃療程。特殊人群起始劑量的調整:肝功能損害:對由肝轉移引起的輕到中度肝功能障礙患者不必調整起始劑量,但應對患者密切監測。目前尚未對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進行研究。腎功能損害:對輕度腎功能損害患者(肌酐清除率=51-80ml/分[Cockroft 和Gault,計算公式詳見下文])不建議調整卡培他濱的起始劑量。對中度腎功能損害患者(基線肌酐清除率=30-50ml/分),當用於單葯華療或與多西紫杉醇聯合化療時,建議卡培他濱起始劑量減為標准劑量的75%(從1250mg/m[sup]2[/sup],每日2 次減為950mg/m[sup]2[/sup]一天2 次)(見【葯代動力學】:特殊人群)。患者出現2 級到4 級不良事件(見【注意事項】)後相應的劑量調整建議根據表2 和表3 的要求進行。對腎功能中度受損患者起始劑量的調整建議既可應用於卡培他濱單葯治療,也可應用於卡培他濱和多西紫杉醇聯合治療。Cockroft 和Gault 方程:男性肌酐清除率=(140-年齡[歲])(體重[kg])/(72)(血清肌酐[mg/dl])女性肌酐清除率= 0.85×男性肌酐清除率老年患者:醫生應該密切監測卡培他濱對老年患者的作用。目前尚無足夠的數據以支持劑量調整的建議。與順鉑聯合應用,卡培他濱的推薦劑量是1000mg/m[sup]2[/sup],1 天2 次,治療2 周後停葯1 周。順鉑劑量80mg/m[sup]2[/sup],於每3 周療程的第1 天,靜脈滴注,2 小時滴完。首劑卡培他濱於第一天晚間服用,最後一劑於第15 天早晨服用。接受卡培他濱和順鉑聯合治療的患者,在給予順鉑前,需按照順鉑的產品說明書給予充分的水化和止吐治療。與順鉑聯合, 出現了主治醫生考慮的並不嚴重或無生命危險的毒副作用,如:脫發、食慾改變、指甲變色等,可以繼續按始劑量治療,而不需減量或中斷。如需要進一步關於順鉑的資料請查詢順鉑說明書信息。對於血液毒性劑量調整如果療程開始時,患者的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ANC)大於1000 x 106/l ,血小板計數大於100,000 x 106/l,可以開始新的3 周療程。否則,治療需要推遲直到血液指標恢復後。血液毒性劑量調整的詳細指導見表4。 表4. 卡培他濱 (X)聯合順鉑(P)在計劃治療期間根據血液毒性進行的劑量調整方案中性粒細胞絕對值 血小板計數 (x 106/l) 卡培他濱和順鉑在治療重新開始時的劑量調整ANC計數 (x 106/l) ≥ 1500 和 ≥ 100,000 X: 100% 始劑量,無需延遲 P: 100% 始劑量,無需延遲 ≥ 1000 且 [ 1500 和 ≥ 100,000 X: 75% 始劑量,無需延遲 P: 75% 始劑量,無需延遲 [ 1000 和/或 [ 100,000 X: 延遲直至ANC ≥ 1000 和血小板 ≥ 100,000, 然後當ANC ≥ 1000 至 [ 1500 時治療量為始劑量的75%,當 ANC ≥ 1500 時治療量為始劑量的100% P: 延遲直至ANC ≥ 1000 和血小板 ≥ 100,000, 然後當ANC ≥ 1000 至 [ 1500 時治療量為原劑量的75%, 當ANC ≥ 1500 時治療量為始劑量的100%如果治療期間進行的非計劃評估發現劑量限制性毒性,必須中斷這一療程中卡培他濱的給葯,在此後的療程中卡培他濱和順鉑應減量,見表5。 