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法典規定失能老人法定監護人怎麼確定
依據民法典規定,失能老人如果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不需要確定監護人,如果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由法定繼承人擔任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Ⅱ 新民法典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
新民法典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民法老年人擴展閱讀: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主要應包括: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患病時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妥善安排住房並維修;耕種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歸老人所有。
Ⅲ 民法有關子女善養老人法定標准
一、贍養費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二、贍養老人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3)民法老年人擴展閱讀:
一、贍養費標准其他相關內容
(1)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2)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贍養費
Ⅳ 民法典 中對贍養老人是如何規定的
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所謂撫養義務,是指一定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義務。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無條件撫養義務,不論父母之間的婚姻關系是否存續、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也無論其自身或子女的經濟情況如何,均應承擔並充分履行法定的撫養義務。即父母應向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質經濟條件,並在日常生活中給予充分照料。所謂贍養,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予物質上的幫助。與父母對子女無條件承擔撫養義務不同,成年子女承擔以經濟支持為主要內容的贍養義務是有條件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當父母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困難時,法律並不強制子女對父母提供經濟上的供養。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Ⅳ 民法典老人鬧事違法嗎
可以適用治安處罰法、侵權責任法調整,如果是高齡老人(法律不適應追究相應責任的老人),其監護人有監護、看護、保護、代為承擔侵權責的義務。
Ⅵ 民法典第四條規定,法律對未成年人老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Ⅶ 民法典規定老人的法定監護人怎麼確定
_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民法典》第二十八條__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三條__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Ⅷ 民法典贍養老人有什麼法律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Ⅸ 民法典法律對贍養老人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既是責任也是義務。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Ⅹ 新民法典對贍養老人的規定
在老人沒有遺贈撫養協議以及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應該按照法定繼承進行分配。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孫子女並不是法定的繼承人,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不能繼承遺產,遺產應由老人的子女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