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居家養老家庭成員應該怎樣照料老年人
多陪陪老人,讓老人有豐富的精神娛樂,多參加下爸媽town的活動,讓爸媽多認識些朋友
② 北京異常行為老人照料機構有哪些
為提高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質量,規范健康評估服務的行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提高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管理水平,特製定本標准。
本標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並歸口管理。
本標准起草單位:北京市社會福利管理處。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楊會英、彭嘉琳、陳菲、楊華。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養老服務機構健康評估服務的基本要求、健康分級標准、評估規范、評估管理和服務質量評定與改進的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養老服務機構。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DB11/T 148-2002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標准
DB11/T 219-2004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星級劃分與評定
DB11/T 220-2004 養老服務機構醫務室質量控制規范
醫葯衛生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1991年3月9日衛生部、國家檔案局發布
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63號) 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通過。
臨床護理診療常規 2002年3月 北京市衛生局發布
臨床醫療外科診療常規 2002年3月 北京市衛生局發布
臨床醫療內科診療常規 2003年3月 北京市衛生局發布
3術語和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健康評估服務
指養老服務機構為住院老人提供的健康狀況的系統評價和健康等級的劃分。
3.2 健康狀況
指老人軀體健康、精神健康、社會健康等方面的狀況。
3.3 健康等級
指養老服務機構根據健康評估的結果對住院老人的健康狀況做出的等級劃分。
3.4 健康史
指老人既往重大疾病史、家族疾病史、外傷史以及正在接受治療的情況,也包括影響老人健康狀況的重大生活事件和重要因素。
3.5 精神狀況
指老人在評估時的外表、行為、情緒狀態、認知功能等方面的外在表現。
3.6 功能評估
指對老人的感覺器官和運動系統完成功能活動情況以及老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評估。
3.7 自理能力
指老人完成基本生活活動和利用日常生活服務設施的能力。
3.8 社會功能
指老人與周圍人群和環境的聯系與交流狀況。
3.9 決定能力
指老人是否能自主選擇接受或拒絕養老服務機構服務的能力。
3.10 風險評估
指養老服務機構對在照顧住院老人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易造成老人意外傷害的危險因素的評價和預測。
3.11 健康檔案
指養老服務機構對住院老人的健康評估結果和有關問題的格式化記錄,以及既往診療資料和體檢記錄。
3.12 評估中心
指由養老服務機構行業管理部門設立、認可或委託的,為住院老人提供專業化健康評估服務的機構。
3.13 評估室
指由養老服務機構設立的、用於提供健康評估服務的專門場所。
3.14評估員
指經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培訓並獲得有關機構的資格認定,可從事健康評估服務工作的專業服務人員。
4健康評估要求
4.1評估的目的
評估結果僅作為老人現有健康狀況的說明,而非疾病的診斷。
提供老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內容和要求,提供入院、轉介、出院以及制訂老人照顧計劃的依據。
提供老人生活照料服務和醫療護理服務定性的、定量的要求。
提供老人照顧服務中意外風險的機率,採取規避風險措施的依據。
4.2基本要求
入住養老服務機構的老人均應接受健康評估服務。
評估服務應由具有認定資質的從業人員完成。
健康評估應遵循規定的程序和規范,評估結果須由評估員簽字確認。
應使用醫學、護理學和養老服務行業的專業術語。
4.3評估內容
附錄內容為以後的信息化管理統一表格之一。
基本資料
應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證號、性別、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和婚姻狀況等個人基本信息,還應包括經濟來源、居住情況、主要照顧者等社會信息。
健康史
應包括現病史和既往病史、家族疾病史、外傷史、葯物過敏史、目前接受的治療護理方案等信息,還應包括飲食要求、營養和皮膚等需要特別註明的健康問題的信息。
精神狀況
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意志行為各方面的信息,還應包括自殺、傷人等需要特別注意的心理和行為問題的信息,可以有選擇的使用精神衛生評定量表。