表5. 卡培他濱(X)聯合順鉑(P)治療期間出現血液毒性時進行的劑量調整方案 劑量限制性毒性 卡培他濱與順鉑劑量調整4 級中性粒細胞減少症超過5 天 X: 75%始劑量 P: 75%始劑量4 級血小板減少症 X: 50%始劑量 P: 50%始劑量中性粒細胞減少性發熱, 中性粒細胞 X: 中斷治療,除非醫師認為血液毒性恢復至0-1 級後,減少性敗血症, 中性粒細胞減少性感染 繼續以50%始劑量治療,對患者最有利 P: 中斷治療,除非醫師認為血液毒性恢復至0-1 級後, 繼續以50%始劑量治療,對患者最有利非血液毒性時的劑量調整:卡培他濱卡培他濱劑量調整的建議適用於與卡培他濱有關的毒副作用而不是與順鉑或聯合治療有關的毒副作用。如:神經毒性或耳毒性並不需要減少卡培他濱劑量。如果發生2、3 或4級非血液毒性反應,必須馬上中斷或停止卡培他濱治療,見表2(也可見第一節,注意事項)。卡培他濱治療中斷應被算作治療時間的缺失,缺失的劑量不予補服。應該繼續維持原定的治療方案。如果治療中計算的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min,應停止卡培他濱治療。表6 總結了根據肌酐清除率進行的卡培他濱和順鉑劑量調整。非血液毒性的劑量調整:順鉑順鉑劑量調整的建議適用於與順鉑治療有關的毒副作用而不是與卡培他濱或聯合給葯有關的毒副作用。順鉑劑量調整見順鉑說明書信息。腎毒性:治療前肌酐清除率應大於60ml/min,同時應在每一療程前根據Cockroft-Gault 公式計算出肌酐清除率。第1 個療程後,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min,水化24 小時後必須重新計算。腎功能受損的患者,順鉑劑量的調整必須與順鉑說明書信息中的指導一致。在應用卡培他濱和順鉑的臨床研究中,順鉑劑量調整見表6。 表6. 順鉑和卡培他濱根據肌酐清除率進行的劑量調整方案肌酐清除率 順鉑劑量 卡培他濱劑量≥60 ml/min 全量 全量41-59 ml/min 順鉑劑量mg/m2 的數值與肌酐清除率 全量 ml/min 數值相同,如肌酐清除率為45 ml/min ,順鉑劑量為45 mg/m2≤40 ml/min 永久停用順鉑全量 全量* ≤ 30 ml/min 永久停用卡培他濱*如果肌酐清除低於40ml/min,可以繼續單用卡培他濱治療,只要肌酐清除率] 30 ml/min。惡心或嘔吐: 對於3、4 級惡心或嘔吐,盡管已充分預防,後續療程中順鉑應減量至60mg/m2。耳毒性:有聽力減退、新出現耳鳴或新的聽力圖高頻聽力顯著喪失,應終止順鉑,但繼續應用卡培他濱。神經毒性:出現2 級 NCI-CTC 神經毒性的患者應停用順鉑,但卡培他濱應繼續應用。
D. 聽說口服化療葯希羅達可以治療轉移性胃癌,請問副作用大么老年人可以耐受么
希羅達可以用於一線治療不能手術的晚期或轉移性胃癌。屬於氟嘧啶類葯物,是5-FU的前體,本身無毒性,只在腫瘤部位轉化為有細胞毒性的5-FU,具有靶向性和特異性,故副作用較小。臨床一般75歲以上老年患者建議慎用化療,但鑒於希羅達副作用小,建議可在醫生密切監護下使用。
