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喪偶後再婚,年老多病,繼子不肯贍養,讓親生子女贍養,該怎麼辦
你現在遇到的這個問題,涉及到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負有贍養義務的問題。弄清楚以下兩個主要問題之後,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
問題一:繼子對老太太和老人是否負有贍養義務?繼子和老太太是親生母子關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繼子對老太太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這種贍養義務是由雙方之間存在的血緣關系決定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故繼子對老人是否負有贍養義務,取決於老人對繼子是否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
如果你受到過老太太的撫養教育,則老人的親生子女對老太太負有贍養義務,繼子有權要求你與自己共同贍養老太太。
如果老人的親生子女沒有受到過老太太的撫養教育,則你對老太太沒有贍養義務,繼子要求你每月給老太太一筆錢,贍養老太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 二婚老人離婚其老人名下沒任何財產的情況下其子需要給矛撫養費嗎
子女在法律上是有贍養老人的法律義務的。
3. 丈夫去逝,二婚妻子對老人有無瞻養義務
《憲法》[1] 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婚姻法》第 27 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同時,《婚姻法》第21條明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是否成立,取決於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關系;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成立,則繼子女與婚生子女一樣具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而且,即使繼父(或繼母)與生母(或生父)日後離婚,繼父母仍有權要求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1、丈夫對再婚老婆的養女從未付出,養女對養母的再婚丈夫是否有贍養義務分為兩種情況:(1)養女是妻子在再婚前收養的,則養女和養母再婚的丈夫是繼父女的關系,繼父沒有撫養教育繼女,繼女對繼父沒有贍養義務。(2)若養女是妻子再婚後再收養的,雙方之間是養父女的關系,養女雖要贍養養父。2、《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第二十七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收養法》第十條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第十四條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並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第十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第二十三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4. 二婚離異後老人的贍養問題
可以去法院起訴。
5. 丈夫去世後妻子是否有贍養婆婆的義務及法律依據
丈夫去世後,妻子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我國法律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去法院起訴子女支付撫養費等權利。按規定,贍養人的范圍包括以下幾種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
2、跟老人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因此,兒媳不屬於法定的贍養人,沒有相應的贍養義務。
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事實上協助義務只適用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協助贍養義務也會自動解除。所以,丈夫先於婆婆死亡,兒媳沒有義務繼續贍養婆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祖與孫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6. 年滿60歲的老人是否對他妻子有贍養義務
公民對父母才有贍養義務,對配偶的稱作扶養義務
所謂扶養,主要是平輩(尤指夫版妻)間對『權弱者』的經濟扶助和生活上的供養
根據相關法律解釋,子女成年應盡贍養義務,在能保證基本生活的條件下,扶養義務可免除,但仍應履行精神扶養義務。
60歲的老人子女肯定成年了吧,因此沒有物質扶養義務,至於精神扶養,如果對方有嚴重疾病,是有照顧生活起居的義務的
7. 父親二婚,遺囑寫明財產由二婚妻子繼承,我是否有贍養義務
你有贍養父親的義務。子女贍養自己的父母是法定義務,子女不能因為沒有繼承父母的遺產而不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你父親已經遺囑寫明自己的財產由他的二婚妻子繼承,這個是他的權利。你不能因此不贍養你的父親。
8. 離婚後孩子隨母親生活,對父親再婚的妻子有贍養義務嗎
離婚後孩子隨母親生活,對父親再婚的妻子沒有贍養義務。父親再婚的妻子屬於孩子的繼母,根據法律規定繼母須對繼子女盡撫養教育義務,繼子女方對其有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9. 父親二婚,遺囑寫明財產由二婚妻子和其繼子繼承,我是否有贍養義務
答:根據您的問題,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若是您的父親遺囑中已經寫明了財產的歸屬,則繼承開始後,按照遺囑內容進行財產分割,遺囑中未將財產分割給您,您是無法繼承您父親的財產。
但贍養義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婚姻法》明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這是不會根據是否繼承財產而改變的。
根據法律條文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0. 二婚前妻所生子對後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沒有對繼子女撫養教育的,從法律上說,根據權力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無撫養關系的子女對繼父母沒有贍養義務。
房屋由你與丈夫所建,你們有權決定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