功能活動
應包括言語、視力、聽力等溝通能力的信息,還應包括完成進食、個人衛生等日常功能活動的信息,應註明眼鏡、助聽器、拐杖等輔助器具的使用情況。
社會功能
應包括社會活動的參與程度、自身感受等信息,還應包括社會支持、社會評價等信息,可以有選擇的使用精神衛生評定量表。
其他專門項目的評估
應對褥瘡、跌倒意外、自殺等需要特別注意的健康問題進行專門評估。
4.4評估分類
入院評估
入院時應對老人進行入院評估,事先應向老人和送養人解釋評估的目的和要求,並取得老人合作。評估可以分階段、分次進行,也可以由不同評估員完成。全面的評估應在十四天內完成,所有健康資料由完成評估的評估員確認,並建立健康檔案。
例行評估
主要回顧和總結老人目前面臨的主要健康問題,評估結束後應在健康檔案中作階段小結。例行評估每年應不少於一次。
即時評估
當老人健康出現重大變化或危急狀況時進行的評估。評估時應首先回顧老人既往健康情況、目前出現的健康問題和嚴重程度並說明已採取的處理措施和下一步照顧計劃,如請醫生會診應在健康檔案中同時記錄會診情況。
5健康分級標准
包括健康總體等級劃分標准和各維度的健康等級劃分標准。
5.1總體等級劃分標准
健康完好
自理能力完好。經過測試,工具性日常活動能力得分<12分,巴氏指數得分>60分。
最近三個月內無新發或處於活動期的軀體疾病和功能殘疾,無需治療。
無精神健康問題,社會功能完好。
健康受損
依賴他人幫助完成日常生活活動,存在發生意外的現實風險。
存在必須使用葯物維持治療效果的軀體疾病。
最近三個月內罹患了嚴重外傷、器質性疾病,已經患有的疾病處於活動期或出現惡化的傾向。
存在病理性的精神問題。
健康堪憂
自理能力嚴重受損。
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
軀體疾病出現明顯的惡化。
存在嚴重的精神健康問題,或者存在傷害自身或他人的較高風險。
5.2各維度健康等級劃分標准
自理能力
完全自理能力
指通過基本活動能力測試,巴氏指數得分>60分,工具性日常活動能力得分<12分,或單項得分>3分的項目少於三項。
部分自理能力
指通過日常活動能力測試,基本活動能力基本完好,巴氏指數>40分;工具性日常活動能力得分>12分,或有三項以上項目受損。
無自理能力
指通過日常活動能力測試,基本活動能力嚴重受損,巴氏指數<40分。
精神狀況
精神狀況良好
指老人接觸主動合作,認知功能良好,無持續的情緒問題和異常行為。
精神狀況受損
指老人在認知、情感和意志行為等一個或幾個方面存在異常,但其嚴重程度較輕,尚能維持正常的生活活動;其持續時間較短,通常在一個月之內即出現明顯緩解;其原因往往是由於明確的外部因素作用的結果。
精神狀況堪憂
指老人在認知、情感和意志行為等一個或幾個方面存在病理性障礙,或者存在沖動毀物等異常行為,或者精神功能出現嚴重而快速的衰退;這種精神障礙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其持續時間較長或表現為進行性惡化的趨勢;其原因往往是自身內在因素的作用或者是不可逆轉的器質性病變造成的。
決定能力
決定能力完好
指老人通過智能測驗和老人選擇衛生服務能力問卷測驗,能獨立做出決定。
部分決定能力
指老人僅通過智能測驗或老人選擇衛生服務能力問卷測驗。
決定能力缺如
指老人不能完成測試,或經過測試發現存有痴呆,或老人選擇衛生服務能力問卷測驗得分<11分。
6評估的管理
評估中心負責組織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評估服務並負責評估員的管理和技術指導;具有較強技術力量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以設立專門的評估室並對本機構的評估員進行培訓。
6.1評估中心管理
設立條件
有兩名以上具有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專職評估員。
具有完備的評估設施,能承擔評估員的培訓和資格認定。
至少有兩名具有100小時評估經驗的評估員作為專職培訓師。
申請成立評估中心的養老服務機構必須通過三星級評定。
職責
負責養老機構評估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
負責老人健康評估爭議和技術仲裁。
負責建立並維護老人健康信息資料庫和健康信息電子檔案。
設立程序
申請設立評估中心的機構應獲得所在區縣民政部門推薦,並向市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市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應於十四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並組織有關專家考察其技術力量、設施規模等條件。
經考察合格的養老服務機構可掛牌成立評估中心,並在市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6.2評估員管理
申請條件
接受過醫學或護理學全日制正規教育三年以上,具有注冊護士或執業醫師資格;
應在擁有五十張床位以上的專業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從事老人專業護理或臨床工作兩年以上;
完成四十小時以上老人健康評估專門培訓和實習,並通過資格考試。
資格注冊
評估員通過專業機構組織的資格考試,由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認定成績並注冊,其資格的有效期為五年。
每年應參加養老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並及時注冊。
資格注銷
一年累積評估工作時間不足四十小時。