E. 希羅達(卡培他濱片)說明書或希羅達作用,麻煩大家給我傳一份詳細的 謝謝啦!
希羅達(卡培他濱片)說明書
【葯品名稱】
通 用 名:卡培他濱片
商 品 名:希羅達 Xeloda
英 文 名:Capecitabinen Tablets
漢語拼音:Kapeitabin Pian
【適 應 證】希羅達適用於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環類抗生素化療方案治療無效的晚期原發性或轉移性乳腺癌的進一步治療。適用於結、直腸癌的治療。
【劑量與用法】推薦劑量:每日2,500mg/m2,連用兩周,休息一周。每日總劑量分早晚兩次於飯後半小時用水吞服。如病情繼續惡化或產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時應停止治療。
【治療中劑量調整】希羅達所引起的毒性有時需要做對症處理或對劑量進行調整(停葯或減量)。一旦減量,以後不能再增加劑量。以下是對毒性進行劑量調整時的推薦劑量(根據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標准)。
1級。
2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10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四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3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4級:
永久停止治療。
如停葯後需繼續治療,則應考慮到病人的最大益處,且在毒性症狀恢復至0-1級水平時以推薦劑量的50%進行使用。
【特殊人群的劑量調整】
肝功能不全:對肝轉移引起的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所進行的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表明,無需對這類病人做劑量調整。
腎功能不全:尚未對腎功能不全者(指血清肌酐)進行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
兒童:尚未在兒童中進行希羅達的療效與安全性研究。
老年人:無須作劑量調整。但在老年人(65歲以上)比年輕人更易對卡培他濱產生毒性,故應對其進行密切監測。
【禁 忌 症】有希羅達嚴重副反應或對氟脲嘧啶(卡培他濱的代謝產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預防措施】需限制劑量的毒性包括:腹瀉、腹痛、惡心、胃炎及手足綜合征。近半數接受希羅達治療者會誘發腹瀉,對發生脫水的嚴重腹瀉者應嚴密監測並給予補液治療。每日腹瀉4-6次或者夜間腹瀉者為2級腹瀉,每日腹瀉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礙者為3級腹瀉,每日腹瀉10次以上或有肉眼血便和需靜脈補液者為4級腹瀉。如發生2、3或4級腹瀉,則應停用希羅達,直到腹瀉停止或腹瀉次數減少到1級時再恢復使用。3級或4級腹瀉後再使用希羅達應減少用量。幾乎近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發生手足綜合征,但多為1-2級,3級綜合征者不多見。多數副反應可以消失,盡管需要暫時停止用葯或減少用量,但無須長期停止治療。
【妊娠及哺乳婦女】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希羅達臨床研究,但必須要考慮到如果在這類病人中使用希羅達,可能會引起胎兒損傷。動物實驗表明卡培他濱能導致胎兒死亡或畸形。這些發現預示卡培他濱衍生物也具有這種作用,因此不能在妊娠婦女中使用希羅達。如在妊娠期間使用希羅達,或在使用希羅達期間發生妊娠時,必須考慮到該葯對胎兒損傷或致畸的潛在危險性。生育期婦女使用希羅達時必須採取避孕措施。
盡管尚不知希羅達是否能分泌於奶液中,但由於許多葯物能在奶液中分泌而有對哺乳的嬰兒造成嚴重副反應的潛在危險性,因此建議使用希羅達的婦女停止授乳。
【副 反 應】希羅達的副反應較少,以下情況可能與之有關:
消化系統:希羅達最常見的副反應為可逆性胃腸道反應,如腹瀉、惡心、嘔吐、腹痛、胃炎等。
嚴重的(3-4級)副反應相對少見。
皮膚:在幾乎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中發生手足綜合征:表現為麻木、感覺遲鈍、感覺異常、麻刺感、無痛感或疼痛感,皮膚腫脹或紅斑,脫屑、水泡或嚴重的疼痛。皮炎和脫發較常見,但嚴重者很少見。
一般不良反應:常有疲乏但嚴重者極少見。其他常見的副反應為粘膜炎、發熱、虛弱、嗜睡等,但均不嚴重。
神經系統:頭痛、感覺異常、味覺障礙、眩暈、失眠等較常見,但嚴重者少見。
心血管系統:下肢水腫較輕且不常見。尚未見其他心血管系統副作用。
血液系統:中性粒細胞減少且少見也不嚴重,貧血極少見也不嚴重。
其他:厭食及脫水常見,但重者極少見。
【相互作用】
聯合用葯:希羅達與大量葯物合用,如抗組胺葯,NSAIDs,嗎啡,撲熱息痛,阿斯匹林,止吐葯,H2受體拮抗劑等,未見具有臨床意義的副作用。
蛋白結合:卡培他濱與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低(64%)通過置換與能蛋白緊密結合的葯物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尚無法預測。
