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要離婚了,子女應該如何贍養老人
父母離婚了,作為子女肯定是只跟其中一方生活,等自己長大之後,對於沒專有直接撫養自屬己的另一方會比較陌生,當對方老了之後,也不太願意去贍養他,或認為自己沒有贍養的義務。那麼,父母離婚了贍養義務如何確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關系的變化而改變。《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體老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⑵ 二婚老人夫妻離婚各有各的子女可不可以劃分各自贍養自己的老人
二婚老人夫妻離婚克有個的子女可不可以劃分?各自贍養自己的老人?這個可以自己的兒女贍養自己的老人,因為都有自己的兒女,就得自己的兒女自己養自己的老人。嗯,這是人之常情的事情啊。
⑶ 老人如何看待子女離婚
不過您可能忽視了,在離婚事件中,除了當事人與他們的孩子,還有一類人也會受到影響,那就是當事人的父母。
老年人無論是生理還是精神相對來說都要脆弱一些,子女離婚很可能成為一些疾病的誘發因素,經不起情緒折騰的老人很可能因此受到更大的傷害,特別是有心臟病和高血壓的老人。
心理專家認為,離婚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特別是存在家庭暴力或是婚姻已經死亡的家庭,勉強維持也是一種痛苦
。遇著這種情況,老年人首先要想得開,要學會善待自己,不要加重孩子離婚對自己的負面影響。
一般情況下老年人一時無法接受子女離婚,可以嘗試以下幾種辦法緩解情緒:
一是合理宣洩,不要怕別人知道,找老朋友,老同學聊聊天,釋放一下。
二是轉移注意力,比如旅遊,換一個環境,換一種心情。
三是選擇適合自己的體育活動,適當的體育鍛煉可以起到抗焦慮的作用。
四是試著與子女一段時間避免接觸,讓自己冷靜一下。
專家說,一直以來,家長都習慣於對子女管得很緊,牽掛得太投入,將自己的喜、怒、哀、樂完全拴在孩子的身上,遇到子女離婚這樣的事情,家長的反應自然就是想不開、血壓升高、情緒激動……如果想從根本上消除這種現象,家長在孩子成人以後,就應該給予其獨立思考、決定的能力,所謂的婚姻自主不光是指結婚的自由,也包括離婚的自主。老人遇到此類事情如果能夠保持一個寬松的心態、不生氣,這是對子女獨立的一種尊重。
從離婚事件引申開來,專家說老人最好與孩子們各自擁有自由的空間,互相尊重,但不要互相干擾,居住上保持「一碗湯」距離,即子女家庭與老人家庭兩代之間各自獨立生活
,但又居住在相互比較靠近的空間距離內。這一距離,近得足以讓「子女從自己家中給老人端去一碗湯,而湯送到老人手裡時還是熱乎乎的。」
⑷ 老年人離婚後兒女又不管怎樣生活下去
這個要向政府有關部門訴說,有政府出面,要兒女們擔起撫養的義務來,
⑸ 老年人離婚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法律上並沒有對老年人離婚程序的特別規定。
這里對調解程序和老年人調解注意事項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首先是分析引起老人離婚的原因,各方面進行疏導促使雙方互諒互讓,調解不僅要依照法律規定處理,更要考慮到離婚後所面臨的養老等實際問題而妥善處理。
按照正常的調解程序,首先要考慮老人的夫妻感情是否徹底破裂,引發矛盾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已經達到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的程度。
其次,在財產分割的問題上,有約定的先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財產性質、老人的生活狀況做一個合理的分割。
最後是離婚後老人居住問題,婚前各自有住房並且有條件居住回婚前住所的,應當各自回居住地;婚前一方或雙方沒有住房的,婚後也沒有獲得房屋的,要和子女做好工作以防老人居無定所。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離婚案件的處理除了需要考慮財產分割金額的問題之外,還應注意取證方法、執行可能。
每個離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點,建議聘請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介入案件,從而更好的規避風險。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⑹ 60歲老人離婚需不需要兒女簽字
您好!60歲老人離婚不需要兒女簽字。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程序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離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另外,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經法院調解程序而離婚。
⑺ 老年父母離異後,子女的贍養責任如何劃分
1、離婚和贍養是不復同的法律關系,不能制發在一個問題里說。
2、你的母親與你的繼父婚姻自由,子女不宜干涉。如果雙方自願,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3、子女對無勞動能力的父母包括繼父母(有撫養關系的),有贍養的義務。法律沒有規定贍養開始的年齡時間,應根據父母的勞動能力確定。子女均有贍養義務。
⑻ 離婚的子女需要贍養老人嗎
一個人,不管他離婚與否,他都得贍養老人。不能一個人因為離婚啦。困難啦,而不贍養老人。這樣的人品德是缺失的。