評估員因轉崗、脫崗,未從事健康評估工作累計六個月以上。
評估員有違法、違紀問題,或在評估中出現嚴重技術差錯或醫德醫風問題。
資深評估員
評估時間累計超過四百小時。
擔任健康評估員的培訓教師工作累計超過一百小時。
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健康評估及有關領域的論文至少一篇。
具有中級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經驗。
資深評估員不需每年參加培訓。
6.3評估室管理
基本要求
可以獨立設置也可以作為醫務室的附屬設施,但不能與醫務室的服務流程互相影響。
應設有談話和處置空間,採光通風良好,附近有衛生間。
至少有一名專職評估員。
基本設備參照《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的相關條款執行。
消毒與感染控制按照DB11/T 220的相關條款執行。
設備設施
體檢設施設備及器具
a) 診斷桌椅;
b)診查床;
c)體溫計;
d)聽診器;
e)血壓計;
f)手電筒;
g)一次性壓舌板;
h)體重計;
i)有條件可選配心電圖機等其他體檢和醫療設備。
日常活動能力檢查設施設備及器具
a) 餐具,包括筷子、湯匙、碗盤等;
b) 圓、扁玻璃珠;
c) 單側扶手三層階梯台;
d) 模擬銀行單據;
e) 有條件可選配洗衣機等其他日常生活設備設施。
心理測量工具
a) 簡易智能狀態篩查問卷;
b) 巴氏指數測量表;
c) 老人選擇衛生服務的能力問卷;
d) 有條件可選擇使用韋氏智力量表等其他心理測量工具。
技術管理
評估員應掌握相關心理測量的原理和技術。
評估員應掌握無菌技術、血壓測量、壓瘡護理等基礎護理、相關醫療護理技術和醫療儀器的使用。
評估員應掌握健康評估知識,熟悉相關物理診斷技術。
開展健康評估服務的機構應建立本機構各類健康評估的標准程序和流程,要求評估員遵照執行。
評估內容所涉及的技術標准應參照《臨床醫療內科常規》、《臨床醫療外科常規》和《臨床醫療護理常規》的相應規定執行。
評估文件和記錄管理
老人入院評估、例行評估、即時評估資料應納入個人健康檔案管理。
其他各種記錄歸檔的時間和范圍應按照《醫葯衛生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健康評估文件和記錄保存期不得少於十五年。
7評估規范
7.1評估員行為規范
a) 遵守職業道德,保證評估資料的真實、有效和可靠;
b) 規范著裝,佩戴有自己身份標識的證件;態度和藹,使用禮貌用語。
7.2評估前應首先表明自己身份,向老人及其擔保人說明評估的目的、程序並徵得老人同意。
7.3評估應使用老人可以理解的語言,並隨時解釋和澄清老人的疑問。
7.4評估結束後應及時告知老人及其擔保人評估結果,並說明該結果將作為制訂照顧計劃的依據。
7.5評估結束後記錄結果並簽字負責。不同評估員對同一老人分階段進行評估應分別簽字負責。
8服務質量檢查與改進
8.1評估中心審驗
定期組織案例抽查進行質量評定。
定期組織模擬評估。
嚴格審核評估員的資質並責成有關機構組織業務培訓。
8.2自查與改進
應對健康評估所提供的各種數據進行分析,並提出持續改進的方案。
應不定時的就健康評估服務的開展情況等與住院老人以座談和問卷等形式進行溝通和交流,出現問題隨時解決。
養老服務機構應對健康評估服務質量的持續改進予以保障和監督管理。
③ 簡述老年人照顧中照顧者的需求有哪些
人到老年,由於生理心理的變化,以及行動的不便,會有很多的需求不能夠得到滿足,那麼久需要做子女的來多了解,重視和關注老年人的變化,下面介紹老年人的需求。 健康需求: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懼死的心理,故健康對老年人來說是特別關心的一件事情。 依存需求:人到老年,精力、體力、腦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希望得到關心照顧。子女的孝順,將會使他們感到老有所依。 和睦需求:老年人都希望自己有個和睦的家庭環境,鄰居關系融洽,互敬互愛,互相幫助,老年人就會感到溫暖和幸福。 安靜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歡安靜,怕吵怕亂。 尊敬需求:老年人離開工作崗位可能會情緒緒低落,如果得不到尊重,就會產生悲觀情緒,甚至不願出門,長期下去,則會引起抑鬱和低沉,為疾病埋下禍根。 求偶需求:老年人喪偶後生活寂寞,子女照顧也非長久之計,所以子女應該支持老年人的求偶需求。相關信息:( 老年人心理 )· 老年人心理有何特點 · 老年人心理評判標准 · 呵護老年人心理小妙招 · 你能猜透老年人心理嗎 · 如何保持老年人心理健康
④ 對老年人照料不當的表現可分為什麼和什麼
老年人照料不當通常可以分為兩種類型,第1種是因為不上心不願意照顧這個老人,所以會造成這個老人病情更加嚴重,甚至產生新的健康問題,有一些人是因為不懂得護理知識才會造成的照料不當。
⑤ 老年人養老以什麼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人
老年人養老。呃,以家庭為基礎的成員應當尊重和關心照顧了老人。嗯,這個確實是應該的,因為老年人他行動不方便。
⑥ 居家老人照料從業人員的工作對象是什麼
居家老人照料從業人員的工作對象當然就是這些居家老人們啦,他們到了一定的年齡,是需要照顧的
⑦ 老年人養老以什麼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老人養老以什麼為基礎家庭成員?
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是農村,都是兒媳婦照顧,因為女兒已經嫁出去了,兒子還要打拚事業,還要養家糊口,其實法律上贍養老人應該是自己親生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