與細胞色素P450酶間的相互作用:在體外實驗中,未發現卡培他濱對人類肝微粒體P450酶產生影響。
【葯物過量】希羅達的臨床試驗中,未發現由於葯物過量而引起的副反應。但動物實驗(對猴類以25,679mg/m2/天的積極治療)以及對人以最大耐受劑量(3,514mg/m2/天)治療中,葯物過量的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瀉、胃腸激惹、腸胃出血和骨髓抑制等。處理方法應包括使用利尿劑脫水治療,必要時透析治療。
【規 格】12片/盒
【批准文號】進口葯品注冊證號:H20030383
分裝批准文號:國葯准字J20030108
【生產企業】瑞士巴塞爾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製造(上海羅氏制葯有限公司分裝)
F. 希羅達抗癌葯有什麼副作用,每次吃幾片
皮膚反應、貧血、胃腸反應等。每次用量是按2.5g/平米(表皮面積)算的,服用兩周,停一周。
G. 希羅達的使用
治療中劑量調整:
希羅達所引起的毒性有時需要做對症處理或對劑量進行調整(停葯或減量)。一旦減量,以後不能再增加劑量。以下是對毒性進行劑量調整時的推薦劑量(根據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標准)。
1級。
2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10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四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3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4級:
永久停止治療。
如停葯後需繼續治療,則應考慮到病人的最大益處,且在毒性症狀恢復至0-1級水平時以推薦劑量的50%進行使用。
特殊人群的劑量調整:
肝功能不全:對肝轉移引起的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所進行的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表明,無需對這類病人做劑量調整。
腎功能不全:尚未對腎功能不全者(指血清肌酐)進行希羅達葯代動力學研究。
兒童:尚未在兒童中進行希羅達的療效與安全性研究。 老年人:無須作劑量調整。但在老年人(65歲以上)比年輕人更易對卡培他濱產生毒性,故應對其進行密切監測。
禁 忌 症:有希羅達嚴重副反應或對氟脲嘧啶(卡培他濱的代謝產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預防措施:
需限制劑量的毒性包括:腹瀉、腹痛、惡心、胃炎及手足綜合征。近半數接受希羅達治療者會誘發腹瀉,對發生脫水的嚴重腹瀉者應嚴密監測並給予補液治療。每日腹瀉4-6次或者夜間腹瀉者為2級腹瀉,每日腹瀉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礙者為3級腹瀉,每日腹瀉10次以上或有肉眼血便和需靜脈補液者為4級腹瀉。如發生2、3或4級腹瀉,則應停用希羅達,直到腹瀉停止或腹瀉次數減少到1級時再恢復使用。3級或4級腹瀉後再使用希羅達應減少用量。幾乎近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發生手足綜合征,但多為1-2級,3級綜合征者不多見。多數副反應可以消失,盡管需要暫時停止用葯或減少用量,但無須長期停止治療。
妊娠及哺乳婦女:
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希羅達臨床研究,但必須要考慮到如果在這類病人中使用希羅達,可能會引起胎兒損傷。動物實驗表明卡培他濱能導致胎兒死亡或畸形。這些發現預示卡培他濱衍生物也具有這種作用,因此不能在妊娠婦女中使用希羅達。如在妊娠期間使用希羅達,或在使用希羅達期間發生妊娠時,必須考慮到該葯對胎兒損傷或致畸的潛在危險性。生育期婦女使用希羅達時必須採取避孕措施。
盡管尚不知希羅達是否能分泌於奶液中,但由於許多葯物能在奶液中分泌而有對哺乳的嬰兒造成嚴重副反應的潛在危險性,因此建議使用希羅達的婦女停止授乳。
副反應:
希羅達的副反應較少,以下情況可能與之有關:
消化系統:希羅達最常見的副反應為可逆性胃腸道反應,如腹瀉、惡心、嘔吐、腹痛、胃炎等。
嚴重的(3-4級)副反應相對少見。
皮膚:在幾乎一半使用希羅達的病人中發生手足綜合征:表現為麻木、感覺遲鈍、感覺異常、麻刺感、無痛感或疼痛感,皮膚腫脹或紅斑,脫屑、水泡或嚴重的疼痛。皮炎和脫發較常見,但嚴重者很少見。
一般不良反應:常有疲乏但嚴重者極少見。其他常見的副反應為粘膜炎、發熱、虛弱、嗜睡等,但均不嚴重。
神經系統:頭痛、感覺異常、味覺障礙、眩暈、失眠等較常見,但嚴重者少見。
心血管系統:下肢水腫較輕且不常見。尚未見其他心血管系統副作用。
血液系統:中性粒細胞減少且少見也不嚴重,貧血極少見也不嚴重。
其他:厭食及脫水常見,但重者極少見。
相互作用:
聯合用葯:希羅達與大量葯物合用,如抗組胺葯,NSAIDs,嗎啡,撲熱息痛,阿斯匹林,止吐葯,H2受體拮抗劑等,未見具有臨床意義的副作用。
蛋白結合:卡培他濱與血清蛋白結合率較低(64%)通過置換與能蛋白緊密結合的葯物發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尚無法預測。
與細胞色素P450酶間的相互作用:在體外實驗中,未發現卡培他濱對人類肝微粒體P450酶產生影響。
葯物過量:
希羅達的臨床試驗中,未發現由於葯物過量而引起的副反應。但動物實驗(對猴類以25,679mg/m2/天的積極治療)以及對人以最大耐受劑量(3,514mg/m2/天)治療中,葯物過量的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瀉、胃腸激惹、腸胃出血和骨髓抑制等。處理方法應包括使用利尿劑脫水治療,必要時透析治療。
保存方式:
葯品應置於攝氏 15 ~ 25 度乾燥處所;如發生變質或過期,不可再食用。
H. 希羅達卡培他濱片醫生說要吃6個療程,每個療程5盒,能繼續吃下去嗎
類似葯物用量用法指導需由經治醫師確認,未實際觀察病情而指導類似事項不符合醫療常規
I. 希羅達(卡培他濱)的用法用量
推薦劑量 :每日2.5 g/m2,連用2周,休息1周。每日總劑量分早晚2次於飯後半小時用水吞服。如病情繼續惡化或產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時應停止治療。
治療中劑量調整 :本品所引起的毒性有時需要做對症處理或對劑量進行調整(停葯或減量)。一旦減量,以後不能再增加劑量。以下是對毒性進行劑量調整時的推薦劑量(根據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標准)。
1 級 :維持劑量。
2 級 :
第一次出現 :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10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 :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推薦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 :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推薦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四次出現 :永久停止治療。
3 級 :
第一次出現 :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推薦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 :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推薦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 :永久停止使用。
4 級 :永久停止治療。
如停葯後需繼續治療,則應考慮到病人的最大益處,且在毒性症狀恢復至0-1級水平時以推薦劑量的50%進行使用。
特殊人群的劑量調整 :
肝功能不全:對肝轉移引起的輕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所進行的本品葯代動力學研究表明,無須對這類病人作劑量調整。
腎功能不全 :尚未對腎功能不全者(指血清肌酐升高)進行本品葯代動力學研究。
兒童:尚未在兒童中進行本品的療效與安全性研究。
老年人:無須作劑量調整。但老年人(65歲以上)比年輕人更易對卡培他濱產生毒性,故應對其進行密切監測。
J. 希羅達的用法用量怎麼樣
那麼,希羅達的用法用量怎麼樣? 推薦劑量:每日2,500mg/m2,連用兩周,休息一周。每日總劑量分早晚兩次於飯後半小時用水吞服。如病情繼續惡化或產生不能耐受的毒性時應停止治療。 治療中劑量調整:希羅達所引起的毒性有時需要做對症處理或對劑量進行調整(停葯或減量)。一旦減量,以後不能再增加劑量。以下是對毒性進行劑量調整時的推薦劑量(根據加拿大國家癌症研究所制定的常見毒性標准)。 1級,2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10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四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3級: 第一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75%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二次出現: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0-1級水平時,按維持劑量的50%進行下一療程治療。 第三次出現:永久停止治療。 4級:永久停止治療。 如停葯後需繼續治療,則應考慮到病人的最大益處,且在毒性症狀恢復至0-1級水平時以推薦劑量的50%進行使用。 購買希羅達,請到康愛多葯店。康愛多葯店是一家以B2C醫葯電子商務為主要發展業務的醫葯零售企業。致力為老百姓提高用葯水平、降低用葯費用,為慢性病病患朋友提供廠家直供、低價,絕對正品的優質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